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族认同与民族主义
一、民族与国家的关系
“民族”这一概念在政治实践中非常容易混淆,特别是在汉语中,这种混淆影响了人们对民族国家性质的理解。中国有“中华民族”的概念,又有“少数民族”的概念,前者包含了后者。当我们同时说“中华民族包括了56个民族”或“现代民族国家是由多民族组成的”时,就会对到底什么是民族产生疑问。
简单地讲,民族是指一个人类群体内部在文化和政治上达到了较高程度的认同,并以这种认同区别于其他文化和政治群体。尽管有关“民族”的定义很多,不过,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我们就可以对这个概念有比较准确的理解。第一,形成民族的人群具有地理和文化的接近性。例如,由于拥有共同的语言、种族和宗教信仰以及共同的文化和历史经历,德国在1870年统一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德意志民族。这个民族并没有被后来冷战时期的东、西德分裂所瓦解。1990年德国重新统一后,原来的两个德国在重新融合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民族认同及融合方面的问题。
第二,民族的形成还需要拥有共同体意识。这种共同体观念是高度主观的。例如,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人尽管拥有地理和文化上的相似性,但是如果他们不认为自己是英国人,那么英国内部的民族认同就会出现问题。英国不仅有北爱尔兰人认为自己不是英国人,而且有相当多的苏格兰人也不认为自己是英国人。2007年苏格兰第一大臣萨尔蒙德提出了苏格兰在2017年独立的时间表,由此引发激烈的社会争论,民调表明在苏格兰地区支持与反对独立的民众数量比较接近。
第三,当民族成为一个国家族群认同基础时,这个族群有实现政治独立的目标。在国际政治中,人们常以此为标准区分“民族”和“族群”这两个概念。在国际政治中,前者被用于有权争取政治独立或自治的群体,而后者却用于缺少这种政治权力或政治目标的群体。在20世纪初清王朝解体时,孙中山领导建立的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形态。在中国建立共和国,需要实现民族团结。从概念上区分国家民族与国内民族在政治上是有利于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孙中山曾建议将nation译为“国族”,以区别于国内的汉、满、蒙、回、藏等“民族”概念。然而由于nation译为“民族”或“民族国家”已经成为语言习惯,所以“国族”一词未能流行起来。
从表4-2可以看出,民族与国家的实际关系比较复杂。并非所有的民族都能以自己为主体建立起国家,世界上仍有不少无国家民族。20世纪下半叶,世界上约有2000个民族,但却只有不到200个国家。(注:参见《民族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5页。)库尔德人、巴勒斯坦人、吉普赛人都没有以他们为主体组成的国家。
由于近代以来地球上大规模的人口迁徙频繁发生,世界上由单一民族建立的国家已经非常稀少了。单一民族国家是指一个国家的主体民族只有一个民族,其他民族的人数极少。如韩国、以色列、意大利、德国都属于单一民族国家。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大到中国、印度这种十亿以上人口的国家,小到新加坡、布隆迪这种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
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一个民族在两个主权国家内都是主体民族。例如,冷战时期的东德和西德以及朝鲜和韩国等。这些国家同时也都是单一民族国家。
还有一种最复杂的情况就是多个民族混杂居住在多个国家,这其实反映的是民族群体跨越国家边界的现象。跨界民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形成跨界民族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跨界民族的存在使得国家与民族难以完全一致,由此引发了不少的国家间冲突。如果从全球角度观察,中国的汉族也许是世界上散布国家最多的民族。特别是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华人群体。
表4-2 民族与国家的多重关系
单一民族多个民族无国家库尔德人、巴勒斯坦人、吉普赛人,以及许多国家中的少数民族。无单一国家日本、意大利、以色列等。中国、俄罗斯、英国、南非等。多个国家冷战时的东、西德;北越和南越;南也门和北也门,以及朝鲜和韩国等。阿富汗有大量塔吉克人和乌兹别克人,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国内有大量阿富汗人;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各民族混杂等。民族的形成过程是缓慢的,这些会引发人们对一个国家是单一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的认识有分歧。例如,有人认为美国和加拿大是单一民族国家。这两个国家有许多土著居民,同时又有大量外来移民,但这些土著与移民们不断融合,形成了美利坚民族和加拿大民族。有人将这样的国家称为熔炉国家。其实并非美国和加拿大如此,许多国家的形成都有这样的经历。国家与民族起初并非重合一致,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共同的民族身份、特性和认同得以形成,甚至是在缺少宗教、种族或文化相似性的情况下形成的。“熔炉”国家民族形成的这一特点与19世纪法国、意大利和德国等典型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有着根本不同。中华民族的形成也经历了不断融合的过程。在中国,汉族占了人口的90%,显然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但中国却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而非单一民族国家。这一事实更让人认识到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复杂性。
二、民族认同和民族主义的形成
(一)民族认同产生的前提条件
