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道德与教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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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教师道德

第一章 教师职业道德慨论

本章重点

◆认识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的价值

◆掌握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

◆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作为人类的灵魂工程师,其必备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具有高尚的师德。古今中外,人们都把师德作为衡量教师素质的第一杆标尺。可以说,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不仅直接关系到教育能否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还对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风貌产生深远影响。厚德方能载物,师真方育新人,不断提高现代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教师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第一节 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作为一种教育现象,不仅是一个问题领域或学科,也是该学科最基本的概念。要想认识与解决师德问题,提高自我师德修养,我们必须首先从理论上对这一概念进行梳理。

一、道德概述

(一)道德的含义和本质

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精神现象,是随着人类历史不断发展的一种特殊意识形态。在西方,“道德”一词,源于拉丁语的moris,意指风尚、习俗,引申开来,也有原则和规范、行为品质和善恶评价等含义。在我国,道德这一术语也早已有之。如《论语·述而》中讲到“志于道,据于德”,《孟子·公孙丑下》中有“尊德贵道”。这些讲的都是道德,只是把道和德分开使用。所谓“道”原是指人们行走的道路,也指事物存在、运行、生灭所必须遵循的法则,并引申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的准则、规矩和规范;“德”即得,所谓“德者,得也”。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便是“德”。“道”的客观性较强,主要指外在的规范准则;“德”则偏向于主观方面,主要指人们内心的精神体现的东西。“道德”二字的合用,最早见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1]荀子不但将道和德二字连用,而且赋予了它确定的含义,即指人们在各种伦常关系中表现的道德境界、道德品质和调整这种关系的原则与规范。可见,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道德”这个词的起源和历史发展,都包含有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活动和行为标准等广泛的内容。

概括来讲,所谓道德,就是由一定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所决定,以善恶评价方式调节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和人类自我完善的一种社会价值形态。

所谓道德本质,是指道德现象的内在联系和道德的内在矛盾。它规定着道德发展的方向和最能反映道德特征的深层的、稳定的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以经济为基础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道德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其本质是由社会存在和物质利益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和实践精神。它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特殊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原则规范的总和。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现象,在形式上具有主观性,但其内容却是一定社会关系对人们提出的客观要求的反映。因此,当一切社会关系,尤其是经济利益关系发生变化时,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的道德标准都会随之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人类道德正是在这种除旧布新的过程中得以发展的。尽管道德具有一定的时代性、阶级性和民族性,但在人类历史上,包括阶级社会在内,也还存在着各时代、各民族、各阶级共同认可的一些道德准则,遵守这些准则是维护人们之间正常关系的需要,也是社会生产、生活能够正常进行的保证。

(二)道德的起源和类型

道德这种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如何产生的,从古至今,许多伦理学家与哲学家都作了探讨。唯心主义的道德起源论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到“彼岸世界”去寻找道德的起源,认为道德起源于上帝和某种神灵的旨意;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根于心”,认为人有一种先天的、与生俱来的善良本性,凭着这种善良本性就可以引申出道德来。尽管这两种理论都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道德的起源,但其本质是唯心主义的道德起源论。还有一些机械唯物主义者从感性经验出发,抛开人的社会性和社会关系,把人的生理本能作为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把道德的根源奠定在对欲望的追求和满足上。所以,他们同唯心主义者一样,都未能科学地揭示出道德产生的根源。

为人们提供科学地解决人类社会领域的各种问题的新思路是唯物史观的创立。马克思主义把道德的起源同人类物质生活的现实基础联系起来,为解决道德的起源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从人类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产生并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首先,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形成和人类语言意识的产生是道德产生的前提。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有思维、能够制造并使用工具,从事生产劳动并在劳动中形成人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这些关系是以利益为内容的。随着人类劳动和交往的扩大,产生了语言和意识,从而使人们能够认识到彼此间的关系,并加以调整,道德的产生成为可能。其次,社会分工的出现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关键。随着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生产、交往和分配中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明显。这不但产生了解决这些矛盾的自觉要求,而且也逐渐产生了维护整体利益的义务感和荣辱观念。因此,那些适应当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必需的行为要求,就逐渐成为氏族社会成员所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世代传袭,成为原始氏族社会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信条和风俗习惯。原始社会的道德只是表现为“风俗的统治”,还没有分化成为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随着生产的发展,特别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工以及阶级对立的出现,道德意识逐渐分化成为独立的意识形态。

从纵向上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依据不同经济结构所划分出来的不同历史形态,我们相应地划分出五种不同的道德历史类型,即原始社会道德、奴隶社会道德、封建社会道德、资本主义社会道德、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在道德历史类型的交替变更过程中,道德作为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必然受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制约,并随着生产方式的变更而发生变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在曲折中前进,并越来越趋向进步。道德作为文化的核心因素,它的发展在适应社会经济关系的同时,还遵循自身批判继承发展的规律。不同社会、不同阶级在批判、继承前人道德文化遗产的同时,充实着符合时代发展和阶级利益的新内容、新要求,从而使道德在批判继承中得以发展。

从横向上看,人类生活一般有社会公共生活、职业劳动生活和家庭婚姻生活。相应地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道德活动也是多种多样的,概括起来有三大领域:一是社会公共活动领域的道德,二是职业活动领域的道德,三是家庭活动领域的道德。简言之,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婚姻家庭道德。所谓社会公德,是指在一个社会中为全体成员所公认的、大家都要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用以维护公共生活、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整套准则,是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各种正当的社会职业活动过程中,思想和行为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也就是调整职业内部、职业之间、职业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如商业道德、医务道德、教师道德、科技道德、军人道德、新闻道德、体育道德、公务人员道德等。丰富多彩的职业劳动,是人类社会生活向前发展的动力和生命线。每一社会的职业道德状况,反映了社会道德的要求和状况,并直接关系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婚姻家庭道德是指在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家庭生活中,每个家庭成员应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和责任。如夫妻平等相爱、父母要抚养教育好子女、子女要赡养和尊敬老人等。

总之,道德作为社会有机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受社会经济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又同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社会生活进行独特的调控,并随着人类历史的前进,有规律地向前发展。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根本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在现代化基础上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2]

为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同时,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还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其中,对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又有相应的具体规范要求。社会公德中的五个道德规范是: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中的五个道德规范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家庭美德中的五个道德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这三大领域中的十五个道德规范,是在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和五个“基本要求”的作用下形成的一个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体系,涵盖了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各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道德层面的体现。

二、职业道德的内涵与特点

(一)职业道德的内涵

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教师道德又是职业道德的一种。因此,认识职业道德的基本理论知识是理解教师道德的前提与基础。

