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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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汉语句式语义特征分析的几个实例

语法研究中的“语义特征分析”使用时间不长,目前还缺乏必要的理论上的阐说。下面就再多举几个实例,帮助大家从中获得一些感性的认识。

第一个实例:关于“名词[主语]+动词+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句式。

“名词[主语]+动词+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里,“名词[主语]”是指充当主语的成分,“名词[受事]”和“名词[与事]”都是指充当宾语的成分。下面(10)都是按“名词[主语]+动词+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格式造出的句子,但请注意各个句子所表示的语法意义的差异。例如:

(10)a.他送了一本词典给小王。

   b.他刻了一个图章给小王。

   c.他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

   d.他画了一幅山水画给小王。

   e.他卖了一件衣服给小王。

   f.他要了一些白药给小王。

   g.他还了一万元给小王。

   h.他取了一些钱给小王。

   i.他煮了一点稀饭给小王。

   j.他交了五千元给学校。

   k.他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

   l.他做了一只风筝给小王。

上面(10)中这些句子的词类序列相同,如果用层次分析法来对它们进行分析,无论从层次构造还是结构关系看都是一样的。例如:

(11)a.他送了一本词典给小王

   b.他刻了一个图章给小王

但是不难发现,(10)中各例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并不相同。仔细分析一下的话,这些句子可以分为三类:“A类”,包括(10a/e/g/j)各句;“B类”,包括(10c/f/h/k)各句;“C类”,包括(10b/d/i/l)各句。现在按这三类重新排列如下:

(12)A类:

   a.他送了一本词典给小王。

   e.他卖了一件衣服给小王。

   g.他还了一万元给小王。

   j.他交了五千元给学校。

   B类:

   c.他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

   f.他要了一些白药给小王。

   h.他取了一些钱给小王。

   k.他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

   C类:

   b.他刻了一个图章给小王。

   d.他画了一幅山水画给小王。

   i.他煮了一点稀饭给小王。

   l.他做了一只风筝给小王。

可以发现,A类组中的各例,两个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实际是一个过程,拿(12a)句来说,“送小王词典”的过程也就是“给小王词典”的过程,即“送=给”。而B类和C类两组中的各例,两个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是两个过程,但是B类这一组和C类这一组还有区别:B类组中的各例,两个过程都是“转移”过程,拿(12c)句来说,一个转移过程是“情报”从别处偷到“他”手里,一个转移过程是情报再从“他”手里到“敌人”手里即“偷(转移)+给(转移)”;而C类组中的各例,两个过程一个是“制作”过程,一个是“转移”过程,拿(12b)句来说,“刻图章”是制作过程,把图章从“他”手里到“小王”手里是转移过程,即“刻(制作)+给(转移)”。上述这些差别可以通过变换分析来加以分化。例如:

(13)T1:名词[主语]+动词+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

   →名词[主语]+动词+给+名词[受事]+名词[与事]

   A类:

   a1.他送了一本词典给小王→a2.他送给小王一本词典

   e1.他卖了一件衣服给小王→e2.他卖给小王一件衣服

   g1.他还了一万元给小王→g2.他还给小王一万元

   j1.他交了五千元给学校→j2.他交给学校五千元

   B类:

   c1.他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c2.∗他偷给敌人一份情报

   f1.他要了一些白药给小王→f2.∗他要给小王一些白药

   h1.他取了一些钱给小王→h2.∗他取给小王一些钱

   k1.他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k2.∗他买给小王一辆自行车

   C类:

   b1.他刻了一个图章给小王→b2.∗他刻给小王一个图章

   d1.他画了一幅山水画给小王→d2.∗他画给小王一幅山水画

   i1.他煮了一点稀饭给小王→i2.∗他煮给小王一点稀饭

   l1.他做了一只风筝给小王→l2.∗他做给小王一只风筝

(14)T2:名词[主语]+动词+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

   →名词[主语]+从……+动词+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

   B类:

   c1.他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c2.他从国防部偷了一份情报给敌人

   f1.他要了一些白药给小王→f2.他从大夫那里要了些白药给小王

   h1.他取了一些钱给小王→h2.他从银行取了一些钱给小王

   k1.他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k2.他从商店买了一辆自行车给小王

   C类:

   b1.他刻了一个图章给小王→b2.∗他从某处刻一个图章给小王

   d1.他画了一幅山水画给小王→d2.∗他从某处画一幅山水画给小王

   i1.他煮了一点稀饭给小王→i2.∗他从某处煮一点稀饭给小王

   l1.他做了一只风筝给小王→l2.∗他从某处做一只风筝给小王

变换分析可以将A类、B类和C类各组例子分化出来,但是这并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些例子格式相同而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会有不同。而这一点就需要采用语义特征分析来解释。上述句式里最关键的是动词。经研究发现,A类、B类和C类各组例子语法意义的差别就是由句中动词决定的,而动词的不同又是由动词的不同语义特征决定的。

