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译序 存个体之精神,驭群体之蛮莽
自1895年首次在巴黎刊行以来,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乌合之众——群体心理学》(以下简称《乌合之众》)立即畅销欧美。仅一年之内,该书就被译为十九种语言,其受热捧程度可见一斑。百年过后,勒庞的作品经历了岁月的考验,现已成为人文社会学科的经典之作,不仅是历史、社会学、心理学、法律、政治、新闻系学生的必读书目,也是各国首脑、政客、职业经理等成功人士床头的必备读本。2010年2月18日,《世界报》还刊文将该书列入“改变世界的二十本书”,无疑更加彰显了《乌合之众》的经典地位。下面,我就从作者生平、群体形成原因、群体心理特征、如何驾驭群体、典型群体类别等多个方面来梳理勒庞的这本力作,以便读者可以更好把握它的精髓。
一
古斯塔夫·勒庞(1841—1931),生于法国北部中央卢瓦尔河谷地区诺让勒罗特鲁市,父亲是当地政府的公务员,母亲是一位家庭妇女。在他八岁那年,因其父工作变动,全家迁至图尔市居住。正是在那里,勒庞以优异的成绩结束中学阶段的学业。1860年高中毕业后,他赴巴黎大学读医;在主宫医院(Hôtel-Dieu)完成实习之后,于1866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勒庞在巴黎求学之时,正值拿破仑三世(1808—1873)当政。博士毕业后,勒庞暂居巴黎,行医谋生。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他参军充当军医。法国在色当战役失利,拿破仑三世及其麾下几名将领被普鲁士俘获,由此宣告了法兰西第二帝国的覆灭。当时,工人阶级意欲建立巴黎公社,但随后却遭到资产阶级和普鲁士军队的联合镇压。此后第三共和国诞生,法国也步入政治相对稳定的和平发展阶段。作为这些革命事件和社会运动的目击者,勒庞以旁观者特有的冷静进行思考,这无疑为他后来撰写《乌合之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879年,勒庞进入巴黎人类学学会工作,并凭一篇论文《大脑容量差异及其与智力关系的解剖学定量研究》于次年获得戈达尔奖。自1884年起,他受法国政府委托游历亚洲报道当地文明,并逐渐转向人类学研究,相继出版《阿拉伯文明》(1884)、《尼泊尔游记》(1886)、《印度文明》(1887)、《早期东方文明》(1889)等书。由于他的社会心理学观点不为学会所容,勒庞于1888年与学会决裂继而辞职。也正是这个原因,勒庞在《乌合之众》的序言中对学术群体的偏见给予了最有力的批判,“个人从属于某个学派,就必然要与偏见和立场联姻”[1]。此后,勒庞走上独立学者的道路,在深刻反思文明演变和社会变革的同时,也提出了诸多社会心理学的核心问题。
勒庞漫长的一生,适逢欧洲工业革命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变革时期。在近百年期间,人们的生活方式呈多元化发展,各国社会政治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法国则在共和制与帝制反复交替多次之后才步入稳定阶段。与此同时,自然科学和(带有偏见的)人类学研究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由此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原有的社会观念和信仰。1859年,查尔斯·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不仅颠覆了“上帝造人”的宗教观念,而且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念。作为达尔文主义坚定的拥护者,托马斯·赫胥黎将进化论观点应用于社会领域,于1893年出版《进化论与伦理学》,强调人们的精神、道德、智力与他们的体貌同样都是进化的结果。正是为了回应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勒庞次年出版了《民族演化的心理学规律》(1894),着重对种族的心理特征进行描述分析,一举获得不俗的反响。
二