职业道德是职业实践活动的产物。职业活动作为人类借以实现“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一种普遍的基本形式,它同人类的其他活动一样,与道德问题紧密相连。由于从事某种特定职业的人们,有着共同的劳动方式,经受共同的职业训练,因此,往往具有共同的职业兴趣、爱好、习惯和心理传统,结成某些特殊关系,形成特殊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恩格斯曾指出:实际上,每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3]这里所说的每一个行业的道德,就是职业道德。概而言之,所谓职业道德,就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正当的社会职业过程中,思想和行为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于从事一定社会职业人们的一种特殊道德要求,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职业道德的内涵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丰富。在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的两次社会大分工,各个部落中生活的人们,在相互交往中形成了一定的行为惯例,这其中就包含职业道德的萌芽。在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更大分工,逐渐形成了各种职业,如农业、畜牧业、商业、手工业、医疗业、职业教师和职业军人等职业集团。在职业生活实践中,随着社会职业关系的复杂化、多样化和完善化,形成了特殊的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从而产生了各种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职业道德真正形成。从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后,职业道德有了新的发展。在中世纪的欧洲出现了许多手工业行会,制定了行会规章制度,以协调各行会手工业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我国,除手工业行会有职业道德的条规外,文献反映较多的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和医疗等方面的职业道德。这一历史时期的职业道德较之奴隶社会的职业道德要求更先进、更广泛,更体现了各个不同行业自身的特殊道德要求。在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由于等级制的压迫和宗教的控制,各种职业分工也受到限制,各种职业道德都带有浓厚的阶级色彩,统治者对于体力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并不大看重,因此职业道德在封建社会鲜见于典籍,没有得到很大发展。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的分工和生产机构内部的分工越来越具体和明确,形成了新的更大规模的职业活动。与此相适应,资本主义时代的职业道德,不仅保持和进一步提炼了诸如工、农、医、商、军、教等具有悠久传统的职业道德规范,而且形成了诸如律师、工程师、科学家、新闻记者、艺术家等新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随着世界新技术革命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兴起,伴随着新职业的出现,一些新的职业道德,如网络道德、核能工作道德、航天事业道德、导游人员道德、公关人员道德等也相继形成。

纵观职业道德的历史演变历程,虽然在私有制条件下的职业道德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和阶段的局限,但是总体上依然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积极成果之一,并以其特有的方式,反映和影响着社会生活。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及经济全球化发展,为职业道德的全面普及和深入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既是历史上长期形成的职业道德的继续,又是对它的深刻变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种职业的职业利益与整个社会的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人们通过职业活动而发生的关系,是同志式的平等互助关系。人们职业活动的共同目的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贡献,这就为新型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同时,党和国家又非常重视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要求发展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因此在新时期,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发展与建设任重道远。

(二)职业道德的特点

从上述职业道德内涵的发展变化中我们看出:在阶级社会里,职业道德既反映社会职业行为的道德调节方向,又带有具体职业或行业活动的特征。

1.内容具有稳定性

职业道德的稳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中的主体要素可以超越不同社会批判继承,世代相传,成为人们比较稳定的职业心理和习惯。例如,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民族,不同社会制度,不同阶级都把“仁爱救人”“祛病治伤”作为医务道德;把“童叟无欺”“买卖公平”作为商业道德;把“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作为师德。二是在某种特定职业与行业中形成的职业兴趣、职业心理、职业习惯、职业传统等都是大同小异的,而其基本的道德观念又是不易改变的。例如,酒店行业中流行的“逢人开口笑,过后不思量”的职业习惯;师德中的“诲人不倦”与“誓不误人子弟”的职业信念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从业人员在继承、履行本职业的道德规范的同时,也在对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地完善、充实和发展。

2.形式和行为尺度具有多样性

职业道德的形式,特别是其行为准则的表达形式,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具体来说,就是每种职业的道德要求,既有一般的原则性规定,又有很具体的要求,通常是用规章制度、工作守则、行业公约、岗位责任、条例、须知、章程、誓词、格言、匾额、条幅、形体标志、文图结合等多种简洁明快的形式表达出来。这样,比较容易使从业人员接受和践行,铭记于心,从而形成本职业所要求的道德习惯。另外,社会分工的发展促使职业活动变得更加复杂、多样,要求职业道德给予多方面的调节,因而衡量职业道德行为的尺度也就呈现出多样化。表现在不同行业上就有不同的衡量标准,即使同一行业中同一职业也有高、中、低的层次要求,呈现出不同的职业道德境界。

3.适用对象具有限定性

每种职业道德都是在各自的职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总是要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和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并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调整从事同一职业人员的内部关系以及他们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对从业人员提出的特殊的道德要求,主要用来约束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对于不属于本职业的人,或本职业人员在该职业之外的行为活动,它往往起不到调节和约束的作用。例如,“童叟无欺”是对商业服务行业的道德要求;“治病救人”是对医务人员的道德要求。正因为每一职业的道德要求具体、明确,从而使从业人员能够明辨是非善恶,保证职业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和特点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认识。历史上,有的将教师职业道德说成是神的意志,或者是主观精神,先验的意志、意识,良心、客观精神、理念等。我国汉代大儒董仲舒说:今善善恶恶,好荣增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也。[4]西方有“原罪说”,这些观点把教师职业道德归于上帝或人格神,不但没有真正解决道德本质的问题,反而将其推向神秘世界,把教育看作是上天为造福人类创造的一种活动,教育者是上天的使者,反映着上天的意志,是上天的化身。这些观点必然使教师职业道德陷于绝对化、简单化的泥潭。唯心主义思想家要么把教师职业道德看成是先验的善良意志、良心等主观精神,要么把教师职业道德看成是理念、天理客观精神的外化。因此《学记》说: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提出“师道尊严”的思想,其作用就在于把教师当作整个封建思想体系的代表,企图通过尊师来尊重封建的“道”。