仔细分析会发现,A类、B类和C类各组例子所用的动词不同:A组各句的动词如“送、卖、还、交”(假定为“动词A”)都含有“给予”的语义特征;B组各句的动词如“偷、要、取、买”(假定为“动词B”)都含有“取得”的语义特征;C组各句的动词如“刻、画、煮、做”(假定为“动词C”)都含有“制作”的语义特征。这些特征可以描写如下:

(15)动词A:[+给予,-取得,-制作]

   动词B:[-给予,+取得,-制作]

   动词C:[-给予,-取得,+制作]

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正是动词的语义特征不同,才决定了A类、B类和C类各组例子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各不相同。按语法意义的不同和动词语义特征的不同,可以把“名词[主语]+动词+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这个格式分化为三个具体的句式,如(16)所示。显然通过这种语义特征分析,就不仅达到了分化上述(10)这个歧义句式的目的,同时解释了造成这种歧义句式的根本原因。例如:

(16)A类格式:名词[主语]+动a+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

   B类格式:名词[主语]+动b+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

   C类格式:名词[主语]+动C+名词[受事]+给+名词[与事]

第二个实例:关于“动词+了+时量+了”句式。

请先来看一组“动词+了+时量+了”句式的实例:

(17)a.死了三天了b.等了三天了

   c.看了三天了d.挂了三天了

上面(17)所举的四个例子,词类序列相同,都是“动词+了+时量+了”;内部层次构造和直接组成成分之间的句法关系也相同。但是很显然,这四个句子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不尽相同。实际上这四个句子就代表了四种不同的情况:

比如(17a)“死了三天了”这样的句子(记作A类句),其中的时量成分“三天”,只指明“死”这一行为动作完成或者说实现后所经历的时间。类似的例子如下面(18):

(18)a.伤了三天了b.断了三天了

   c.熄了三天了d.了(liǎo)了三天了

   e.丢(=遗失)了三天了f.塌了三天了

   g.出现了三天了h.出嫁了三天了

   i.娶了三天了j.提拔了三天了

   k.到任了三天了l.枯死了三天了

再如(17b)“等了三天了”这样的句子(记作B类句),其中的时量成分“三天”,只指明“等”这一行为动作持续的时间。类似的例子如下面(19):

(19)a.盼了三天了b.哭了三天了

   c.追了三天了d.养了三天了

   e.玩儿了三天了f.忍了三天了

   g.病了三天了h.想了三天了

   i.考虑了三天了j.琢磨了三天了

又如(17c)“看了三天了”这样的句子(记作C类句),其中的时量成分“三天”,则既可以指明“看”这一行为动作完成或者说实现后所经历的时间,如“那小说我早看完了,看了三天了”;也可以指明“看”这一行为动作持续的时间,如“那小说我都看了三天了,还没有看完”。类似的例子如下面(20):

(20)a.听了三天了b.讲了三天了

   c.学了三天了d.教了三天了

   e.擦了三天了f.浇了三天了

   g.剪了三天了h.广播了三天了

   i.研究了三天了j.商量了三天了

另外如(17d)“挂了三天了”这样的句子(记作D类句),其中的时量成分“三天”,则既可以指明“挂”这一行为动作完成或者说实现后所经历的时间,如“灯笼早挂上了,都挂了三天了”;也可以指明“挂”这一行为动作持续的时间,如“那灯笼太大,不好挂,我们挂了三天了,还没有挂上”;还可以指明由行为动作造成的事物存在状态所持续的时间,如“彩灯一直在大门上挂着,都挂了三天了”。类似的例子如下面(21):

