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历年真题与模拟试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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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真题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的内容最终是由(   )决定的。

A.政治局面

B.阶级斗争状况

C.统治阶级意志

D.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答案】D

【解析】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内容是由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社会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加以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   )。

A.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与授权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与命令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

【答案】A

【解析】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定和限度的范围、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指规定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质,人们只能无条件地遵守,不能随意加以更改的法律规范。否则,其法律行为属于无效。任意性规范,指规定的内容具有任意性质,允许人们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行为方式或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

3.根据法的效力原理,确定某一法律规范性文件的位阶的最终标准是(   )。

A.制定时间的先后

B.适用范围的大小

C.调整对象的多寡

D.制定机关地位的高低

【答案】D

【解析】法律效力的位阶是指不同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所处的效力位置和等级。法的效力位阶高低首先取决于其制定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由不同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也不相同。一般来说,制定机关的地位越高,其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也越高。

4.下列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活动中,既可由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也可由学术研究团体或个人进行的是(  )。

A.法典编纂

B.法规汇编

C.法规清理

D.法规废止

【答案】B

【解析】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文件依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做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其特点包括:具有系统性,即根据不同的目的,可以按照时间顺序、部门法分类或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等标准,将规范性文件汇编成一定的系统;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此不属于法的创制活动;法规汇编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而法典编纂是国家的重要立法活动,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进行。法规清理是有关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的,按照一定的方法,对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是否继续适用或者是否需要修改、补充、废止的专门活动,其中包括法规废止,只能由有关国家机关进行。

5.根据我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规定的具体含义进行解释,其所作的法律解释的效力(  )。

A.高于被解释的法律的效力

B.与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C.低于被解释的法律的效力

D.由具体审判案件的法官加以确定

【答案】B

【解析】广义的立法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规范所进行的解释。狭义的立法解释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根据《立法法》第4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6.按照狭义的理解,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适用的是(   )。

A.海关工作人员查办一起走私案件

B.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某赌博窝点展开调查

C.某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D.审判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调解

【答案】D

【解析】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上,法律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问题的活动,包括一切司法和执法活动。狭义上,法律适用专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又称司法或司法适用。

7.宪法可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对于此种分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该种分类是以制定主体不同为标准加以划分的

B.保留君主制的国家所制定的宪法都是钦定宪法

C.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是钦定宪法的代表

D.当代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民定宪法

【答案】B

【解析】宪法按照制定主体的不同可分为:钦定宪法,指由君主授予或者以其诏令颁布的宪法;民定宪法,指由议会或者制宪会议或者举行公民投票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指由君主和民众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君主和人民的代表机关协定而制定的宪法。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和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钦定宪法的代表。1809年《瑞典王国宪法》和1830年法国君主路易·菲利浦与国会协定产生的宪法则是协定宪法。当代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属于民定宪法。

8.某宪法学教授出版专著对我国《宪法》进行释义。该教授的释义属于(   )解释。

A.立法

B.司法

C.正式

D.学理

【答案】D

【解析】按照解释主体和法律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两种:任意解释,是指公民、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社会组织或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是指有关专家、学者在学术研究、法学著作、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

9.我国《宪法》在(  )年的修正案中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A.1988

B.1993

C.1999

D.2004

【答案】B

【解析】1993年,宪法修正案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民经济在全球化背景下繁荣发展。我国在经济、政治及社会制度方面的实践不断丰富和更新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体系。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10.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下列组织、公民中,不属于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是(  )。

A.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受害死亡的公民的继承人

C.受害死亡的公民的亲属

D.被终止的受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承受人

【答案】C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6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11.根据《行政强制法》,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

A.查封场所

B.扣押财物

C.冻结存款

D.没收非法所得

【答案】D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9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12.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关于(   )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A.法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B.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采矿权

C.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依法取得的探矿权

D.根据国务院对行政区划调整的决定,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答案】D

【解析】行政终裁只有四种:一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两种:国务院对省部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和省级政府对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的行政复议决定。二是《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两种:中国公民不服出入境管理机关做出拘留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和外国人不服出入境管理机关做出的罚款或拘留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

