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民法学》题库(硕士类)【真题精选+章节题库+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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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并不必然因合法行为而发生,如实施侵权行为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

2.胡某花了1.5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

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

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

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算命属于封建迷信行为,不为我国法律确认和保护,因此,胡某和刘某之间不形成任何民事法律关系。

3.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B.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C.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D.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法律关系,即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予平等民事主体之间;A项,表述的情形为劳动法律关系;B项,表述的情形为经济法律关系;D项,表述的情形为行政法律关系。

  4.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

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

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

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

【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的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所有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债权关系。

5.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

A.人身权法律关系

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C.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D.合同法律关系

【答案】A

【解析】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的范围,可以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包括物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和继承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债权法律关系(含合同法律关系、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6.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  )。

A.所有权

B.抵押权

C.地役权

D.留置权

【答案】B

【解析】在民法领域,权利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仅限于抵押权和质权两种。A项,所有权的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绝对不能是权利;C项,地役权的客体仅限于不动产,动产和权利不能成为地役权的客体;D项,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  )。

A.金银制品

B.空气

C.货币

D.枪支

【答案】B

【解析】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占有一定空间,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物的特征有:物须存在于人体之外;物主要限于有体物;能满足人的需要;物必须具有稀缺性;物必须能为人支配;物须独立成为一体。空气不具有“物”的稀缺性,因此,空气不属于民法上的物。

8.下列权利中,可以转让的是(  )。

A.劳动报酬请求权

B.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C.支付租金请求权

D.近亲属间的扶养请求权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原理,财产权可由权利人转让,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不得转让。劳动报酬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近亲属间的扶养请求权均和权利人的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人身属性,不可转让。支付租金请求权为债权,属于财产权,可以转让。

9.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

A.婚姻自由权

B.亲属扶养权

C.作品修改权

D.仲裁请求权

【答案】D

【解析】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中的物权、债权,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婚姻、家庭、继承关系中的婚姻自由权、扶养权、抚育权、继承权等。婚姻自由权、亲属扶养权是婚姻家庭关系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作品修改权属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财产权。D项,仲裁请求权属于民事程序方面的权利,而民事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实体权利。

10.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

A.都是有偿的

B.都是无偿的

C.一般是有偿的

D.一般是无偿的

【答案】C

【解析】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一般是有偿的,但“一般”不等于“全部”。

11.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物权

B.人格权

C.债权

D.继承权

【答案】C

【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不同,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都属于支配权。

12.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答案】C

【解析】按照权利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所有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如不安抗辩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对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的确认权等。本题中乙拒绝甲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符合抗辩权的条件,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13.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

A.配偶权

B.抵押权

C.邻接权

D.债权

【答案】D

【解析】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地实施或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物权、人身权。配偶权是人身权,抵押权和邻接权是物权,均属于绝对权。

14.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日出

B.备课

C.赠与

D.恋爱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民事法律事实最基本的特征就在于法律的规定性,这是它和客观事实的区别所在。A项,日出作为一种客观事实,无法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备课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但不涉及相对人,因此也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D项,恋爱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15.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答案】B

【解析】根据客观事实的发生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与主体意志无关的事实,如死亡、出生、物的消灭、不可抗力等。行为则是受主体意志所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如发出要约、订立合同、立遗嘱、拾得遗失物、违约行为、侵权行为等。

1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王某报考公务员

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C.崔某请李某吃饭

D.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

【答案】B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而客观现象是否能够成为民事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根据事实是否与主体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

17.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扶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事件

B.行为、行为

C.事件、行为

D.行为、事件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而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本题中,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扶养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某甲的出生,属于事件;引起某甲的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是离婚,属于行为。

18.民事权利在本质上属于(  )。

A.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

B.自然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

C.满足利益的手段

D.实现义务的途径

【答案】A

【解析】尽管有关民事权利的本质有多种学说,从本质上看,民事权利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因而,权利为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19.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类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属于支配权

B.追认权属于形成权

C.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属于既得权

D.物权属于相对权

【答案】B

【解析】债权属于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追认权属于形成权。既得权,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而可以实现的权利,大多数民事权利为既得权。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如附期限的权利、附条件的权利、继承开始前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等。物权属于绝对权。

20.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民事权利是(  )。

A.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

B.对自有房屋的所有权

C.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催告权

D.对侵犯人身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答案】A

【解析】形成权,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与对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撤销权、抵销权、选择权、追认权、解除权、继承权的抛弃、接受赠与、接受遗赠等权利。但要注意:催告权和代位权不是形成权。所有权属于支配权而不是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请求权,而不是支配权。

