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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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第一次见到特里·伦诺克斯的时候,他喝得烂醉,正坐在舞者酒吧露台外面的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轿车里。停车场的服务员把车挪了出来,不过一直没关车门,因为伦诺克斯的左脚还突兀地悬在车外,好像他忘了自己还有一只左脚。

他长着一张年轻的脸,头发却明显泛白。从他的眼睛里就能看出,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不过除此之外,他跟那些穿着礼服、在声色之所一掷千金的公子哥没什么两样。

旁边坐着一个女孩,留着一头美丽的深红色秀发,笑容若隐若现,肩上披着一件蓝色貂皮衣,差点盖过了这辆劳斯莱斯的风头。不过她终究盖不过豪车的风头,没有什么能比豪车更吸引人。

服务生是个那种随处可见浑浑噩噩过日子的小青年,穿着白色制服,胸前用红线缝着他们饭店的名字。他看起来有点不耐烦了。

“先生,”他没好气地说,“你能不能把腿都放到车里?我好把这车门关上。或者我就这么开着,你赶紧下来?”

那个女孩盯了他一眼,那犀利的眼神好像能刺穿他的身体。不过他一点都没觉得不舒服。这家酒吧的服务员就是这样,如果你花大钱打了一次高尔夫后就以为自己成了贵族,他们会毫不留情地戳破你的这种幻觉。

一辆底盘很低的外国敞篷跑车驶进了停车场,车上下来一个男人,穿着套头格子衬衫、黄色长裤和长筒靴。他用打火机点了一支香烟,在弥漫的烟圈中悠然地走了,看都没看那辆劳斯莱斯一眼。或许,他觉得这种档次的车根本不值得一看。走到露台的台阶前,他戴上了一副单片眼镜。

车上的女孩突然神采奕奕地说:“亲爱的,我有个好主意。为什么我们不打个车去你家,把你的敞篷车开出来呢?今天晚上的天气这么好,我们可以沿着海岸兜兜风,一路开到蒙特西托。我有几个朋友正在那里开泳池派对。”

旁边花白头发的年轻人客气地回答:“真对不起,那辆车不再是我的了。没办法,我已经把它卖了。”他的语气平静,就像他喝的不是酒,而是橙汁一样。

“卖了?亲爱的,你这是什么意思?”她往后坐了坐,语气冷淡了下来。

“意思就是我为了吃饭不得不卖。”

“哦,我明白了。”她语气冰冷,即使一桶意式冰激凌放到她身上都融化不了。

服务生立刻把他归入了和自己差不多的低收入阶层。“伙计,我要去停另一辆车了,有机会再见。”他说着,随手一摆,车门敞得更开了。车里的醉汉从座位上滑了下去,一下子跌在柏油路上。

看到这,我立刻走过去准备帮忙。不过我猜,任何时候去打扰一个醉汉都可能是个错误。无论他跟你多熟,甚至和你关系很好,都有可能瞬间翻脸揍你一拳。

我架着他的胳膊把他扶了起来,他很有礼貌,向我连连道谢。

女孩悄悄坐到了驾驶座上。“他喝醉了以后,总是一副令人讨厌的英伦腔,”她的语气就像不锈钢一样刺耳,“谢谢你扶他起来。”

“我把他扶到车后座吧。”我说。

“真不好意思,我还有个约会,快迟到了。”她踩了一下油门,发动了汽车。“他就是条迷路的狗,或许你可以给他找个家,不用担心他弄脏屋子。”她冷笑着说。

她把劳斯莱斯慢慢开出了停车场,驶入日落大道,向右拐了一个弯,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这时候,穿着白制服的服务生回来了,而我还在扶着这个酣睡的年轻人。“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我跟服务生说。

“为什么要在酒鬼身上浪费时间?他们最麻烦了。”

“你认识他?”

“我只是听见那个女生叫他特里。否则就算把他放在运牛车上,我也不认识他,况且我才来了两个星期。”

“把我的车开过来吧,谢谢。”我把停车票给了他。

现在我扶着他就像扛着一袋子铅,直到服务生把我的奥兹莫比尔[1]车开了过来。我俩一起把他扶上了副驾驶座,他睁开一只眼,道了声谢,又睡了过去。

“他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酒鬼了。”我对白制服说。

“我见过各种各样的酒鬼,他们全都是无赖,”他说,“看起来这个人好像做过整容手术。”

“可能吧。”我说着,给了他1美元小费。他说得对,我这位新朋友的确整过容,他右半边脸僵硬且发白,有几道细微的疤痕,估计这手术还不小。

他谢过我,说:“你准备把他怎么办?”