前文在对民族的定义和特征的描述中已经涉及民族认同和民族主义的内容。简单地讲,民族认同指的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人类既有生物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因此,民族认同的产生既需要生理条件,也需要社会条件。产生民族认同感的生理条件是人的群体向心本能。人作为一种群体性动物,其生存是靠群体分工与协作。人的群体向心本能是一种自然本能,是与生俱来的而非后天习得的。这种本能使得人类在任何一个环境中都会下意识地区分“我们”与“你们”在群体归属上的不同,并且与互称“我们”的人产生亲近感。
民族认同产生的社会条件是人类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环境。群体向心本能是内因,生活环境是外因,这两者的结合才能促成民族认同感的形成。这如同每个人都有味觉本能,但喜爱吃什么口味则取决于青少年时期的食品结构。如果一个人青少年时期以吃辣为主,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该人终生都会喜欢吃辣。只有少数人在成年之后还能改变饮食习惯。一般地讲,人的民族认同感也是形成于青少年时期。成年之后,多数人从心理上难以改变其已经形成的民族认同。例如,在30岁以后才到美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中,很少有人改变其中国民族认同。很多人是出于经济和旅行的需要改变国籍,而非从心理上改变民族认同。但是,这些人从中国带去的孩子却很少有中国民族认同。这些孩子从心里就认为自己是美国人而不是中国人,其父母在家里无论怎样告诉他们是中国人,都无法使他们产生这样的认同感。原因在于,这些孩子从小生活的环境是一个美国环境,他们最熟悉的语言和文化都是美国的,因此他们自然就形成了对美国的民族认同。
(二)民族主义产生的理论解释
民族主义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按照权威工具书的解释,“如果意识形态对于政治来说是一种具有规范内涵的、用以认识世界的一般方法,那么民族主义便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作为思考世界的一种方法,它强调民族在解释历史发展和分析当代政治中的重要性,并且明确宣称‘民族特征’是人类划分的主导性因素。习惯上,民族主义主张所有的人都应属于一个并且只属于一个民族,它是他们身份和忠诚的主要焦点……民族主义在本质上要求每个民族组成一个主权国家”(注:戴维·米勒等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30—532页。)。
比较民族主义与民族认同,前者是人们认识和思考周围世界的一种方式,而后者则更多地表现为确定本民族归属的一种心理与社会过程。此外,民族主义还往往包括建立本民族主权国家的政治诉求。不过,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两者经常被联系在一起并且很难区分,民族主义往往是民族认同的自然发展,从而包含了民族认同的成分。
目前,关于民族主义如何产生的问题,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解释,即历史性解释和认知性解释。历史性解释认为,民族主义是在近代工业革命发生后,伴随政治社会化和大众政治的出现而产生的政治现象。(注:大众政治的出现源自人民主权观念的普及,而人民主权观念最早是由卢梭、伏尔泰和孟德斯鸠等法国哲学家和思想家提出的,并表现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等信条之中。在18世纪之前,大多数人只认同于君主和宗教权威。而在18世纪,当人民主权观念在欧洲和美洲得以实践之时,即当政府的权力由君权神授变为美国独立宣言所声称的“仅仅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之时,人民由于自己控制了民族国家,转而认同于国家。)作为超越地方和社会阶层的广泛政治认同,民族主义说到底是民族大众性质的。民族主义思想只有成为大众共有并成为激励大众行动的情绪、心态和情感,才能产生重要政治作用。当工业革命及其引发的社会大转型发生时,大众心理会产生严重的不适感,原先起着维系作用的传统道德观念、习俗和组织体制会被削弱或破坏。在此情况下,民族主义凭借其提供的广泛的认同感给新生的大众社会增添了很大一部分凝聚力。(注:时殷弘著:《现当代国际关系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6页。)
历史性解释还指出,1789年发生的法国大革命是个重要历史转折点。这场革命既首创了大众政治,也宣告了民族主义的兴起。法国大革命期间,法国国民议会先后颁布了两项分别象征人民主权与“民族统一首次实现”的宪法性文件,即《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以及废除地域、等级和其他传统封建特权的一些法令。在这些法令中,民族主义被表述为:“在传统的地方性忠诚之外对中央国家的强烈感情依恋和普通公民(或臣民)直接介入政府的政治生活。”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即在中世纪和近代初期的欧洲,在国际社会上人们有着多元的效忠对象。人们既可以忠诚于宗教团体,也可以忠诚于城邦国家、封建主和市镇等世俗权威。而法国大革命特别是1848年的欧洲革命标志着民族主义开始由西欧向中东欧和美洲传播。无论人们喜欢还是讨厌民族主义,它都是现代国际政治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民族认同已经成为民族国家内部决定公民政治忠诚的首要因素。
认知性解释则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独特的文化和心理现象,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持此类观点的学者通常从文化和意识的视角阐述民族主义的各种历史类型和民族主义兴起的条件。由于确定民族的客观特征非常困难,因此这派学者对“民族”这一概念做出了一个认知主义的定义,即“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是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著:《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版,第8—19页。)。这种分析认为,民族主义的形成有两个历史条件。第一个是认识论条件,亦即中世纪以来世界性宗教共同体、王朝以及神谕式的时间观念没落了。当这三者构成的“神圣的、层级的、与时间终始的同时性”的世界观在人类心灵中丧失了主导地位,人们开始想象民族这种“世俗的、水平的、横向的”共同体。第二个条件是社会结构条件,也就是“资本主义、印刷科技与人类语言的多样性这三者的重合”。这三个因素的重合促成了拉丁文的没落与方言性的“印刷语言”的兴起,而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世俗语言共同体,就是后来“民族”的原型。(注:同上。)在民族主义发源地这一问题上,这派学者与主流学派认识不同。他们认为,西欧不是民族主义的发源地,民族主义最早出现出于美洲,其后一波一波地向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扩散。