(21)a.插了三天了b.贴了三天了

   c.穿了三天了d.系(jì)了三天了

   f.摆了三天了g.戴了三天了

   h.吊了三天了i.钉了三天了

上述这些语法意义的差别可以列出一个表来说明,如(22):

现在要问的是,为什么这四类句式会有这种不同呢?原因其实还是在于动词。不妨将A类、B类、C类、D类里的动词分别记为“动词A”“动词B”“动词C”和“动词D”。现分别把属于各类的动词列举一些如下:

(23)动词A:死、伤、断、熄、了(liǎo)、丢(=遗失)、塌、出现、出嫁、娶、提拔、到任、枯死……

   动词B:等、盼、哭、追、养、玩儿、忍、病、想、考虑、琢磨……

   动词C:看、听、讲、学、教、擦、浇、剪、广播、研究、商量……

   动词D:挂、插、贴、穿、系(jì)、摆、戴、吊、钉……

经考察各组动词后可以发现,不同组的动词各自所具有的语义特征不同:“动词A”表示的行为动作能在瞬间完成或者说实现,但不能持续,也不能使事物形成一种存在的状态而可以持续;“动词B”表示的行为动作不能在瞬间完成或者说实现,这种动作可以持续,但不能使事物形成一种存在的状态而可以持续;“动词C”表示的行为动作既能在瞬间完成或者说实现,也能持续,但不能使事物形成一种存在的状态而可以持续;“动词D”表示的行为动作能瞬间完成或者说实现,能持续,还能使事物形成一种存在的状态而可以持续。以上四组动词各自所具有的语义特征就可概括如表(24):

(24)动词A:[+完成,-持续,-状态]

   动词B:[-完成,+持续,-状态]

   动词C:[+完成,+持续,-状态]

   动词D:[+完成,+持续,+状态]

通过对格式中处于关键位置上的动词的语义特征的分析,就可以知道前面一开始(17)中的四个例子,或者说A类、B类、C类、D类四类句子,从更严格意义上说并不同构,也就是说这四类句子可以分别表示为(25):

(25)A类:动词A+了+时量+了(例:死了三天了)

   B类:动词B+了+时量+了(例:等了三天了)

   C类:动词C+了+时量+了(例:看了三天了)

   D类:动词D+了+时量+了(例:挂了三天了)

第三个实例:关于“形容词+(一)点儿!”祈使句式。

上面分析的都是动词性的句式,现在来谈谈形容词性的句式。现代汉语里有一种祈使句,是由形容词带上“(一)点儿”构成的,可以称作“形容词+(一)点儿!”句式。例如下面的(26)和(27):

(26)a.谦虚点儿!b.客气点儿!

   c.大方点儿!d.灵活点儿!

   e.坚强点儿!f.主动点儿!

   g.耐心点儿!h.小心点儿!

   i.虚心点儿!j.积极点儿!

(27)a.远一点儿!b.近一点儿!

   c.高一点儿!d.大一点儿!

   e.低一点儿!f.小一点儿!

   g.粗一点儿!h.细一点儿!

   i.浓一点儿!j.淡一点儿!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形容词都能进入“形容词+(一)点儿!”这一祈使句格式。例如下面(28)中的例子就都不能说:

(28)a.∗滑头点儿!b.∗骄傲点儿!

   c.∗自满点儿!d.∗冒失点儿!

   e.∗胆小点儿!f.∗粗心点儿!

   g.∗散漫点儿!h.∗悲观点儿!

   i.∗啰唆点儿!j.∗疲沓点儿!

   k.∗嘈杂点儿!l.∗小气点儿!

   m.∗笨一点儿!n.∗呆一点儿!

   o.∗倔一点儿!p.∗蠢一点儿!

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这种现象就跟形容词的语义特征有关,只有通过对形容词的语义特征加以分析才能得到比较圆满的解答。

语言事实告诉我们,“形容词+(一)点儿!”这种祈使句对形容词有一定的选择性,而这种选择性就取决于形容词的语义特征。当然,到底具有什么样的语义特征的形容词才能进入这一格式,具有什么样的语义特征的形容词不能进入这一格式,需要全面考察和认真分析。为什么要强调“全面考察和认真分析”呢?因为如果只根据从大面上了解到的语言事实就做结论,很容易犯以偏概全的毛病。譬如说,我们不能只根据上面所举的例子,就匆忙地得出结论说:(26)例子中都是褒义形容词,(27)例子中都是中性形容词,因此褒义形容词和中性形容词都能进入这种句式;而(28)例子中都是贬义形容词,所以贬义形容词就不能进入这种句式。如果多考察一些语言事实,特别是如果拿一个形容词的词表逐个来检验的话,就会发现有一部分褒义的形容词照样不能进入这一祈使句格式。例如:

(29)a.∗聪明一点儿!b.∗高尚一点儿!

   c.∗健康一点儿!d.∗可爱一点儿!

   e.∗平凡一点儿!f.∗伟大一点儿!

   g.∗崇高一点儿!h.∗出色一点儿!

   i.∗优秀一点儿!

