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读约翰·厄普代克的最佳场所
春天一来我就想起约翰·厄普代克,而一读约翰·厄普代克我就想起1968年的春天。我们的头脑中存在着若干条这样的锁链。事情尽管微不足道,然而我们的人生和世界观难道不就是由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支撑着的吗?我觉得。
来东京上大学是1968年的春天。我懒得带大件行李,必要物品提前寄了,只把香烟和约翰·厄普代克的《音乐学校》往风衣袋里一揣就走出家门。书大约是班顿·戴尔出版的简装本,封皮纸很好,洁净素朴,古色古香。同女朋友吃罢饭,道了声再见,然后乘上新干线。
怀揣一本厄普代克进京,如今想来未免有点玩“酷”,不过当时也还行。傍晚车到东京,赶到目白的新房间一看,不知何故,本该到的行李却没到。既没有替换衣服,又没有洗漱用具没有烟灰缸没有咖啡杯没有水壶,凄惨至极。玩“酷”必然受挫。
房间空空荡荡,唯有一张简单得无以复加的桌子(仅一个抽屉)和一架朴素得无与伦比的铁床。铁床上有一张一看就令人心情沉重的床垫,往上一坐,硬得竟同一星期前买的法国面包无异。
一个阴乎乎的静静的春日黄昏。打开窗子,远处传来广播声。放的唱片是“铁蝴蝶”的《在天堂的花园里》。尽管时间过去了十四年之久,那歌声却记得那般真切。
当下没有任何事要做,也没心思做。无奈,便去近处一家糕点铺买来可口可乐(当然是瓶装的,想象一下瓶子好了)和饼干,之后歪倒在硬邦邦的床垫上接着看厄普代克。天一点点黑下来,房间变暗,打开天花板上的荧光灯,荧光管“吱吱”地嘶叫不止。
八点半看完厄普代克时,可口可乐瓶底积了五厘米高的烟头。我把书放在枕边,望了一个小时天花板。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我没有被褥没有刮须刀没有该打电话的对象没有该去的场所,被孤零零地扔在一边。不过心情并不坏。
假如有人问我哪里是看书的最佳场所,我只能回答是“1968年4月那个空荡荡的房间的硬床垫”。书页的每一行都能缓缓渗入肺腑的场所——那便是我的“书斋”。埃姆斯休闲椅[2]也好莫比利亚台灯也好阿肯色音箱也好统统不坏,但那是另一回事。读约翰·厄普代克有读约翰·厄普代克的场所,读邓巴有读邓巴的场所——世界上肯定存在那样的场所,我觉得。
“动身去哈佛前两天的晚上,他夺去了她的第一次。她哭了。他也不知为什么变得浑身瘫软,觉得自己干了一桩蠢事。他本身也失去了童贞。奥逊脑袋是清醒的。唯其清醒,他才认识到自己有许多东西要学也愿意学——若事情不超出一定限度。哈佛大学不知加工处理了几千名这样的青年并将其送上社会,而他们所受到的损伤是肉眼几乎无法看出的。”
——约翰·厄普代克《同屋的基督教徒》(短篇集《音乐学校》,须山静夫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