这派学者认为,第一波民族主义出现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南北美洲的殖民地独立运动期间,是一种不以语言为要素的民族主义。美洲的殖民母国(英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对美洲殖民地移民的制度性歧视,使当地欧裔移民的社会与政治流动被限定在殖民地的范围之内。这种歧视与殖民地边界的重合为欧裔移民创造了一种共同体经验,并开始将殖民地想象成他们的祖国,将殖民地居民想象成他们的“民族”。
第二波民族主义是一种群众性的语言民族主义,出现于1820年以后的欧洲。美洲、法国发生了共和革命,民族独立运动扩散到了欧洲各地。文化多元论在欧洲的兴起使民族语言理念具有社会作用,因此19世纪上半期颇为盛行语言民族主义。
第三波民族主义始于19世纪中叶。无力抵挡民族主义浪潮的欧洲王室为了避免被群众推翻,采取了借助民族主义的策略,使之与旧王朝的原则相结合,形成了官方的民族主义。原本只有横向联姻、缺乏明确民族属性的欧洲王室们,竞相“归化”民族,并由此掌握对“民族想象”的诠释权,通过自上而下的同化,控制群体效忠对象,巩固王朝的合法地位。
最后一波民族主义浪潮是二战后出现的亚非殖民地民族主义。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政府利用官方民族主义政策培养了一批通晓双语的殖民地精英。这些族群背景不同的精英们,通过学习有了共同的语言,了解了欧洲的历史,熟悉了民族主义的思想、语汇和行动模式,成为殖民地最早的民族主义者。此外,歧视性的殖民地行政体系与教育体系将民众的社会政治流动限定在一个既定的地理范围之内。这和早期美洲殖民地人民形成民族概念的过程有相似性,殖民地的边界也成为民族的边界的基础。
三、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
民族主义曾经被学术界和政界认为是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自一战结束以后,“民族主义”这个词汇就开始带有贬义。然而,二战后发生的前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又给“民族主义”恢复了积极的内涵。从此,出现了这一现象:把本国民众对国家的认同称为爱国主义,而把他国民众对国家的认同称为民族主义。冷战后,在全球化与民主化两大浪潮的影响下,否定民族主义的势头再次出现。
事实上,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不过一种思想观念的两种不同称谓。肯定某一民族认同的行为,就将这种行为称为爱国主义;反对某一民族认同的行为,就将其称为民族主义。这如同企业生产所形成的收入可称为“剩余价值”,也可以称为“利润”。这种称谓上的变化只反映说话人的好恶立场,而不表明这两者本身有何重要差别。冷战后,美国政府曾批评中国政府坚持传统的主权观,将中国反对新疆分离主义势力的政策说成是民族主义政策。而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发动对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战争,此时美国政府动员全国人民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支持政府进行这场战争。冷战后,日本国内的右翼势力将日本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修改教科书和否定日本二战罪行的行为称为是爱国主义,而将中国反对日本这种做法的行为称为是民族主义。
在国际实践中,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使用反映了政治上的双重标准,这种现象无助于人们理解民族主义。在民族主权国家为主要国际行为体的情况下,否定人的民族认同感的合理性毫无意义,既不可能改变这种客观存在,也难以削弱民族主义。其实,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社会作用。为了减少民族主义的消极作用,增强其积极作用,有人建议将好的民族主义和坏的民族主义加以区分。这种努力实际上并不能消除在民族主义问题上存在双重标准的国际现象。在1995年的联合国大会上,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发表了演讲。他在演讲中区别了健康的民族主义与不健康的民族主义,并指出后者“教会人们去藐视其他的民族和文化,以及……仅仅热爱自己的国家”(注:New York Times,October 6,1995,p.B10.)。健康的民族主义当然值得推广,但不健康的民族主义即狭隘的民族主义应该得到各国的警惕。这种提法的结果是各国将本国的民族主义行为称为是健康的,将他国行为称为是狭隘的。这与“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双重标准的用法没有区别。
值得一提的是,民族主义还与国际主义思想有关。在20世纪50年代,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全球范围内有了较大的发展时,许多共产党国家的政府都声称其对外执行国际主义政策,批判民族主义政策。同时,以国家利益为对外政策出发点都被认为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想。冷战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退回低潮,但全球化时代的国际主义思潮又以主权过时论的面目出现。持这种理论的人认为,国家主权已经过时,国家应将主权全部让渡给国际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等。这种思想在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中间比较流行,并已经得到部分政府和社会大众的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