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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删除及恢复类命令
这一类命令主要用于删除图形的某部分或对已被删除的部分进行恢复,包括“删除”、“恢复”和“清除”等命令。
4.2.1 “删除”命令
如果所绘制的图形不符合要求或错绘了图形,则可以使用“删除”命令ERASE将其删除。执行“删除”命令,主要有以下6种调用方法:
在命令行中输入“ERASE”命令。
选择菜单栏中的“修改”/“删除”命令。
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删除”按钮。
在快捷菜单中选择“删除”命令。
单击“默认”选项卡“修改”面板中的“删除”按钮。
利用快捷键Delete。
执行上述命令后,可以先选择对象后调用“删除”命令,也可以先调用“删除”命令后选择对象。选择对象时可以使用前面介绍的对象选择的各种方法。
当选择多个对象时,多个对象都被删除;若选择的对象属于某个对象组,则该对象组的所有对象都被删除。
4.2.2 “恢复”命令
若误删除了图形,则可以使用“恢复”命令OOPS恢复误删除的对象。执行“恢复”命令,主要有以下3种调用方法:
在命令行中输入“OOPS”或“U”命令。
单击“标准”工具栏中的“放弃”按钮 或单击快速访问工具栏中的“放弃”按钮。
利用快捷键Ctrl+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