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来中国:侦探小说在中国的跨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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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侦探元素与传统公案:《老残游记》与《冤海灵光》

晚清时期风行侠义公案小说,如《施公案》(1820)及其续书、《三侠五义》系列(包括《三侠五义》[1879]及之后修订的《七侠五义》[1889]、《小五义》[1890]和《续小五义》[1890])、《彭公案》(1892)及其续书等。王德威在对晚清侠义公案小说的研究中就注意到当侠义与公案这两种文类混种后,亦带来了内部意涵的分裂性,侠客追求的是诗学正义,而清官则是要维持政府的秩序与稳定,侠客与清官之间在对抗与维持法律上不免有冲突,尤其是当政府本身的正义性备受质疑时,侠客与公案的合流不免“混淆了两个小说传统中分别阐述的正义观”[126],让人怀疑“这一时期的小说表现的究竟是正义的伸张,还是正义的虚张”[127]。王德威是从侠义与公案小说合流的角度来分析晚清小说中正义观的暧昧性,其实除却被收编的侠客的侠义部分,单单是公案小说这一部分亦有一定复杂性。一方面,晚清时期的部分作品受到西方侦探小说的影响,对旧有的制度例如严刑逼供造成冤案等作出反思,例如《老残游记》中对“酷吏式清官”的批评。但与西方侦探小说不同的是,晚清的作家即使尝试以理性推理的方式去探案,最终仍然(被迫)采取传统公案小说的桥段:假扮游医从受害人口中探明真相,派人卧底取得凶手的口供等。在林纾所著的《冤海灵光》中,主审官陆公坚持不用大刑,但时隔半年仍苦无证据,于是“署牒投诸城隍之神”,最终抓到真凶,但她坚持不肯招供,最后也只得用刑。这些均显示了晚清作家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将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这两个文体融合所面临的巨大困难。

(一)福尔摩斯与返魂香:谈《老残游记》中的一桩公案

“福尔摩斯”一词出现在中国小说中大约始于《老残游记》,小说的第十五回至第二十回记述了这样一桩公案:齐东镇魏家的女儿涉嫌用涂有砒霜的月饼毒死了她的公公贾家十三口人。案件的主审官刚弼是个有名的清官,为人清廉,恪守道德。魏家的人为了早日脱罪,赠送了银票给他。刚弼因此认定魏家做贼心虚,在刑堂上对贾魏氏严刑逼供。身为江湖游医的老残不忍刚弼的凶残,勇闯公堂。所幸老残与刚弼的上司白太守早有交情,因此白太守重审此案,根据月饼馅的制作原理,判定月饼中的砒霜是毒发案后贾家的姐姐故意添加进去来诬陷魏氏一家的,魏氏因此被宣布无罪释放。之后老残着手调查毒药的性质及来源。他四处走访,甚至到天主教堂去咨询既通西医、又懂化学的神甫克扯斯,但都无济于事。后来老残扮江湖行医暗访齐东村,从案件的当事人之一魏老汉处得知了流氓吴二与贾氏的奸情以及贾氏与魏家姑娘的宿怨,更找到目击证人王二证实吴二乃真正的投毒者。老残派其助手许亮卧底吴二的赌博集团内部,查明吴二得到的名为“千日醉”毒药的来源,并抓获吴二。最后老残从道士青龙子处获得解药“返魂香”,将实际是昏睡多日的贾家十三口人救活。由于老残的机智,他被冠上“福尔摩斯”的美名,小说的第十八回“白太守谈笑释奇冤,铁先生风霜访大案”结尾处便出现了本书最初开篇时所引的《老残游记》中的一段文字,其中白太守将老残尊为“福尔摩斯”。