作为《民族演化的心理学规律》的姐妹篇,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将主题转向群体心理特征的探索。勒庞所谓的(心理)群体,绝非一群偶然集聚的异质人群,而是在特定刺激因素和强烈情感的影响下,有共同行动目标的一群人,他们的个体意识消失,而且情感趋同单极发展。那群体为何得以形成呢?对这个问题,勒庞的回答有些多元,甚至零散。他首先将群体的形成归因于重大偶然事件;时而归咎于种族差异,时而归因于应试教育弊端;一会儿强调演说家的蛊惑,一会儿又强调领袖的迷人魅力。这种莫衷一是,不仅折射出不同群体形成缘由可能不尽相同,而且一个群体的形成可能需要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
同是学医出身,勒庞主要研究群体的社会心理现象,弗洛伊德则主要研究个体的心理现象。诚然,个体离不开群体,群体也离不开个体,二者无疑密切关联。在反思群体缘何凝聚的过程中,弗洛伊德于1921年出版了《群众心理学与自我分析》,而其出发点正是“勒庞的这本当之无愧的名作《乌合之众》”[2]。不过,在肯定勒庞对群体心理研究所作贡献的同时,弗洛伊德认为作者似乎“没有成功地将领袖的作用及声望的重要性与他对群体心理的精彩描述完美地融为一体”[3]。在弗洛伊德看来,勒庞所谓的“声望”不足以解释群体的凝聚力。随后,勒庞考察了两个高度组织化的群体——教会和军队,并认为这些群体成员之间情感联系的建立基于首领平等地爱所有个体的幻觉,而个体通过“认同”机制在首领身上找到了他们的“理想自我”。显然,在解释同一个社会现象时,如果哲学家们的出发点和关注的群体类型不同,那他们的阐释方式和所得结论也不尽相同。比如,德裔美国社会学家汉娜·阿伦特就以集权主义为出发点,认为群体的形成不是“由于平等条件和大众教育的普及”造成,而是“高度原子化社会的碎片化和孤立感”[4]所致。
不论如何,行动不受意识支配且情感趋同发展的群体与保持清醒意识的孤立个体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批判、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急躁乖戾、情感夸张、道德或高或低等特点。而且不同的种(民)族,其程度又不尽相同。对于这些低劣的普遍特征,勒庞多次将群体比作野蛮人和儿童与妇女,并认为“任何地方的群体都带女人气,不过拉丁群体的女人气最重”[5]。这无疑是这位人类学家的偏见,它从侧面折射出当时人类学研究对于种(民)族优劣的普遍看法,更反映出勒庞对邻邦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羡慕,以及对自身所属拉丁民族的贬损态度。
有些学者据此认为勒庞是种族主义分子。然而,勒庞书中所言的种族是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它更多等同于民族或国民,而非后现代语境下的人种概念。对此,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墨顿在该书英文版的导读《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给出了中肯的评价:“在勒庞看来……种族是个定义不严格的标签,可以贴在各国人民和民族身上,这反映出勒庞对人类学的无知,而非他心怀种族主义的恶意。”[6]在学术研究中,学者在采用当代话语标签研究过去的历史人物和事件时,必须要考查某些词语(比如种族、民族等)在人类文明历史上的演变,正如勒庞在书中对“民主”和“祖国”等词的分析那样。
三
常言道:“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不过,事实果真如此吗?针对群体的智力水平、推断能力与批判精神,勒庞风趣地写道:“群体汇集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整个世界并不比伏尔泰睿智。如果整个世界代表一个群体,伏尔泰肯定比整个世界睿智。”[7]对勒庞来说,人与人之间在受到教育主导的智力上可能存在天壤之别,但在受种族主导的性格和情感上却十分接近。即便是一群聪明绝顶的人,一旦聚集形成群体,智力就趋于庸俗化,在非专业之外的其他问题上也毫无见解。
虽然群体在智力和推理能力上呈大幅降级趋势,然而他们在情感上却表现出极端发展的势头,用“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来形容再恰当不过。群体的情感和力量之所以呈级数增长,这是因为一旦某种暗示对群体中的某一个体产生影响,那么这种暗示很快会通过传染机制,传遍整个群体。显然,暗示在人群中传播,不仅没有像能量在介质中传导那样出现衰败,而是呈现出“一传十,十传百”的放大增强效应。在勒庞的书中,作者更多以无数次暴力革命来凸显群氓的消极毁灭力量,不过他也不时肯定群体的力量在人类文明构建中的积极作用。毫无疑问,若非借助群体巨大的力量和那种豪迈的情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也纯属枉然,虽然这种进步未必让人民实现幸福的理想。不过,火可用于产生热量,也可酿成灾难,而群体的力量亦是如此。