13.下列机构或组织中,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

A.甲省教育厅

B.乙省政法委员会

C.丙直辖市规划局

D.丁自治区卫生厅

【答案】B

【解析】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社会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政法委是党的机关,不属于行政主体。

14.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果(   )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A.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

B.不满14周岁的人

C.醉酒的人

D.受他人胁迫的人

【答案】B

【解析】裁量处罚的情节,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处罚的轻或重,以及免除处罚所依据的各种情况。不予处罚的情节有: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5.在我国,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通常是指行政主体与(  )之间的行政争议。

A.行政相对人

B.行政相关人

C.其组成部门

D.其工作人员

【答案】A

【解析】行政诉讼的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这是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通常是指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之间的外部行政争议,行政主体相互之间的和行政主体与其构成单位或工作人员之间的内部行政争议在我国不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

16.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限从做出之日起不超过(  )年。

A.5

B.10

C.15

D.20

【答案】D

【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17.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需由(  )做出解释或裁决。

A.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

D.高级人民法院送请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做出解释或者裁决。

18.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不能受理行政案件的法院是(  )。

A.中级人民法院

B.海事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案件。除法律规定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之外,行政案件都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9.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下列情形中,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的是(  )。

A.行政处罚滥用职权

B.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C.行政处罚超越职权

D.行政处罚显失公平

【答案】D

【解析】变更判决是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处罚行为显失公正,运用国家审判权直接予以改变的判决,变更判决只适用于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行为。

20.某日深夜,精神病患者甲推门进入猎户乙家院内,乙误以为是甲入户犯罪,操起猎枪瞄准并大喊:“赶快停步,否则就要开枪了”,甲仍不停步。乙认为甲要强行进屋,于是朝其开枪,致甲中弹身亡。乙的行为属于(  )。

A.紧急避险

B.假想防卫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答案】B

【解析】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认定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不法侵害必须是违法行为;不法侵害的存在具有现实性,即不法侵害须客观真实地存在,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的。如果行为人反击了主观臆测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人,那他的行为就是假想防卫。甲为精神病人,误入乙家中,乙误认为甲进入其家中是为了犯罪行为,开枪射击,导致甲身亡,这属于假想防卫。

21.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甲向丙说出欲杀乙的想法,经丙劝说,甲放弃了杀人念头

B.甲故意伤害致乙受伤后,心生怜悯积极将其送医院救治,乙不久痊愈

C.甲在抢劫过程中,因被害人哀求而放弃抢劫行为

D.甲杀乙,乙受伤后生命垂危。甲认为乙必死无疑,停止继续加害而离开。乙被他人及时发现并送医院抢救,得以生还

【答案】C

【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停止形态。A项,甲经丙劝说,放弃了杀人念头,因甲并没有真正实施行为,只是犯意表露,不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不属于犯罪中止。B项,甲已经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且其伤害行为已经致乙受伤,达到伤害罪的既遂,就不存在犯罪中止,其后积极送医院治疗属于从宽处罚的情节。C项,甲在抢劫过程中,因被害人哀求而放弃抢劫行为,属于自动放弃犯罪,构成犯罪中止。D项,甲误认为乙已死,而放弃了继续加害乙,不属于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

22.我国《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   )。

A.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

B.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C.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D.正犯、从犯、教唆犯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人可划分为四类: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教唆犯,指教唆他人犯罪,故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

23.下列情形中,属于累犯的是(   )。

A.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1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B.因洗钱罪被判处5个月拘役,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又犯集资诈骗罪

C.因盗窃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满后4年又犯抢劫罪

D.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6年又犯盗窃罪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罪犯,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普通累犯的构成要件为: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5年之内;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期限,应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特别累犯,指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罪的犯罪分子。

24.下列行为中,构成诈骗罪的是(  )。

A.使用伪造的信用证进行诈骗,数额较大

B.冒充高干子弟,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C.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

D.投保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机构的保险金,数额较大

【答案】B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A项,使用伪造的信用证进行诈骗是诈骗罪的特殊情形,属于特殊罪名,构成信用证诈骗罪;B项,冒充高干子弟,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C项,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应构成盗窃罪;D项,构成保险诈骗罪,也是诈骗罪的特殊罪名。

