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相信这时更合乎情理的做法是拒绝跟他吃饭。我想也许当时我应该把心里真实感受到的愤怒好好表现一番,这样我回去后就可以向他们汇报,说我如何断然拒绝了同这种品行的人共进晚餐,起码麦克安德鲁上校会对我有些好感的。但是由于担心自己没有能力一直行之有效地表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我始终羞于摆出道貌岸然的姿态。就这件事来说,我知道无论我多么慷慨陈词,在史特利克兰身上都肯定不会有效果,这就让我特别尴尬,实在难以启齿。只有诗人或圣徒才会相信,只要辛勤浇水,在沥青路上也能养出百合花来。
我掏钱付了我们俩的酒账,然后一起去了一家便宜的餐馆。餐馆里人声鼎沸,热闹极了,我们吃得很痛快。我胃口好是因为年轻,他狼吞虎咽是因为吃别人的不心疼。吃完晚饭后,我们又去一家小酒馆喝咖啡和甜酒。
我到巴黎来处理的这件差事,能说的话我都说完了,虽然我觉得就此罢手多少有违史特利克兰太太的托付,但我实在无法再跟他的冷漠搏斗下去了。同一件事重复三遍还热情不减,这大概需要有些女人的性情才能做到。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借此机会多了解一些史特利克兰的心境对我也算有些用处。这也是我更感兴趣的事。但是要做到颇不容易,因为史特利克兰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他好像在语言表达上有困难,似乎词语不是他的思维工具。你只能从他的那些陈旧套话和粗俗的俚语,以及模糊不清而又不完整的手势中,去猜测他心灵的意图。但是,虽然他说不出什么有意义的话,他的性格中却有一种东西让人怎么也不会觉得他是一个乏味的人。那东西或许就是真诚。他对自己第一次见到的巴黎(我没有算上他跟妻子来度蜜月的那一次)好像并不怎么关心,对于那些按理说肯定会让他感到新奇的所见所闻漠然置之,一点都不感到惊异。我自己来巴黎少说有一百次了,可是每次来都会感到很兴奋;走在巴黎的街头,我总感觉自己随时都会经历一场奇遇。史特利克兰却始终不为所动。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他根本什么也看不见,他眼里只能看见让他灵魂不安的景象。
这时,发生了一件有些怪异的事。酒馆里有几个妓女,有的陪着男人,有的独自坐在那里。很快,我就注意到其中有一位一直在看我们。当她的眼神跟史特利克兰的目光相遇时,她露出了笑脸。我想史特利克兰根本没看见她。过了一会儿,她走出了酒馆,但是马上又回来,在经过我们座位的时候,她很有礼貌地问我们能不能请她喝一杯。我叫她坐下,同她闲聊起来,可是她的兴趣显然在史特利克兰身上。我对她解释说,他只会说一两句法语。她还是试着跟他攀谈,一会儿用手势,一会儿故意模仿外国人说口音不正的法语——她似乎认为这样说可以让他更容易听懂,另外她也会说不到十句的英语。当她只能用自己的母语表达时,她就要我给她翻译,并且急切地追问我他是怎么回答的。史特利克兰表现得很温和,甚至还有点开心,但是他的冷漠依然显而易见。
“我想你已经征服了人家。”我哈哈大笑。
“我不爱听。”
要是换作我,我会感到很难为情,而不会像他那样无动于衷。这个女人生着一双会笑的眼睛,一张妩媚动人的嘴。她很年轻。我不明白她在史特利克兰身上发现了什么吸引她的地方。她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欲求,并要我翻译。
“她要你跟她回家。”
“我不要。”他答道。
我尽量把他的回答说得婉转一些,我觉得拒绝这种邀请未免有点不合情理。我把他的拒绝说成是因为没有钱。
“可是我喜欢他,”她说,“告诉他这是为了爱。”
我把她的话翻译过去后,史特利克兰不耐烦地耸了耸肩。
“叫她见鬼去吧。”他说。
他的神态清楚地表明了他的回答是什么意思,这个女孩猛地把头向后一甩。我仿佛从她涂抹的脂粉下看到她脸红了。她猛地站起身来。
“这位先生太不懂礼貌了。”她用法语说了一句。
她走出了酒馆。我略微有点生气。
“我看不出你有什么必要这样羞辱她,”我说,“她这样做好歹也是看得起你啊。”
“这种事让我感到恶心。”他没好气地说。
我好奇地打量他。他的脸上确实露出了厌恶的神情,然而我看到的是一张显得粗野而性感的脸。我猜想吸引了那个女孩的正是他脸上的某种野性。
“伦敦什么样的女人都有,我何必跑到巴黎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