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选择对象
AutoCAD提供了两种编辑图形的顺序:先输入命令,后选择要编辑的对象;或者先选择对象,然后进行编辑,这两种方法用户可以结合自己的习惯和命令要求灵活使用。
用户在进行复制、粘贴等编辑操作的时候,都需要选择对象,也就是构造选择集。建立了一个选择集以后,这一组对象将作为一个整体被执行编辑命令以及其他的AutoCAD命令。
用户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构造选择集:单击直接选择、窗口选择(左选)和交叉窗口选择(右选)。
(1)单击直接选择
当命令行提示“选择对象:”,需要用户选择对象,绘图区出现拾取框光标,将光标移动到某个图形对象上,单击鼠标左键,则可以选择与光标有公共点的图形对象,被选中的对象呈高亮显示。关闭动态输入的效果如图1-54所示,打开动态输入的效果如图1-55所示。
图1-54 关闭动态输入直接选择
图1-55 打开动态输入直接选择
(2)窗口选择(左选)
当需要选择的对象较多的时候,可以使用窗口选择方式,这种选择方式与Windows一般鼠标窗口选择类似。首先单击鼠标左键,将光标沿右下方拖动,再次单击鼠标左键,形成选择框,选择框呈实线显示,被选择框完全包容的对象就被选择。关闭动态输入选择效果如图1-56所示,打开动态输入选择效果如图1-57所示,选择结果如图1-58所示。
图1-56 关闭动态输入窗口选择
图1-57 打开动态输入窗口选择
图1-58 选择结果
(3)交叉窗口选择(右选)
交叉窗口选择(右选)与窗口选择(左选)选择方式类似,所不同的就是光标往左上移动形成选择框,选择框呈虚线,只要与交叉窗口相交或被交叉窗口包容的对象都将被选择。
关闭动态输入选择效果如图1-59所示,打开动态输入选择效果如图1-60所示,选择结果如图1-61所示。
图1-59 关闭动态输入交叉窗口选择
图1-60 打开动态输入交叉窗口选择
图1-61 选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