“把他带回家,等他醒了酒,让他告诉我他住在哪里。”

白制服冲我笑了笑。“好吧,傻瓜。要是我,我就把他扔到水沟里。这些酒鬼只会给人添麻烦,一点好处都没有。我对待这种人可有一套了。现在社会竞争这么激烈,人得留着力气,好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

“你肯定在这方面能耐不小。”我说。他先是困惑地看了我一眼,不过等他反应过来开始发火的时候,我已经把车开走了。

他说得其实没错。特里·伦诺克斯的确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不过,这些都和我的工作有关。

那一年,我住在月桂谷区丝兰大道的一栋房子里。它坐落在半山腰的一个死胡同里,门口有长长的一排红杉木台阶。街对面是片桉树林。房子里面家具齐全,房东是一位老太太,去了艾奥瓦州,准备陪守寡的女儿住一段时间。

房子的租金低廉。一方面是因为房东希望随时能回家住,另一方面是因为那些长台阶。她的年龄大了,每次回家爬这段台阶时都感到吃力。

我总算把醉汉扶上了台阶。他很想配合,不过他的腿像灌了铅一样,迷迷糊糊地道着歉。我打开门把他拖进去,让他平躺在沙发上,给他盖了块毛毯,让他回到梦乡。他的鼾声如雷,就这么睡了一个小时,接着突然醒了,要上厕所。回来以后,他眯着眼睛使劲看着我,想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他说话清晰且有条理,说自己的名字是特里·伦诺克斯,住在西木区的一幢公寓里,家里没人在等他。

他说想要杯黑咖啡。我给他倒了一杯,他小心地托着杯底,小口喝着,往周围看了看,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在舞者酒吧喝多了,躺在劳斯莱斯车里,你女朋友把你扔了下来。”

“哦,她完全有理由这么做。”他说。

“你是英国人?”

“我在那里住过,不过不在那里出生。附近有出租车吗?我可以自己走。”

“坐我的车吧。”

他走下台阶。在去西木区的路上,他没说很多话,只是在感谢我的帮忙,并为他造成的麻烦道歉。他说得很自然,就像是提前准备好的一样,或许他对很多人都这么说过。

他的公寓狭小而冷清,好像他是当天下午才搬进去的。绿色的硬沙发前摆着张茶几,上面放着半瓶威士忌、一碗化了的冰块、三个空的汽水瓶、两只玻璃杯和一个烟灰缸,里面的烟头上有些有口红印,有些没有。

屋里没有一张照片,也没有任何私人物品,就像是一间租来的旅馆客房,被用来开会、办告别派对、喝酒聊天,乃至情侣幽会,而不像是有人长住在里面。

他想给我杯喝的,我没要,也没坐下。要走时,他又说了些感谢的话,语气平淡,既不像是把我当恩人,又不像是完全把我当空气。他一直站在门口,直到我进了电梯他才离开。他有点虚弱、害羞,可能一无所有,但至少很有教养。

他没再提那个女孩,也没提自己没工作,没前途,还为了触碰一点上流社会的气息,差不多把身上最后一点钱花在了舞者酒吧。可惜,这气息太容易消散,无法确保他不被巡警抓走,或是被出租车司机扔在野地里。

在电梯里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回去把威士忌酒瓶拿走。不过,这其实不关我的事,而且也没什么用。他只要想喝,总能有办法得到。

我开车回家,路上咬着嘴唇。我本来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但他身上有些东西打动了我。我说不清具体是什么,或许是他花白的头发、带着伤疤的脸、清晰的嗓音,以及他的礼貌。可能这些就足够了。我没什么理由再见到他。他不过是条丧家犬,就像那个女孩说的。

注释

[1] 奥兹莫比尔,美国第一个大量生产销售汽车的企业,以产中档车为主。由美国汽车业开创者之一兰索姆·奥兹建立于1897年,1908年并入通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