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纠纷:发生在你身边的99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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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什么是创立大会?有何种职权?

◎ 案情介绍

叶某、华某、孙某是某广场舞团体的成员,平时没事的时候,老是聚在一块锻炼身体。某天孙某找到二人说现在有个赚钱的机会,自己的亲侄子准备成立一家互联网VR股份有限公司,现在VR是新技术非常有前景,因此邀请叶某和华某加入。叶某和华某被孙某说得很心动,并且也看了相关的招股说明书,的确很有吸引力。孙某看二人很心动,就继续怂恿道:“马上就要召开创立大会,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创立大会”是什么?叶某和华某头一次听说还有这么个组织。为了搞清楚具体是咋回事,特意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实践中,创立大会指的是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召开,组成人员是参与公司设立并认购股份的人。创立大会是设立中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其决议涉及公司设立行为、公司能否成立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