《老残游记》(初集)最初于1903年8月在《绣像小说》上连载至十三回,后因作者不满编辑的删改,转投《天津日日新闻》。刘鹗故意将“福尔摩斯”写进小说,顺应了当时西方侦探小说在晚清社会大行其道的潮流,有助于提高报纸的销量。故事中将老残称为福尔摩斯有两个层次的意思,微观层面上指十五到二十回老残所破的贾魏氏冤案。宏观的层面,他发现了社会制度的根本弊端,如王德威所言:“除开揭露流氓恶棍的罪行,老残更指出了不公的真正根源:他把过错归咎于朝廷命官,尤其归咎于清官。换句话说,《老残游记》全书真相大白时,清官——法律与正义的象征——才是最终的罪犯。还能有比这更为出人意表的侦探结局么?”[128]

将老残称为“福尔摩斯”是《老残游记》一书现代性的表征之一。许晖林曾对《老残游记》一书如何形塑中国现代国家作出精彩论述。例如他指出由于晚清工业生产的需要,西式的钟点时间在中国逐步普及,本身亦是工商业家的刘鹗在日记中就开始以分钟来记录火车沿途的精准停靠时刻。而刘鹗的这种对精准时刻以及现代生产方式的着迷在《老残游记》《老残游记二编》及《老残游记外编卷一》中均有体现。仅以《老残游记》中著名的黑妞白妞说书一段为例:

只是要听还要早去,他虽是一点钟开唱,若到十点钟去,便没有坐位的……次日六点钟起……及至回店,已有九点钟的光景。赶忙吃了饭,走到明湖居,才不过十点钟时候……到了十一点钟,只见门口轿子渐渐拥挤,许多官员都着了便衣,带着家人,陆续进来。不到十二点钟,前面几张空桌俱已满了,不断还有人来……到了十二点半钟,看那台上,从后台帘子里面,出来一个男人……停了数分钟时,帘子里面出来一个姑娘……约有两三分钟之久,仿佛有一点声音从地底下发出……这时不过五点钟光景,算计王小玉应该还有一段。[129]

许晖林认为这段文字充分体现了刘鹗对于时间精准性的强调,“显现的正是人的身体行动以及人对于事件的感知,是依靠钟点时间的精确性”[130]。这种对时间的精准计算与现代侦探学不谋而合。

除此之外,《老残游记》经常出现以精确的数字来形容事物或者现代化的器物已在晚清时期开始普及的种种细节。例如小说开篇对海上大船的形容,我们可以留意到这艘船实际上已经是一艘轮船,而且众人是用望远镜来观测船只的航程的这些展示现代科技的细节:

相隔不过一点钟之久,那船来得业已甚近。三人用远镜凝神细看,原来船身长有二十三、四丈,原是只很大的船。船主坐在舵楼之上,楼下四人专管转舵的事。前后六枝桅杆,挂着六扇旧帆,又有两枝新桅,挂着一扇簇新的帆,一扇半新不旧的帆,算来这船便有八枝桅了。船身吃载很重,想那舱里一定装的各项货物。船面上坐的人口,男男女女,不计其数,却无篷窗等件遮盖风日——同那天津到北京火车的三等客位一样……这船虽有二十三四丈长,却是破坏的地方不少。东边有一块,约有三丈长短,已经破坏,浪花直灌进去。那旁,仍在东边,又有一块,约长一丈,水波亦渐渐侵入。其余的地方,无一处没有伤痕。[131]

这段描述中的大船固然有晚清中国地理的象征,但我们也可看到叙述中数字、方位的精准描述,而且将轮船上的人比作火车的三等客位,都说明了刘鹗眼中的中国已经从时间、测量、交通方式等层面逐步进入了一个现代化的时空。小说中亦经常出现一些新名词,如“这船也就是你们祖遗的公司产业”“外国向盘”,第九回申子平在山中遇到的女子居所“朝北朝东俱有玻璃窗”可近距离观察山景,第十二回老残在黄人瑞家中看到“太谷灯”,黄人瑞在解释灯名时说道:“太谷是个县名,这县里出的灯,样式又好,火力又足,光头又大,五大洲数他第一。可惜出在中国,若是出在欧美各国,这第一个造灯的人,各报上定要替他扬名,国家就要给他专利的凭据了。”[132]第十八回白太守结束审案时回到花厅:“跨进门坎,只听当中放的一架大自鸣钟,正铛铛的敲了十二下,仿佛像迎接他似的。”[133]这些都显示了西式的名词及生活方式已经逐步渗入了晚清社会,因此这篇小说中“福尔摩斯”一词的出现亦不是偶然。

