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简史(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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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古代欧洲奴隶制社会的终结和封建社会,即中世纪(中古)历史时期的到来。

欧洲中世纪的文化和文学是从一个没有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蛮族的入侵毁坏了古代希腊罗马的灿烂文明,也使得中世纪早期的人们除了自身的蛮族传统和基督教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现成的文明可以借鉴了。因此,中世纪的欧洲文学,其实是在没有古代希腊罗马文化借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可以说,最起码在13末世纪之前,中世纪的文学家们的任何创作,都带有原创的性质。

就欧洲中世纪的社会文化发展而言,它对后代欧洲文化与文明所起的作用不亚于希腊文化。第一,当蛮族人入侵欧洲大陆并毁坏了一切古代文明之后,是中世纪的人们重新开始了新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乃至文学的构建;第二,是基督教文化发展和促成了西方以“逻各斯中心”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形成;第三,是中世纪的欧洲发展起来了近代社会所需要的社会文化基础;第四,中世纪再造了文学和艺术的多种新的形式。

基督教文化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文化现象。基督教自产生后对欧洲文化的形成,特别是对西方文化精神乃至文学精神的生成,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欧洲中世纪从政治上来说并非铁板一块,由此决定着在貌似一统的基督教文化形态下,隐含着四大地缘文化板块。一个是以西欧的罗马为中心的天主教文化板块;另一个是以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为代表的正教文化板块;第三个是北欧的文化板块;第四个是西班牙和西西里地区的文化板块。

就欧洲中世纪文学的发展而言,主要有宗教文学和世俗文学两大类:

一、宗教文化与文学

宗教文化是西欧中世纪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基督教文学也是欧洲中世纪的主流文学。

欧洲中世纪历史的开端是以“黑暗时代”为标志的。所谓欧洲中世纪的“黑暗时代”,主要是指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到公元8世纪加洛林文艺复兴这几百年的欧洲历史文化时期。这个时期欧洲社会的基本特点是,希腊罗马人创造的古代文明被一群更为粗野的蛮族人破坏成了一片废墟。古代希腊罗马曾经实践过的社会政治和法律制度、经济生产方式、思想道德观念、生活方式等等,都被破坏殆尽。至于对文学艺术方面的破坏,就更加严重了。不仅没有了以往那样具有极高成就的作家群体,也没有了那些辉煌的文学文本,甚至连古代希腊罗马所创造的文学手法和艺术手段都统统被无情地扼杀殆尽。所以,对已经高度发展的欧洲古代文学成就而言,这也是一个非常黑暗的时代,破坏力非常巨大的时代。可以说,中世纪文学就是在这样极其黑暗、没有传统可以继承的基础上艰难起步的。而这种起步又是在基督教文化氛围中开始的。所以,基督教文化对当时欧洲政治、经济、文化乃至文学的重新兴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黑暗时代”的几百年间属于这一文学的初创时期。此时基督教文学基本上是以《圣经》为主要题材的文学。圣经故事、使徒传等是其基本内容。当时文学描写这样的内容,应该说具有巨大的历史文化的进步性——因为适应了当时中世纪初期封建制度建立和发展的需要。此时的宗教文学和当时的宗教一样,既是宣传基督教思想的根据,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要素之一。“黑暗时代”里产生的书面文学都是在修道院中用拉丁语写成的,大致可分为拉丁文散文著作和拉丁文诗歌作品。拉丁文散文作品主要有以整理和翻译《圣经》及其教义为代表的散文文学和欧洲中世纪“黑暗时代”所特有的史传文学两种基本样式。用拉丁语翻译《圣经》的代表作家是被称为“四大博士”的哲罗姆、奥古斯丁、安布罗斯和格列高里。他们的翻译活动形成了中世纪的第一个翻译热潮。散文作品还有被后来学者命名为“伪狄奥尼修斯”的一些著作以及修道士们根据历史事件的记述而写下的散文性作品。教士们所写下的史传类著作是欧洲中世纪“黑暗时代”特有的文学样式之一。这类作品的最主要作者是生活在6世纪的都尔教会的主教格雷戈里(约538—594)。他的《法兰克人史》是这个历史时期留下的最有价值的文化史料之一。另一部散文体的史传性作品是比德神父的《英吉利教会史》。“黑暗时代”也产生了用拉丁文写成的韵文作品。此时拉丁语诗歌非常少见。有代表性的主要是写于7世纪并归在盎格鲁-撒克逊诗人凯德蒙名下的《凯德蒙组诗》(包括《但以理书》《出埃及记》《朱狄斯》和《创世记》甲、乙编等)。这部组诗其实是产生于“黑暗时代”的英国修道士们诗歌作品的汇集,其中表现的是修道士们对基督教的坚定信仰。但是僧侣们通过盎格鲁-撒克逊语把拉丁文《圣经》中的一些故事改编成押头韵的诗歌的时候,又添加进了他们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感受,特别是一些世俗生活的因素,因此在其背后隐约地反映了当时民众的情绪。例如,《创世记》乙编就很富于诗意地叙述了撒旦的失败。撒旦体现了随封建制度的发展而沦为农奴的农民的情感,这一形象表现出了人对自身力量认识的特征。

