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你会是告密者吗?
囚徒困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此时双方合作要比不合作好,但是每个人都担心对方背叛自己,因此选择不合作更符合自己的利益,最终导致每个人的状况都不如他们合作时的境况。
有两个囚徒一起做坏事,结果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进行审讯。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徒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
这两个囚徒都知道,如果他俩都保持沉默的话,就都会被释放,因为只要他们拒不承认,警方无法给他们定罪。但警方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就给了这两个囚徒一点儿刺激: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背叛,即告发他的同伙,那么他就可以被无罪释放,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笔奖金。而他的同伙就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并且为了加重惩罚,还要对他施以罚款,作为对告发者的奖赏。当然,如果这两个囚徒互相背叛的话,两个人都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谁也不会得到奖赏。
那么,这两个囚徒该怎么办呢?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从表面上看,他们应该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自由。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
囚徒A马上意识到,他根本无法相信他的同伙不会向警方提供对他不利的证据,然后带着一笔丰厚的奖赏出狱而去,让他独自坐牢。这种想法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但他也意识到,他的同伙也不傻,也会这样来设想他。所以囚徒A的结论是,唯一理性的选择就是背叛同伙,把一切都告诉警方,因为如果他的同伙笨得只会保持沉默,那么他就会是那个带奖出狱的幸运者了。而如果他的同伙也根据这个逻辑向警方交代了,那么,囚徒A反正也得服刑,起码他不必在这之上再被罚款。所以其结果就是,这两个囚徒按照不顾一切的逻辑得到了最糟糕的报应——坐牢。
“囚徒困境”提出了什么问题?提出了合作不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各自的长处而合作,而是因为自己可以合作之名行对自己有利的事才去跟人合作。其现实意义是它可以应用到很多行业中,用囚徒困境来分析相应的问题。现实中合作或者交易等等,其实都是一种博弈的过程,是你在替自己谋取最大利益的同时,你却不同程度出卖了你的合作者。它否定了共赢的合作论,这是它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