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二、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否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且保理商不能证明债务人欠款的,债务人不应向保理商承担付款义务——某银行与建设公司、工程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