2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答案】D

【解析】支配权属于绝对权对应的是不特定义务主体的不作为义务。

22.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

A.请求权

B.绝对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D

【解析】张某行使的权利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

23.根据民事权利的分类,下列权利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

A.合同当事人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B.受害人请求致害人赔偿损失

C.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D.合同当事人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答案】C

【解析】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果的权利,追认权系形成权的一种。把握形成权的两个构成条件:单方行使;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

24.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要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火车要你们赔偿。”问: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答案】D

【解析】权利救济的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其中私力救济中又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三种。

25.下列关于民事责任类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合同责任指的是违约责任

B.修理、重作、更换属于非财产性责任

C.无过错责任的承担不考虑当事人是否有过错

D.单独责任指的是单方责任

【答案】C

【解析】合同责任包括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后合同责任。可见,合同责任的外延比违约责任要大。财产责任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修理、重作、更换等;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的责任。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地承担的民事责任,单独责任不同于单方责任,单方责任可以是一个人的责任,也可以是多数人的责任,而单独责任只能是一个人的责任。

2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花开

B.失眠

C.先占

D.爱情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合法行为和事实行为。本题中,先占属于事实行为,而事实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民事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客观事实,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客观事实一般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除非法律明确规定将某些客观事实纳入民事法律事实的范畴,如不可抗力。

27.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  )。

A.只能是合法行为

B.只能是表示行为

C.只能是民事行为

D.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答案】D

【解析】民事法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根据行为人的意思状态可以分为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行为根据其性质又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

28.李某因病医治无效而死亡,这在民法上属于(  )。

A.生活事实

B.偶然事实

C.民事行为

D.事件

【答案】D

【解析】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判断某个法律事实究竟是事件还是行为,只是看它本身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作用为要素,而不考虑其发生原因是否有当事人的意志。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等都能引起特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且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李某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9.下列选项不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债权转让通知

B.被继承人宽恕的意思表示

C.履行催告通知

D.追认无权代理行为

【答案】D

【解析】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意思通知(要约拒绝、履行催告、选择权行使催告等)、观念通知(承诺迟到通知、瑕疵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债务的承认等)、感情表示(被继承人的宽恕和原谅、收到货款的意思表示)等。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准民事法律行为。

30.下列现象中不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的有(  )。

A.甲将乙的自行车据为已有

B.乙将丙殴打致伤

C.丙出版了一本书

D.丁因个人不满足工资待遇而举行罢工

【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人的行为。事件,是指人的行为之外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本题中,D项,属于事件,而非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包括(  )。

A.自卫行为

B.民间调解

C.自助行为

D.民事仲裁

【答案】AC

【解析】权利实现的途径分为非救济方式和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又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私力救济”,又称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

2.民事法律事实包括(  )。

A.物

B.主体

C.事件

D.行为

【答案】CD

【解析】根据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相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物是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一种。

3.下列事实能够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国家因为要修建军事设施而征收某村集体的土地若干亩

B.张某自家采摘的苹果腐烂变质

C.月圆月缺,潮起潮落

D.李某对自己儿子不赡养自己的行为予以宽恕

【答案】AB

【解析】AB两项,属于引起民事主体所有权丧失的事件;D项,对于被继承人的宽恕属于民法上表示某种感情的行为,为感情表示,不能够引起相应的法律的产生、变更、消灭;C项,月圆月缺、潮起潮落皆属于一种自然现象,不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4.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有(  )。

A.甲被宣告死亡

B.乙参加朋友的婚礼

C.丙抛弃旧电脑

D.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

【答案】AC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甲被宣告死亡,能够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一并终止,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此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丙抛弃旧电脑属于抛弃所有权的单方法律行为,能引起所有权消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B项,乙参加朋友的婚礼,属于一般性的生活事务,法律不调整,基于这类关系发生的事实不是民事法律事实;D项,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属于宪法关系中选举关系的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参加选举不是民事法律事实。

5.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

A.授权行为

B.行使撤销权的行为

C.买卖行为

D.行使法定抵销权的行为

【答案】ABD

【解析】根据民法理论,典型的单方法律行为包括授权行为、立遗嘱、遗赠、单方允诺、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如行使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追认权的行为)等。C项,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6.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B.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关系

C.发包人和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D.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答案】BC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A项,表述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BC两项,表述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D项,表述属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7.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甲借给乙人民币1000元,双方未规定利息或者借款期限