我国当代学者对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也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檀传宝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职业活动中所应当遵循的,用以调节教师职业工作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集体、教师与社会等关系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称。[5]段文阁、赵昆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是教师的从业之德,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这一行业的道德要求。[6]赵宏义、于秀华认为:就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存在而言,它是对教师职业活动的意义、行为规范及其实践活动给予道德价值性关注的领域,是一个关于教师为师之德的领域;从其表现特征来看,师德是教师在职业中理解或追寻职业意义、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或准则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7]在这种对师德概念的解释中,包含着看待和讨论师德问题的基本域限:一是教师职业的意义和规范问题,被称为师德文化现象;二是履行师德的实践活动,称为师德的活动现象或时间现象;三是师德品性,称为师德品质现象。从上述对教师职业道德概念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师德不仅包括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而且还包括个人在守护这些规范时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以及所形成的师德氛围或生态环境,它是教师这一特殊职业所具有的独特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和道德品质。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是反映教育活动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他人关系以及交往行为的道德意识。道德意识是人们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形成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理论体系的总称。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就是教师系统化地处理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教育意识。我们知道,教育有两大基本规律:一是教育与社会发展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二是教育与人的身心发展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教育活动受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教育活动要适应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有什么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生产力水平,就有什么样的教育实践;同时,对人身心发展规律的认识程度影响着教育实践的水平。在教育活动中,诸如教与学的关系,师与生的关系,知与不知的关系,教师个体与集体的关系,教师的学生观、认识观、教育目的观等都是需要教师解决的道德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不同教师存在着不同的思想体系和方法规范体系,即道德意识。例如,教学思想及规范、德育思想及规范、管理思想及规范、伦理思想及规范,它们都是应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而产生的。教师职业道德在教育实践中产生形成的过程,是区别于其他思想规范体系的,它是关于处理教育劳动中人与人相处的道德准则的理论。它的内容应是对职业内所有人的要求和具体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既要解决“应当”问题,还要解决为什么“应当”的问题。所以,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就是试图确定在教育活动中发展人与人之间适应教育目的要求的、良好关系的道德规范与观念。这些规范与观念应当能维持教育的秩序,延续教育的良好习惯,有利于履行教育的社会责任,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它们既是对教育领域共同利益要求的反映,又是对反映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处理上经验的概括与总结。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旨在协调教师职业工作中的人际关系,包括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集体的关系以及教师与社会的关系等。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目标是规范和引导教师处理好这些人际关系,以道德的方式来协调人际行为,同时也以道德的方式来展开教育、教学活动,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的。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方面,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正确处理师生关系的能力。教师在教育工作中既要有一定的威信,能够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加以引导或者矫正,同时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的主体身份,关爱学生,给予学生自主选择的空间和机会。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当是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同时又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做到“教学相长”。此外,教师还必须处理好与集体的关系,这个集体包括同事群体以及学校生活中的共同体。教师生活于学校共同体之中,难免与教师集体以及学校共同体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以及利益关系,教师必须从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出发来处理好与集体、与学校的关系,努力成为学校共同体、教师集体中的合格成员,为集体生活和学校教育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当然,教师还面临着与社会的关系。教师作为社会成员,必须把自己看作是社会的一分子,在教学活动中履行社会职责,有效地传递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和正能量,通过自身的教学活动来培养人才,从而间接地促进社会的发展。

最后,教师职业道德是外在道德规范他律和教师内在道德自律的统一,是一种特殊的规范调解方式。也就是说,教师职业道德不仅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规范体系,更是一种内在的道德自律约束活动。教师在遵守外在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同时,必须加强内在的道德自律,处理好“自己与自己”的关系。教师必须在充分理解教师职业意义和认识自我的基础上,通过把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素养,如教师的良心、教师的公正和教师的幸福等,从而全面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我们知道,纯粹的道德他律和外在规范是很难限制和约束教师的行为的,因为这些外在规范难以深入人心,难以成为教师的心灵世界和道德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些外在的道德规范的集合体和文本说教,通过灌输或者强制的方式来向教师施加压力,那么这些职业道德对于教师职业活动的调节作用很可能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显然,一种职业道德规范只有当它被道德主体所内化并付之行动时,它才有可能成为道德主体的内心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发展需要,它才可能经由道德他律而走向道德自律,发挥道德的规范和约束功能,主导道德主体的道德生活。

教师职业道德也同样如此,它需要教师以主体的身份自觉自主地吸收和接纳这些道德规范,关注教师职业意义的深层追寻,甚至允许教师反思和批判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不合理的要素,保留合理的方面,从而让这些道德规范成为一种自律和自觉,而不再是一种外在的强加和灌输。通过这样的一种反思、体验、吸收和内化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才能真正成为属于教师职业生活的“本己”世界的道德规范,而不再是从属于教师职业生活的“异己”世界的外在道德规范,教师职业的行为才能达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意境。

综上所述,教师职业道德又称为“教师道德”或者“师德”,它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他人关系以及交往行为,保证教育活动有效合理进行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品质。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和概括,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应以什么样的道德情感、态度作风、行为准则去调节在教育过程中与其他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处理教育道德问题,以有效、合理地做好教育工作,立德树人,为社会尽职尽责。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教师道德不仅具有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而且还具有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的独特性,教师道德与教师的教育劳动中的人际关系特点有密切的联系。教师道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育性

首先,教师道德直接构成和影响教育内容。教师道德是学校重要的教育资源,因而具有教育性。比如,教师的价值观既影响显性的也影响隐性的教育内容。除了在显性教育方面教师会自动根据自己的价值观理解、处理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突现一些教育内容,而相对忽略另一些内容之外,在隐性课程方面,教师的敬业精神,教师对课程以外许多问题看法的不自觉地流露也都会对学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受职业道德影响的教学方式如师生间的互动方式也是教师价值观的体现,也会作为课程影响教育对象。其次,师德的教育性与示范性联系在一起,教师的人格特征影响教育内容。教师的人格特征是影响教育内容的重要因素,甚至可以说教师的人格特征本身就是教育内容。教师的人格特征对教育内容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方面,教师的道德人格会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等人认为,儿童的行为方式常常是模仿其所相信和崇拜的榜样人物而逐步形成的。不管教师愿不愿意,有无知觉,教师都有成为这种“榜样”的最大可能性。中国自古就有“以身立教”的说法,也是同样的道理。另一方面,教师的人格特征也影响他对教育内容的加工处理。一个有诗人气质的教师的教学会充满热情,富于想象;一位逻辑性较强的教师会以冷静思辨的睿智见长。情绪好的教师容易宽以待人,诲人不倦;而心情欠佳者则容易苛求学生,草率行事。尽管气质、情绪等人格特征主要是心理范畴,但是职业道德对于这些人格特征的修养和调整仍然是有非常大的导引作用的。

2.自觉性

学校教育活动是一种具有高度自觉性的活动。教育工作的特点是教育主体和教育手段的合一性。现代教育制度中的教师职前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的存在使得教育工作者一般都经过专门的职业训练。因此他们不仅在教育工作的技能上具有十分明显的专业性和自觉性,而且在道德上也有高度的自觉性。教师对于教育主体和教育手段的合一性的工作特点有清醒的了解,这一理解实际上是教师形成使命感的源泉。教师应当是积极调整教育劳动中人际关系的主动力量。反之,一些缺乏师德自觉的教师实际上是失去了教师本质的“教师”,在人际关系中永远处于被动、低效或无效的境地。所以,教师道德从道德主体的角度看,具有明显的自觉性。