8世纪加洛林时代的到来使欧洲中世纪文化与文学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形成了被后代的历史学家和宗教史学家称为“加洛林文艺复兴”[1]的历史文化勃兴时期。加洛林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取得了很多思想文化成果:查理大帝在崇尚基督教一统地位的前提下,对基督教文化的规范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和宗教文化范本的定型工作。他在位期间,制定了《加洛林书》,统一和规定了罗马教义和宗教的基本仪式,从而使各处自发形成的对教义的解释和凌乱的宗教仪式得以定型。他还指派阿尔古因组织人员在797—800年对当时收集到的各种《圣经》文本进行了校勘,统一了《圣经》文本并将其译成了拉丁文,从而成为后来天主教通用的定本。还授权阿尔古因对基督教的文献典籍(包括《本尼狄克院规》等)进行大规模修订。查理大帝统治时期,还模仿当时的拜占庭风格,建筑和修缮了很多精美绝伦的宫殿与教堂,开创了建筑史上罗马式艺术风格的时代。查理大帝对宗教教育事业也热情关注,鼓励建立了宗教学校和图书馆,目的是用拉丁文传授“七艺”,在哲学、文学和艺术等方面造就封建统治所需要的人才。他还鼓励人们对古老的拉丁文字进行改革。加洛林文艺复兴是西欧封建制度和查理王朝需要巩固的产物,是与其经济和政治的要求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建设。

9—13世纪是欧洲中世纪文化和文学不断发展并走向鼎盛的时代。加洛林文艺复兴之后,中世纪欧洲宗教文学的一个重要收获是戏剧艺术的萌芽。欧洲中世纪的戏剧作品,大多是为了宣扬宗教的目的写成的,所以也被统称为“宗教剧”。“宗教剧”按表现内容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第一种是神秘剧,主要叙述《圣经》上和教会史中发生的故事;第二种是神迹剧,表现的是圣徒行传中真实的或想象的行为,基本素材来源于《新旧约全书》中所记载的关于耶稣基督的事迹,戏剧形式比较简单;第三种是道德剧,往往是为法庭写作的或者是校长为他们的学生们写作的,目的是给人以宗教道德上的教训。早期欧洲中世纪宗教戏剧的代表人物是女作家罗丝维萨(约935—1001)。罗丝维萨出生地在今天的德国,约于公元955年进入甘德斯海姆本笃会隐修院当修女,一生大部分时间在修道院度过。她主要使用拉丁语进行创作,是中世纪欧洲为数不多的女作家之一。