B.刘某和男友相识建立恋爱关系

C.张某因为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

D.赵某捡到王某丢失的钱包而拒不返还

【答案】AD

【解析】A项,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B项,恋爱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外的生活关系,也即法外空间;C项,形成的是诉讼法律关系,不由民法调整,应该由诉讼法调整;D项,为非法占有他人之物形成的侵权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财产法律关系。

8.下列关于相对法律关系说法,何者为正确?(  )

A.相对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人是特定的

B.相对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多数人

C.债权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

D.相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权利的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协助

【答案】AC

【解析】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参与法律关系的往往是特定人,其中权利人必须由具体的义务人的协助才能实现其权利。债权关系属于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

9.关于民事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自然人当然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B.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C.社会组织须由法律赋予其主体资格才能成为民事主体

D.民事法律关系总是由双方或者多方参加

【答案】ABCD

【解析】近代民法以来自然人人格平等,当然都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社会组织属于基于社会经济生活发展需要由法律赋予其主体资格;国家参与民事活动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与其他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总是要有双方或者多方参加。

10.下列关于民法上的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特定物是指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

B.主物和从物的所有权必须属于同一个人

C.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D.货币属于民法上的种类物

【答案】BD

【解析】特定物不仅包括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还包括因权利人的指定而被特定化的物,从而不能由其他物进行替代。主物和从物的所有权必须属于同一个人,否则不能认定为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民法上的种类物。

11.下列何者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

A.一头牛

B.天上的月亮

C.某公司的商标权

D.不作为

【答案】AC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五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A项,属于物;C项,属于权利;D项,为行为中的不作为;B项,天上的月亮不属于人力可得支配,不属于民法上所说的物。

1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答案】BD

【解析】A项,形成权的行使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以默示方式进行;C项,债权人的撤销权需要借助法院来主张,不是民事主体依单方意思表示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催告权是一种请求权权能的表现,不属于形成权,形成权受除斥期间限制。

13.下列权利中属于绝对权的是(  )。

A.地役权

B.永佃权

C.相邻关系

D.撤销权

【答案】AB

【解析】相邻关系本身不是权利,只是所有权行使的延伸或限制,撤销权只得向相对方行使,不可能是绝对权。地役权、永佃权作为他物权都是绝对权。

14.下列属于民事权利保护方式的是(  )。

A.提起诉讼

B.自卫行为

C.自助行为

D.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权利保护

【答案】ABCD

【解析】民事权利的保护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方式。公力救济方式主要包括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等。私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

15.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

A.设立遗嘱

B.建造房屋

C.无因管理

D.创作作品

【答案】BCD

【解析】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也不受行为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典型的事实行为如生产、收益、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建造房屋、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创作作品、实施发明创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作为债权标的的给付行为,如交货、付款等,都属于事实行为。A项,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三、简答题

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关系是使原来的社会关系表现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所区别。

(2)民事法律关系是具有可诉性的社会生活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通过价值判断将一部分社会生活关系纳入其调整范围,而这部分社会关系一旦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态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能由此发生的纠纷,具有了可诉性的特征。

(3)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是人对物或者人对其自身的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民事主体参与的社会关系大多体现其私人利益,所以法律通过大量任意性调整方法,赋予民事主体更多的自治权,由此民事法律关系就具有较强的任意性。

2.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答: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一定的行为,一旦符合法律的构成要件,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都会由于法律的规定,从而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其区别如下:

(1)民事法律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既可以是合法行为(如无因管理)也可以是非法行为(如侵权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实质上是当事人设立法律关系意图的外在表示,事实行为则不管当事人是否具有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这也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3)民事法律行为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具有设权性的特点;事实行为仅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发生法律后果。

(4)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并不在于事实构成,而在于意思表示;事实行为只有在当事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时才能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5)要使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比较分析请求权与支配权。

答:(1)根据我国民法区分义务与责任的原理,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民事义务或者请求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请求权是基于基础权利而发生的,有基础权利,才能有请求权。

(2)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具有排他性的权利。支配权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从积极方面说,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客体,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从消极方面看,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支配行为,具有排他性。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也是支配权。

(3)二者的区别包括:权利的作用方式不同。请求权的实现表现为对特定人行为的请求,支配权的实现则表现为对特定标的物的直接支配。是否需义务人的配合不同。请求权仅仅有权利人的行为并不足以实现权利利益,尚需相应义务人的相应给付行为与之配合,支配权则可以完全由权利人的行为实现,不需义务人的配合。是否具有排他性不同。由于请求权所针对的客体是某种行为,而行为是可以不断重复的,并不具有如同特定物的唯一性,故在同一客体上,可以成立数个不兼容的请求权,支配权则具有排他性,在同一客体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不相容的支配权。