3.整体性

教育劳动的特殊性之一就是影响的整体性。因此从教师道德的影响性质这一角度来看,教师道德具有一定的整体性。这一整体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指每一位教师对学生影响是整体的,二是指教师对学生影响具有集体性(面对的是学生集体),三是指教育工作需要教师集体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首先,教师道德的影响与他的业务素质、人格特征等联系在一起。比如,主观上希望对学生公正的教师可能因为其教育方式上的失误而适得其反。又如,一个心地仁爱的教师也可能因为其性格上的内向而给学生以冷漠的印象。所以师德的修养如同师德的影响一样都是整体性的。其次,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具有集体性。因为教师往往面对一个班级的学生,而不是面对一个学生。教师通过对学生集体的教育,也可以实现对学生个体教育的目的。最后,现代教师的劳动具有非常强的集体性,单个教师的影响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有效地作用于学生。换言之,作为教育劳动成果的学生实际上是一种集体性劳作的成果。因此师德中的重要内涵就必然有教师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四、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协调教师职业活动的人际关系等方面都可以发挥出重要的功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它可以对教师发展起到道德引导和规范的作用,促使教师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和精神;二是它可以通过教师的道德示范作用对学生展开隐性的人格教育,促进学生的发展;三是它可以通过教师卓有成效的工作对社会培养有用之才,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一)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的引导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对于教师以及教师集体的职业工作具有显著的引导功能。首先,教师职业道德为教师的职业成长提供了职业的信念和道德的理想,它可以促使教师去更深刻地思考自身的职业工作的价值与意义。教师的职业道德与教师对教育活动价值的理解密切相关。教师对教育活动价值的不同理解会产生不同的职业道德。我们发现,在实际教育中,有不少教师缺少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养,他们仅仅把职业工作当作一份“不会摔破的铁饭碗”,仅仅把教育工作当成谋生的手段,而没有从更高的意义上来理解教师的职业工作。而在生活中也有很多教师,他们能够真正深刻地理解教师的职业道德,对自身的职业工作有着一种特殊的道德信念,因而他们更愿意把教育工作看作是一项具有深刻社会意义和个体意义的工作,愿意在教育工作中付出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师的职业生活中,正是起到了这样一种引导的作用,它使教师能够超越日常生活的现实性与功利性,把教师引向更为崇高的道德境界,使教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教育工作当中。全国著名特级教师李镇西老师调整心态、强化师德、享受职业生活幸福的一段话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发:

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了后者!怎么才能高兴呢?我就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这样孩子们也就越来越爱我了。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能不高兴吗?也许有人会说:“难道没有让你头疼的学生吗?”有啊!怎么可能没有呢?但我换一种眼光去看这些让人头疼的孩子,我便不再头疼了。换一种什么样的眼光呢?那就是“科研”的眼光。我把教育上遇到的每一个难题(班集体建设啊,“后进生”转化啊,早恋啊,作弊啊,等等),都当作科研课题来对待,把每一个“难教儿童”(这是苏霍姆林斯基对“后进生”的称谓)都当作研究对象,心态就平静了,教育也从容了。每天都有新的发现,每天都有新的感悟,每天都有新的收获,因而每天都有新的快乐。[8]

正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引领作用,才使李镇西始终坚持高尚的道德情操,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同时,教师职业道德还能够通过评价、激励和追求理想人格等方式在造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和社会风尚的同时,培育教师的道德意识、行为和品质。一种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风尚可以在一所学校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而这种舆论氛围对于教师的道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缺乏了这种道德氛围,教师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以及道德品质的发展仿佛就缺乏了水源和土壤。通过教师职业道德的熏陶,可以促进每一位教师不断反思自我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在日常生活和教育工作中以教师职业道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从而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这有助于使教师成为道德纯洁、理想高尚的人,有助于教师在教育工作中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的道德品质。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集体的发展也具有引导的功能。在学校生活和教育活动中,教师不是孤立的教师,教师并不是一个人在工作,而往往是与其他教师一起展开工作,一起追求共同的教育事业。教师职业道德倡导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合作、分享、诚信、友爱,这无疑有助于教师集体的凝聚力的增长,促进教师集体的整体发展。教师作为职业集体中的一名成员,必须处理好集体内部的同事关系,也必须正确处理好职业集体与社会的关系。而这需要教师职业道德来加以规范和引导。有了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可以引导教师更深刻地意识到教师之间所形成的应当是合作和友爱的关系,而不是恶性竞争和互相攻击的关系。教师与教师之间虽然也有正常的教学竞争,但是这种竞争必须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接受教师职业道德的检验。而在个人与教师集体的关系中,个人的利益应该与集体的利益融合在一起,不能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无视甚至损害集体的利益。显然,当教师能够按照职业道德的操守展开职业工作的时候,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将更为和谐,整个教师集体也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集体的引导功能,还表现在教师职业道德可以对教师集体具有监督和约束的作用,避免教师集体“犯错误”,做出道德上不正当的集体行为,比如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不合理的学杂费、在法定节假日强制学生补课等。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师集体的每一位成员的心中都会形成一种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机制,它要求教师以及教师集体以职业良心和信念投入到教育工作当中。当教师以及教师集体都能够按照职业良心来做事,能够以道德的方式来处理职业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的时候,这个教师集体在道德上就是积极向上的集体,而这个集体中的教师也将成为更加优秀的教师。

(二)教师职业道德对学生的教育功能

学校教育的对象主要是青少年学生,他们正处于长身体、学知识、立德志的重要时期,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和可塑性。在教师诸多个性因素中,相对于知识、技能因素而言,教师的职业道德对教育效果的影响更大。

