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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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本章介绍了国际贸易政策的含义、特征、分类、目标、手段、历史演变、选择依据,概述了贸易措施和具体的政策工具,分析了关税、进口配额等主要国际贸易调整措施的经济效应。阐述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

背景知识

多哈回合谈判关于补贴与反补贴问题的简要回顾

ASCM(《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虽然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毕竟在其适用中也带来了一定问题,发展中国家希望降低对于补贴的限制,放宽禁止性补贴与可诉补贴认定,并对反补贴措施进行修改。发达国家则主张尽快结束ASCM对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条款。另外,依据ASCM第31条规定,第6.1条关于“严重妨碍”(Serious Prejudice)的定义,以及第8条与第9条关于“不可诉补贴”等相关规定已于1999年底届满失效,但至今“严重妨碍”与“不可诉补贴”应如何适用等问题有待澄清。因此,2001年11月20日发表的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宣言(《多哈宣言》)将ASCM谈判纳入规则谈判议题,同意授权在保留基本原则、概念、协定的有效性和与其规定的措施、进一步考虑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情况前提下,就澄清ADA和ASCM的有关规定和增强协议约束力进行谈判。

由于补贴问题比较敏感,因此,相比ADA谈判,各国显得较为谨慎,提案远远少于ADA谈判提案。在过去的8年多,包括美国在内的各成员方就补贴的定义、禁止性补贴、进口替代补贴、出口信贷、严重危害、实质损害的救济、不可诉补贴、补贴通知、自然资源与能源定价,以及发展中成员方特殊和差别待遇等议题和反补贴措施程序方面的一些问题提交了提案,WTO也发布了两个有关的主席案文。在反补贴措施议题方面,成员方的提案较补贴议题少,目前规则谈判小组已确认的主要议题为微量条款、可获得事实、补贴计算与复审。此外,虽然反补贴调查程序在性质上与反倾销调查程序相似,但这两个协议之间关于程序规定有许多不一致之处,成员方也多数认为有必要予以适度整合。

资料来源:林惠玲,卢蓉蓉. WTO新一轮谈判中美国在补贴与反补贴规则修改上的立场和建议[J]. 国际商务研究,2010(2):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