25.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由(   )审判。

A.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

B.犯罪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

C.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

D.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一般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26.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   )承担。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被害人

【答案】B

【解析】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责任。如果不能履行这种责任,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7.地处甲市的某监狱罪犯越狱,甲市(   )有权在甲市范围内发布通缉令缉拿在逃的罪犯。

A.检察机关

B.公安机关

C.监狱

D.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通缉,是指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行为。通缉的程序与要求: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也应当通过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通缉的对象只能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28.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此种不起诉属于(  )不起诉。

A.法定

B.酌定

C.存疑

D.附条件

【答案】C

【解析】不起诉有三种类型:法定不起诉,指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9.下列措施中,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

A.对隐匿罪证的人的身体进行搜查

B.对涉案物品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

C.侦查中采用技术侦查措施

D.强制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答案】D

【解析】强制措施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具体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30.自然资源法律体系中,为保护自然资源而设立的,对由某种原因造成的自然资源的损害或破坏,要求一定主体必须予以补救、恢复自然资源的责任制度,称为(  )。

A.自然资源清查制度

B.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制度

C.自然资源补救制度

D.自然资源利用补偿制度

【答案】C

【解析】自然资源补救制度,是指自然资源法为保护自然资源而设立的,对由某种原因而造成的自然资源的损害或破坏,要求一定主体必须予以补救、恢复自然资源为内容的责任制度。资源补救制度的意义,在于以法律的强制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由于自然资源的整体性、有限性和可变性,自然资源遭受的损害不是以简单的货币赔偿就可以弥补的。设立资源补救制度的核心内容,就在于强制责任主体在自然资源遭受损害时,必须以实际行为来恢复、更新、补救自然资源,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资源权益主体的个体利益,更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维护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31.我国《节约能源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定,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A.建设主管部门

B.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解析】《节约能源法》第80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32.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外国的杰出科学技术人员到中国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可以依法优先获得(  )。

A.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

B.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D.在华永久居留权

【答案】D

【解析】国家鼓励在国外工作的科学技术人员回国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作。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聘用在国外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人员回国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应当为其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外国的杰出科学技术人员到中国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依法优先获得在华永久居留权。

33.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  )承担。

A.企业

B.职工

C.企业和职工共同

D.政府

【答案】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13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34.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中,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是(  )。

A.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B.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C.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D.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答案】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39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5.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其中,“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属于(  )级。

A.一至二

B.三至四

C.五至六

D.七至十

【答案】C

【解析】我国目前实施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1996年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即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劳动能力鉴定,是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作为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36.营业地位于甲国的A公司和营业地位于乙国的B公司签订买卖玩具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合同合法有效。买方B公司购买的玩具具有特定用途,但未告知A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判定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应当适用(  )的标准。

A.甲国

B.乙国

C.第三国

D.联合国

【答案】A

【解析】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负有质量担保义务,货物需符合适用于统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的规定,这种情况是指买方订货时,是依一般的规格订货,而没有向卖方指出货物的任何用途。需要指出的是,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关于一般用途的标准可能会产生标准适用问题,到底是适用买房所在国的标准还是卖方所在国的标准。一般认为,由于买方应当将货物的特定用途告知卖方而没有告知,则在出现争议时,应适用卖方国家的标准。如果没有特定的用途,则将保证货物适合于一般用途的责任加给了卖方,由卖方来确定其货物是否能够适合该种货物的所有一般用途。

37.A国甲公司收到B国乙公司来电:“确认售予你方小麦2000吨。每吨CFR丁港200英镑,2010年9月交货……”;甲公司复电:“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小麦2000吨,同意你方所提条件,请提供合适包装……”。甲公司的复电构成(  )。

A.要约

B.承诺

C.反要约

D.交叉要约

【答案】B

【解析】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有效的条件包括: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且必须声明或者用其他行为表示同意;承诺需向要约人做出;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做出;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实质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有关货物价格、价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甲公司要求提供合适包装不构成对要约实际内容的变更,构成承诺。