首先,教师道德对青少年学生道德品质具有陶冶作用。学生往往具有“向师性”,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其世界观、人生观、品德操行的形成过程。教师在与学生的交往和相处的过程中,通过自己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的道德认知、较高的职业素养,赢得学生的信任,成为学生可以亲近和信赖的人。因为“真正的具有教育效果的不是教育的意图,而是师生的相互接触,真正的品格教育就是师生真正共同相处的教育”[9]。作为一名教师,不仅担负着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形成个人良好品德的义务。尤其是教师超越狭隘功利的无私之爱,能使学生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获得一种澄澈明净的美好心境,从而确立关爱他人、尊重他人的情感态度。在师生教与学的交往过程中,教师的道德品质、道德情操、行为习惯、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等,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直接作用于学生心灵。在学校教育中,青少年学生不仅从书本里学习善恶观念,更多的是直接从教师在教育劳动中表现出来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中汲取是非、善恶观念,寻找自己做人的榜样。尤其是年幼的小学生,教师在他们的心目中是比父母还重要的榜样,其一言一行对小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起着直接的启蒙作用。中学生正处于道德心理、世界观、人生观的逐步形成期,他们已经能够对教师的教育行为进行是非、善恶的思考和论证。因此,教师道德对中学生的影响就更加深刻。这一时期教师的道德观和各种人生价值观就会成为他们自我发展的重要“参考数”。理想、原则、信念、兴致、趣味、好恶、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准则在教师的言行上取得和谐一致——这就是吸引青少年心灵中的火花。[10]可以说,教师的榜样作用对于学生的今后发展乃至一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5年1月13日,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提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2010年10月,教育部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一次强调指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其次,教师道德对青少年学生道德行为的养成具有示范作用。道德行为是道德品质的客观内容和外在表现,一定的道德品质只有通过道德行为才能展现出来。良好的道德行为的养成固然需要教师向学生讲授正确的道德知识,但身教胜于言教。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处于学生严格的“监督”之下,教师高尚的道德行为对学生有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它能指导学生选择正确的道德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因此,教师道德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教师的人格是进行教育的基石。教育工作中所实施的一切——观点、信念、理想、世界观、兴趣、爱好等的形式,都在教师的人格这个焦点上汇合。[11]因此,教师是学生在校园中所接触到的最直观、最真实的道德榜样,具有高尚师德的教师能够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来印证课堂上的言教,给学生一种无法物化在书本中的人生智慧,使其得到心灵的顿悟和人格的升华,进而实现“不教而教”的效果。这种示范作用虽无声无息,却比高谈阔论更生动具体,更具有撼动人心的说服力。

再次,教师道德对青少年学生未来的人生道路具有引领作用。许多人的兴趣、爱好、人生观乃至于所选择的人生道路,都受到了教师行为的影响。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在中学读书时,他的老师曾提到过“哥德巴赫猜想”这个数学难题,并把数学形象地比喻为自然科学的皇后,而“哥德巴赫猜想”则是皇后皇冠上的明珠,鼓励大家攻克这个难题。这给陈景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使他从此开始了摘取皇冠上的明珠的艰辛历程。陈景润成功的因素固然很多,但他的老师那种不甘人后、时刻启迪学生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无疑是重要因素之一。所谓“亲其师,信其道”,一个在学生心目中享有崇高威信的教师,其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就可能影响学生未来的职业选择,甚至影响学生整个的人生道路。

最后,职业道德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具有激励作用。教师丰富的知识、高扬的理想、虔诚的敬业态度以及为达到教育目的而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求知欲,本身就是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无声召唤,通过学生的内化吸引,可以转变为一种洋溢在胸中的内驱激情、求学创业所必备的动力,激发学生高尚的学习动机和价值观。

(三)教师职业道德对社会风尚的促进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对社会发展也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教师的职业劳动也是社会生产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通过对受教育者(学生)的塑造和培育参与了社会物质文明的建设,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年轻一代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力量,他们决定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高度。当教师能够通过自身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来做好教育工作的时候,他们就能够更好地培养出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传递的知识、技术,有利于增进整个社会的知识和技术的发展;通过教育的传递,这些知识和技术将以更有效的方式传递给学生。并且,通过学校的教育和教师的工作,知识和技术不断被突破和更新,新的生产力和物质文明正是在技术和知识的不断更新中完成的。所以,教师虽然表面上没有直接参与整个社会的物质建设,没有直接参与社会生产力的重构,但是事实上,教师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物质文明的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教师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为他培养出了可以发展生产力和物质文明的人,而这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基础。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它本身的高低是直接构成社会道德水平高低的一部分之外,它还可以以身示范,成为“社会的良心”,带动社会道德水平提升。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是由各行各业的人们共同来完成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良好的精神氛围和道德氛围,使得社会的道德文明风尚得到显著提升。而在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中,教师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教师往往被视为整个社会的道德楷模,所谓“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表明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同时更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榜样,对社会的精神文明具有引领和示范的作用。一个品德不良的教师可能被整个社会所唾弃,对整个社会产生极其不良的道德影响;而一个品德高尚的教师或者一个无私奉献的教师,则可能通过自身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品质被社会所赞扬和称颂,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榜样。这样的教师可以引导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的形成,真正做到了“行为世范”。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品格修养对于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直接带动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的提升。

最后,教师的职业工作实际上是社会生活重构的基础工程。教师通过身体力行也通过自己的“产品”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的重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实际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提高教师素养的希望在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12]。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推动教师不断去反思、开拓、学习和创新,以乐业和勤教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工作当中,全方位地提升自己的教师素养的职业水准。通过职业素养的提升,教师可以更好地为整个社会生产出更多的“优良产品”,而这些“优良产品”将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社会生活的发展和重建。因而,教师的工作虽然从表面上看是局限于狭小的学校空间和课堂空间,是围绕着三尺讲台的工作,但是教师职业工作的影响却远超三尺讲台,而进入无限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对社会生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学记》讲:故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是故择师不可不慎也。没有教师的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教育工作,没有教师所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整个社会生活都将处于停滞的状态,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都将受到严重的阻碍。因此,我们必须把教师职业看作是整个社会的一项基础性职业,把教师的职业道德看作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性的道德构成。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的提升,这也是为了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的进步。

第二节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范畴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一定阶级和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出的根本要求,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各种利益的关系,调节和评价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规则。它是根据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教师职业的实际需要提出的,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不同于一般的教师道德规范的基本依据之一,是教师职业中最根本、最具普遍性的道德规则,对建立和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反映了对教师这一职业最根本的道德要求,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进行道德修养必须遵循的主要规则,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具有广泛的引导功能和规范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不同于一般的社会道德原则,也不同于其他职业道德原则,它是教师这一职业中所特有的要求。教师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共道德有密切的联系,教师职业道德虽然反映出不少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和价值观,但其原则并不是对社会公共原则原样不动地加以体现,而是把这些与教师职业特有的问题相结合,表现出它特有的面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共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相区别的根本所在,表现了它对教师职业所特有的最一般的道德要求与规定。

基于以上认识和教师工作特点,我们认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教书育人原则、乐教勤业原则、人格示范原则等。

(一)教书育人原则

教书育人就是指传授知识能力,培养做人品质、立德树人。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教书育人要求教师在其职业活动中,既要努力教授学生学习知识,又要培育学生成人成才,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

教书育人是教师这一职业的本质特征,指出了教师这一职业与其他职业区别的根本所在。同时,教书育人也是教师基本职责的概括,指出了教书育人是为师从教,就有这个职责,不认真履行这一职责或不履行这一职责,就不是一位称职的教师或根本就不配做一位教师。可见,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由教师职业的本质特征和职责所决定的。

