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孕育时期:“五帝”时代至春秋战国
据成书于春秋时代的典籍《尚书·尧典》所载,“五帝”之一的“尧帝”命“羲氏”、“和氏”分赴东南西北四方,观察日月星辰的运行情况,为制定历法收集相关的依据,具体是:
派“羲仲”住在东方海滨叫旸谷的地方,观察日出的情况,以昼夜平分的那天作为春分,并参考鸟星的位置来校正;派“羲叔”住在叫明都的地方,观察太阳由北向南移动的情况,以白昼时间最长的那天为夏至,并参考火星的位置来校正;派“和仲”住在西方叫昧谷的地方,观察日落的情况,以昼夜平分的那天作为秋分,并参考虚星的位置来校正;派“和叔”住在北方叫幽都的地方,观察太阳由南向北移动的情况,以白昼最短的那天作为冬至,并参考昴星的位置来校正。
等相关的星相资料收集完成后,尧帝便开始制定历法,他决定以366天为一年,每三年置一闰月,用闰月调整历法和四季的关系,然后颁布天下,“敬授民时”—为百姓颁授农耕时令,使每年的农时正确,不出差误,于是出现了农耕时代生产力的飞跃。
上述这些内容虽然在《尚书》中有所记载,但相关的实物至今尚未发现,故目前被认为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天文历法的,仍是《夏小正》。《夏小正》原文被收入《大戴礼记》第47篇,该书在唐宋时期散佚。现存可见的《夏小正》为宋朝傅嵩卿著《夏小正传》,为当时所藏之两个版本的《夏小正》文稿汇集而成。
《夏小正》按十二月的时序,详细记载了上古先民所观察、体验到的天象、气象、物象,形象地反映出了上古先民对时令气候的朴素认识,是华夏民族数千年天文学史的初始阶段—观象授时成果的结集,故也被认为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农事历书。
《夏小正》撰者无考,通常学界认为此书成于战国时期,但也有人说它是夏的历法。《礼记·礼运》篇记载:“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史记·夏本纪》中亦记载:“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云。”故据此人们多认为此书是孔子及其门生考察后所记载下的农事历书,其中收录之有关夏朝的部分也多是物候等讯息。孔子所指的《夏时》应该就是《夏小正》。那么夏朝到底有没有历法呢?有的学者认为:
历法之发生,应有一个大前提,即必在农业普遍兴盛于世之后。此证诸世界古国如埃及、巴比伦之历史,斑斑可考。夏人普遍尚过着渔猎畜牧生活,焉能有历法?故历法之发生,不始于畜牧时代之夏,而始于农业兴盛之殷。(黄现璠《中国殷代社会史》)
可历法的形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渐成熟的过程。现今甲骨文考古显示,夏已经有天干纪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周而复始地纪日。夏朝末代的几个帝王的名字,例如胤甲、履癸等,就是佐证。
商在夏天干纪日的基础上,发展为干支纪日,即将甲、乙、丙、丁……十天干和子、丑、寅、卯……十二地支按顺序配对,组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干支,六十日一循环来使用。在已出土的商武乙时的一块牛胛骨上面,刻着完整的六十天干、地支,两个月,共计60天;还有一组出土的甲骨卜辞记录着两个月共计59天,这充分证明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了,即大月30天,小月29天。此外,卜辞中还有分1年为13个月的多次记载出现,这进一步证明商已经开始用闰月来调整节气和历法的关系了。从目前出土的大量干支纪日的材料分析,学者们对于此时期历法较为一致的认识是:商使用干支纪日、数字纪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有闰月,亦有连大月;闰月置于年终,称为十三月;季节和月份呈现出较为固定的关系。