与这些西式名词相对的则是一些传统的弊端,例如“太谷灯”处作者就写到正因为中国无专利的条例,所以造灯者“虽能使器物利用,名满天下,而自己的声名埋没”[134]。整部小说中对传统制度抨击最严重的是它的司法刑讯弊端,故事中两位反面形象的官员玉贤与刚弼均是清官酷吏型,本身的品行并无问题,但奉行严刑峻法,而且凭着主观好恶,动辄大刑,杀害了无数无辜百姓。刘鹗就曾在第十六回原评中道: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面对这些酷吏,老残虽不敢有实际行动,但他的想法却非常“游侠”,一点也不“福尔摩斯”,小说第五回老残已指出“玉贤是真正死有余辜的人”,第六回中老残再次想到曹州府的百姓,年岁不好,“又有这么一个酷虐的父母官,动不动就捉了去当强盗待,用站笼站杀,吓的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想到此处,不觉怒发冲冠,恨不得立刻将玉贤杀掉,方出心头之恨”[135]。这些都说明了老残其实是一个传统的游侠加文侠,再加上一个具有些许现代化意识的人物。

虽然老残被赋予“福尔摩斯”的美名,但文中齐东镇月饼砒霜杀人案的处理方法与西方侦探小说却有很大不同。老残只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真正断案的是生活在大自鸣钟的西式时间观下的白太守,文中他比刚弼官大一阶,接手案件后仔细分析了月饼的成分,并召各种证人小贩问话后判断月饼中并无毒药,魏家父女即为无罪之人,可以结案,整个审讯过程未及一个时辰,从这个意义上说白太守才是“福尔摩斯”,对应着前一位审讯官刚弼的屈打成招式的草率。那么老残扮演者怎样的角色呢?

白太守称老残为“福尔摩斯”,让他去调查毒药的来源。文中的毒药后来被发现是道家的一种“千日醉”,这种“使用不知名的毒药”的桥段并不符合西方的侦探小说写作规则,而且西方侦探小说通常在找到真凶后就告一段落,不再关心受害者死后的结局,但《老残游记》的不同在于真凶身份并不重要,事实上白太守在断案时已了解案件涉及贾家浑名“贾探春”的女儿,但他不欲如刚弼一样株连太多人,所以对诬告者贾干说:“你幸儿遇见的是我,倘若是个精明强干的委员,这月饼案子才了,砒霜案子又该闹得天翻地覆了。我却不喜欢轻易提人家妇女上堂,你回去告诉你姐姐,说本府说的,这砒霜一定是后加进去的。是谁加进去的,我暂时尚不忙着追究呢!因为你家这十三条命,是个大大的疑案,必须查个水落石出。”[136]因此,整个案件的高潮是如何取得解药,让魏家十三口苏醒过来,也是老残作为“福尔摩斯”的真正意义,因此老残虽然被称作“福尔摩斯”,但其实更像一位医生——找到解药让死者起死回生。通过解药“返魂香”的隐喻,刘鹗将一个侦探故事转换为一则建立现代国家的寓言,表达了自己对不同文化中哪个才是治愈晚清社会的真正良方的看法。

在判断毒药性质并寻找解药时,老残的第一个看法是与洋人有关:“我恐怕是西洋什么药,怕是‘印度草’等类的东西。我明日先到省城里去,有个中西大药房,我去调查一次。你(注:指老残的助手)却先到齐东镇去,暗地里一查,有同洋人来往的人没有。”[137]拜访过中西大药房的掌柜后,老残发现“这药房里只是上海贩来的各种瓶子里的熟药,却没有生药。再问他些化学名目,他连懂也不懂”[138]。第二日,老残又去天主堂拜访既通西医、又通化学的神甫克扯斯,“克扯斯想了半天想不出来,又查了一会书,还是没有同这个情形相对的,说:‘再替你访问别人罢。我的学问尽于此矣。’”[139]如果说将毒药与解药看成现代社会病症及解决方法的寓言的话,这里表明了中国社会的积弱与洋人无关。小说借药房的掌柜讽刺了表面上学西方,但只是学器物的层面(熟药),并不关心西洋文明的精神(生药)的假洋鬼子。神甫克扯斯的无能为力也说明西洋文明并不能根治中国社会的痼疾。

