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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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经济必然要同一定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因而有姓“社”姓“资”的区别

市场经济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那么它有没有社会制度的属性呢?有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呢?记得1992年党的十四大前夕,在讨论十四大报告稿时,就有人给中央写信,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说“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没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区别。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果一定要加个形容词,那就叫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好了。”现在像那位学者那样公开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法的人不多了,但这种看法至今仍或隐或显地存在。比如,有的“著名经济学家”开口闭口讲市场经济,就是不提“社会主义”四个字,不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回顾20多年来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讨论,正如刘国光同志所批评的,有一种倾向,即把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割裂开来,市场经济讲多了,社会主义讲少了甚至不讲了。

毫无疑问,市场经济作为发达商品经济基础上的一种经济运行机制,有它自己固有的内容。例如,进入市场的主体(企业)应该是拥有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它能够根据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化自主地作出经营决策,并对决策的后果负责;绝大多数产品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而不是由国家来规定;有比较完整的市场体系,包括商品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各个经济领域市场都能发挥作用;有一系列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规章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没有这些内容,市场经济就无法正常运行;没有这些内容,也就不成其为市场经济了。这是各种社会制度下的市场经济的共性,也就是邓小平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的含义。

但是,任何经济运行机制都是在一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运转的,它不可能脱离所有制独立地存在、孤立地运转。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必然要有一个行为主体来使用它,它必然要为使用它的行为主体的利益服务。离开行为主体,方法、手段是不可能存在的。这个行为主体就是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单位。概括地说,市场经济不是在公有制基础上运转,就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运转;不是为公有制服务,就是为私有制服务。而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资产阶级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所以,换句话说,在当今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不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经济制度相结合,就是同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不是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服务,就是为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服务。市场经济是离不开所有制(即基本经济制度)的。当同某种社会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时,市场经济就显示出特殊性。

从哲学上讲,共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我们在理论上可以把同类事物中共同的东西抽象出来进行认识和分析,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脱离特殊性而独立存在的共性。打个比方说,我们可以把各种具体水果(苹果、橘子、梨、香蕉等等)中共性的东西抽象出来,把它概括为水果,但在市场上能够买到的,只能是具体的水果。脱离具体的苹果、橘子、梨、香蕉等等的抽象水果,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是买不到的。同样,我们可以把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不同社会里运行的市场机制中共同的东西抽象出来,认识它运行的共同规律性,但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实际存在的市场经济总是同一定的所有制、一定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世界上没有脱离基本经济制度而独立存在的抽象的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同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并不是简单地拼装在一起,而是相互之间存在着从属关系的有机结合。其中基本经济制度是第一位的、决定性的,市场经济是第二位的、从属的,它要反映基本经济制度的特点和要求,它的运行要为巩固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有社会制度属性的。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为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服务,它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服务,它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这类前置词是不可或缺的。从这个角度说,市场经济是有姓“社”姓“资”的区别的。

1994年江泽民在天津考察时,明确指出:“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1]他针对某些人提出的为什么市场经济前面要加“社会主义”四个字的疑问,特地强调:“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的市场经济的性质。西方市场经济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符合市场一般规律的东西,毫无疑义,我们要积极学习和借鉴,这是共同点;但西方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搞的,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的,这是不同点,而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也就体现在这里。”[2]

所以,我们在研究市场经济问题时,不仅要研究市场经济这种方法、手段的一般特征,更重要的是要研究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运行的特殊性,即研究市场经济这种运行机制是如何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它的运行如何反映基本经济制度的特点和要求,如何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服务。而这一点,恰恰是当前经济学研究的薄弱环节。


注释

[1] 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 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