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颁布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为了努力实现工业化,工厂新招收了几百万工人。但是,中央政府发现,这些新工人中的许多人实际上是寻求非农就业的农民,于是下令禁止国有工厂继续从农村招收工人。并且,政府开始控制农村“盲流”进入城市,从此,“盲流”一词特指那些在城市工作但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
1955年6月22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建立经常的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文件要求,全户或个人迁入或迁出县级行政区时必须向县一级政府报告和领取迁移证。
不管怎么说,1958年以前,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并不严格,人们还可以相对自由地迁徙。1958年1月9日,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确立了一套较完善的户口管理制度,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七项人口登记制度。这个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因此产生。
小小一册户口簿,为什么有如此大的束缚力?户口的作用与它被赋予的其他功能有关,户口与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公民的权益挂起了钩。
户籍制度在“大跃进”期间受到严重干扰。1957—1959年“大跃进”期间,中国的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从15%增加到20%,国营企业工人从1957年的1500万人增加到1960年的3900万人。“盲流”可以在城市找到工作,但有没有粮食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大跃进”之后,经济受到破坏,严重的饥荒横扫中国大地,特别是边远的农村地区。1961—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800多万工人和50万干部,连同他们的家属,下放到农村。从此以后,维持严格的户籍制度再也没有动摇过。
户籍制度维持的是城乡差别。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里的主人公孙少平的个人经历与爱情悲剧,就是因为“泥腿把子与公家人之间的鸿沟”,因为城乡二元对立。但是在50年代的国情下,实行这种户籍管理制度实属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