后来老残假扮游医,探听到吴二是倒药水入月饼的主谋。老残的助手许亮装作赌徒,骗吴二说出了毒药水的来源是泰山中的一种草,用它泡水会使人饮后仿佛死了一般。一个内山石洞的道人青龙子正好经过,说这草药水叫“千日醉”。老残根据吴二的描述,按“唐僧取经”的方式好不容易找到了青龙子的山洞,青龙子提供了解药:

这“千日醉”力量很大,少吃了便醉一千日才醒,多吃就不得活了。只有一种药能解,名叫“返魂香”,出在西岳华山大古冰雪中,也是草木精英所结。若用此香将文火慢慢的炙起来,无论你醉到怎样田地,都能复活。[140]

“返魂香”外貌“颜色黑黯”,气味“似臭支支的”,用法是“将病人关在一室内,必须门窗不透一点儿风。将此香炙起,也分人体质善恶。如质善的,一点便活;如质恶的,只好慢慢价熬,终久也是要活的”[141]。《老残游记二编》在第一回中提及,青龙子与黄龙子等一样,是隐士周耳的正宗传人,“据说决非寻常炼气士的蹊径,学问都极渊博的。也不拘拘专言道教,于儒教、佛教,亦都精通”[142]。这反映刘鹗将儒道释融合以唤醒民众的主张。在这一段中毒药“千日醉”的特性是让人沉睡,而解药“返魂香”则是要让人苏醒,苏醒是治疗的第一步,《老残游记》首回亦这样自评:“举世皆病,又举世皆睡。真正无下手处,摇串铃先醒其睡。无论何等病症,非先醒无法治。”

“返魂”是这个解药的核心,亦呼应了晚清开始的“魂魄修辞”。颜健富在《从“身体”到“世界”:晚清小说的新概念地图》一书中专门讨论过晚清作者群如何在小说叙事中提倡“淬魂炼体”。他指出梁启超的短文《中国魂安在乎》中寻找中国魂而杳不可得,进而要制造以兵魂为核心的中国魂;壮游的《国民新灵魂》中提出要“上九天下九渊,旁求泰东西国民之粹,囊之以归,化分我旧质而铸我新质”,陶铸“山海魂、军人魂、游侠魂、社会魂、魔鬼魂”。[143]吴趼人的《新石头记》也有类似的魂魄修辞,书中第二十二回“贾宝玉初入文明境,老少年演说再造天”中宝玉来到文明境界的诊所,发现老少年使用一个可以测试内在之魂的镜子来判断何人值得改造:“即以测验性质而论,系用一镜,隔着此镜,窥测人身,则升肉筋骨一切不见,独见其性质。性质是文明的,便晶莹如冰雪;是野蛮的,便浑如烟雾。视其烟雾之浓淡,以别其野蛮之深浅。其有浓黑如墨的,便是不能改良的了。”[144]诸此种种,说明晚清文人对铸造新魂以强国强种的重视,而且相比《新石头记》,《老残游记》中对还魂的看法更乐观,即只要找到解药,各种性质的人体都有还魂的可能。

