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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谁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重现
小风非常喜欢狗,做梦都想养一只狗,这样一方面可以陪伴自己,另一方面可以给生活增添一些乐趣。2013年8月,小风的朋友要出国定居,想把饲养的狗交给小风,小风听到这个消息后,喜出望外,非常高兴地收留了它。这只非常招人爱,也很听话。小风每天下班后都会带着它到楼下的花园散步,由于这只狗可爱的形象,路人们都忍不住停下来逗逗它,它也非常配合大家。谁料,狗想要行人小华手里的气球,突然扑向小华,并咬伤了他的手指。小华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打疫苗,花费了不少医药费。之后,小华要求小风承担医药费,小风拒绝了。
本案中,小狗咬伤了行人小华,行人小华的医疗费需要谁来承担?
法官断案
本案涉及小狗与他人玩耍咬伤他人,受伤人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小风的狗为了得到小华手中的气球而突然扑向小华,并咬伤了他的手。这一过程中不存在小华招惹狗的情况,所以小华是无过错的。小华受的伤是由狗造成的,所以小风作为狗的管理者应该承担小华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