此时史传文学的写作甚至成了中世纪欧洲文学的一个传统。仅举一些有代表性的作家和作品:8世纪末盎格鲁-撒克逊的僧侣、行吟诗人琴涅武甫写下的《基督》《裘利安那》《使徒们的命运》《艾伦那》;法国在9世纪末出现的基督教文学的代表性作品是《圣女欧拉丽赞歌》;10世纪出现的表彰主教殉道事迹的《圣徒列瑞行传》;11世纪中期出现的《圣徒阿列克西斯行传》以及在11世纪末出现的描写耶稣故事的《受难曲》等。

从11世纪开始,西欧的封建社会走向鼎盛阶段。这样的现实决定着新的一场文化复兴又在酝酿之中。正是在西欧封建社会大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欧洲12世纪文化鼎盛时期(史称“12世纪西欧文化复兴”时期)到来了。“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是著名学者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在1927年剑桥出版的著作中提出来的:“当时的情况是:罗马式艺术的鼎盛、哥特式艺术的萌芽、通俗诗的普及和拉丁古籍的再现等等。……由于巴黎大学和波伦亚大学的出现,以及它们的分校在其他地方迅速增多,人们的知识境界在13世纪已为之一新。”[2]

就12世纪前后出现的基督教文学而言,修道院书信体文学应引起人们的足够注意。这些宗教情侣们情书作品的一个基本共同点是:在每个僧侣的内心都充满着对异性的爱与对上帝的爱这两种性质不同却又始终并行不悖的爱,即两性之爱与宗教信仰的统一。如果我们对此再加以深入剖析的话,就会看到,在这些书信的字里行间已经暗含着一种全新的逻辑,即两性相爱与爱上帝的因果关系颠倒过来了——不是因为爱上帝而男女相爱,而是因为男女相爱而爱上帝。换言之,在爱上帝与两性之爱之间,他们是从满足两性的情感入手而达到对上帝的爱的。也正因如此,这样的表达具有很大的颠覆性。

在12世纪前后,基督教僧侣们所创作的宗教诗歌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表现的情感更为细腻,艺术手法更加成熟。此时的宗教诗歌体现了两大主题:第一个主题是表达对基督的爱,但在其中借助对耶稣基督的歌颂来表现人应该具有的品质。例如无名氏的《圣女欧拉丽赞歌》、彼得·达密安《是谁在敲门》、杰克芬的《十字架前显慈颜》等等,就把宗教情感和世俗感情结合的非常紧密与自然。可见,宗教诗歌虽然一直用庄严的神学题材进行着诗歌创作,但是,在那些伟大的宗教文学家的笔下,这些优美的诗歌并非冷冰冰的神学教义思想的机械表达,而是一种关注人的灵魂、关注人与世界关系的激情表现。宗教诗人所表达的第二个较为有价值的主题是通过对上帝的歌颂,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理想的衷心期盼。这类诗歌主题的代表性作品有阿贝拉尔的《平安彼岸歌》、圣·方济各的《和平祈祷词》等。在《平安彼岸歌》中,诗人始终把丑陋的现实和天国的美好进行着对比。在平安的彼岸,没有君王,没有朝廷,也没有宝座;没有漂泊,没有烦恼,也没有迫害;有的只是快乐、幸福和上帝的爱——这其实体现的是阿贝拉尔的一种空想式的美好的社会理想。圣·方济各的《和平祈祷词》虽然是一首宗教诗歌,但其中没有一般宗教文学的那种阴冷、暗淡和恐怖的气氛。它所表现的是作家本人对生活的热爱,对光明的热爱,对天地万物在太阳的照耀下生机勃勃的人间生活的热爱。在这首诗歌中,还可以看到诗人对各种意象的高妙运用。例如,“造物”的意象在这里本来是“上帝”的意象,但通过诗人形象化地描绘上帝创造“白昼”和“光明”,创造“月亮姐姐”和“星辰妹妹”,创造“风兄弟”“水妹妹”“火兄弟”“土地母亲”等,使得诗歌本身成了“创造力”的赞美诗。