显然,群体的力量驾驭得当,可以造就个体难以企及的伟业;但如果被独裁者滥用,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样的悲剧在人类历史上反复上演。个人为了自保或得到群体的爱,彻底弃绝个体意识和批判精神,与周围人群融为一体,这与生物界的变色龙并无二致。无独有偶,美国导演伍迪·艾伦1983年的电影《西力传》(Zelig)正好反映了这个主题。对此,导演在接受采访时曾发表过精辟的看法:“我感觉为了自保而放弃个人主见以顺应大流,就像变色龙那样与环境浑然一体,人最终就会成为法西斯权力操控的绝佳对象,而法西斯主义的猖獗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8]
从这一点来看,勒庞的著作多少预言了随后不久法西斯主义在欧洲的蔓延和猖獗。在出版不久,勒庞的《乌合之众》就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欧洲的两位独裁者——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据说都读过勒庞的《乌合之众》,后者更是对本书盛赞有加。或许,这些独裁者从书中讨论群体领袖的章节得到了启发,洞悉了动员手段(断言、重复与传染)的重要性,但我们绝不能将法西斯的暴行归咎于本书的作者头上,而只能说作者在书中的预言得到了验证。此外,其他许多政坛伟大领袖人物,如斯大林、罗斯福、丘吉尔、克列孟梭、戴高乐等,也从这本书中找到了灵感。
四
在分析伟大领袖的魅力时,勒庞在很大程度上将其归因于他所谓的“声望”。在他看来,获得声望的领袖只要巧妙运用断言、重复和传染等手段,以鲜明的形象和通俗的套路打动群体,就可以发动民众为某种事业义不容辞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自己的生命。在这一点上,勒庞认为所有的社会集体信念都具有中世纪基督教般的宗教形式。作者多次以拿破仑和雷赛布为例,说明个人声望的获得主要以成功为基础。一旦个人因某些不测失利,头顶上闪耀的光环会立即黯然无光。而群体这时对失利的英豪不再是敬仰和崇拜,情感瞬间从一个极端转向另一个极端。他们会因为之前爱戴此人而加以报复,并表现出鄙视和轻蔑的姿态。群体对领袖人物的这种极端对立的不同情感,后来弗洛伊德则通过“情感矛盾”进行了全面的阐释。
此外,作者还从群体领袖的劝说手段引申开来,强调了断言和重复的洗脑作用,这无疑彰显出勒庞的远见卓识。尤其是不加推理的断言和重复,不仅被拿破仑视为最重要的修辞手段,而且也是当今商业广告中的惯用手法。诚然,这种低俗的手法之所以发挥作用,与群体的不加推理、只会形象思维的特点密切相关。苦口婆心地费半天口舌,抵不过一幅生动的画面。巍峨的铜铸佛像、高大的伟人肖像、宏大的宣传海报会立即对民众产生影响,顿时让人肃然起敬。然而,对于借助言语打动听众的演说家,重复和套路已经不再适用。即便是享有声望的人物,他们也必须采用“新瓶装旧酒”的方式变换说法,以避免有些过时的词语在听众中间形成负面的形象。与此同时,他们还要随时根据听众的反应,积极调整自己的言辞以打动听众。
五
在对群体的讨论中,勒庞更多表现出否定态度。但在《乌合之众》的下篇,当重点讨论重罪法庭陪审团等有名称的异质群体时,勒庞却表现出少有的肯定姿态。或许,正是法国司法史上反复不断的冤案,尤其是当时影响力很大的“德雷福斯事件”,让作者持这种保留意见。我们知道,在《乌合之众》出版前一年,犹太裔上尉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Alfred Dreyfus)被诬陷犯有叛国罪,革职后被流放至法属圭亚那附近的魔岛遭终身监禁。随后不久,尽管真相大白,但法国政府依然竭力维护误判,而德雷福斯直到1906年才得到平反昭雪。
在谈到法官误判和诸多特殊案例时,勒庞充分肯定了陪审团制度的优点,并给出如下论断:“它或许是个体唯一不能取代的群体类型,只有它能削弱法律的严酷。尽管法律原则上人人平等,但它对特殊情况却视而不见。”[9]谈到这里,读者无疑对2016年“辱母杀人案”在国内激起的全民热议记忆犹新,该案最终以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判五年监禁画上句号。以此看来,如何在维持社会公正的前提下,让铁面无私的法官“法外开恩”,正是“感情用事”的陪审团理应担当的角色。
