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从另一角度来谈上述的问题,也能有圆满的说明。即这里所要谈的“诗教”。诗教的说法到汉儒手中才成立,但对《诗》加以提倡而成为“教”的不能不说是孔子的功劳。在孔子以前,《诗》在当时上层社会无疑已十分流行,且把它认作最重要的学科。不过到孔子才更坚决地说明《诗》的伟大。直至《礼记·经解篇》始明白地说出“温柔敦厚诗教也”的话。作者在本书第三部分有一段话说《诗》之所以流传,非常透彻:
……周人所习之文,似乎只有《诗》、《书》;礼乐是行,不是文。《礼古经》等大概是战国时代的记载,所以孔子还只说“执礼”;乐本无经,更是不争之论。而《诗》在乐章,古籍中屡称“诗三百”,似乎都是人所常习;《书》不便讽诵,又无一定的篇数,散篇断筒,未必都是人所常习。《诗》居六经之首,并不是偶然的。(《论文集》页二七八至二八八)
作者的话原是从《汉书·艺文志》引申来的:“《诗》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作者更引清人劳孝舆的《春秋诗话》(页二九〇):
(春秋时)自朝会聘享以至事物细微,皆引《诗》以证其得失焉。大而公卿大夫,以至舆台贱卒(?),所有论说,皆引《诗》以畅厥旨焉。……可以诵读而称引者,当时止有《诗》、《书》。然《传》之所引,《易》乃仅见,《书》则十之二三。若夫《诗》,则横口之所出,触目之所见,沛然决江河而出之者,皆其肺腑中物,梦寐间所呻吟也。岂非《诗》之为教所以浸淫人之心志而厌饫之者,至深远而无涯哉?(卷三《论引诗》)
作者跟着加以修正和补充:“这里所说的虽然不尽切合当日情形,但《诗》那样的讽诵在人口上,确是事实。——除了无亡佚和讽诵两层,诗语简约,可以触类引申,断章取义,便于引证,也帮助它的流传。”于是作者以专章讨论到“著述引诗”。开这方面的风气,当蔚然属之于结束先秦、开启两汉的大师荀卿。如《韩诗外传》、《孝经》、《春秋繁露》、《列女传》等,都显而易见是荀卿的影响。荀卿在《诗》的方面负“教”的责任最大,除《齐诗》受阴阳家灾异说的影响外,《鲁诗》、《韩诗》以及晚出的《毛诗》可以说皆为荀卿的后学所传授。作者曾引陈乔枞《韩诗遗说考·序》的话道:
今观《外传》之文,记夫子之绪论与春秋杂说,或引《诗》以证事,或引事以明《诗》,使“为法者章显,为戒者著明”(郑玄《诗谱序》语)。虽非专于解经之作,要其触类引申,断章取义,皆有合于圣门商、赐言《诗》之义也。况夫微言大义往往而有,上推天人性理,明皆有仁义礼智顺善之心,下究万物情状,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考风雅之正变,知王道之兴衰,固天命性道之蕴而古今得失之林耶?
然后作者加按语说:“这段话除一二处外可以当作四家《诗》的总论看,也可以当作著述引《诗》的总论看,也可以当作汉人《诗》教的总论看。”(页二九三)接着作者列举《韩诗外传》、《列女传》、《春秋繁露》、《贾子新书》、前后《汉书》、《礼记》等书中有关德教修养而兼引有《诗》句的文章,末了引孔子“小子何莫学夫诗”的一段话,并加以判断说:
这是《诗》教的意念的源头。孔子的时代正是《诗》以声为用到《诗》以义为用的过渡期,他只能提示《诗》教这意念的条件。到了汉代,这意念才形成,才充分地发展。不过无论怎样发展,这意念的核心只是德教、政治、学养几方面……也就是孔子所谓兴观群怨。“温柔敦厚”一语便从这里提炼出来。《论语》中孔子论《诗》、礼、乐甚详,而且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好像看作三位一体似的。因此《经解》里所记孔子论《诗》教、乐教、礼教的话,便觉比较亲切而有所依据……汉代《诗》和礼乐虽然早已分了家,可是所谓“温柔敦厚”,还得将《诗》礼乐合看才能明白。(页三〇一至三〇二)
接下去作者更解释“温柔敦厚”的性质,及后来“思无邪”的说法(见《论文集》页三〇三至三一六),是属于“史”的叙述,引证详确,断析精微,这里从略,不多介绍了。所要说的,乃是为什么在六艺之中“诗教”独盛,以致影响到几千年后的今天。这一层阐析明白,“言志”、“缘情”、“明道”等说法也能迎刃而解。我故曰从另一角度来谈上述问题,也能有圆满的说明也。
原来《诗》在先秦两汉,不只是被当作文学而已,而是把它看成集文化之大成的东西(礼乐与诗本是合而不分的,《尚书》和《春秋》是历史,《易》是人生哲学,这就是自古以来所以尊之为“六经”的道理),也就是“文明”的代表。故“诗”可以“兴观群怨”,可以广见闻,甚至可以事父事君。就今日说,诗也还是争取民众的最好工具。所以诗言志的“志”不限于“缘情”,不仅为“明道”。试看从春秋战国以迄两汉的经生,他们对“诗是文学”的意念很薄弱,所以《诗》总是关乎德行政教。西汉以后,有些人已将“诗代表文化”这意念渐渐为“诗是文学”的意念所代替,于是把“志”字慢慢往缘情方面解释去了。而乐府诗的出现更冲破政教德行的藩篱。及至魏晋,一面是儒家思想的腐化与没落,一面又肯定了“诗是文学”这个意念,于是“缘情”的新尺度才水到渠成地产生了。稍后,更分清了“明道”和“缘情”的畛域。但在五四以前,中国的“诗”却始终未离开“文化”的范畴,直到“文学革命”(小如按:这是作者对五四新文学运动的称谓)以后,治诗的人们才打破了传统的看法,把“诗”大力地从“文化”的大圈子里拉出来,把它归入“文学”的小圈子里去(尤其是对《诗经》的看法更为显著)。这样,“言志”一词才有了新的解释。明乎此,则“言志”究竟是“明道”抑“缘情”,究竟同什么特定词语相对立的问题似乎亦无庸争辩。总之,中国的“经典”中没有“科学”而只有“美”和“善”。然而“真”、“美”的极致亦无能逾于至善。所以中国的文化政教自古以来就偏重于“伦理”方面,连文学——诗——也是伦理的。是以汉儒标出诗教,“温柔敦厚”的教条不独成为文学上的标准,而且成为一切中国艺术上的极则。至宋人之强调“思无邪”本以羽翼“载道”之说,更为“修辞立其诚”找到哲学和心理上的根据。这传统固应归美于孔子,但恐怕也还是中国的民族性使然。因为中国民族文化传统到底不是同西洋文化一鼻孔出气的,削足适履终于是办不到的。这种情况使我们了解“诗”(不仅是《诗经》了)所以在中国有着崇高的地位,也说明“诗”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