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九 多次自杀女顽危犯转化案例
一、罪犯基本情况
(一)罪犯刘某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其在监的真实改造状态。
1.刘某,女,32岁,小学文化,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刘某因婆媳关系不和,婆婆逼丈夫跟自己离婚,在与丈夫的争执中,将丈夫杀死后判刑。案发时,刘某将丈夫杀死后,随即采取跳楼、跳河、喝药等方式,自杀未遂,造成下颌、腹部多处刀伤及右膝骨折。该犯在看守所也有自杀行为,属一心求死型。
2.刘某入监后仍寻死意识强烈。入监后,刘某改造表现极其消极,精神状态异于常人,且一直未打消自杀念头,甚少与人沟通,一谈话就不离“死”字,曾出现夜间难眠,独自起床眺望窗外的行为,眼神甚是可怕。民警在清监时曾发现写的一张字条,“好想穿一套红色的衣服安息”。经常在思想言行中,流露出寻死、悲观厌世的想法,曾向民警要毒鼠强吃,寻死意识强烈。
3.刘某监舍内发生自杀未遂行为。2010年9月5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刘某用三根打中国结的细红绳,吊在监舍上铺挂蚊帐处的铆钉上,企图上吊自杀未遂。后经武汉市精神病卫生中心诊断为患有心境性精神障碍,其特征为情感高涨低落不定,情绪起伏大,自控能力极差。
4.心理测试结果却趋于正常。从刘某出入监时的COPA-PI测评报告和卡特尔16因子(16DF)测量结果这两项心理指标来看,该犯除表现为思想迟钝、愚笨外,各项指标均处于一般水平,无明显精神异常的偏差,亦无明显变态倾向和犯罪思维模式。
5.刘某入监前在家中务农,善于做家务活,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一定的耐力和毅力。家中尚有父母,哥哥和女儿,父母因其坐牢而一夜白头,家人非常关心该犯且愿意配合监狱的改造工作。
(二)改造中的难点问题。刘某改造中有如下难点:
1.心理测试正常。该犯入监时的各项心理测试指标均为正常范围,未能直观反映其异常的精神状况,在初期排查上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未知性。
2.行为多样难控。该犯在行为上表现有多样性和难控性,平日里时而目光呆滞,时而面露凶光,时而傻笑不止。
3.情感时而高涨时而低落。该犯情绪起伏大,抑郁倾向与暴力倾向并存。一方面,暴力倾向强,曾无故将食堂的玻璃窗砸破,且常为些生活锁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曾多次无缘无故扇他人耳光,将洗澡水泼向他人,扬言要将他人眼睛挖掉;另一方面,性情自我抑郁、自我封闭,一想到自己的案情就情绪反常,无处发泄,不愿看到他人,多次向民警反映单独隔离关押。
(三)改造转化的潜力条件。刘某的转化潜力如下:
1.思想较为单纯,无恶意害人和算计他人的心计,一旦打开内心的阀门,可对别人产生较强信任感。
2.渴望得到民警的关心,在晚点名时,常用很大的声音喊“到”,欲引起民警的关注。
3.没有前科记录,本质上具有一定责任心和荣誉感。
(四)转化前的谁知状态。刘某自我认知情况是:
1.平日性格孤僻,不爱与人交流,常把自己看成与众不同。
2.有明显的自我抑郁、自我封闭倾向,多次提出“最好是长期待在反省监号里不出来”的想法。
3.无法面对自己,面对生活,面对刑期,想一死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