随后,在讨论选民群体和议会团体两个异质群体时,勒庞再次强调了它们具有思维简单、不加推理、缺乏批判、领袖作用巨大等普遍群体特征。针对各国普遍采取的选举制度,勒庞一方面犀利地指出了选举中存在的潜在贿赂问题,因为财富可以取代声望为选票买路;另一方面,他也无情地揭露了候选人为赢得选票,事前天花乱坠地空口承诺,事后全然不加兑现的无耻嘴脸。对于各国政府实施的议会制度,尽管同样存在种种弊端,但这种群体在大部分情况下在勒庞看来有别于其他群体。因为起草法案的都是个体专家,所得必然经过缜密的思考和全面的考查。只要议会上不对这些法案条例进行过多修改,这种制度依然是最佳的统治模式,因为它有效避免了个人独裁专制的出现。
诚然,在撰写《乌合之众》时,勒庞主要以法国大革命的诸多事件为例,并且直言不讳地评判拿破仑、罗伯斯比尔、丹东等历史人物。对于历史跨度较近的事件和人物,他则很多时候只是含沙射影,诸如书中“一位突然名声大噪的将军”、“一份据称有辱法国大使的电报公之于众”等说法。这种避讳同时代历史人物的做法,无疑侧面反映出勒庞的谨慎与保守姿态。不过,作为社会心理学家的勒庞,在以史为鉴告诫群体暴力导致的可怕后果时,却提议“应当把史书视为纯粹想象的产物”[10],矛盾地否认历史的一切价值。
其实,勒庞对待历史的矛盾态度,反映出人们学习历史但从中不得教训的矛盾,而且人们对于历史上重大运动的遗忘速度之快更令人惊讶不已。在谈到这一点时,汉娜·阿伦特认为“集权主义运动遗忘速度之快令人吃惊,而且轻而易举就可以被另一种运动取代”[11]。对于重大创伤性历史事件的遗忘,其机制不像弗洛伊德提出的个人对于创伤事件的“屏蔽记忆”,而是显然又验证了黑格尔那句反讽意味十足的名言:“我们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我们不会从历史中得到任何教训。”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历史上的悲剧才会不断反复和重演。毫无疑问,面对声势浩大的欧洲革命,作者在《乌合之众》中透露出对人类文明发展的前景的忧患,这与后来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缺憾》(1930)中表露的悲观色彩如出一辙。
一本书受人追捧、畅销一时容易,但要经历时间考验成为经典尤难。在勒庞的这本《乌合之众》中,作者看似只“研究群体的精神”,实则提出并讨论了那个时代乃至我们当代诸多有价值的问题。比如,群体的盲从与反叛、民众运动、集体无意识、应试教育弊端、商业广告、演说成功要素、政府开支与官僚化、人的异化与冷漠等一系列如今我们面对的问题。正如墨顿所言,正是这本书“涉及问题的多样性,使它具有持久的意义”[12]。由此可见,我们今天阅读勒庞的这本百年经典,仍然会帮助我们把握时代的脉搏并保持敏锐的目光来审视当下的社会问题。
当今的社会形势更为复杂,在经历百年以大众运动为特征的群体时代之后,我们多少又迈向了标榜个人自由与个性解放的个体时代,或者更多是两种局面共存于世的对立形势。面对网络信息时代的喧嚣,如何在民众意见的洪流中保持冷峻的个人头脑,避免人云亦云;面对个体意识的过度发展,人们日趋冷漠和孤立,该如何发扬集体主义精神,这是当下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如今,我们重读勒庞的《乌合之众》,不是宣扬反集体主义思想,误入极端个人主义的歧途,而是要留存个人的批判精神,驾驭群体的威猛力量,并试图在两个极端之间找到绝妙的平衡,从而确保人类数万年的文明可以永世长存,而避免走向勒庞书末预言的那种宿命的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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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译《乌合之众》的过程中,我立足于法语原文,认真研读作品,翻译时字斟句酌,反复推敲锤炼,力图达到严复1897年在《天演论》[13](译例言)中提出的“信、达、雅”标准。此外,我在翻译中还借鉴了该书的英译本,多方考证,扬长避短,以期准确传达原文的精神风貌。当然,本人的法文直译本质量到底如何,还有待读者朋友在阅读后评定。
陆泉枝
2017年岁末于上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