上面(29)的例子看起来是增加了研究这个题目的难度,但同时也提升了研究这个问题的兴趣。那么“A(一)点儿!”这种祈使句式的规律在哪儿?条件是什么呢?如果把前面(26)的例子记作“A组”,(27)记作“B组”,(28)记作“C组”,(29)记作“D组”,不妨先来比较分析一下A组和D组中的形容词。这两类都是褒义的形容词,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呢?是词语的口语和书面语的色彩区别吗?看来不是,因为A组里既有口语性的形容词(如“小心”),也有书面性的形容词(如“坚强”);而D组里也既有口语性的形容词(如“聪明”),也有书面性的形容词(如“高尚”)。那是什么因素决定了A组跟D组的不同呢?这是因为形容词除了有褒义、贬义等语义特征区别外,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区别。

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A组中的形容词和D组中的形容词存在着“可控”和“非可控”的语义特征区别,即A组的形容词都具有“可控”的语义特征,D组的形容词都不具有“可控”的语义特征。所谓“可控”,是说形容词所表示的性状,人是可以控制的;所谓“非可控”,是说形容词所表示的性状,人是不能控制的。譬如说A组形容词中的“谦虚、大方”等所表示的性状,人是可以进行一定的控制的,可以使自己尽量做到谦虚、大方;但D组形容词中的“聪明、高尚”等所表示的性状,人是不能控制的,一个人是不是“聪明、高尚”,是要让别人来评价的,而不是自己想要聪明就聪明,想要高尚就高尚的。“形容词+(一)点儿!”是个祈使句式,说话人用这个句式,就是要让听话人做到句中形容词所表示的那种性状。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具有“可控”语义特征的褒义形容词能进入该句式,而不具有“可控”性状的褒义形容词就不能进入该句式了。

假如取三组语义特征,一组是“[±褒义]”,一组是“[±贬义]”,另一组是“[±可控]”,并把上面各组中的形容词相应地分别记作“形容词A”“形容词B”“形容词C”和“形容词D”,那么“形容词A”“形容词B”“形容词C”和“形容词D”的语义特征可以表示为(30):

(30)形容词A:[+褒义,-贬义,+可控]

形容词B:[-褒义,-贬义,+可控]

形容词C:[-褒义,+贬义,±可控]

形容词D:[+褒义,-贬义,-可控]

了解了各组形容词的语义特征,就可以知道哪些形容词能进入“形容词+(一)点儿!”祈使句式,哪些形容词不能进入“形容词+(一)点儿!”祈使句式。可列成下面(31)的表:

从(31)的语义特征差异可知,能进入“形容词+(一)点儿!”祈使句的形容词,只限于“形容词A”和“形容词B”。这两类形容词的语义特征可概括描写为(32):

(32)形容词:[+可控,-贬义]

第四个实例:关于“名词语+了”格式。

下面再来介绍一个分析名词性词语语义特征的实例。现代汉语口语中有一种句法结构,是由名词性词语加上“了”形成的。这种句式可以描写为“名词语+了”。这个格式通常是作谓语,也可以单独成句,前面可以受副词的修饰。例如:

(33)a.你们老夫老妻了,还闹什么别扭啊。

   b.他呀,部长了,可还是那样平易近人。

   c.哟,几年不见,你都大姑娘了。

   e.你大学生了,还那么不讲文明!

   f.——他哪一年入的党?

   ——老党员了。具体哪一年入的党,我也记不清了。

   g.冬天了,得穿毛衣毛裤了。

   h.——今天星期几了?

