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原与关中故里交游圈及活动重心的确立
较之何景明等人在京师重开复古盟社、推展诸子的文学活动,前七子成员中李梦阳、康海、王九思等人,自正德前期以来,主要各自活动在中原与关中故里,尽管他们遭遇该时期政治风波的前后冲击,精神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折,乃至因此给其文学活动带来消极影响,但他们有意振兴复古、企望改变当下文坛气象的心志则从未消泯。特别是伴随刘瑾势力的瓦解,政治气氛有所缓和,加上个人心态逐步得以调整,他们开始以更为积极的姿态,利用不同的机会和方式,联络和结交同志,继续展开诗文唱酬与交往活动。
李梦阳自正德二年(1507)遭夺官后,曾于正德六年(1511)五月出任江西提学副使,至正德九年(1514)秋则被劾以“陵轹同列,挟制上官”,落职闲住,自此直至嘉靖八年(1529)去世,都生活在家乡开封。康海自正德五年(1510)被列名瑾党削籍为民后,居处武功老家,再也没有出仕。王九思正德五年(1510)谪为寿州同知,第二年冬致仕,七年(1512)六月正式回到故里鄠县,以后也再未出仕。这至少在客观上令他们有更多的时间集中在中原与关中故里活动,构织各自文学交游圈,七子集团后期的活动重心,也由此逐渐移向了中原与关中一带地区。
由他们具体活动的情形察之,首先,昔日相识结交、一起唱和与切磨的经历,自然成为他们联络感情和交流艺道的重要基础,故当其各自返归中原与关中故里后,彼此之间及与其他故交之间,仍然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不妨胪列数则,来看看他们的一些交往情况。以李梦阳为例,其当时就与何景明、康海、边贡、徐缙、顾璘、李濂等旧友及兄李孟和、妻弟左国玑联系较密,或以诗作酬和,或有书信往来,或借便相聚一叙情谊。如正德三年(1508)李梦阳被逮系狱,何景明有诗寄怀,对盟友“神龙在泥淖,朱凤日摧颓”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致以慰存之意,梦阳出狱后,因为之赋《答何子问讯三首》诗相酬,且对当时罢职家居的何景明传达真挚关切之情。正德五年(1510)康海落职之后,李梦阳也曾赋《寄康修撰海二首》诗慰问之,其中不由慨叹“鸡食鸾凤饥,蛾眉谗妒深”,“欲往河无梁,念子忽如迷”,于挚友遭遇发抒内心强烈不平之意,也一诉深切思念之情。正德六年(1511),徐祯卿在京师去世,其契友徐缙以讣相告,后又以其《徐迪功集》六卷及《谈艺录》寄示,李梦阳遂受命序之,为之鼓吹推介,并刊刻其集,“印传同好,意表迪功文云”。正德九年(1514),边贡以按察副使提学河南,曾造访李梦阳,其间梦阳屡以诗为柬,忆旧叙心,邀贡聚会相游。再来看康海、王九思,他们自回到故里之后,以居地相近,趣味相合,互相交往变得更为频繁,“沜东、鄠杜之间,相与过从谈宴,征歌度曲,以相娱乐”,与其旧交如马理、段炅、何瑭、马应祥、杨武等人亦过往甚密。与此同时,一些在当地任职或中途经过的七子集团成员,也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便利的机会,来和他们联络偕游。正德七年(1512)前后,王廷相以监察御史巡按陕西,曾与康海一同游处,又以文集《浚川稿》九卷相示,海因为之撰序推介。正德八年(1513),正在陕西按察司提学副使任上的朱应登又前来探访,与康海一起在其浒西山庄诗酒唱酬,海时所赋诗以“义厚情自叶,道合契滋深”,极写故友来访,相处情洽。
