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业的兴起繁荣
商王朝(约公元前1600—公元前1046年),是当时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奴隶制文明大国。其国土大致东到大海(渤海、黄海及东海北部),西到今陕西中部,南到今安徽北部、河南南部以至湖北、湖南、江西的一些地方,北到今河北北部和内蒙古的一些地方,东北到辽宁。如此辽阔的疆域孕育了极为丰厚的人类文明。
商汤有感于夏代灭亡的前车之鉴,提出“不惊耕市”的基本国策。可见,商朝开始将农商并举,把商业作为与农业同样重要的政务。商代的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等社会生产力较夏代有了明显的提高。
在农业方面,盘庚迁殷(公元前1318年)后,开始由实行“熟荒耕作制”进化为轮流休耕法。所谓“熟荒耕作制”是指由耒耜农业的第一阶段——一块土地连续耕种几年即撂荒,等若干年后再种这块土地,一个地区的土地都已轮流耕过,地力耗竭后,就须整个聚落的大规模迁徙,再寻找另外的可以耕种的土地,致使大片的土地因地力贫瘠而无法耕种,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土地的使用率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所谓轮流休耕法,即指一块土地耕种一年、休耕一年至两年以保持地力,耒耜农业因而进入了新的阶段,从此,人们可以在一个地区长久定居,无须大规模地迁徙了。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进步,标志着农耕经济步入了持续发展的时期。
由于耕作技术的提高,商代的粮食种类和数量较之夏代都有了很大的增加。商代的粮食种类有:粟(小米)、黍(黏黄米,可造酒)、稷(黄米)、麦、稻等,后来的主要农作物那时已经基本出现。此外,诸如桑、麻等经济作物也得以普遍种植。同时,畜牧业也较之夏代日渐繁盛,马、牛、羊的饲养头数有了惊人的增长,牛除了和马一样用于驾车之外,还和羊、猪、狗一起供食用和作祭祀时的牺牲,富裕的奴隶主宰杀数十头甚至数百头的牲畜来祭祀鬼神。渔猎和采集只是作为了农业经济的补充,逐步退出了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生产领域。
商代手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青铜器的制作和使用,因而,商代也被称为青铜(器)时代。郭沫若在《青铜时代》一书的最后一篇《青铜器时代》一文中把青铜器的鼎盛期定在整个商朝及周文、武、成、康、昭、穆诸世,他认为,青铜器的兴衰的历程与奴隶制的兴衰的历程是一致的,青铜器的鼎盛时期也是奴隶制的鼎盛时期,但随着冶铁和钢的冶铸技术的不断成熟,青铜器已不再是一切器皿的主角,故而青铜器的制作也走向了衰落。商代青铜工艺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就是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它形制雄伟,高1.33米,重875公斤,是古代青铜文化中罕见的杰作。商代的青铜主要用于铸造兵器和贵族使用的礼器及其他生活用具,如铜镜、食器、酒器等,但也有部分青铜用于制造斫伐、刮削、雕刻等工具,这些青铜材质的斧、凿、锛、刀、锯、锥、钻的制造,对于木、石、骨器手工业的发展和山林的开发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青铜将用于农具制作的比例还较少,虽然从一些商遗址中发掘出一些青铜农具,如铜耒、铜耜、铜铲、铜镰、铜锄等,但总共不过几十件,为数不多,大部分仍是木、石、蚌、骨制的耒、耜、锄、镰等,有的墓葬中甚至出土四百多件石镰和七十多件蚌器,但这足以说明那时的农业已经开始使用青铜器了,尽管这些青铜制作的农具仅被使用在王侯的公田和军队的屯垦中。
除了青铜器之外,商代的陶器烧制、丝麻纺织、骨角制作、玉石雕琢、漆器制造、土木营建等技术都大有进步;黄金、白银也被用作贵重的饰物。
商代重视商业、手工业的政策,为生产的商品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促使百业巧工发达,科学技术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国家和民间有能力向社会提供丰富而奢华的财富。这一点可以从1976年由河南安阳殷墟小屯村出土的轰动世界的商王武丁的夫人之一妇好墓中发掘的那些精美的随葬品得到证实。
妇好墓共出土各类器物1928件,其中铜器468件,玉器755件,各种器物巧工精致,纹饰繁缛,形制多样,造型逼真,雕刻精美,神韵飞扬。墓中的宝石器、象牙器、骨器、陶瓷器、蚌器、石器,件件美轮美奂,个个巧夺天工。整个妇好墓简直就是一座殷商手工业成就的伟大的博物馆。这些出土的文物至少给了我们这样一个信息:商代的手工业技术水平已经发展到高度发达阶段,当时人们的商品需求欲望和商业发展规模,已经到了一个空前的繁荣阶段,可以坚信的是,当时的殷人已经有能力将四方的财货聚于一地,而聚集这些财货的唯一方法就是通过发达的商业行为,如果没有纳四方财货于一地的商业能力,如何能够在一座仅仅是中等规模的墓葬中就聚集如此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且制作精美的器物?可见当时殷代的商业的已经到了何等繁荣的程度!