同时,教书育人也是古今中外许多典籍著述和贤哲大师所一贯强调与遵循的基本准则。古代《礼记》中就有“师也者,教之事而喻诸德也”之说。强调教师既要教给学生有关具体事物的知识与技能,又要让学生知晓立身处世的品德。韩愈在《师说》中,以“传道、授业、解惑”概括了教师应有的教书育人的职责。当代教育家徐特立把“经师”和“人师”统一看作搞好教书育人的根本,他认为,为师的有两种他都不赞成,一种是“经师”,一种是“人师”。“经师”是教学问的,“学生的品质、学生的作风、学生的生活、学生的习惯,他是不管的”;“人师就是教行为,就是怎样做人的问题。”他主张,“我们的教学是要采取人师和经师二者合一的”[13]。从以上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到,作为一名教师,如果只注意传授知识,不注意培养学生如何做人,就是没有尽到教师的责任,因此自古以来,教书育人一直成为衡量和判断教师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也自然成为指导教师一切教育工作的根本原则。

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需要注意以下要求。

(1)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教书与育人的关系。作为教师,在教书与育人的关系上要始终明确,教书和育人,立德育人是目的,是根本,教书是工作形式,是达到育人的经常化手段和途径。两者密切联系,相互促进,但又不能等同。

(2)正确理解育人之含义,树立全面的育人意识,使学生成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和谐发展的人。因此,教书所育的人,应是一个完整的人,不是仅仅指有某一方面素质之人。同时,结合每个学生的个性特征,做到因材施教,突出优势发展。

(3)多方面努力,优化教育途径,更好地实现教书育人目的。例如,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研究教育规律,科学施教;精通业务,有效教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等。

(二)乐教勤业原则

乐教勤业原则是指教师要乐于从事教育事业,勤奋地工作。乐教勤业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基础和动力,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核心。教师乐教勤业,是由教育实现自身效益和社会价值的内在需要决定的。任何一种职业的存在,不仅是人们生计的需要,而且是社会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一个行业在努力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对职业活动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从而唤起从业人员对本职业的敬重感,使之乐于从事此业。勤奋工作是获得行业活动质量效益的根本保证,教育也是如此,它的育人特点和自身效益、社会价值实现的需要,内在地决定了它的从业者能够乐于从教、勤奋工作。

乐教勤业,也是教师胜任教育工作、做好教育工作的首要条件。乐教才能勤业、敬业,勤业又能强化乐教。乐教是勤业的内在需要,是勤业的动力和能源;勤业是乐教的具体体现,是满足乐教职工需要的基本途径。是否乐教,影响着是否能够做到勤业;是否勤业,反映着一个教师是否乐教。可见乐教勤业是制约教师教育工作成效的主要内在因素。只有乐教勤业,才能做好教育工作。

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教师要有乐教勤业精神。人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没有乐于从教和勤奋工作的毅力,是很难在育人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在当前,坚持乐教勤业,有利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

乐教勤业原则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如下。

(1)热爱教育,乐于从事教育事业。教师工作的心态最终决定着工作的状态和职业幸福感的高低。教师要有对事业的执着追求,钟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才会在工作中感受到无穷的快乐和幸福。树立工作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实现自身价值的职业观念。

何以能够乐教?一是增强自身的教育责任感,二是增强教师工作的荣誉感,三是强化乐于从教的情感体验,四是要不断增强热爱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勤于功业,勤奋工作。勤业体现着好学上进、主动进取、精益求精的精神。一是要勤于学习,不断丰富自己,开阔知识视野,做到终身学习。二是要勤于钻研,掌握教学规律,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找到职业的幸福和自我价值。三是要勤于岗位,精于业务,精心做事,忠于职守,不敷衍塞责,认真对待日常工作。

(3)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一是要求教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深刻认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对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民族未来产生重要的影响,以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二是要求教师不要陶醉于金钱,追求物质享受,教师应当有比物质满足更高层次的追求,那就是对社会的奉献、事业的成功、精神的丰富和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只有淡泊名利才能静心教书;只有志存高远才会潜心育人;只有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才能集中精力研究教育教学方法,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

(三)人格示范原则

所谓人格示范,是指教师通过自身高尚的人格力量给学生以良好的榜样示范。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是教师应当遵守的基本的师德原则。

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人格特质要求和模式。教师担负着为社会培养人才的职责,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既要言传又要身教,做到为人师表。教师这一崇高的职业,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人格特质和特有的行为规范。教师人格就是人格在教师这一职业中的特殊要求的体现,它是教师为胜任其本职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良好的性格特征、积极的心理倾向、创造性的认知方式、丰富的情感、坚强的意志、高尚的道德品质、规范的行为方式等人格特征的综合体。

人格示范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力量。教师这一特殊职业要求教师不仅要有言传的技能,还必须有身教的力量。与其他职业人格相比,教师人格具有更强的示范性。当它固化在一个人身上并体现在其行为之中时,本身就成为一种无形无声的教育力量,对学生发展会产生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力,正如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言: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当以教师的人格为依据,因为教育力量只能从人格的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任何人为的机关,无论设想得如何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人格的作用。教师的人格是教育事业的一切,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的发展和形成。[14]

教师良好的人格是一种对学生有着直接影响的教育因素。美国教育家斯宾塞认为:“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这就是真理。待儿童没有同情,他们就变得没有同情;而以应有的友情对待他们,就是一种培养他们友情的手段。”[15]而研究表明,学生具有强烈的向师性和模仿性。所谓“向师性”是指学生尊重、崇敬教师,乐于接受教师教导的自然倾向和希望得到教师的注意、重视、关怀和鼓励、热情而认真负责地教育自己的特点。对幼儿和初入小学的儿童来说,这种向师性表现为对教师的情感依赖,之后,逐渐发展为对满足求知欲和人格完善的需要。因此,教师的世界观、教师的品行、教师的生活、教师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深深影响着全体学生。教师应当给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力量来教育和塑造学生的人格形象。

人格示范原则要求教师做到以下几点。

(1)教师要不断进行自我教育,强化内在人格素质。人格教育说到底是一种终身的自我教育。自我教育是教师强化自身内在人格素质的有力手段,教师要通过自我学习、实践、反思等各种方式展开自我教育,促进自我人格发展。教师应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地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教学法知识,及时掌握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使自己成为受学生欢迎的性格鲜明的教师。