这里,还特别应该提及的是何景明,他于正德十三年(1518)升任陕西按察司提学副使,十六年(1521)六月因病弃官返回故乡河南信阳,八月在家病逝。这意味着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的仕宦足迹从京师移向了关中一带。随着他此次的转迁,其活动的范围也更集中在这一地区。何景明的到来,有利于充实七子集团在该地区的组织和领导力量,进一步宣传文学主张,活跃文学交流的气氛。在督学关中期间,他即作学约教导诸生研习古文,以探究“古人作述之意”,教人所谓“以德行道谊为先,以秦汉文为法”,不忘继续推行他的复古主张。自此之外,他还利用职事的方便屡次过从康海、王九思等故友,一同唱和游乐。正德十五年(1520)三月,何景明校士于鄠杜,暇日即偕康、王等人游览终南山诸胜处,据席畅饮,以诗相与唱和。既又过访康海新建的彭麓别业,赋诗酬唱。在此期间,他同康海之间的来往尤繁,曾数度借公事之便前往探访,还“出其所论著,凡数万言”,与对方一起商讨论评。这样接触交往的意义,除了密切互相之间的感情,更重要的则是有益于他们加深文学上的沟通。
伴随交往的继续与交流的加深,对于一些重要而具体文学问题的探讨也在相应深入,甚至因此而发生激烈的论争。在这一方面,身为核心人物的李梦阳与何景明,在正德十年(1515)或稍后就展开过一场直言不讳的文学交锋,乃至其成为七子集团内部的一起重要事件,也成为文学史上常为人们所谈议的一大论题。此次交锋,首先是由李梦阳不满何景明诗歌写作引发的,以为其“有乖于先法”,因劝对方“改玉趋”,然结果不但未能说服何景明,反而引起对方激烈的争辩,双方书信往来,你辩我答,互相驳难。关于李、何之争的具体意见,我们将在后面相关章节中加以讨论,这里,仅由此次文学论争的大体情形评析之,它至少说明了如下问题:第一,双方辩驳的焦点,主要围绕如何掌握古人之“法”这一核心问题而展开,这也牵涉学习古典诗文过程中的一大根本性问题。虽然李、何在互相指责对方作品缺失和申明自己观点上,间或有些意气用事,但总体上未越出文学问题讨论的范围而陷入人身攻击的泥淖,应该说,其论辩的主观态度还是相对理性与平和的,这也基本体现了此次文学交锋的一种纯粹性。第二,作为七子集团中处于领导地位者,李、何二人在考虑他们极力倡扬的这一场诗文复古活动的着力点和发展出路时,站在维护自身营垒文学影响的立场,势必更为敏锐地在意关乎复古的一些原则性问题,如何认知和把握古法,无疑是其中必须面对的一大重点,所以双方都十分重视。当李梦阳读到何氏诗篇,认为“于法焉蔑矣”,不合“先法”,“近作”更是“若抟沙弄泥,散而不莹,又粗者弗雅也”,其问题非同一般,于是无暇顾及文友的情面,直接予以揭出。何景明则不但固守自己对如何学“法”的理解,即“法同则语不必同”,所谓“推类极变,开其未发,泯其拟议之迹,以成神圣之功”,而且针锋相对地反责李梦阳一味拘泥古法,“独守尺寸”,不见丝毫让步。在二人看来,合理对待学“法”,涉及怎样真正把握复古原则的大是大非问题,需分外明确,难怪李梦阳在致山阴周祚的《答周子书》中,慨叹时人之作不讲古法,以为“今其流传之辞,如抟沙弄螭,涣无纪律,古之所云开阖照应、倒插顿挫者,一切废之矣”,因“窃忧之”。就此而言,李、何之间的这一场辩驳,在某种意义上,与其说是各自嗜好和意气的较量,不如说他们重在围绕复古基本原则的问题而展开互不让步的争议,希望藉此阐明自己的立场。第三,比较李、何在论辩中对于学习古法的具体表述,一主“以我之情,述今之事,尺寸古法,罔袭其辞”,一主“拟议以成其变化”,“领会神情”,“不仿形迹”,难掩彼此的分歧,双方最终也未能妥协以调和之。撇开其中的是非优劣不论,这种互不避忌的争辩,多少也表明诸子内部形成的相对活跃的研磨商榷气氛。同时应该看到,李、何作为弘治间诗文复古活动的主要发起者和经历者,他们通过前一时期具体的文学实践,当已具有切身的体验,除却某些意气因素,双方在这场论争中所陈述的识见,也可以说是建筑在前此具体实践基础上酝酿多时而关乎复古原则的一种相对成熟和深化的认知,或者说,也不失为他们各自基于文学实践活动而作出的一种经验归结,尽管互相是以论争的这一特殊方式来诠释有关问题的。