38.我国进口的某类农产品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类农产品数量最多,导致我国同类农产品的生产遭受实质损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应对措施正确的是(  )。

A.我国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前提

B.我国只能对已经进口的甲国农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C.甲国企业如果进行价格承诺,则我国不得采取保障措施

D.我国如果采取保障措施,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

【答案】D

【解析】我国关于保障措施调查的发起方式有两种:依据国内产业的申请;依据调查机关的自主立案。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保障措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一项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及其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9.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下列措施中,不属于我国政府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是(  )。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数量限制

D.反倾销税

【答案】C

【解析】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政府采取的反倾销措施主要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三种。数量限制不属于我国反倾销措施。

40.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坚持(   )的原则,并使其逐步制度化。

A.公正征税,公开退税,征退平衡

B.公平征税,公开退税,阳光执法

C.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

D.征多少,退多少,征税适当,退税及时

【答案】C

【解析】出口退税作为一项鼓励出口的重要措施,在国际上具有普遍性,它符合国际上通行的税收地域性原则,也是促进外贸出口符合国际惯例的措施之一。依据出口产品零税制原则,其内涵是建立国内外产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坚持“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的原则,并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一法律规范体现了法律的(  )作用。

A.指引

B.惩戒

C.强制

D.教育

【答案】ACD

【解析】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作用。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既定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的作用。“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于鼓励人们节约,反对人们浪费,引导人们合法地行为,因此体现了指引作用。而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运用国家强制力要求人们在其框架内作为或不作为的作用,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法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通过自身的存在及运作实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督促、引导、教育人们弃恶从善、正当行为的作用。

42.下列法律法规的外部表现形式中,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有(   )。

A.宪法

B.司法解释

C.单行条例

D.学说和法理

【答案】AC

【解析】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在这里指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43.根据我国《立法法》,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下列关于国务院提出意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国务院应当制定行政法规,适用于该地方

B.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C.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的规定

D.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答案】BD

【解析】《立法法》第86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做出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4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有(   )。

A.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行使

B.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权力机关的监督

C.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

D.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实现社会公正

【答案】ACD

【解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国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行使此项职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过程中,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45.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有(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答案】BD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6.根据我国《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有(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监察部

【答案】AB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47.关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

B.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祖国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

C.各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府

D.各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既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又行使对民族事务的自决权

【答案】ABC

【解析】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祖国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48.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  )。

A.被许可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C.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D.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答案】BCD

【解析】行政行为撤销的情形: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不适当。《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49.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提出行政申诉

D.申请行政监察

【答案】ABC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50.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  )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对其审查。

A.国务院部委的规章

B.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

C.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答案】CD

【解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的,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申请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这些规定包括: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这些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51.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

A.审理案件的审判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B.依法应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做出判决

C.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

D.遗漏诉讼参加人

【答案】ABC

【解析】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元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元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做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做出判决的;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5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下列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有(  )。

A.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核准登记的合伙企业字号或者其他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C.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

D.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资各方

【答案】AB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原告的确定或诉讼权利的行使视下列情形而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应该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的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可提起诉讼。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5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   )。

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海关处理的案件

C.国务院各部门为被告的案件

D.涉外行政案件

【答案】ABC

【解析】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本辖区重大、复杂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行政案件;重大的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行政案件;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5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有(   )。

A.国家机关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B.凡是单位领导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

C.凡是自然人能构成的犯罪,单位也都能够构成

D.单位构成犯罪的,只对单位进行处罚

【答案】BCD

【解析】单位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单位领导犯罪,以单位名义实施的才是单位犯罪,否则属于个人犯罪,最典型的如贪污类犯罪;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有很大区别,我国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构成单位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处罚既包括单罚制也包括双罚制,即既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也处罚单位。

55.依据我国刑法学理论,下列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有(   )。

A.继续犯

B.连续犯

C.想象竞合犯

D.牵连犯

【答案】BD

【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本应当定为数罪,但在科刑上作为一罪处理。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由于这种一罪没有法律上的明文根据,只是依据法理予以认定,故称为处断上的一罪。