   ——星期四了。

当然也不是随便什么名词都能进入这一句法格式的。比如下面(34)就不能说:

(34)a.∗桌子了b.∗港币了

   c.∗饭碗了d.∗肥皂了

   e.∗香烟了f.∗黑板了

   g.∗足球了h.∗苹果了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名词能进入这个句法格式?其中有什么规律呢?现在看来,也需要通过语义特征分析才能较好地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可以发现,名词所表示的事物(特别是时间词语),如果属于带有顺序性而又周而复始不断循环出现的,那么这些名词就能出现在“名词语+了”这一句法格式里。例如:

(35)a.春天了夏天了秋天了冬天了

   b.正月了二月了……十二月了

   c.星期一了星期二了……星期天了

   d.初一了初二了……初十了

其次还可以发现,名词所表示的事物,如果属于带有顺序性并又有时间推移性的,那么这些名词就能出现在“名词语+了”这一句法格式里。例如:

(36)a.小学生了中学生了大学生了研究生了

   b.科长了处长了局长了部长了

   c.讲师了副教授了教授了博导了院士了

   d.大姑娘了新娘子了妈妈了奶奶了老太太了

不过这里还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在上述后一类非循环的顺序名词的情况下,名词所表示的事物如果在顺序中处于起始地位,则这个名词不能进入该句法格式。比如“小学生、大姑娘”,看起来是处在该序列的起始位置,其实真正处在这些序列起始位置的词语,如“婴儿、儿童”,就不大能说成“∗婴儿了、∗儿童了”。再如在“科长、处长、局长、部长”这个序列中,处在起始位置的“办事员(科员)”通常也不说“∗他科员了”;除非把“科员”看作是另一个顺序和时间推移序列,如“学生、待业者”等原来没有工作的人的后续序列之一时才能说。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还有“车站”序列,假定一列火车从北京开往上海,其中的各个车站就构成带有顺序性并且有时间推移性的序列,因此其中的任何一个中途停靠车站和终点站都可以进入这个格式,比如说“天津了、南京了、上海了”,但唯独其中的始发站“北京”,因为处在该序列的起始位置,所以就不能说“∗北京了”;除非当“北京”处在另一个“车站”序列中的中途停靠车站或终点站才行。

二是在上述后一类非循环的顺序名词的情况下,具有顺序性和时间推移性的名词还必须是指同一个人或事物;而看起来具有一定顺序和排列关系的不同的人或事物,不能进入这个格式。比如前面(36)中各个例子,像“小学生了、中学生了、大学生了”等,都一定是指同一个人说的,不会指不同的人;上面说的“车站”序列,也一定是相对于同一列火车的到站说的,不会只是说不同火车的车站。如果表面上看起来若干个名词也能构成序列或可以相互排列,如“四弟、三弟、二弟、我、三哥、二哥、大哥”之间看起来也有一种顺序或排列,但因为是指不同的人之间的关系,当然一般就不能进入这个格式。除非对于某个人而言,他原来没有弟弟,后来有了弟弟,这时可以说“你都哥哥了”;再假定某个人原来只有一个弟弟,后来又有了一个弟弟,这时或许可以说“你都大哥了”“你也二哥了”等。但这种说法不但少见,而且肯定都是相对于同一个人前后身份的变化来说的,不会是相对于不同的人的不同身份来说的。

搞清楚了上面进入“名词语+了”格式的名词语的情况,实际上我们就得到了能够进入该类格式的名词语的语义特征,那就是“系列推移性”。这样也就可以把这个格式中的名词语标记为(37):

(37)“名词语+了”(名词语:[+系列推移性])

第五个实例:关于“VA了”结果偏离义动补结构。

陆俭明(1990)发现,汉语“VA了”动补结构,如下面(38)的“VA了”动补结构分别有或兼有“预期结果实现义(以下简称‘结果实现义’)”和“预期结果偏离义(以下简称‘结果偏离义’)”两种情况。例如:

(38)a.晾干了煮熟了放平了洗白了(结果实现)

   b.挖浅了剪长了切厚了挂低了(结果偏离)

   c.挖深了剪短了切薄了挂高了(结果实现/结果偏离)

