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数字档案集中管理模式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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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档案数据物理集中和逻辑集中并举

在本章的开篇,我们认为,在实体档案管理环境中,档案集中管理最重要的标志有两个:第一,档案实体物理地集中于一个地方;第二,档案业务工作集中于某一个部门或单位。数字环境中,第二个特点依然成立。但是,第一个特点则不再成为数字档案集中管理的必要条件。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问题是:什么是数字信息的物理集中?是所有信息都要存储于一个载体上、一个设备里,还是位于同一个物理地点的载体或设备里?随着存储技术的发展,人类已经完全可以做到将同一份文件分为若干“碎片”,将这些“碎片”分别存储于不同的磁盘上,这些磁盘可以在同一个物理地点,也可以分别位于不同地点。[1]所以,存储是否物理集中是相对的,我们可以将文件集中于同一个服务商的同一个目录下,但是这个服务商实际上可以将文件分片,分别保存在相隔万里的服务器里,但用户对此过程完全不知晓。有数据表明,截至2010年8月,Google就在世界各地建有36个数据存储中心[2],但是全球用户的访问感受是一样的,除因当地法律的限制而无法显示的结果之外,其检索结果也是一样的。因此,在数字环境下,我们对于集中控制的要求不再固定在一个服务器或是一个物理地点上,而是强调对文件存储的逻辑控制,即文件存储的物理地点、存储方式受控,以便满足特定的司法要求和访问控制要求。

逻辑控制和实体控制的相对分开,既给数字档案的集中管理增加了很多的变数,也创造了很多新的工作方式,吸引更多的力量加入到这项工作中来。比如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可以全省档案馆统一建设一套数字档案馆系统,这个系统既可以集中部署,以云服务的方式向各市、县档案馆提供服务,也可以采用在每个市、县本地服务器部署相同系统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可以实现对档案信息资源的统一控制。多种集中管理方式的存在,可以灵活地适应不同地方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