56.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的法律解释,下列人员中,属于贪污犯罪主体的有(  )。

A.被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

B.在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村委会、居委会组成人员

D.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答案】ABD

【解析】贪污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即依照法律规定选举或者任命产生,从事某项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员,包括农村村民委员会、城镇居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类人员以承包、租赁等方式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57.根据我国《刑法》,违反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有(  )。

A.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予支付,数额较大

B.以营利为目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C.剽窃他人作品,情节恶劣

D.以营利为目的,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情节严重

【答案】BD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音像制作者的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或者制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58.关于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随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

C.为方便案件审理,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D.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答案】BD

【解析】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其成立的条件有: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只能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无权涉及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

59.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共同盗窃案件时,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的下列活动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在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

B.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同意其自行辩护而不为其指定辩护人

C.允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作为辩护人

D.允许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

【答案】AD

【解析】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人的相关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是聋、哑、盲、未成年人、可能被判死刑、无期徒刑的人,如果他们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在侦查期间指定辩护人只能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6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下列生效判决中,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有(   )。

A.死刑立即执行

B.拘役

C.单独剥夺政治权利

D.没收财产

【答案】AD

【解析】A项,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D项,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B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C项,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6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有(   )。

A.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B.严禁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

C.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D.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答案】ACD

【解析】土地利用是指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以及开发利用国有荒山、荒地、滩涂、江河、湖泊和其他水域。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62.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我国设立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包括(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社会科学奖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转化奖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答案】AD

【解析】国家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我国设立了五项国家级奖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63.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我国境内(   )。

A.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B.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

C.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D.除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外,液体废物的污染

【答案】AD

【解析】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我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但是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该法;除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外,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适用该法。

64.根据我国《节约能源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该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  )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A.房屋买卖合同

B.质量保证书

C.使用说明书

D.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答案】ABC

【解析】根据《节约能源法》第3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该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5.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国有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

A.丧葬补助金

B.供养亲属抚恤金

C.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

D.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答案】ABD

【解析】关于因工死亡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公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6.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容有(   )制度。

A.城镇廉租房

B.经济适用房

C.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D.学生奖助学金

【答案】AC

【解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也在改革中前进。社会救助对象的覆盖面也进一步扩大,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维持最基本生活的需要,适当提高了社会救助给付标准,目前已经建立了灾害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廉租房保障等多项社会救助制度。

67.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下列两国企业间的买卖合同中,不适用该公约的有(  )。

A.营业地在甲国的甲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甲国的乙国B公司之间的机电产品买卖合同

B.营业地在甲国的甲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乙国的乙国B公司之间的农产品买卖合同

C.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船舶的买卖合同

D.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货币的买卖合同

【答案】ACD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不适用于下列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以拍卖的方式进行的销售;依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电力的销售。所以C项、D项不适用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以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为前提,而不考虑当事人的国籍,A项中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均在甲国,不适用该公约。

68.《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比,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关于货物在运输期间(   )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A.虚拟买卖

B.多次买卖

C.集团贸易

D.连环贸易

【答案】BD

【解析】《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比,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关于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由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而是由“获得”所装运的货物而履行其义务,因此,新版本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做了细分,也弥补了以前版本中在此问题上未能反映的不足。

69.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关于合同的订立、履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要约又称为发价,也就是要约邀请

B.接收货物是买方的义务之一,但接收不等于接受

C.该公约对转移所有权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D.象征性交货不属于交付货物

【答案】BC

【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它通过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放对要约表示同意后成立。要约,又称发价或发盘,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做的意思表示。要约和要约邀请不同,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买方的义务主要有两项,即支付货款和接收货物。接收不等于接受货物,接受表明买方认为货物的质量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接收并不排除买方在接收货物后对货物的质量瑕疵的异议。由于各国在转移所有权方面的分歧较大,该公约对转移所有权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交付货物既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也是其收付货款权利的前提条件,包括实际交货和象征性交货。

70.关于世界贸易组织机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部长级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