《老残游记》中的两位清官酷吏,玉贤设置站笼,一年内站死两千多人,审案时被告者刚说一句“冤枉”,玉大人就“堂上惊堂一拍,大嚷道:‘人赃现获,还喊冤枉!把他站起来!去!’”站笼位置不够,就把前日收的四位放下,“每人打二千板子,看他死不死!”[145]另一位刚弼,一接到贾家报案,便“一跑得来,就把那魏老儿上了一夹棍,贾魏氏上了一拶子。两个人都晕绝过去,却无口供”[146]。相比而言,白太守与老残探案只凭证据,并不用刑,老残更是派出卧底获取口供,两人的手法更接近西方“福尔摩斯”式的现代化的搜集证据、以理服人的侦讯方式。这种“福尔摩斯”式的审讯方式,与火车、轮船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数字化的精准测量及时间定位等一道构成了《老残游记》一书中现代性的种种表征。另一方面,如果以侦探小说的结构来考察《老残游记》最后五回的“毒月饼案”,可看出这个案件的结尾表现出与西方侦探小说完全不同的旨趣,它并不关心真凶是谁,而将重点放在如何还魂。老残虽被称为“福尔摩斯”,但小说中他真正的身份反而是医生,为的是取得解药治病救人,给沉睡中的晚清王朝开一剂济世的还魂良丹。

(二)侦探与酷吏之间:谈林纾的《冤海灵光》

《冤海灵光》由1915年10月至12月发表于《小说月报》第6卷第10—12号,署名畏庐,1916年6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又将其结书出版,作者署名林纾。虽是民国四年的作品,但小说记述的却是晚清的一桩公案。该书已有的研究不多,周瘦鹃曾赞:“林琴南译侦探小说数种,说者谓非其所擅,故未见佳。尝自撰一种,曰《冤海灵光》,则甚可诵。”[147]杨联芬认为“《冤海灵光》写的是一个民间杀人冤案侦破的过程,故事与传统公案小说相似,但情节的跌宕迷离、破案的方式以及叙述者对悬念的掌控,显然都受了外国侦探小说的影响。”[148]从林纾小说的创作谱系中看,寒光指出《冤海灵光》与《合浦珠传奇》写的是下层社会的故事,林薇认为该书写市井生活,得力于狄更斯的影响。[149]

全书共七章,故事发生在晚清同治年间福建省建阳县,当地人巫翁家有巨产,为了避免江西来的流民洗劫,与江西帮首领尤阿三联姻,以次子巫仲迎娶尤阿三的女儿。尤氏性情泼辣,平日经常回娘家数夕不归,巫仲则久病卧床。二十年后,巫翁公婆已相继病逝,他的两子巫伯与巫仲虽分产但仍同住一宅。一日尤氏从娘家回来后发现巫仲被人勒死,遂告官,认为是同住的巫伯父子所为,并依仗自己家族在当地的势力,威逼将巫伯父子处刑。最后当地县官陆公查明原来是尤氏与其仆从所为,将其治罪。

无论形式还是内容,这篇小说都可以看出受西方侦探小说影响的痕迹。形式上《冤海灵光》第一章是中西听讼制度的简单比较,第二章进入正文,接下来的章节分布按照案发—补叙背景—公堂审案—幕后调查—补叙背景、真相还原—案件判决的模式展开,这与传统的中国公案小说中常见的介绍凶手及犯案—审案—判决的结构略有不同,更接近西方侦探小说中悬念式的开篇叙事。林纾在叙述中也不断表达出对这种行文的自觉,小说第三章开篇他就解释道:“读吾书者,第于前一章中,突见尤氏呼冤、巫伯陈辩,然巫氏之家世未之知也。作者即借陆公未下乡之前,拓此一夕空闲,补叙巫氏家世,以餍读者,此亦文中应有之义例也。”[150]这样的说辞在林纾翻译西方小说时时常看到,用西方小说与《史记》等古文文本作比来证明西方小说的结构亦符合古文文法,从而合理化自己翻译西方小说的行为。《冤海灵光》中林纾亦用同样的说法来解释自己按照西方侦探小说的开头设置悬念之叙述技巧的合法性,而且在小说的第六章开篇补叙尤氏仆从的背景时,再次反复强调:“作者译小说至百种,自著者亦五六种,文字留一罅隙,令人读时弗爽,欲贻书来问,又属莫须有之事,故必用补笔,以醒读者眼目。此亦文中应有之义法也。”[151]