12世纪的文艺复兴也为13世纪经院哲学的兴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阿尔伯特(约1200—1280)、托马斯·阿奎纳(约1225—1274)是在12世纪文艺复兴文化氛围内出现的宗教神学文化的代表人物。同样,中世纪出现的各种主要的艺术形式,如规模庞大的宗教颂神诗,带有明显的世俗特征的宗教抒情诗歌,具有浓厚的基督教思想的骑士文学作品,较为完整的宗教戏剧以及其他一些宗教文学样式,都开始走向成熟。更为重要的是,在那些宗教性的文学文本中,开始了宗教情感和现实人生情感的各种结合——早期被认定为宗教“异端”的一些文化成分,在新的基督教教义解释下获得了保留,甚至在歌颂神恩的同时也开始注入了人间的情趣。

二、世俗文化与文学

欧洲中世纪的世俗文化与文学,主要有:表现氏族社会晚期以及中世纪封建社会形成时期的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感情的史诗和谣曲;表现中世纪特有的骑士生活和骑士风貌,将爱情和冒险作为描写的主要题材,肯定现世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承继了古代文化精神,背离了禁欲主义的骑士文学;将笔触指向城市市井生活和市态人情,具有较强的反封建意义的市民文学。这三种文学样式,实是表现着中世纪世俗文学对人认识和表现的三个向度。

第一个向度是通过对古代和当代英雄的追忆和描写,不自觉地说明和阐释着“人的能力”问题。在世俗文化系统中,首先占有突出地位的是人民群众的创作。许多英雄史诗无一不是表现着“人是英雄”的主题。

中世纪史诗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中世纪早期的英雄史诗,是氏族社会末期形成的“不自觉的”艺术创作。另一类是中世纪中期的英雄史诗,是封建社会确立时代的艺术作品。

早期史诗是氏族社会末期各族人民的口头创作和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些作品大都产生在民族大迁徙前后,主人公是氏族部落英雄。内容描写的是他们为氏族部落所建立的丰功伟绩以及同自然力量所进行的斗争,表现出了浓郁的群体意识和英雄精神。早期英雄史诗形成期间,人们的思想认知结构尚未越出神话意识范畴,因而早期史诗有神话因素和多神教成分。流传于后世的主要有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贝奥武甫》、日耳曼人的《希尔德布兰特之歌》(仅存68行片断)、冰岛人的《埃达》和“萨迦”(意为“话语”)、芬兰人的《卡列瓦拉》(又名《英雄国》)等。中世纪早期英雄史诗有较高的认识、思想和艺术价值,显现了古代欧洲人民的艺术才能。《贝奥武甫》是流传迄今欧洲最早而又最为完整的一部史诗。盎格鲁-撒克逊人于公元5、6世纪由大陆向不列颠岛迁移时带来了这个传说,经过200多年的口头流传,于8世纪用中古英语写成,现存最早的手抄本是10世纪的,共3100余行。它反映的是北欧人民氏族社会阶段在大陆的生活。史诗分为两部。第一部写的是丹麦被水妖格兰德扰害12年之久,贝奥武甫率14名勇士渡海来到丹麦,先是英勇斩杀水妖,继而又下海追杀了为子复仇的水妖之母。第二部写的是贝奥武甫继承王位50年后,不顾年迈体弱,率领民众鏖战火龙,并只身闯入龙穴,不幸在杀死火龙后身负重伤,壮烈牺牲。史诗中现实成分和神话因素交织在一起,以传说和幻想的形式反映了人类与自然斗争的现实。贝奥武甫作为理想的与自然力量进行斗争的英雄形象,在同自然暴力和社会邪恶势力的斗争中,完全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体现了人是有能力战胜自然的伟大生灵的特征。