那么造成结果偏离义“VA了”的条件或原因主要是什么呢?这其中一是A的语义特征不同,二是V的语义特征不同(V对A的制约作用不同)。

怎么定义结果偏离义“VA了”中的A的语义特征呢?表面看形容词A的褒贬性质对“VA了”的意义好像会有影响。其实这里面通常有一种误解,即贬义的A构成的“VA了”就是偏离类“VA了”。比如“洗干净了”是实现义,“洗脏了”就是偏离义。其实贬义A构成的“VA了”也是预期结果实现义,无非是表示“非理想结果的实现”罢了,更何况结果偏离类的“VA了”中也有“挖深了”这种“挖得比预定结果更深了”的预期结果偏离义,也有“挖浅了”这种“没挖到预期结果那么深”这种预期结果偏离义。因此区分“非理想结果实现义”和“预期结果偏离义”大致有两个办法:一是从“VA了”表达的意义本身来区别。非理想结果实现义表示“本来某个动作行为应有理想的某种结果,可并没得到这种结果,反倒成了‘相反’的另外一种结果”。如“洗衣服”的结果本来当然应该是“干净”,但也有可能不但没洗干净,反而越洗越脏。因此“(衣服)洗脏了”仍然是“洗”的预期结果实现义,但却是一种“非理想结果实现义”。二是从不同句式的意义差异来区别。“(衣服)洗脏了”的意义和“(衣服)洗得太脏了”的意义不同,后者才是“洗得过于/太脏了”的预期结果偏离义;但“(毛衣)织大了”和“(毛衣)织得过于/太大了”意义基本相同,都只表达偏离说话者预期的结果,即“织大”表示有一个“织”的事件,结果是“毛衣太大了”,即表示动作的结果比预期的“大”。这类“VA了”尽管字面上没有“太、过于”等字眼,但却都表达这样一种不符合预期值的意义。据此,比较简单的办法就是,在偏离类“VA了”中排除带有褒贬义A的结构。也就是说凡是带褒贬义的A构成的“VA了”,都只表达结果实现义,即无论“洗干净了/脏了”还是“摆齐了/乱了”,只要其中的A是有褒贬义的,就不会是预期结果偏离类的“VA了”,除非另外说成“V得过于/太A了”。

即使说褒贬义的A不可能构成偏离义“VA了”,即把这部分A排除,还是要继续问,究竟什么样的A才能构成偏离类的“VA了”,或者说这种A的性质和特点又是什么呢?陆俭明(1990)和马真、陆俭明(1997)对偏离类“VA了”中的A进行了考察。把构成结果实现义“VA了”中的A记作“A1”,把所有能构成结果偏离义“VA了”中的A记作“A2”,而A2只限于以下几小类:度量A(如“大、小、长、短”等),表颜色A(如“白、红、黑”等),表味觉A(如“甜、酸、咸、辣”等),其他A(如“胖、瘦、亮、暗”等)。王红旗(1996)进一步将结果偏离义动补结构称为“评价补语”,并认为只有中性形容词才能表示这种评价。显然“中性形容词”这个概念在这里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如果用最小对立体的“VA了”来做一个对比,可以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例如“墙角挖掉了”“古董挖坏了”和“坑挖浅了”三例动词相同,补语不同,但只有“挖浅”表达偏离义,“挖掉”和“挖坏”就都没有偏离义。可以发现,其中“掉”是动词,“坏”是贬义形容词,而“浅”就是中性形容词。

为什么中性形容词作补语能表示结果偏离义,以前的研究并没有明确回答。中性形容词、褒贬义形容词都只是形容词的感情色彩分类,也没有从语法或语义角度对偏离类“VA了”进行解释。沈阳、彭国珍(2010)发现,“长、短、大、小、深、浅”这类形容词和“干净、空、破、碎、坏”等形容词在语义上有很大的不同。后者有一个内在的标准,“杯子碎了”的标准是杯子已经不是一个整体了,“衣服干净”的标准是衣服上的污垢不见了。而“大、小”这类形容词却没有一个内在的标准,即不能直接确定什么才是“大”,什么才是“小”。借用Wechsler(2005)的形容词分类,“碎”这类形容词为“封闭等级式形容词”,“大”这类形容词为“开放等级式形容词”。开放等级式形容词没有一个内在的标准,必须依靠外在的语境才能取得一定的标准。当这个标准取说话者期望值的时候,就会呈现出偏离义。“毛衣织大了”和“坑挖浅了”中的“大”和“浅”,就是与说话者的期望值相比“大”了和“浅”了。由此可以得到的一个结论就是,结果偏离类的“VA了”中的A应该就是这一类“开放等级式形容词”,这才是结果偏离类“VA了”中的A的真正性质和特点,即结果偏离义“VA了”中A的语义特征可标记为(39):

