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律师与当事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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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 (申请顺延期限用)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因 (××××)……号…… (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请求顺延……(写明请求顺延事项)期限至××××年××月××日。

事实和理由:

…… (写明申请顺延期限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或者公章)

××××年××月××日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制定,供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用。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