内容上林纾在小说的第一章就比较了中西听讼制度的优劣。作为西方侦探小说的翻译家,林纾早在1907年与魏易合译《神枢鬼藏录》(根据Arthur Morrison的 The Chronicles of Martin Hewitt [1895]中的前六篇译成)的序中就赞赏过西方的侦探制度,同刘鹗一样,林纾也认为中国刑讯的弊端“不在于贪黩而滥刑”,“每有疑狱,动致牵缀无辜,至于瘐死,而狱仍不决”。欧洲的律师虽然也有诡辩者,但他们的审案人员通晓法律,广有学问,陪审者也能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因此案件的审理不至于完全颠倒黑白。尤其是西方的侦探,“明物理,析人情,巧谍捷取,飞迅不可摸捉,即有遁情,已莫脱包探之网”,再加上断案者谨慎详细,所以冤狱较少。对比而言,中国的讼师与隶役唯利是图,普通民众一旦卷入官非,最终往往倾家荡产。因此,林纾借翻译西方侦探小说希望能够向官方推广西方的侦探制度:

果使此书风行,俾朝之司刑谳者,知变计而用律师包探,且广立学堂以毓律师包探之材,则人人将求致其名誉,既享名誉,又多得钱,孰则甘为不肖者!下民既免讼师及隶役之患,或重睹清明之天日,则小说之功宁不伟哉![152]

《冤海灵光》延续了这一理念,第一章中指出欧美侦探“多半具有学术,无待扇巧构阱,但循声以求迹,因迹而造微”。审讯之时根据确实的证据而判案,犯案者虽然也有怨言,但“较之三木之下,无待辩而屈服者,固已臻于文明之地”。与晚清相比,进入民国后虽用刑减少,“但须推求侦探之学,用聪敏端直之人探取真情,然后上执定律,下凭铁证,庶几其无冤狱矣”[153]。故林纾作此书的目的一是为了表彰如陆公一样明察秋毫的父母官,二也是要对比晚清刑讯制度的弊端,突出改革之必要。

小说中塑造了一位正直英明的晚清县官陆公,他“素有吏节,以宁化维物为己任,民间疾苦,匪不洞彻”[154]。经常微服出巡,识破市面奸商。尤氏报案时,聚众闹事,陆公冷静地将不相关人等喝下,尤氏要求巫伯父子杀人偿命,陆公则坚持要有证据后定罪,他细细观察巫伯的神情,并听取众人的意见,认为巫伯无辜后,不但不给他上枷锁,还以巫伯为贡生的理由不断拖延尤氏的用刑请求,第二日又亲自去巫宅勘察地形及验尸,积极寻找人证,并潜入巫宅窃听尤氏与其仆从的对话,之后拘捕该仆从,并将尤氏定罪。由这些可以看出,陆公的做法接近了林纾心目中“循声以求迹,因迹而造微”的侦探理念。

另一方面,小说也以纪实的笔调写出了晚清刑讯制度的弊端。虽然陆公本人清廉正直,但晚清的整个讼狱制度却相当腐败。第三章当陆公决定翌日亲自去巫宅勘察时,他的手下纷纷向巫伯索金。保释金需洋钱百元,轿夫提出陆公所乘的轿子需三百元,还有刑幕及丁胥与差役所乘小轿需百元。陆公出巡前,他的手下先帮他物色临时的行馆,“遇殷实之户,即令治具。村人畏葸,出数十金赂之,始已”。验尸时尸体原本的摆放位置正对富人家的大门,“富室惧不祥,则鸠资赂科仵,于是尸台定于巫伯之广场中矣”[155]。巫伯需要聘用讼师帮他打点上下,包括门礼、堂礼、经管礼、差礼、相验搭台礼、班头轿价等,共洋钱八百元,班房监狱的费用需另算,仵作也要另付五十金,巫伯只好立即变卖田产来支付。林纾在这里列举的各种经济细节在一般公案小说中并不曾出现,如果说刘鹗的《老残游记》中发现了清官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的制度问题的话,林纾的《冤海灵光》中则记录了讼狱制度下整个庞大的官僚机构的腐败,即使主办的官员廉洁,但办案的各项环节执行时则均有贿赂现象,而且处理案件所需庞大的行政费用均需被告人负担,因此被告人往往“县庭之需索,双方为丁胥皂隶所鱼肉,狱未直而家已倾”。[156]

