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发展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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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一、启动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建设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是推进理论工作“四大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新形势下汇集力量深化拓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根据《意见》“建强独立二级机构,重点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学院”,“要重点建设一批有示范影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创新计划》“实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程,建设一批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教育、研究宣传、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高水平马克思主义学院,使之成为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2015年下半年,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了第一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评审工作遴选考察组,经过认真评审和实地考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兰州大学等9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第一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有助于专门、系统、完整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探索实践,增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科学性、时代性,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更多高质量的理论人才队伍,进一步增强高校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为了促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有些省市也以“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为契机,建设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如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组织评选了首批湖南省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重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湖南省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也评选出了山东省第一批11家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包括山东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福建省重点支持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省委宣传部专门拨付40万元建设经费。海南省委宣传部2015年给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50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注释

[1] 参见《首批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名单公布》,见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2/27/c_128756828.htm,201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