(2)在实践中努力锻炼和形成良好的道德人格。卢梭在《爱弥儿》中写道:“在敢于担当培养一个人的任务以前,自己必须要造就成一个人,自己就必须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模范。”[16]因此,教师进行人格示范,必须首先要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例如,对学生严格而不苛求,温和而不随便;思想开朗敏捷,不以个人好恶影响学生的看法;学识渊博,强闻博记,令学生心悦诚服等。这些都会对学生人格的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3)教师应坚持自身仪表举止修养,达到自身内在素质和外化行为的统一。教师的一举一动是教师人格的外化呈现,教师在塑造自身人格的内在素质的同时,必须注重自身人格的外化行为。仪表能反映一个人的文化修养,也是一个人性格、气质的体现;语言是思想的外壳,是表现一个人心灵人格的一种形式,也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主要工具;行为举止也反映着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教师的仪表对学生行为有一定影响,内心高雅、品质高尚的人,其仪容必然端庄典雅,举止必然文明优雅,态度必然和蔼可亲,必然会深深吸引学生,使其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师的人格示范。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范畴

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17]。范畴是人类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一个学科的基本范畴是这一学科知识体系之网上的“纽节”,对理解整个学科的逻辑结构和基本内容都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教师职业道德范畴可以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师德范畴包括教师道德原则、规范中所有的基本概念,也包括反映教师个体道德品质的基本概念(如谦虚、朴实、仁爱、乐观),还包括教师道德评价、道德修养和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如善、恶、自制、慎独等)。狭义的师德范畴则专指可以纳入教师道德规范体系并需要专门研究的基本概念,如教师的义务、教师的良心、教师的公正、教师的荣誉、教师的幸福等。这里所说的教师职业道德范畴就是狭义的教师职业道德范畴。这些基本范畴概括了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着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并通过教育实践形成教师内心信念与价值认同,从而指导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一)教师的良心

教师的良心是职业良心的一种。所谓职业良心,就是人们在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职业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自我评价能力,是一定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

良心是一种道德意识现象,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社会关系的产物。马克思说: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18]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知识素养和生活方式,因而也必然有不同的良心。这就是说,良心在本质上、来源上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和自我修养中形成的。良心是将社会道德意识内化为个体心理意识的结果,是人对自己所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职业良心是人们对自己所应当承担的职业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教师能自觉意识到自己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职业道德责任,并且能够自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就是具有了教师职业良心的表现。

教师职业良心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教师劳动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职业良心的重要地位。教师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的特点就在于它是培养人的。教师劳动的这种特点,决定了有无职业良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良心的一个作用就是自律。教师有无良心的自律和自我评价能力,对于能不能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至关重要。人们常说,教师是个良心活,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一切外在的监督、检查和约束,其作用都是有限的,只有内在的职业良心才能推动教师认真备课、讲课和批改作业,才能让教师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起责任。人民教师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学生的热爱,体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多的是靠教师的职业良心,而不是靠数量或指标上的考核。任何一个高明的领导都很难确定出教师劳动在一定时间之内应达到的结果。我们不否认对教师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必要性。但也必须承认,教师的许多劳动是在每天的8小时之外进行的,如备课、批改作业到深夜,长年累月不分节假日的加班加点,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有时还要护送学生回家或家访,或带领学生外出实习等,这些大量的艰辛劳动都是无法随时随地检查和监督的,就是在8小时之内,其备课的深度和广度,讲课的效率和效果,批改作业的认真程度,对学生的关怀和辅导等,都是很难精确量化的。这也是许多学校给老师发奖金、评职称时,只能重课时、重论文,而很难重质量评价的一个客观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能否尽可能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只能靠良心的驱动、监督和评价。良心也是教师建功立业的精神支柱。特别是在一些条件较差、待遇偏低的地方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的人,能够呕心沥血、鞠躬尽瘁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有道德、有文化、有才能的学生,主要是靠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一颗良心来支撑的。这些都说明了培养教师职业良心的极端重要性。

教师职业良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在教师做出职业行为之前,良心能对行为的动机进行检查,使教师严肃地思考、权衡和慎重地评价自己的行为动机,对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给予肯定,对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给予否定,从而使教师做出正确的行为抉择。②在教师职业行为进行的过程中,良心能起到监督和导向的作用。对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的情感、意志和信念,能予以坚持和激励,对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的情感、欲望和冲动能予以克服。特别是在教师职业行为进行过程中发现认识错误、情感干扰或情况变化时,良心能够使教师改变行为的方向和方式,纠正自己不正确的欲念和情感,避免产生不良影响,以便在行为整体的发展过程中,由于良心的发现,自觉保持正直人格,不做亏心事,不断提高职业品德。③在教师职业行为之后,良心能对行为做出价值评价。对履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良好后果和影响能得到内心的满足和欣慰,对没有履行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不良后果和影响能进行内心的谴责,表现出内疚、惭愧和悔恨,以致纠正自己的错误。

(二)教师的义务

所谓教师的义务,就是承担和完成适宜的职责,它表明个人对社会和他人承担的责任,也表明社会和他人对个人行为的要求。马克思曾经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是无所谓的。[19]

教师的义务包括一般道德义务和教育道德义务两个方面。教育道德义务与一般道德义务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主要存在于教育行业道德体系之中。教师首先是普通道德生活的主体,所以他有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诺言、偿还债务、扶贫济困等一般道德义务,同时,教师作为一个特定职业生活的主体又有属于教育工作本身的一些职业道德要求,如诲人不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教育道德义务。如前所述,教师工作的特性之一是教师本身是教育的中介或工具,即教师通过自己的榜样示范去教育自己的学生。这一劳动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正确面对上述两类义务。首先,教师必须比一般人更严格地履行一般道德义务,只有这样,他才能成为真正的道德榜样,成为真正的教育主体;其次,教师更应当严格地履行职业道德义务,努力完成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

教师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对此做了如下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具体内容我们在第九章第二节将作详细介绍。

(三)教师的公正

公正,即公平、正义,它表示人的品德,指为人处事没有私心,不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它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的伦理原则。所谓教师公正即教师的教育公正,是指教师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公平正义地对待和评价每一个学生。可以说,教师公正是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水平的标志。

教师公正作为对教师职业的一项重要道德要求,在教育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有利于调动每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公正合理地对待学生,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环境,使每个学生认识个人的学习潜力,依靠个人的努力,争取得到好的评价与成绩。二是有利于学生形成公正无私的道德品质。教师对待学生公正、平等、正直无私,能给学生道德心灵极其有益的影响,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公正、平等,激励他们追求真善美,产生积极向上、乐观的情绪,培养出优秀的品质。三是有利于教师威信的形成。教师的威信在教师教书育人的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教师威信来自于教师令人佩服的言行。其中,能否做到公正,是树立教师威信的一个重要方面。四是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教师公正合理地处理同领导、同事和学生的关系,公正合理地评价领导、同事和学生,就会形成团结向上、勤奋进取的团体气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教师公平表现在教师与自身、教师与同事、教师与学生等人际关系之中。其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学生是最基本的要求。它包括在人格上对学生给予平等的尊重,在学习上对学生给予平等的机会和帮助指导,对学生的发展给予平等的全面关心,对学生评价要符合公认的道德准则。教师公平要求教师具有追求真理、伸张正义的内在的公正信念,在处事时办事公道、赏罚分明,在待人时一视同仁、不带偏见。

