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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记账凭据的货币
货币是一种记账技术。最著名的案例当数美国冒险家威廉·福内斯(William H.Furness)所记述的《石币之岛》的故事。
福内斯1903年在太平洋上的雅浦岛上生活了两个月。他观察到一个现象:该岛有5000多个居民,共有3种商品:鱼、椰子和海参。按说在这样简单的经济体之内,物物交换就可以了,没有货币也过得去。然而,这个遗世独立的小岛上却有着非常先进的货币与清算体系。
雅浦岛上的居民会磨制一种大而厚的石头轮子,中间留一个圆孔,方便插入木杠运输。岛上居民称之为“费” (Fei),作为货币使用。
这些石料出产于距离该岛400海里远的另一个岛,开采磨制后用独木舟运回雅浦岛。
“费”这种石币主要作为记账工具使用。如果交易所涉及的金额太大,那就无须搬运这些石币,可采用单纯的所有权认可制度,即石币仍保留在原有的主人那里,但其所有权却转归货物的卖出人。
更夸张的是,有一次在搬运石币的过程中出了事故,导致石币沉入大海,但同去的人都能证明的确有这么回事,于是该石头就依旧充当着货币。这个家族的人因为有一块沉入海底的石币而变得富有。德国殖民者向当地居民征收罚金的方式是在“费”上画一个黑色十字,表明已被政府罚没。石币的所有者竟然尊重这种做法,并被迫履行义务,再请求政府把十字擦去。
福内斯于1910年发表《石币之岛》这个故事后,引起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注意。凯恩斯、弗里德曼、曼昆等著名经济学家都引用过这则案例。
凯恩斯在1930年出版的《货币论》一书中,认为货币的本质职能是一种记账货币,应该与这个案例的启示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