B.总理事会是WTO的主要执行机关

C.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

D.部长会议是WTO的立法机构

【答案】BD

【解析】部长会议是WTO的最高权力机构,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部长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又称为立法机构。总理事会既是WTO的主要执行机关,又是常设的决策机关,是对WTO各项事务进行经常性管理的机构。部长级会议闭会期间,总理事会执行部长级会议的职能。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乙市丁区卫生局接到丙市戊区消费者举报称,丁区甲医院所作医疗广告系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权益。丁区卫生局据此立案调查,查明该医院以其呼吸内科名义在该市晚报连续七天刊登广告,称“三个月彻底治愈哮喘”,其发布的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丁区卫生局根据上述事实,做出如下决定:该医疗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4条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根据《广告法》第37条,处以10000元罚款;该医院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该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同时,以内部科室的名义发布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22条,对上述两个情形,分别处以10000元罚款。丁区卫生局在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前向该医院告知了相关权利。

71.丁区卫生局做出的总计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罚种类中的(   )。

A.申诫罚

B.财产罚

C.能力罚

D.人身罚

【答案】B

【解析】行政处罚按其性质划分,大体分为四类:申诫罚,是指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名誉进行处罚,如警告;财产罚,是指对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财产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力罚,是指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人身罚,是指涉及人身权利的处罚,如行政拘留。

72.关于丁区卫生局对于甲医院的处罚决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依据事实清楚

B.调查程序合法

C.处罚决定合法

D.处罚决定不合法

【答案】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适用应遵循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丁区卫生局对甲医院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广告的行为做出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决定不合法。

73.如果甲医院不服丁区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向(   )申请行政复议。

A.乙市人民政府

B.乙市卫生局

C.丁区人民政府

D.丁区卫生局

【答案】BC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申请人选择复议机关,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须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74.如果甲医院不服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可向(   )提起诉讼。

A.戊区人民法院

B.丁区人民法院

C.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D.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国有A公司2008年3月改制为B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原副总经理甲被聘任为B公司总经理。国有C公司也是B公司的股东,故派遣乙担任公司会计。公司改制前,A公司总经理丙和公司其他领导商量后,将公司80余万元小金库全部分给职工做奖金。公司改制中,甲隐瞒A公司50万元债权,使之没有纳入资产评估。改制后,甲将此笔债款要回后私吞。甲还将家人出国旅游费10余万元在B公司报销,乙明知甲此举违法,仍然为其报销提供帮助。乙的男友丁对乙称其妹妹出国学习需要保证金,请乙在公司借点钱,乙就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出公司10万元交给丁。丁在4个月后将10万元交乙归还了公司。

75.甲的行为触犯的罪名包括(  )。

A.贪污罪

B.职务侵占罪

C.受贿罪

D.诈骗罪

【答案】AB

【解析】甲私吞50万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核心区别就在于行为主体的身份,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就构成贪污,否则就是职务侵占罪。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本题中甲实施行为时国有A公司正在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公司的性质并没有转变,所以甲仍旧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甲报销10余万元旅游费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此时改制完成,甲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76.关于乙帮助甲报销家人旅游费用行为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乙只是违反了财经纪律

B.乙与甲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

C.乙与甲共同构成贪污罪

D.乙在与甲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答案】BD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符合这一要件,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乙明知甲的行为违法还依然报销,为甲的犯罪行为提供帮助,与甲构成了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而在共犯中其起次要作用。

77.丙的行为触犯的罪名包括(  )。

A.滥用职权罪

B.贪污罪

C.私分国有资产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C

【解析】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丙与其他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公司的名义将80万元国有财产全部分给职工,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其并没有私吞财产的行为,不构成贪污和职务侵占罪。而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丙也不符合这一要件。

78.乙擅自挪出公司10万元给丁,关于这一事实的定性,正确的是(   )。

A.乙、丁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乙、丁构成挪用单位资金罪的共犯

C.乙构成挪用公款罪,丁不构成犯罪

D.乙构成挪用公款罪,丁构成挪用单位资金罪

【答案】A

【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本题中,乙属于国有企业派遣到非国有企业从事工作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较大数额的公款4个月才归还,所触犯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罪,丁教唆乙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三)

