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中的法律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八、虐童毒瘤

img

① 图片来源于网络http://news.163.com/11/0714/08/78TJNBEB00014AED.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2月15日。

家,温暖幸福的港湾:孩子穿着漂亮的衣服嘻嘻哈哈、蹦蹦跳跳,无忧无虑地吃着零食,看着动画片,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着娇……但是对于有些孩子来说,这一切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他们也许遭受着打伤、烫伤、烧伤。在一系列惨不忍睹的虐童新闻曝光后,我们知道对于那些遭受虐待的孩子来说,他们没有勇气去奢求关爱与呵护。家成了噩梦的源泉,成了地狱的代名词。

2015年10月24日,当人们还在为“南京虐童案”中那个身上、嘴上、腿上布满伤痕的小男孩感到痛心不已时,一位网友在其微博中发的一张照片又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照片里,女老师一脸微笑,两只手分别揪着一名男童的耳朵,将男童双脚提离地面约10厘米,男童因剧痛张着嘴巴哇哇大哭。这就是“浙江温岭虐童事件”。正如在“南京虐童案”中,男童养母、被告人李某在法庭中所诉称的那样,“我没有犯罪,对指控我故意伤害罪,我很有异议。”“宝宝来我家3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出于教育的目的,我心里不是想伤害人。”这似乎是大部分父母打孩子的原因——“不听话,只是为了教育。”父母打孩子,老师打孩子,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孩子不听话,当然要管、要教育,打似乎在我们社会中成了一种普遍的教育方式。很多父母和老师恨铁不成钢,秉承“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理念教育孩子,就是在这样的思想下,我国社会中的虐童现象屡屡发生。

但是,父母对于此种施暴行为却不以为然。有的家长说“偶尔打不算虐待”,有的家长认为“只是轻微教训一下孩子”,甚至有的家长在遗弃或杀害孩子后认为“是为了解脱孩子的痛苦”。他们并不认为打孩子是家庭暴力,是虐待孩子的行为,反而认为是为了孩子以后能够更好,往往认为程度严重的伤害才是家庭暴力。为了孩子好成了很多家长为其暴力行为辩解的借口,这些家长并没有将自己的行为和家庭暴力、虐待联系在一起。

由此可知,在我们社会中,虐童毒瘤之所以会存在,原因并非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其一,长期以来我国就流传着“不打不成才”的传统观念,并不把打骂孩子当回事,社会对于父母的此种行为更多的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其二,社会急于求成的心态导致父母教育方式的缺乏,父母没有耐心教育孩子,而打骂就成了中国父母教育孩子的主要方式。其三,除了我国法律对于虐童问题的忽略或者含糊不清的界定,社会的相关法律意识也不到位。

那么,什么是虐童?只有对此有个清晰的认识,才能更好地防止虐童现象的出现。在我国的有关法律中,虽有对于虐待儿童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例如,《宪法》第49条第4款规定,禁止虐待儿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第2款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把情节恶劣的虐待儿童行为已上升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是都没有明确什么是虐童行为。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中进行了大概的定义,即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但是,世界卫生组织将虐待儿童定义为,抚养、监管儿童及对儿童有教育权的主体,对儿童做出的身体或精神上的虐待、忽视以及经济剥削,造成或足以造成儿童生存发育及尊严实际上或潜在的损害的行为。

比照世界卫生组织采取的概念而言,我国的相关概念还有明显不足。首先,并未对虐待儿童作出特别的规定,而是混杂在家庭成员中,这不利于对未成人权益的特殊保护。其次,强调的是直接针对身体的暴力行为,或者实际的损害,而对于潜在的危险却并未提及。最后,强调的是一种作为的方式,对于不作为方式的侵害并未涉及,如父母和监护人在具备完全能力的情况下,未能向儿童提供身心发育、教育、庇护以及安全等方面应有的帮助。

可见,社会现象、社会意识的变化是法律修改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我们需要转变对于“虐童”的错误观念,即那种认为“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孩子不打不成才”“轻微的打不算虐待”等观念。

我们认为,是否属于虐待儿童的行为应主要取决于对孩子的成长发育是否产生不利影响,不论次数的多少、时间的长短、程度的轻重、方式的残暴。老师和家长一般所认为的那种虐童行为已属于恶劣的虐童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上升为一种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孩子不能想“打”就能“打”,因为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老师和父母眼中的所谓“轻微行为、教育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据心理学家分析,遭受虐待的儿童会对实施这些行为的人失去信任,也会对他们所代表的那个人群失去信任,并且对这个人群产生长期的敌对或者恐惧心理,对其自身价值产生怀疑,并且在和人真诚交往上产生障碍等一系列问题。

父母面对孩子的不听话要多一点耐心,克制自己的情绪,毕竟孩子就是孩子,怎么可能不犯一点小错,是将小错化无还是酿成大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的教育方法。孩子面对父母和老师的虐待行为不要一味地容忍,可以通过合适的方法来寻求救济,如向其他亲朋好友、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工作人员、邻居叔叔阿姨等寻求帮助。并非要用法律的方式来规定一个相关人员的报告义务,如果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存在虐童的现象,不要以为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就选择袖手旁观,多一份热情,多一份关心,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只有我们共同努力,虐童毒瘤才可能得到根治,一切都是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