(39)A(形容词):[+开放,-封闭]

在确定了结果偏离义“VA”了中A的语义特征后,还要进一步看不同的“VA了”中的V对A有什么制约作用。陆俭明(1990)曾指出,结果偏离义“VA了”中的V对A的制约作用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V对A不起制约作用。例如“买”这个动作不可能制约所买东西的大小、长短、颜色等。再一种是V对A有制约作用,但这种制约作用是单向的,或顺向,或逆向。例如“挖”这个动作对所挖的坑的大小深浅都起作用,但从道理上说,只可能顺向地越挖越大、越挖越深,不可能逆向地越挖越小、越挖越浅。还有一种是V对A有制约作用,但这种制约作用是双向的,而且都是顺向的。例如“写”这个动作对所写的字的大小有制约作用,但无论写大还是写小都有可能,而且无论写大写小都是顺向的。这样分化出不同动词类型后,陆俭明认为:第一类动词加A构成的“VA了”一定表示结果偏离义,如“买大了、买小了”。第二类动词加A构成的“VA了”,其中逆向的也一定表示结果偏离义,如“挖浅了、剪长了”;顺向的则可能兼有结果实现义和结果偏离义,如“挖深了、剪短了”。第三类动词加A构成的“VA了”都兼表结果实现义和结果偏离义,如“写大了、挂高了”。

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正因为不是所有动词带上开放等级式形容词A就一定都构成结果偏离义的“VA了”,或者说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开放等级式形容词A的参照标准都是说话者的期望值,当然也就并不是所有带开放等级式形容词A构成的“VA了”都可以表示结果偏离义。比较:

(40)a1.这画挂高了(偏离义)a2.张三长高了(非偏离义)

   b1.纸条裁宽了(偏离义)b2.马路变宽了(非偏离义)

上例中的补语同样是开放等级式形容词A“高、宽”,但只有“挂高、裁宽”可以有结果偏离义,“长高、变宽”却没有结果偏离义。或许有人会说“挂、裁”是及物动词,“长、变”是不及物动词,所以只有及物动词和开放等级式形容词A构成的“VA了”才能表示结果偏离义。但“洗”也是及物动词,“衣服洗小了”却并没有结果偏离义,可见动词的及物性也并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这里可以引入另一对动词语义特征的概念,即“制作类(effective)动词”和“影响类(affective)动词”(Levin,1993)。制作类动词的结果是产生新的事物(即带结果类宾语的动词),如“织、盖、做、炒、写、画”等,动作结果分别是“毛衣、房子、衣服、菜、字、画”等。而影响类动词不会产生新的事物(即不能带结果类宾语的动词),而是对已经存在的事物进行影响,使事物出现一种新的状态,例如“洗、打、擦”等,可以造成“衣服干净、花瓶破、桌子干”等状态。制作类动词比影响类动词更容易与开放等级式形容词A组合,但只有前者才能构成结果偏离类“VA了”,如“织大、织小、做肥、做瘦”等,后者不能构成结果偏离类“VA了”,如“洗小、长高、变宽”等。有些动词在特定语境中也可以看成制作类动词,如“切、剪、裁、炒”等,例如“白菜丝切长/短了”“纸条裁宽/窄了”“头发剪短/长了”“菜炒咸/淡了”等,所以也可以有结果偏离义。

还有一小部分动词,如“买”和“挂”等,也能构成结果偏离义“VA了”,比如“衣服买大了”“画挂高了”。表面看这类动词既不属于制作类动词也不属于影响类动词,但是实际上这类动词更类似于制作类动词。Basilico(1998)提到英语中“买”和制作类动词的句法表现几乎一样,即都是把一个新的事物介绍到语篇中来,只不过一个是通过制作得到,一个是通过某种方法(如“买”)从别处获得。所以“买、挂”这类动词在汉语中都可以构成结果偏离类“VA了”也就不足为怪了。从下表(41)归纳的“不同类动词与不同类形容词构成的‘VA了’比较”中就可以看出,只有制作类动词和开放等级式形容词A构成的“VA了”才表达结果偏离义。

(41)不同语义特征的动词、形容词构成的“VA了”比较: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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