中期英雄史诗是反映封建社会时代形成的史诗作品。主要通过人与人的斗争(而不是像早期史诗那样从人与自然斗争)中英雄行为的描写,表现新的历史条件下人的行动能力和思想能力,一般都有一定的历史事件为依据。主人公大多都是封建国家的英雄,表现忠君、爱国观念和为统一祖国、为民族建功立业的封建时代的英雄主义精神。神话因素大大减少,但英雄的奇功伟业往往与宗教奇迹融合在一起,甚至有的英雄人物的爱国行动表现为同异教徒的斗争。中期英雄史诗主要有法国的《罗兰之歌》、西班牙的《熙德之歌》、德国的《尼伯龙人之歌》和古罗斯的《伊戈尔远征记》等。

其中法国史诗文学的成就最大。这些史诗起初传诵于10—11世纪,繁荣于12—13世纪,14世纪则被淹没,有100余部史诗在19世纪才被发现。《罗兰之歌》是其中最杰出的作品,形成于11世纪末。现存最古手抄本产生于12世纪,1837年始被发现。《罗兰之歌》全诗共4002行。事件发生在查理大帝时代,但情节较之史实有很大变异。史诗记叙法兰西国王查理出兵西班牙,征讨异教徒阿拉伯人。经过7年战争只有萨拉哥撒未被征服。史诗故事开始于战争最后一年,其情节发展可分为查理大帝接受罗兰提议,派使前往萨拉哥撒谈判议和,甘尼伦叛变;罗兰率军殿后,遭敌军突袭,全军覆没;查理凯旋归国惩罚叛徒甘尼伦。史诗中的罗兰是一个立下不朽功勋的爱国忠君的英雄人物,他的全部业绩都是在社会的激烈矛盾中体现出来的。例如他在最后一次战斗中,面对大于自己五倍的敌军,“凶猛得像狮子或豹子一样”。同样,罗兰把保卫法兰西看成自己的天职,他说:“不要由于我而使法兰西丧失威名,我宁可死掉,耻辱决不能容忍。”正是他在人世间的斗争中显示出来的伟大能力,使他具有了不同于早期史诗英雄的风采。在史诗中,罗兰的爱国精神也是同忠君观念结合在一起的,这是中世纪中期爱国主义思想的时代特征。因为当时的王权是历史进步因素,是统一国家的象征,是社会秩序的代表。所以,作者特意安排,罗兰牺牲前倚在岩石上,目光指向敌人,表现了他心怀祖国,仇恨顽敌、宁死不屈、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罗兰的爱国精神和斗争行为,实则展示着中世纪的人能够通过自己作为人独有的能力完成自己的理想的思想。

第二个向度是从肯定人的情感角度来显现中世纪对人的新看法。这一主题倾向主要反映在中世纪特有的文学现象——骑士文学中,主要表现的是“人的情感因素”的合理性。在中世纪骑士制度出现以后,也出现了反映骑士阶层思想感情的文学。由于骑士出于封建主阶层的下层,与人民文学接触较多,又由于在十字军东征中接触到了东方文化,加之虽效忠宗教又不奉行禁欲主义,故而骑士文学显示出了独特的文学特征。从内容来看,骑士文学主要是描写骑士的冒险经历和典雅爱情,表现的是骑士精神而不是宗教的精神。