除了故友之间以不同方式互通声气、交往不断之外,这一时期,尤其是居于故里的李梦阳、康海、王九思,也先后结识一批新的文友,围绕他们形成了新的文学交游圈。这些新交游的归附,对于七子集团在中原与关中一带地区进一步巩固营盘,扩展势力,传播它的文学影响,乃至于令诸子文学活动重心逐渐向该地区转移,同样起着不应低估的作用。
这些交游之中有较大一部分为中原与关中本地人,像祥符田汝、高叔嗣、李,信阳樊鹏,长安张治道,华州张潜,高陵吕柟,河内王旸,朝邑韩邦靖等人即是。其中田、高、李三人游于李梦阳门下。二张及吕、王、韩诸人则和康海、王九思关系尤为亲密,时常游宴酬和,或有诗书互相传递。樊鹏早年已师事何景明,“好读书,慕古昔”,的为一名好古之士。而在此际又与康海相识,曾致信对方与之论诗,提出“古诗汉魏尚矣”,“其五七言近体及歌行、排律之类”,“循其正轨,造堂入室,皆莫过于初唐”,又以为“初唐诗如池塘春草,又如未放之花,含蓄浑厚,生意勃勃”,主张古体以汉魏为尚,近体以初唐为宗。康海曾自言“昔在词林,读历代诗,汉魏以降,顾独悦初唐焉”,在诗歌取法倾向上,有与樊氏相合拍的一面。所以,很自然对他的论诗主张和诗作十分欣赏,以善于学古视之,如嘉靖十五年(1536)序其诗集,称樊“学初唐而得初唐,学汉魏而得汉魏,学古君子使皆如少南(案,樊鹏字),斯可以为我有明之盛矣”,甚至因此许之为“豪杰之才”,对他本人学汉魏、初唐所得给予认肯,其自不同于一般漫然酬应之辞。
除此之外,新交游当中还有一些属于非本地人士,他们曾经不同程度地受到前七子的文学影响,对诸子所为怀有浓厚的兴趣,有意与之接触,或师从受业,或相交过往,融入他们的文学交游圈。特别如吴县黄省曾、袁袠,山阴周祚,歙县程诰,直隶永平卫王珝等人,与诸子联系尤为密切。嘉靖之初,黄、周二人因仰慕李梦阳,分别致书对方,愿称弟子,受教于门下,成为当时吴、越两地文士中与李梦阳接触最为紧密者,人遂称“南方之士,北学于空同者,越则天保(案,周祚字),吴则黄省曾也”。程诰从游于李梦阳,交往也较密,多有酬和。嘉靖七年(1528),袁袠出使开封,慕名投书并拜访李梦阳,与之相见甚欢,谈宴累日夜,梦阳为赋《相逢行》赠之,诗其中称“道同心乃冥,神投谊难乖。古人重良契,岂必声影偕”,叙写了互相情趣之投合。而至于王珝,在嘉靖之初始得以时常过从康海、王九思等人,“谈古今之谊,讲当世之务”,又“兴发则援笔赋诗”,彼此谈榷沟通频繁,相处感情也比较融洽。
值得一提的是,特别在李梦阳的周围,当时还聚集了多位身份较为特殊的商贾之友,如歙县的鲍弼、鲍辅、郑作、佘育等即是,他们均时在开封一带从事经商活动。这些商者中间,有的嗜好文学且具有一定的素养,共通的文学趣味成为李梦阳与之建立交往关系的某种基础。像郑作、佘育二人都工于诗,李梦阳曾为郑作《方山子集》作序,其曰:“其为诗才敏兴速,援笔辄成。人难之曰:‘汝诗能十乎?’郑生辄十;‘汝能二十乎?’郑生辄又十。然率易弗精也。空同子每抑之,曰:‘不精不取。’郑生乃即兀坐沉思,炼句证体,亦往往入格。”李梦阳也曾为佘育作《潜虬山人记》,其又曰:“山人(案,指佘育)商宋、梁时,犹学宋人诗。会李子客梁,谓之曰:‘宋无诗。’山人于是遂弃宋而学唐。……山人尝以其诗视李子,李子曰:‘夫诗有七难:格古、调逸、气舒、句浑、音圆、思冲、情以发之。七者备而后诗昌也,然非色弗神。宋人遗兹矣,故曰无诗。’”表明他们与李梦阳之间不乏文学方面的切磋交流,二人特别在诗歌具体作法,包括取法目标的选择上,曾分别得到过梦阳的亲自指点,于其学古旨趣的有所染,这在无形之中也拉近了双方间的距离。不以商者身份鄙视之,多少彰显了李梦阳本人在交友上不苟随流俗的独特个性,而这些商贾来游,相对增加了李梦阳等人文学交游圈社会身份构成的多样性,尤其是他们身上特有的商者世俗气质,也给交游圈注入了某种新的文化活力。