A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审理后分别判处被告人甲、乙、丙10年、5年、2年有期徒刑。三被告收到判决书后,甲、乙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丙表示上诉。被害人丁认为法院对丙的量刑太低。

79.关于本案,有独立上诉权的主体有(   )。

A.甲的辩护人

B.乙的近亲属

C.丙

D.丁

【答案】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包括:被告人、自诉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他们只能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无权涉及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后5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80.如果本案只有丙一人上诉,A县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应当允许丙口头上诉

B.应当告知丙只能向二审法院书面上诉

C.应当审查丙的上诉理由是否正当

D.应当将丙的上诉状5日内移送第二审法院

【答案】A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既可以以书状形式,也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既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于上诉的理由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上诉主体只要不服一审裁判,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引起第二审程序。上诉通过原审法院提出的,原审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第二审法院。

81.第二审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仅审查丙的犯罪事实和量刑

B.应全案审查

C.不得加重丙的刑罚

D.可以加重甲、乙的刑罚

【答案】B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有两大原则: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82.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同级检察机关应派员出庭

B.如仅法律适用有错误,二审法院可发回重审

C.应由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

D.可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答案】A

【解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如果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适用法律不当,二审法院只能直接改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不允许陪审员参加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四)

萧某是甲纸业有限公司工人,于2008年10月20日0时至8时上夜班。凌晨5时45分左右,正坐在车间内打瞌睡的萧某被纸辊砸中,当场昏迷。经医院诊断,萧某伤情为腹部闭合性损伤,需停工在家静养3个月。萧某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甲公司支付了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但甲公司主张,萧某在上班时间打瞌睡,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拒绝给予萧某工伤待遇,双方发生纠纷。

另查明:甲公司自开业以来没有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甲公司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元,萧某月工资为900元,当地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当地2008年度城镇居民月平均消费支出为500元。

83.萧某如果希望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1年

B.90日

C.60日

D.30日

【答案】A

【解析】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4.关于萧某能否享受工伤待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萧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事故发生时,萧某在打瞌睡,没有直接从事工作

B.萧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甲公司没有为萧某办理过工伤保险手续

C.萧某被砸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萧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伤害

D.萧某被砸伤应当视同工伤,因为萧某是在夜班时间受到伤害

【答案】C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5.甲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萧某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由(  )负担。

A.萧某

B.甲公司

C.工伤保险基金

D.萧某和甲公司共同

【答案】B

【解析】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86.如果认定萧某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计算方法,其工资总额应为(  )元。

A.1500

B.2400

C.2700

D.4500

【答案】C

【解析】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萧某原来的工资为每月900元,医院确认其需要静养3个月,则其可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总额为2700元。

(五)

我国内陆甲公司于2011年9月向某国乙公司出口货物,依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丁港,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9月28日之前,集装箱装运。甲公司在9月中旬将货物运至丙港,但货物在丙港存仓后第二天的仓库失火中全部被烧毁。

87.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甲公司承担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是(   )。

A.FOB

B.EXW

C.CFR

D.CIF

【答案】B

【解析】EXW,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该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88.本案中,货物灭失的风险责任应当由(   )承担。

A.乙公司

B.甲公司

C.承运人

D.保险公司

【答案】B

【解析】FOB,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上交货或取得被如此交付后的货物。自货物装上船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即转移,自此时起,买方承担一切费用。本题中,货物并没有运抵指定装运港丁港,尚未交付,因此风险由甲公司承担。

89.本案中,下列义务应由甲公司承担的有(   )。

A.承担到指定目的港的最低保险

B.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C.承担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输费用

D.于装运港船边交货

【答案】B

【解析】FOB贸易术语下,自货物装上船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即转移,自此时起。买方承担一切费用。FOB术语中由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保险也由买方来办,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卖方自费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包括出口许可证、海关手续等。买方必须自费办理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以及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90.如果双方约定采用FCA术语,那么甲公司应(  )。

A.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B.承担进口关税

C.自费办理出口许可证

D.采用海运和内河运输方式

【答案】C

【解析】FCA,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在交货时货交第一承运人(指定地点或营业地点)发生风险转移,其他事项由买方负责。卖方必须自费办理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以及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