(四)教师的幸福

人人都追求和向往幸福,但每一个人对幸福的理解及其实现的途径是不同的。我们认为,幸福是主体内在价值观念及与之相应的人生追求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所产生的愉悦、满足等主观体验,是生活境遇的现实内容适合主体的价值取向、生活目标等主观要求的达成所产生的欣慰、满意等主观体验。幸福的获得既有主观因素的作用,也有客观因素的作用。但在决定幸福的主客观因素当中,主观性的因素是次要的方面,因为这种因素的起作用是被客观因素决定的。客观性因素是决定性的、主要的方面,客观性因素是获得幸福的充分条件,主观性因素是获得幸福的必要条件。幸福与价值实现有着必然的联系:价值实现是幸福的源泉,幸福感又可激励人产生进一步进行自我价值的实现的追求。

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对自己生存状态的意义的体味构成教师的幸福感。

教师幸福生活的意义不仅在其自身,也在教育本身。苏霍姆林斯基说:“心情苦闷和精神抑郁,这种情绪会对学生的全部脑力劳动打下烙印,使他的大脑变得麻木起来。只有那种明朗的、乐观的心情才是滋养着思想大河的生机勃勃的河流。郁郁不乐,情绪苦闷所造成的后果,就是使掌管情绪冲动和思维的情绪色彩的皮层下中心停止工作,不再激发智慧去从事劳动,而且还会束缚智慧的劳动。”[20]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教师的心境会影响教育的环境气氛,因此,教师的快乐和幸福影响学生的快乐和幸福。幸福需要教育,教育也需要幸福的教师,需要从事教育的人幸福,教师应该为幸福的生活目标而设计与安排自己,教师需要做好追求幸福生活的职业生涯规划。

一般认为,教师的幸福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精神性。教师及其劳动的崇高地位决定了教师幸福的精神性。教师幸福的精神性还表现在教师劳动及其报酬的精神性,教师的报酬也不止于物质性的,学生的道德成长、学业进步等都能成为教师劳动的报酬。二是关系性。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是通过师生交往互动而实现的。教师一方面希望倾其所有、无条件地把自己的所知教给学生;另一方面,当教师从学生身上看到自己的劳动转化为学生成长这一成果时,自身也能从中体会到人生价值与精神愉悦。师生之间的精神交流、情感融通给予师生双方的愉悦和快乐是任何其他职业所难以感受到的。三是集体性。教育劳动的特点之一是它的集体幸福与个人幸福的统一的集体性质。任何一个学生都是教师集体劳动的结果,也是学生集体劳动的结果。因此,教师的幸福及其体验既具有一般幸福所具有的个体性,更具有集体的性质。四是无限性。教师的幸福具有效果上的无限性,表现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时间上,教师的幸福是无限的。教师对学生在人格与课业上的影响具有终身性质,通过学生,教师的劳动与生生不息的人类文明联系在一起。因此教师所收获的幸福也是超越时间限制的。空间上,由于教师的劳动产品与社会网络联系起来,教师的劳动效果就远不会局限于某一个校园之内。一代一代的伟人、一代一代的普通劳动者都是由于教师的劳动而对世界的进步做出伟大贡献的。教师因而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对整个世界的影响而理解工作的意义,体会自己的成功。[21]

作为一名教师是幸福的,这种幸福主要体现在:教育本身所具有的乐趣会深深吸引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辛勤付出,从中得到内心的极大充实和满足;通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立言、立德,会使教师在感受到自己教育生命的延续过程中体验到教育人生的幸福;在创造中会体验尊严与生命的活力;教师通过自己的无私奉献,借学生之身巧妙地扩展自己,学生的一举一动都反映着教师的影子,学生的生命就是教师的生命,这样,师生通过内在的联系融成了一种生命共同体,学生的成长就会使教师感到教师自身价值实现的肯定,这是教育的最大幸福所在;教育教学会使教师从学生那里获得真正的情谊。

教师要真正获得幸福,不仅需要有感受幸福的能力,还需要有在教育活动中不断创造幸福的能力。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2008年,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印发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职业的核心观念,有什么样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会导致什么样的职业行为。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是教师在职业活动过程中,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为了实现教育目的、履行教师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从思想认识到日常行为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教师的行为是多方面的,其行为规范涉及教师活动的诸多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教师的仪表行为规范等。遵守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是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践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发展的客观基础。

本章小结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他人关系以及交往行为,保证教育活动有效合理进行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品质。教师职业道德在教育活动中发挥着三个方面的主要功能:一是它可以对教师发展起到道德引导和规范的作用,促使教师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二是它可以通过教师的道德示范作用对学生展开隐性的人格教育,促进学生的发展;三是它可以通过教师卓有成效的工作对社会培养有用之才,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主要包括教书育人原则、乐教勤业原则、人格示范原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是指那些反映教师个人与社会、教师个人与他人之间最本质、最主要、最普遍的道德关系的概念。如教师的义务、教师的良心、教师的公正、教师的荣誉、教师的幸福等。

思考题

1.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有何特点?

2.为什么说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原则?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何价值?

4.谈谈你对教师义务的理解。

5.《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要求什么?

6.举例说明一名合格教师应该遵守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案例研究

广东省梅州市某中学学生廖梦辰(化名)回忆,自己刚上初中时,由于家里出了一些事情,他上课时老走神儿。有一次,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挖苦他说:“你爹妈真会给你起名字,还叫梦辰,难怪生下来就不行,每天都像在做梦一样!”这句话深深地伤害了廖梦辰,他无法理解老师为什么要这样批评自己,并且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自己。

他本来就因为家里出事而心情郁闷,老师的话就像一把尖刀,再一次刺进了他的心里,让他变得更加闷闷不乐、沉默寡言,学习成绩也逐步下降。后来,老师干脆让他和所谓“差生”坐在一起。久而久之,他想自己反正是没人管了,老师也不关心自己,越来越无心学习。于是,他的成绩越来越糟,越来越多的同学疏远他,他的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暴躁和乖戾。

案例思考:

1.在这个案例中,教师对于学生的问题行为的处置方式是否得当?是否有违教师的职业道德?请予以分析。

2.如果你是这名教师,你觉得应当如何调整自己?

推荐阅读

1.檀传宝.教师职业道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2.钱焕琦.教师职业道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3.卫建国.教育法规与教师道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4.赵宏义,于秀华.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修养[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5.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

6.檀传宝.论教师的幸福[J].教育科学,2002(1):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