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常见案例大讲堂:物权纠纷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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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讨药费不成 扣车致菜烂赔偿

经典案例

2007年6月24日下午,在某农贸市场,个体户黄某夫妇雇请装卸工为他们装蔬菜上车,准备运往湖南销售。在装货过程中,装卸工小梅从车上摔下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装卸工肖某和其他装卸工要求黄某夫妇支付医疗费,双方发生纠纷。肖某遂将大货车用铁链锁在该市场一活动铁栏杆上,将车扣留了3天,导致车上的蔬菜货物全部腐烂。

为了给这一车烂菜定损,黄某花了1000元,鉴定损失为21070元。同时还花了300元垃圾清运费清理烂菜。

法槌定音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肖某应当赔偿黄某夫妇的全部损失。2008年1月,肖某被法院判处赔偿黄某夫妇损失22370元。

法律解析

本案的原告个体户黄某夫妇雇请的装卸工小梅从车上摔下受伤,装卸工肖某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为小梅讨回公道,可他却采取非法扣押手段,导致黄某夫妇车上的蔬菜全部腐烂,违反了《民法通则》第75条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原告黄某夫妇的全部损失。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75条、第1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