小说中县官的地位亦与传统公案小说有所出入。即使与《老残游记》相比,《老残游记》中无论玉贤、刚弼或白太守均高高在上,官威不容挑战,而林纾的《冤海灵光》则写出普通的地方小官面对地方势力威逼的尴尬。陆公虽贵为县令,但尤氏家族在当地势力庞大,审讯之日尤氏家族便哗众在公堂作势,当陆公拒绝给巫伯行刑,尤氏则“日哭于署外,肆骂县主受赇枉法,行将控之臬司”。半月后,“妇人则催呈如雪片矣。每日至署叫呼,必有江西帮百十人为助劲”,以致“公奇窘”[157]。及尤氏受审前,她“阴嘱其父,集江西帮数百看审,临时鼓噪哄堂,先将赃官落职”[158],审讯时又多次在公堂怒骂陆公为“赃官”。由此可见陆公地位的卑微,也正因如此,他虽很早就怀疑尤氏,但苦无证据,不能将其逮捕。

至于小说的后半部分则落入了传统公案小说的窠臼。第五章中陆公拖延了一个月拒不给巫伯上刑,但破案亦毫无头绪,只得求诸城隍之神托梦示意真凶身份,然后微服出巡来核实此梦。以鬼神或梦境来提示破案线索是传统公案小说的常用桥段,常被后来人诟病为迷信,唯古人看来却是审案官员正义性的证明,故上天被其诚信打动,托梦暗示。例如晚清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中就有类似的情节。[159]《冤海灵光》中也出现了托梦这一天外救星(Deus ex machina)的情节:“时为腊月廿四日,公忽署牒投诸城隍之神……忽闻庙外隐隐有鸣锣声,匆匆出见,则丐者弄猴,猴跨狗背而驰,初见天光,已即沉晦,旋见万灯灿烂,瞿然顿醒,则身已出梦矣。”[160]

不过传统公案小说中,审判官们通常对所做之梦深信不疑,醒来后就立刻找人释梦,而在《冤海灵光》中尽管陆公的梦的确指认了凶手,猴即指家仆小猴,狗指尤氏属狗,“猴跨狗背”指两人通奸,但陆公梦醒时却首先对这个梦产生了怀疑,这点颇有点后设的味道:“自念小说中至无可知如何处,往往托之神怪,然当慎密,勿为高明所哂。已而又念,万一腐儒因财忘义,顿尔行凶,正自难言,吾转释正凶,加人以淫污之事,宁非愚妄?”[161]晚清时期,读者纷纷不满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动辄神怪的现象,因此林纾这里不得不借陆公的心理对宿庙这一情节自我解嘲,认为运用神怪桥段需谨慎,并让陆公反思自己的梦境是否反映了自己潜意识中对尤氏奸情的怀疑。因此,《冤海灵光》中陆公宿庙做梦这一情节虽仍不理性,但其中对梦境的处理方式与传统公案文学已有些许分别。

小说的第七章,陆公捉住了尤氏,但她毅然决定“挺刑”,最终陆公的刑幕建议“以猪毛刺入乳孔,既不伤生,将一息不能自耐,当可得实”[162]。酷刑之下,尤氏只好招供。这一情节来自清代中叶小说《清风闸》。《清风闸》共四卷三十二回,根据浦琳的扬州评话笔录而成,改编自拟话本小说《三现身包龙图断冤》,写强氏与五旬老翁孙大理是老夫少妻,后与孙的养子孙小继有染,两人合谋杀了孙大理,最终包公以猪毛入乳孔的酷刑逼她招供。故事中已婚女性对更加年轻的后生红杏出墙,被捕后不断熬刑、酷刑的行刑方式等都与《冤海灵光》极其类似,而且《冤海灵光》中林纾更是以纪实的笔调记录了陆公依照清律之下“酷吏”的本色,如:

