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危犯教育转化与循证矫正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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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顶撞民警顽危犯转化案例

一、罪犯基本情况

刘某,男,47岁 ,小学文化,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刘犯从小失去父亲,由母亲带大,在家娇生惯养,缺乏严格的教育,养成了任性、暴躁、偏执的性格。由于刘犯服刑时间长,服刑单位多,他把顶撞民警、不服管理当作一种资本,遇事喜欢逞强斗狠,不服从管理。

刘犯虽然性格粗暴,但他敢做敢当,不怕吃苦,如果他认为民警真正关心帮助他,他也能接受管理教育。

刘犯服刑时间长,服刑单位多,对抗民警的管理。性格冲动、暴躁,遇事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有丰富的反改造经验,改造表现经常反复。

刘犯争强好胜,肯吃苦,可通过正面引导,促其在改造上取得成绩。

刘犯自我认知情况:一是认为什么问题都可以用暴力解决;二是不以犯罪服刑经历为耻,反以为荣,刘犯经常叫嚣:我人都敢杀,还怕什么;三是多次的调动经历让其认为,在监狱老实了,就要吃亏,满足不了要求就要闹,混不下去了就调动,到了新单位说不定就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