周在继承和发展商观象授时成果的基础上,将制订历法的工作又推进了一步。此时已经发明了用土圭测日影来确定冬至和夏至等重要节气的方法。至此,古代的天文学家同时还掌握了推算日月全朔的方法,并能够定出朔日,这可以从反映周乃至周以前资料的《诗经》中得到证实,在《小雅·十月之交》中有记载:“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这是“朔月”二字在我国典籍中首次出现,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地记载日期的一次日食。这一时期历法的第三个进展是,到春秋末至战国时,人们已经定出回归年长为365日,并发现了19年设置7个闰月的方法。正是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才终于诞生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科学历法—“四分历”。
在欧洲,罗马人在公元前43年釆用的“儒略历”中,也用了365日这个数据,但比我国晚了大约五百年左右。古代希腊人默冬在公元前432年才发现19年7闰法,比我国也晚大约一百年。“四分历”的问世,标志着我国历法已经进入了相当成熟的阶段。后来,随着人们对历法的进一步深入了解,以及人们对历法的新需求,历代编历家屡有改革,遂使中国古代历法不断完善,内容亦日趋丰富起来。于是,以历法为依据的历书应运而生。
正如前文所述,历书与历法的根本不同在于是否含有择吉禁忌的内容,即择吉术的参与。一般认为,择吉术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王室日见衰微,诸侯群雄并起,大夫专国,弱肉强食,兵革纷起,饥疫不断。以至于成王败寇,敌我难辨,整个社会充满着不确定因素,机会和挑战并存,失败潦倒和飞黄腾达悬乎一线之间。人们如何在正确的时间,做出正确的选择,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显得更为重要。于是,探索“天人感应”,以获取上天的佑护,成为当时朝野上下一种普遍的追求。《史记·天官书》中载:由于当时列强并立,互相攻伐,兵革纷起,城邑数屠,再加上饥馑、疾疫和各种焦苦,君臣上下同罹忧患,所以,观天象,察机祥,候星气之事最勤、最急。于是,各国都涌现了一批历史上著名的星占家,如春秋时鲁国的梓慎,郑国的裨灶,晋国的卜偃,宋国的子韦等。也随之涌现出了一大批占星著作,例如甘德的《天文星占》,石申的《天文》,后二者结合,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甘石星经》。
当时,以星占学为首的各种预测和占验的数术技如雨后春笋竞相涌现,依据历法择吉办事的习俗也开始流行。记载秦汉以前汉族礼仪的《礼记》中,就有“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的记载,即以十天干的阳干:甲、丙、戊、庚、壬为“刚”;以阴干:乙、丁、己、辛、癸为“柔”。可见,当时择日已经成为春秋战国时期王室及诸国办事的一种风潮。
史传吴国的伍子胥,越国的范蠡、大夫种等,均擅长以干支日辰择吉,并且屡有奇验。传说越王勾践自吴国返回越地,上明堂、临国政等重大日子,均要由范蠡择日后决定。后来范蠡带西施出走,越王因失去这位辅国重臣而“愀然变色”,想派兵追回。然大夫文种却劝越王打消这个念头,说:范蠡临行时,选了个“玄武天空威行”的日子,且“言之者死,视之者狂”。于是越王勾践对范蠡愈加敬重,便使良工铸了范蠡金象,“置之坐侧,朝夕论政”。
随着择吉术的发展,历书的出现便成了必然。楚帛书及秦简《日书》为现今可见较早的历书。
如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的帛书《丙篇》、湖北云梦睡虎地及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两种秦简《日书》,皆为此。
上述历书的内容核心与后来的黄历已经十分相近,故可称黄历这一民俗萌发于战国中期,至秦汉时期就已经初步形成了。
出土的这些《日书》可视为《黄历》的萌芽或原始形式。在其中,择吉已与“日辰干支”有了关联性。如在帛书《丙篇》中可见到如下内容:
可以出师、筑邑,不可以嫁女、取妾。
不可以享祀,凶。
不可出师……不可以享。
不可以筑室……娶女,凶。
可以筑室。
可以攻城,可以聚众。
从中我们还可以发现,《日书》文本结构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以天文历法时间为经,以生活事件为纬,所纪时日宜、忌的内容,不仅涉及嫁娶、出行等日常行事,亦牵涉攻伐、出兵等军国大事。它以“时”序“事”,将“人事”附著于“天文”,正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