令批颊……于是四役同前,坚执妇人二膊,一人将其头,一人迭牛皮如履衬,打其辅颊。妇人奇痛而狂呻,仍申申而詈。公令更打之,于是二颊尽肿……陆公令跽链,仍骂不已。即加拶,恶妇十指都僵,心念小猴不至,必无见证,极骂不承。陆公令鞭背,恶妇仍倔强如前,骂乃更烈。[163]

十次审讯之后,尤氏仍拒绝认罪,面对这些残酷的刑法,林纾亦承认对比之下民国法律制度的优越:“前清之遇命案,胥役讼师之鱼肉,立足破家,而赃吏之朘削,尚不在此数;民国无之。前清之庭讯,必取本人实供,故必用非刑;而民国承审之员,但取确证;证得,虽本犯弗承,而判决时,立可施以死刑,以此较胜。但观王治馨一案,足以见民国执法无私、而用刑不滥也。建阳之狱,以陆公之廉明,几不敌恶妇之狡逞,至滥用非刑,始成定案,较诸今日费事多矣。”[164]

该书虽有“荡妇之心,凶人之心”“廉耻亡,则阴贼险恶之念萌”等道德告诫之意,却也塑造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悍妇形象,对女性的情欲压抑有不少刻画。尤氏“貌颇丰艳,长身玉立,如壮男子”。与巫仲成婚后,“早作晏息,操劳过健男子,井汲而箕拘,屋中洁无纤尘”[165]。因巫仲长期卧床,尤氏情欲难忍,与仆从小猴通奸,并欲杀死巫仲后纳小猴为赘婿。巫仲素来体弱多病,死时族人并未有疑,但在发丧当日,巫伯坚持尤氏无子,让她立嗣,“妇初念亦不栽冤于伯,顾嗣立而伯之子长,则赘婿之议决不行,故极力陷伯”[166]。可见尤氏杀夫是情欲犯罪。书中尤氏的强悍阳刚与众男子的羸弱沉默形成鲜明对比,她的丈夫巫仲卧床不举,当她的父亲发现尤氏与小猴的奸情时,她以家族声誉威胁父亲不要声张,当仆从小猴因陆公调查而心慌时,她以“女将军”自居,斥责小猴:

尔乃胆小如鼷,一闻官中语,惊悸亡魂,时时思遁。试问一遁为祸不更烈耶?我百事安排,足为赃官之严敌,一无恇怯。今见尔绵弱,益增我一番惆怅。如今真率语尔,须镌入心坎“不知道”三个字,足以脱汝,余事悉女将军自当之![167]

入狱后始终熬刑大骂,连陆公都“心服其胆”“心壮之”。尤氏杀夫的手段更是具有阉割的象征性,“以帛端系诸床柱,左端己自引之……以棉力塞其口……妇扪仲胸,肺叶尚震震,知未殊,欲再引其帛,为力已尽,乃力攥其睾丸,使入小腹中,始已。”[168]因此小说的结尾陆公将尤氏以毒杀亲夫之罪凌迟处死不仅是为巫伯仲兄弟洗冤,也是对如尤氏这样对男权社会构成极大威胁的女性的镇压,代表着男权秩序的恢复。

综上所述,从《老残游记》与《冤海灵光》这两部小说的分析中可见西方侦探小说透过翻译的传播,其中的一些侦探理念,如搜集证据、细心分析等已慢慢为晚清知识分子所接受,并用来反思传统刑讯制度的残暴及腐败。虽然他们在传统的公案小说之中嫁接了些许侦探小说的方法及结构,但中国社会的特殊时局仍使得刘鹗、林纾等在小说中表达出不同的社会关怀,《老残游记》中不只是要“缉凶”,更是要“治病救人”,《冤海灵光》中的廉明的陆公本来是想理性探案,坚持不上刑,无奈按照大清律例,他无法找到破案的线索,最终仍得要靠宿庙、“酷吏”的方式来获取犯人的口供而定罪,陆公的困境也正反映了西方侦探小说中的探案方式在晚清现实或者说是传统司法制度下的碰壁,另一方面,书中尤氏这样的悍妇对于男性宗族制的挑衅,或许也表达了此时林纾式的知识分子对正在兴起的女权的些许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