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推进的中国民主政治建设
著名的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在一次访谈中明确指出:“鼓励创新与促进信息自由流通的机制以及法治应该在中国尽快确立起来。美国的民主政治不是唯一合理的制度,更不是最好的制度,‘第三次浪潮’可能会带来一种新的政治形式。”[135]事实上,托夫勒的预言正在被某些国家变为现实,“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主模式,像“东亚式民主”“南亚式民主”“伊斯兰民主”“非洲民主”“管理民主”“有指导的民主”等等,并且作为民主化过程的产物得到了人们的认同。[136]
其中,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格外引人注目。经过民主的制度化以及民主文化的培养过程,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逐渐形成了综合性的政治文明体系:既强调民主,又注重民主的制度化,进一步表现为民主与法治的均衡;既强调政治制度文明的核心地位,又注意到政治意识文明与政治行为文明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体现为三者的相辅相成,相互支援。也就是说,中国民主化的政治文明模式既注重民主制度化的硬环境,将民主参与保持在一定的秩序范围内;同时又注重公民文化的培养,为民主制度的健康运行提供了软环境,这构成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两个重要维度,塑造了中国民主化的基本样式,同时亦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
同样作为发展中国家,20世纪晚期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浪潮所形成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中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当我们从政治文明的角度入手将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比较时,我们发现,自近代以来,我国民主政治进程逐渐由脱离法治转向与法治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之路。
从历史上看,民主与法治的不断发展为中国革命与建设提供了两条清晰的线索。从民主角度看,我国经历了从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四个重要的发展阶段,最终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国家”的目标。与这一条主线索相契合,我国经历了“君主立宪”“国民立宪”“民主立宪”和“依法治国”四个重要时期,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我们看到,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发展以民主与法治一明一暗两条线索共同编织了中国革命与建设的经纬。
当我们进一步考察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时,我们会发现,自近代以来,中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法治的发展要么是迫于革命的压力,成为应付革命的手段;要么是革命的成果,成为阶级力量对比的反映。可以说,法治建设在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缺乏法治正是中国近代政治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痼疾,深刻地影响了民主制度的有序发展。人们认识到,“对宪政民主简单化理解和误读,对于法治作为宪政民主的前提性地位茫然无知,在客观上造成了实践过程中民主与法治发展的历史错位现象,其后果必然是‘德先生’在中国的命运坎坷多艰”。[137]
我们看到,强调法治在政治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注重民主的法治化和法治的民主化正是我国民主政治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就我国政治发展的方向来看,只有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实现依法治国,才能使我国走出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困境,走上政治现代化的道路。
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邓小平特别强调了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邓小平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38]
这成为我国民主化与法治化建设协调发展的一个起点。在此基础上,1982年宪法第一次确立了政治法制化的目标。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政党法制化、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化等一系列重要的改革取得成功,得出了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重要结论,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巩固与健全提供了理论基础。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构成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起点,这为中国民主化模式提供了制度之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渐吸取民主革命失败的教训,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放到了民主的制度化与法治化建设上来。
在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依法治国”的理论也逐渐走向成熟。党的十五大明确地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再一次突出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内涵。[139]这一报告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40]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政治建设的基本内涵,即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民主与法治。
加强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制建设的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均得到了体现和进一步的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作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141]更为有意义的是,融合了民主与法治的“政治文明”概念被正式写入党章,并通过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写入宪法,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任务,这不但是经济体制改革、精神文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要求,同时也表明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打造了民主化的制度之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篇章。人们更多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这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看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建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健康进行的重要保障,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石。
事实上,中国模式的民主化进程已经积累了许多重要的经验,比如,中国特色的民主化道路选择、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式思路、与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的整体化方案等等,这些经验与强调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重视民主文化的培养构成了中国民主化道路的成功经验。然而,中国的民主化模式还是一个未竟的模式,仍然处于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民主制度化方面,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的制度化也得到了巩固与发展。然而,如何进一步加强民主的制度化建设,形成健康的法治秩序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进一步吸纳公民社会,加强参与,实现“善治”,转变政府职能等一系列问题涉及民主制度的巩固与扩大,这本身就既是制度改革的过程,同时又是观念转变的过程,同整个时代的进步联系在一起。在民主文化的建设方面,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文化创新思路已经奠定,新型的民主文化正在随着公民的成长而逐渐形成,然而,如何在强调本国特色,与传统文化相接榫的基础上进一步吸收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先进成果还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对公民政治意识的准确把握不但缺乏细节实践,而且更少理论研究,这实际上可能会使已经形成的文化发展大战略受到影响。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也必将发扬政治文明,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