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荐函 (推荐委托诉讼代理人用)
推荐函
××××人民法院:
…… (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我单位推荐×××担任×××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推荐人 (公章和签名)
××××年××月××日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制定,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用。
2.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3.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