在这时的诸子文学交游圈中,有两位人物特别值得注意,即张治道和黄省曾。他们不仅与李梦阳、康海、王九思这些前七子核心成员的关系异常紧密,尤为李梦阳诸人所赏识,而且怀揣强烈的学古志向,在游从诸子和传导其文学影响过程中,态度更为积极,同时也逐渐显露其不俗的文学才华及在文坛一定的影响力,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此际接武诸子重要的后继力量。
张治道,字孟独,一字时彻,号太微。正德九年(1514)中进士,授长垣令。擢刑部主事,与部僚薛蕙、刘储秀、胡侍并以诗名都下,号西翰林。梦其母病,乃上疏引疾归,遂不复仕,一意读书为文章。正德七年(1512)前后,他与康海结交,自此“与康德涵、王敬夫遨游中南鄠杜间,唱和无虚日”,“其遨游山水,讨论文艺,未始一月无者”,平日尤与康、王二子往来频繁,交情契厚,犹如他后来在悼念王九思的《哭渼陂》诗中所追忆的:“讵忆一朝生死别,空怀前日往来频。知音早岁情何厚,交契忘年意更真。”(三)张氏于诗文力主学古,注重兼容并取,以诗歌为例,他在集中表达其诗学观点的那篇《答友人论诗书》中自称:“粗仿古人,妙契前代。年岁既久,篇简成集。词旨虽乖,精神备具。汉魏、六朝齐驱,李杜、初唐杂用。至于探《骚》、《雅》之源,求风人之旨,户牖齐开,群体毕归。中间间有出入前辈、自掣绳墨者,规矩虽离,方圆靡谬,比之古人,亦不多让。”说明他既注意仿学古人,又讲究“齐驱”、“杂用”,不限一途,不拘泥成规,倾向于“精神”汲取,力求“妙契前代”。因为不但多得古作神韵,且在仿古的同时又能自成面目,所以其诗文深受康、王等人的认肯。如康海称他“文同陆、贾,诗逼曹、刘”。王九思评议其作品,以为其诗“宛然汉魏盛唐之音响也,然未尝掇其句”,其文“宛然先秦两汉之风气也,然未尝泥其故”,能够“自为一家之言”,“所谓不烦绳削而自合者”。所给予的评价不可谓不高,这应该也是他之所以能为康、王接纳而与之交厚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在二子新识的交游中,张治道也是诗名最为显著的一位,对此,王九思甚至称“玉立修髯太微子,诗名新与李何齐”,又云其“丽句可压古曹刘,芳名不让今何李”。虽谓其与李、何并名,不免有过誉夸饰之嫌,但也表明张治道在当时的诗坛的确已树立了一定的名声。应当说,正是由于他和康、王等人建立起契密的交往关系,再加上对于学古的投入,以及业已形成的个人的文学影响,因而被赋予了担当诸子后继者的文学角色,康海在嘉靖十年(1531)序张治道诗集时,有如下之说:
明兴百七十年,诗人之生亦已多矣,顾承沿元宋,精典每艰,忽易汉唐,超悟终鲜。惟李、何、王、边洎徐迪功五六君子,蹶起于弘治之间,而诗道始有定向。继而孟独接武于正德之季,一时作者金石并奏,斯皇明有大雅矣。
在康海看来,尤由诗歌而言,如果说,崛起于弘治年间的李、何等人始真正确立起诗道发展的方向,那么,作为继起者的张治道当仁不让地成了一位能“接武”诸子诗之定向的重要人物,序中蕴涵的倾重之意,自不待言。
黄省曾,字勉之,号五岳山人。嘉靖十年(1531)中乡试,试进士不第,遂弃去。生平尤长于学,博览详闻,于经传义疏、古今事变及典彝章物等多所究通。于王阳明讲学越中时,曾执贽为弟子。黄省曾自谓“念自总发以来,好窥览古坟,窃希心于述作之途”,自从少时起,即对于古学怀有强烈的兴趣与志向。出于内心的仰慕和有志于古的意向,嘉靖七年(1528),黄省曾主动致书李梦阳,并附示诗作请教,由此开始了他与李梦阳之间的个人交往。这篇旨在接通彼此声气的书信,能帮助我们从一个侧面了解黄省曾对待李梦阳诸子的态度和他本人的文学志趣。一方面,他高调评述了李梦阳振起诗文复古的创辟之举,及其古文诗歌之特长,信中称对方,“凡正德以后,天下操觚之士,咸闻风翕然而新变,实乃先生倡兴之力,回澜障倾,何其雄也”,表示“独见我公天授灵哲,大咏小作,拟情赋事,一切合辙,江西以后,逾妙而化”,“每于士绅家借录讽咏,洋洋乎古赋《骚》、《选》,乐府、古诗汉魏,而览眺诸篇,逼类康乐,近体、歌行,少陵、太白。