但是,商代初期的商业活动主要是国家行为,商人主要是代表国家大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官营商人,商人因此被称为官商,这恐怕也是中国官商的起源。出现的官商的原因,从主观上说,奴隶主贵族不愿意把巨大的商业利益让与平民分享;从客观上说,当时的商品交换还没有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官商的商行为已经能够基本满足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剩余生产物日益增多,掌握大量产品的奴隶主的贪欲也水涨船高,他们想有更多的消费品来满足自己日益奢侈的生活需求。他们广泛收罗四方的奇异特产,如西北的玉石,东南的大龟、海贝、海蚌等都是他们珍贵的装饰物、占卜用具和玩赏之物。这些东西的产地距离商的都城安阳很远,而且有的产地同商并没有臣属关系,这些东西一部分可能来自纳贡,但更多的则是来自于商品交换,商朝以自己的农产品和工业品来换取西面的羌、鬼方,北面的土方、吕方、苦方诸国的牲畜、皮革和羊毛等商朝没有或者缺乏的物品。
到了商代中后期,特别是后期,商朝的商品交易获得了较之以前更大的空间,官商已经不可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中小奴隶主和平民百姓得以乘虚而入,涌入商海。最能够反映这一现象的就是商代中后期出现的脱离部落而自立门户的以姓氏为纽带的产业家族,这种产业家族具有世袭沿革的特征。这种家族世袭的基本特征就是“技术不外传,利益不外泄”,所以,在商代后期出现了各种以专业类为家族姓氏工商专业户,如陶工氏族以陶为姓,绳工氏族以索为姓,酒器氏族以长勺、尾勺为姓,旗工氏族以施为姓,樊篱工氏族以樊为姓,釜工氏族以錡为姓,等等。这些专长于某一技艺的氏族不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同外界交换就不能满足自己多方面的生活、生产需要。分工越细,交换也就越频繁。
城市的发展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商朝已经有了许多城市,如商、殷、亳、蕃、雇、霍、盂等。这些城市既是手工业作坊的所在地,又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商代的城邑(市)有70多个,邑,在历史上有不同含义,一般为城的别称。甲骨文字形。上为囗(wéi),表疆域,下为跪着的人形,表人口。合起来表城邑。“邑”是汉字的一个部首,变体为右耳旁。从“邑”的字多和地名、邦郡有关。邑即城市、都城,旧指县,也是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约一半集中在今河南境内,它们中不仅有大型的建筑物,而且还有手工作坊和一般居民建筑。当时的城邑内都有常设的特定交易场所——市,市内有各种各样的“肆”。市肆是商人聚集之处。姜太公吕望就曾在朝歌和孟津的市内干过“负贩”(游商)、屠宰和卖酒的营生。这时,在市中已经出现了饭铺和酒肆。
商代后期一些热衷于交易活动的奴隶主贵族,已经不愿意再东奔西走、亲自主持远距离的交易活动了,专门进行交换的事情就由奴隶主的奴隶管家——“小臣”率领奴隶来进行。这种交易活动的特点是:交易的操纵者是奴隶主贵族,而交易的施行者由奴隶主手下的“小臣”驱使大批奴隶进行,这些奴隶由内地至海滨,由这个城市到那个城市,往来贩运各地的土特产品。这些奴隶主贵族,由于在商品交易中获得了巨额利润,于是在奴隶主上流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专门的行当——产品中介人(商人),并且开始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社会的承认。商代的一般平民,也把自己生产的产品,如陶器、捕的鱼等拿到市上出售,或通过别人贩卖,有些自由民在农闲时间还牵牛驾车到远处去做生意。但他们并不是脱离生产而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人,而是兼营活动。
促进商代商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的要素,就是在商代出现了较之夏代更为稳定的、完备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
商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急需一种能够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作为交换的中介——货币。现在在中国境内发现的最早的、为学界公认的货币形态,应是商代的贝币。
海贝作为珍贵宝物的地位在夏代就已经得到确定,因为其色泽光洁美丽,有象征吉祥之意,而且具有便于自然计算、坚固耐久、携带方便、便于保存、体积小、价值高等优点。此外,与夏代崇尚黑色不同,商代崇尚白色,而海贝大多为白色,因而,海贝很快就被商人认定为货币形态。商人非常重视贝,盘庚把“贝玉”称为“货宝”,贝和玉同为货币。但玉质细而坚硬,有光泽,可雕琢成工艺品玉石、玉器,似乎更可作为玩赏之物收藏,且较为稀罕,因而,贝作为一般等价物似乎更为合适。当时的货币单位是五贝为系,二系为朋,即5个贝串成一索,两索分挂左右,名为一“朋”,一朋是10贝。贝的价值很高,商代对有功的大臣一次赐贝也不过二、三朋至十朋。贝朋已经具备了货币的各种职能,贝是价值尺度,也是流通手段,其与玉一样还是珍藏物品,也是支付手段,甚至连贵族的墓葬之中也少不了贝,因为,殷人相信鬼神,他们认为,活着既然可以使用货币——海贝买到东西,死后就应该把贝币带到阴间去花,所以用贝随葬(含在口里或握在手中)的风气很盛。1976年春在河南安阳殷墟小屯村北偏西发掘的一个公元前12世纪中叶的王室墓,出土了6000枚海贝。平民也用贝做随葬品,只是数量只有一二十枚,最少也要有一枚。
货币诞生于商代,是商代商业空前发达的结果,货币作为一种等价交换物,解决了物物交换的各种弊端,而货币的诞生也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远远超过其前朝——夏代。中国社会发展从此也步入了一个更加色彩缤纷的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