骑士文学的主要体裁是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前者最早产生在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是以宫廷诗歌为基础并在形式上借助民歌形式演化而成的,有短歌、感兴诗、牧歌、小夜曲、破晓歌等,尤以“破晓歌”最为著名。“破晓歌”描写的是骑士与贵妇夜晚幽会后在黎明前分离时依依惜别的情景和感情,表现了人情感的丰富和复杂以及人间恋情的温馨,有反宗教禁欲主义束缚的作用。大量骑士抒情诗的出现,成为近代欧洲人文主义文学爱情作品的发端。骑士传奇(“传奇”音译为“罗曼”或“罗曼司”)是一种叙事诗,兴盛于法国北方。其主要内容是写骑士为了获得荣誉、保护宗教,或为了赢得贵妇人的爱情而到处冒险,同妖魔鬼怪或异教徒斗争,其中超自然的荒诞故事没有历史依据。十字军东侵时,各民族混杂在一起,互相传述奇闻传说,遂使一些骑士冒险故事越过了国界,同一主题的作品在许多民族中流传。依题材来源可分为三个系统:一是不列颠系统,指以古代凯尔特人的亚瑟王与他的圆桌骑士为中心的不列颠故事诗,著名作品有在德、法流行很广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等;二是拜占庭系统,指以拜占庭流传的希腊晚期传说为题材的拜占庭故事诗,著名作品有《弗洛阿和勃朗希芙洛》和《奥卡森和尼柯莱特》等;三是古代系统,指模仿古代希腊罗马文学作品的叙事诗。亚瑟王与他的圆桌骑士的故事是骑士传奇最常见的题材。亚瑟王被描写成封建社会中一个有作为的君王。他在卡美罗特城堡中的大厅里,设有一张巨大的圆桌,周围设100个座位,凡是建有赫赫功勋的骑士均可占一席位,从而引出了许多骑士冒险行侠的故事。这些故事对后来的英国文学乃至欧洲文学产生过较大的影响。虽然骑士传奇美化了骑士阶层和骑士制度、宣扬骑士精神、宗教色彩浓厚,但同时也反映了个人强烈的感情。骑士传奇在艺术上的成就,如浪漫情调、离奇情节、爱情故事,以及以一两个主要人物的经历为中心线索来构造作品、组织故事,对人物形象及其内心活动描写生动细致等,同样标志着人的情感因素在艺术领域的觉醒。

中世纪世俗文学对人认识的第三个向度是从人的“机智”和“乐观”本能出发,来对人的特征进行展示,最有代表性的是城市市民文学。它取材于现实生活,充满乐观精神,主要内容是揭露、抨击封建主和僧侣的残暴、贪婪、愚蠢,特别是大力和集中赞美了市民的勇敢、机智、聪敏和乐观,即人在中世纪的新形象和新风貌。

市民文学以长篇叙事诗为最高,主要作品有法国的《列那狐传奇》和《玫瑰传奇》等。《列那狐传奇》是中古欧洲城市文学最重要的作品,它是在民间创作动物故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约形成于12世纪后半到13世纪中叶。从法国流传到德、英、意等国。长诗分27组,每组包含若干小故事。这些小故事各有独立性,但又有共同主人公狐狸列那。故事采取把动物人格化的方法,用动物世界来影射人类社会,反映市民阶层形成后的封建社会的人情世态、阶级矛盾和斗争。在故事的主要形象狐狸列那的性格中,最为突出的特点是他极为“机智”和充满对生活的乐观精神。列那同猛兽斗争的故事,反映了市民同贵族的矛盾,赞美市民的才干、机智,嘲讽世俗和宗教封建势力的残酷、贪婪和愚蠢。列那欺侮小动物的故事,表现市民阶层内部的矛盾,谴责了上层市民弱肉强食的行径。《列那狐传奇》整个作品主题是对人的机智和乐观精神的张扬。与城市文学中叙事诗主题相同的还有城市戏剧。城市兴起后,市民有了自己的戏剧活动,演出地点搬到了集市上,戏剧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城市戏剧的主要样式有道德剧、傻子剧、笑剧等。道德剧把抽象的伦理观念人格化,内含劝善惩恶的寓意;傻子剧用人物的傻言傻行嘲讽贵族和教士;笑剧(也称滑稽剧)以戏谑的手法反映市民生活,表现他们的“人是机智的人”和“人是乐观的人”的人生哲学,是市民戏剧中现实性最强的一种。其中《巴特兰律师》是法国笑剧的代表性作品。城市文学的形式还有短小的韵文故事、长篇叙事诗、抒情诗和戏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