4.形成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答: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使既存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其类型主要有:使法律关系发生效力的形成权,使法律关系效力变更的形成权,使法律关系效力消灭的形成权。使法律关系发生效力的形成权,我国法律上的相关规定主要有,法定代理人对于被代理人(被监护人)行为的承认权,被他人无权处分之物的权利人对无权处分的承认权,本人对无权代理的承认权,以及债权人对债务人与第三人债务承担的同意权。

使法律关系效力变更的形成权,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债权的选择权。

使法律关系效力消灭的形成权,我国法律上规定比较多,有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意思表示错误的撤销权,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撤销权,解除权人的解除权,抵销权人的抵销权。

形成权除有权利人可直接行使的以外,还有法律规定须依诉行使的。比如,《民法通则》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行为,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四、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购买盐酸3000升的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购买盐酸3000升,并在签订合同时,乙公司支付了价款。甲公司委托丙运输公司将盐酸发运到乙公司指定的仓库,不料在运输途中,一罐盐酸从车上掉落,导致盐酸泄漏,将路上行人丁的左臂大面积灼伤。丙运输公司因此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将盐酸按时发运至乙处。丁为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乙公司也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此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涉及哪些民事责任?

(2)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根据何在?

(3)对于甲公司、乙公司和运输公司之问应当如何确定责任的承担?为什么?

答:(1)此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甲、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甲、丙之间存在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丙运输公司和丁之间存在侵权责任的法律关系;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存在违约责任的法律关系。涉及的民事责任有:甲、乙之间的违约责任,甲、丙之间的违约责任,丙运输公司和丁之间的侵权责任。

(2)丁的损失应当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该案属于高度危险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案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遗失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规定,本案中,盐酸的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丙运输公司属于实际管理人,而且丙运输公司在承运过程中,甲公司并无过错,因此,甲公司不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丁的损失应当由丙运输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3)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虽然甲公司违约是由第三人(丙运输公司)的行为所致,但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运输公司对甲公司不能按时送货有过错,不能免责,丙运输公司应当根据运输合同的约定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2016年1月1日,原告甲某一行私人入住由被告乙食品批发部开办的宾馆502房间。该房为标准间,以甲某两个伙伴名义进行了登记。甲某及另外一人也同居该室,但未办理加铺手续。次日凌晨三时许,该宾馆因302房间住客失火,火势迅速蔓延,致使宾馆三层以上发生重大火灾,原告等人为逃生而破窗跳楼,身上有多处被火烧伤,另有跌伤等其他损伤,随身所带物品也付之一炬。

请问:本案中存在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每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主体、客体、内容如下:

(1)甲某的两个伙伴和宾馆之间存在因合同引起的债权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主体是甲某的两个伙伴和宾馆,客体是行为,内容有甲某的两个伙伴享有入住宾馆和其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应当履行登记并交纳相应费用的义务;宾馆有获得住宿费用的权利,负有提供住宿,保护其财产安全的义务。

(2)物权关系或称财产法律关系。主体是甲某等四人,客体是随身所带财物,内容是对其所携带的财产拥有所有权。

(3)人身法律关系。主体是甲某等四人,客体是人身利益,内容是享有其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的权利。

(4)因侵权引起的债权关系。主体是甲某及另一伙伴和宾馆,客体是行为,甲某和另一伙伴未办理加铺手续就入住宾馆,侵犯了宾馆的权利;宾馆发生火灾,导致其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某甲酒醉驾车违规超速,撞到路人某乙致重伤。某乙之友人丙在旁以粗口怒骂甲,与甲同车之友人丁见状,向丙挥拳而来,由于丁身怀绝学,丙负伤应声倒地,送医住院后三日不治死亡。丙死亡后,家中留有妻戊与子己两人。

试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答:(1)某甲与某乙之间成立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

某甲酒醉驾车撞到某乙并致其重伤,构成对某乙人身权的侵害,甲应该向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二者之间成立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

(2)丙与丁成立侵权法律关系。

丁因丙的怒骂而向丙挥拳,致其在住院三日后不治身亡,构成对丙的人身侵权,依法丁与丙之间成立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

(3)丁与戊成立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

丁对丙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丙已死,该请求权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戊是丙的妻子,因丙的死亡遭受到了精神损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丁承担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依法享有对丁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4)丁与己成立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如前所述,己是丙的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其自身的精神利益也遭受损失,可以依法得向丁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5)戊、己与丙成立继承法律关系。依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戊与己都属于丙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