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互联网时代我们探讨“伦理”很老套吗?
“这个时代被电脑统计数据所奴役的状况,并非是一种文明进程的倒退,它更像是人类在发展的进程中走入了一条岔道:我们得到了太多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并没有带领我们前进,而是走入了一条曲折不明的小路,需要花费很多精力才能回到正路上来。”[1]
1994年4月,中国正式接入互联网,开启了互联网时代。作为一种新技术,互联网被寄予厚望,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描绘着一个人网共生的美丽新世界,曼纽尔·卡斯特则野心勃勃地为网络社会命名,他在“信息时代三部曲”中断言,网络改变着社会的物质基础,改变时间、空间,改变社会形态。但技术的改变并不总是乐观的,技术是机会,同时也暗含风险,比如丧失伦理的风险。
伦理是基于人们对于文明的渴望而建立起来的规则;无伦理之初,人们称其为蛮荒。人作为社会性动物,无数个体聚合成群体,分享知识并促进协作、共建文明。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发言方式,网络的虚拟性使人人发声成为可能,信息的易得则使原本分散的人群能够在网络空间中迅速聚合,形成强大的影响力,深刻地改变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伦理关系。
亚里士多德说:“一些人懂得一部分,一些人懂得另一部分,而所有人在一起就懂得一切。”受知识和推理能力的限制,每个人拥有的有用知识都是有限而分散的,人类生存离不开知识的共享,在这一过程中,协商必不可少。协商,即群体内的成员交流信息和意见,在讨论中激发思考和创造力,最终产生一个公认较好的结果。
公众讨论一定能促使结果优化吗?桑斯坦的态度并不乐观,在《信息乌托邦》一书中,他概括了群体协商的四大问题——协商放大了群体成员的错误;群体没能充分地获取其成员所拥有的信息;协商遭遇了串联效应(cascade effec
协商的弊端并未因互联网的到来自动消解。尽管网络每时每刻都在激发众人的协同生产,并在聚合信息的同时做到空前的准确,但是,互联网的使用者是人,人固有的心理机制不会因工具的革新而轻易改变。比如,桑斯坦说:“奇怪而真实的是,如果有人告诉你一些你已经知道的事情,结果你往往会更喜欢那个人,对自己更满意。”人们更愿意倾听与自己相契合的观点,更愿意自己的发言得到尊重和认同。这一特点在网络空间中被放大,使用社交媒体的人群拥有选择信息的空前自由,他可以关注、选择、传播自己所喜好的信息,并将自己不感兴趣以及厌恶的信息彻底排斥在外。
网络让群体聚集和协商变得容易,而哈贝马斯设想的“公共领域”离我们依然遥远。网络言论看似热闹而民主,但更多是强化了众人对观点的自信,未必真能对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所助益。同时,群体讨论会促使多样化的观点向少数集中,导致观点趋同而非多元。相当一部分持相似想法的人聚集到特定的空间,并制造偏激、极端主义、过度自信,桑斯坦称之为回音室(echo chamber)。
不久前,著名影星周星驰成为网络话题人物。起因是一篇文章《为什么那么多人黑周星驰》在微博上被广泛转载,其文影射中国星主席向华强涉黑,引起了向华强的太太陈岚对周的“炮轰”,一时间众人围观。随后一篇《一个细节掀开了周星驰涉嫌误导、愚弄、操纵粉丝舆论的内幕》再次在微博热传,网民纷纷站队,一方“挺周”,一方“倒周”,此事沸沸扬扬地持续了多日,最终不了了之。
一个娱乐圈明星的私人事件为何演化成社交媒体公共议题?网民围观性的讨论并非一定要追究是非对错,更多是一种态度和立场的表达,个人沉醉于想象的群体之力中,事实变得无足轻重。从几年前轰轰烈烈的“方韩之争”,到“郭美美事件”,再到今日的“挺周”“倒周”,类似事件在互联网江湖上层出不穷,每次都能吸聚网民大量而持续的注意、参与,言论的能量不论正负,都必然对当事人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
在互联网兴起之初,网民的特征是虚拟和匿名,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扮演任何与现实中完全不同的角色,即“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随着社交网络日益渗透到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实和虚拟的边界日益模糊,网络暴力给当事人带来的痛苦是不可能挽回的。今日,我们强调个人言论的自由,却无形中把自由的真正含义窄化了。自由包含积极的自由,也包含消极的自由,前者是“我有……的自由”,后者是“他人不干涉……的自由”。我们过分强调自己积极的自由,结果却伤害了他人的自由。胡适说,“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这句话应成为互联网伦理中尤为重要的一条。
互联网并不一定使我们更民主。《未来是湿的:无组织的组织力量》作者克莱·舍基乐观地认为人人时代已经崛起,众人的协同合作不是基于利益的,也不受制于组织的安排,而是一种基于爱和分享的自发行动。他对于“人人时代”的描述,更多是一种美好的想象,在达成的过程中,还需要人们若干次对互联网这种新事物进行审视、对人们利用行为进行改进与克制,以促进共识的达成、规则的建立。
以舍基对于未来蓝图的描绘为目标,我们至少需要知晓互联网激发出的人们的哪些精神是弥足珍贵的,不能因为我们的思想陈旧、目光狭隘而将之扼杀;我们也需要明白哪些行为将会给我们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带来伤害,我们应该冷静地思考,并明确地指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我们能将喧嚣于互联网之上的尘埃拂去,或许“未来是湿的”终将实现,但这需要我们真正地建立共识,并凝聚成所谓的“伦理”。
注释
[1] [德]弗兰克·施尔玛赫:《网络至死》,29页,北京,龙门书局,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