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专题讨论:第三方支付
网络交易已经成为现代商业交易的潮流和趋势,交易金额和数量在不断上升,增长幅度已经远大于实体店面,但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一般银行不会为小型网络商家与个人网络拍卖者提供信用卡服务,因此无法直接在网络上进行支付,而这些人往往是网络交易的大众,为了提高交易效率,由具有实力和公信力的“第三方”设立公开平台,作为银行、商家及消费者之间的服务中介模式就孕育而生了,使用第三方支付只需要一组账号和密码就能搞定,便利性大大提高,消费者也就更加愿意在网上购物了。
在电子商务的世界中,即便目前已经有信用卡,货到付款(对商家不利)以及直接转账给商家(对消费者不利)等支付方式仍然经常使用,可是以上三种支付方式都有一定的不便利性和信用风险,买卖双方如果通过“第三方支付”机制,用最少的代价保障彼此的权益,就可以降低彼此的风险。在网络交易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制建立了一个中立的支付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款项的代收和代付服务。当买方选购商品后,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包括有ATM付款、信用卡付款及储值付款),当货款支付后,由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进行发货,买方在收到所购商品及检验确认无误后,通知可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账到卖家账户。从理论上来讲,这样的做法可以杜绝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欺诈行为,也大大增加了网络购物的安全性与信任感。
第三方支付机制就是在交易过程中除了买卖双方外,还要通过第三方来代收与代付款项,例如支付宝或PayPal,我们没有直接给店家付款,店家也没有直接向我们收款,这就是广义上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可以说是网络时代交易中介的变形,也是促使电子商务产业成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不同的购物网站各自有不同的第三方支付机制,美国很多网站会采用PayPal用于第三方支付,而中国著名的淘宝网采用支付宝进行第三方支付。
更多有关“支付宝”的背景资料如下:
2003年10月,淘宝网首次推出了“支付宝”服务,2004年12月支付宝从淘宝网分拆独立,逐渐向更多的合作方提供支付服务,这是中国第三方支付的里程碑,支付宝逐渐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最初是为了解决C2C交易遇到的付款不便、买家不发货等问题的困扰。过去B2B买卖双方之间都为企业,付款与信任度一般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变成C2C之后,部分消费者对于网络购物有着一定程度的不信任,毕竟网络购物纠纷一直是常见的问题,而现在只要申请了这项服务,就可以立即在中国大大小小的网络商城中购买商品,例如在淘宝网购物,第三方支付都是通过“支付宝”来支付的。“支付宝”发展到今天,除了提供便捷的支付、转账、收款等基础功能外,还能快速完成信用卡还款、日常生活的缴费(充话费、缴水电费等),甚至涉及理财,它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非常便利的一种支付方式。
在中国,另一种崛起的“第三方支付”是发端于智能移动设备的微信支付,这是一种集成在微信客户端的支付功能。就具体使用度而言,大部分用户通过智能手机完成快速的微信支付流程。微信支付需要绑定银行卡,而后通过银行卡充值到微信钱包中,可以向用户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支付服务。目前微信支付已实现刷卡支付、扫码支付、公众号支付、App支付等,并提供红包、代金券、立减优惠等营销新工具,可以满足用户和商户的不同支付需要。图4-20所示为手机上微信钱包的用户界面。
图4-20 微信钱包的用户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