古文奇气俊度,跌荡激昂,不异司马子长,又间似秦汉名流”,又以为,“往匠可凌,后哲难继,明兴以来,一人而已”。除了向李梦阳倡兴复古、影响天下操觚之士以至带来文学“新变”的作为表达敬仰之意,肯定其磨习古典诗文之所得,也借机一明自己有意倾向学古之心迹,以及归附对方之意向。同时他又指出,“不复古文,安复古道哉”,认为要恢复“古道”,重点就要从文章复古做起。并表示,“究讨文章指归,庶几不虚皓首”,毅然以“复古文”乃至“复古道”作为个人平生的职志。另一方面,黄省曾又着重就作诗之道阐述自己的看法,正面与李梦阳交换意见。如以“诗歌之道,天动神解,本于情流,弗由人造”,来解释诗以抒情的基本性质,直接触及诗歌最为本质性的问题。同时指出,“古人构唱,直写厥衷,如春蕙秋蓉,生色堪把,意态各畅,无事雕模”,又以为,“但世人莫察自然,咸遵剽假。古途虽践,而此理未逮;艺英虽遍,而正轨未开;秀句虽多,而真机罕悟”。其实质包含了两层意味,一是申说诗歌学古的原由,根本道理在于,古人之作“直写厥衷”,自然呈态,符合诗歌本乎“情流”之道,当然也更获得了一种典范意义;二是抉摘世人学古之失,认为其遵乎“剽假”之道,终究不明“自然”为尚之理,虽名为学古,实则误入歧途,未上正轨。凡此均表明了他本人对于“诗歌之道”的一番自我思考。或许为黄省曾的用心、识见及能力所动,对这位主动求教从学的江南文友,李梦阳很是青睐,在回复省曾的《答黄子书》中,称“尺牍千言,凿凿中的”,于其所思所作,以为“何奥弗探,何明弗则,机触而天动,才运而飙发,思出而泉涌,固所谓万人之敌也”,所许甚重,接受了对方纳交的意愿。既而又为作《怀五岳山人黄勉之》诗,中称“吴下元多士,黄生更妙才”,“系自汝南出,文从西汉来”,则不但重其文才,又许其所撰多能循乎古法,愈见器重之意。其后二人一直诗书往还,互致音讯,彼此间的认知也在联络沟通之中逐渐加深。嘉靖八年(1529)夏,李梦阳因病南下,就医京口,走使邀黄省曾晤面,二人借会面之机曾一起论文赋诗,不忘切磋。出于对省曾的赏识和信任,还在嘉靖七年(1528)冬,李梦阳将自己的诗文全集通过其友程诰交付对方刻之,并以序文相托。黄省曾则尽心为之刊刻,嘉靖九年(1530),作文序之,其云:
由是代方享弊,树独帜于旌墟;士举安凡,振孤辕于广陌。虽和之者自萃珪璋之俦,而讪之者颇繁参商之辈,物忌势危,终于摈落;然先生风节凝持,卓立不惧。卒能浣学囿之污沿,新彤管之琐习;起末家之颓散,复周汉之雅丽。彬彬乎天下学士大夫莫不趋风而宗之。……载论先生之撰,蔚雄闳衍,无体格之弗统;酌禀圆融,何高深之弗臻。矩之音气,何密弗研;获其神精,何奥弗范。……诚游艺之巨工,而摛翰之鸿匠也。
不但大力标榜李梦阳复古首创之功,许肯其独树一帜又“卓立不惧”的勇气及所发挥的振颓去弊的革新作用,而且名之以“巨工”、“鸿匠”,推置于独步坛的尊尚之位。如此,岂止是表达对李梦阳的敬崇之意,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是序者自觉站在了李、何诸子的文学立场上,有意识地为之鼓吹张扬,用心传导他们的文学风范。
上述特别像张治道、黄省曾这样主要活跃在正德、嘉靖之际的后起之秀,深为李、何诸子复古风气所染,加入他们的交游圈,参与文学活动,并深受器重和信任,固然表明了七子集团本身所具有的一种相当的容纳力与影响力。同时,反过来说,如张、黄诸人是时皈向李梦阳等前七子,虔心步武其迹,以振兴复古相担当,对于充实七子集团的文学实力,进一步拓辟其后续的发展路径,维持其在时下文坛的影响势头,显然有着不可忽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