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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议申请书 (申请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复议用)
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复议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请求对你院 (××××)……号一案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进行复议。
1.撤销驳回回避申请决定;
2.准许×××(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
事实和理由:
复议申请人在你院 (××××)……号…… (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向你院申请…… (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你院 (×× ××)……号决定书驳回回避申请。
…… (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制定,供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