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过关必做15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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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

A.能否产生法律后果

B.是否具有目的性

C.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D.能否给权利人带来利益

【答案】B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与人们的意志相联系的一种法律事实。其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其发生法律后果的目的性,即发生行为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这也是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所在。

2.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的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  )。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合同的适用范围。本案中县政府与县属酒厂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能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此种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3.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乙代为招待的行为

B.甲为一香客,甲赴寺庙进香的行为

C.甲殴打乙致伤的行为

D.甲赠与乙一万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4.单方民事行为是指(  )。

A.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行为

B.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的民事行为

C.意思表示一经做出就可以生效的民事行为

D.只需意思表示一致不必立即交付标的物即告成立的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单方民事行为,又称一方行为、单独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行为。B项是单务民事行为,C项是无须向特定人进行的单方民事行为,D项是诺成民事行为。

5.下列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邀请乙一起旅游

B.甲请乙吃饭

C.甲乙签订买卖合同

D.无权代理的追认

【答案】D

【解析】邀请行为和请人吃饭不是法律行为,没有直接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买卖合同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双方法律行为;单方行为只要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足够,如抛弃、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

6.“吃巧克力”与“扔掉吃剩的巧克力”,两者从民法意义上看(  )。

A.前者为负担行为;后者为处分行为

B.前者为事实行为;后者为法律行为

C.前者为有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

D.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事件

【答案】B

【解析】“吃巧克力”行为无须当事人表现内心意思即发生法律规定的效力,为事实行为;“扔掉吃剩的巧克力”属于抛弃行为,是仅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单方法律行为。

7.甲超市拟从乙生产厂家购买100张办公桌,双方约定签订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生效。据此,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  )。

A.单方法律行为

B.实践性法律行为

C.要式法律行为

D.单务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甲乙双方签订一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属于双方、双务法律行为;另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时合同生效,而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生效要件,不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双方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应当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8.下列关于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民事行为的生效以其成立为前提

B.民事行为成立后不一定能生效

C.民事行为的生效属于国家对民事行为做出的肯定的价值判断

D.所有的民事行为均自成立时生效

【答案】D

【解析】民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是不同的概念,有的民事行为成立时并不立即生效,有的虽成立但不能生效,依法成立的民事行为从成立时生效。

9.下列行为中属于有效行为的是(   )。

A.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将自己持有的专利转让

B.年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购买商品房

C.某建筑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出租建筑设备

D.某粮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经营烟草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行为人要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AB两项不符合主体要件,D项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10.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主体必须适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B.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代理实施法律行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D.法人只能在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

【答案】D

【解析】法律要求在实施法律行为时,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公民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实施法律行为,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法人而言,其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行为能力不能超出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11.张某、李某二人签订了一承揽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委托李某为其打造一套家具,张某支付相应报酬。合同签订后,张某发现妻子已经购买了一套家具,遂通知李某停止打造家具的行为,并愿为其已经付出的劳动支付相应的报酬,李某接到通知后并没有答复,亦未提出异议。但是私下里仍然继续打造家具,等家具做好后,李某请求张某支付报酬,张某拒绝,李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张某支付报酬。经过调查,法院认为张某和李某的合同已经终止,判决李某败诉。法院是通过(  )方式得出李某同意解除合同的。

A.推定形式

B.沉默形式

C.口头形式

D.鉴证形式

【答案】B

【解析】沉默形式,指既无语言又无行动表示的不作为形式。《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李某明知道张某要解除合同而不提出异议,就可以推定为沉默的意思表示。

12.下列行为不属于可产生意思表示效力的默示行为的是(   )。

A.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

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

C.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也予以接受

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认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公开表示

【答案】D

【解析】当事人如果不作为,就无法把其内心意思表示表达于外,就不能作为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赋予当事人的不作为以一定的意思表示效力,使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13.李某之子今年参加高考,报考某大学计算机专业,李某以为必考上无疑,遂出资七千元为其子购买高档计算机一台,以供其子学习之用,但李某之子却被该学校文科专业录取,则李购买计算机的行为(  )。

A.因对购买计算机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故可以请求撤销

B.因购买动机未实现,合同目的落空,故行为无效

C.因合同目的落空,行为不成立

D.是有效行为

【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行为的形式合法。民事法律行为的动机,只在当事人约定其为合同成立或生效之条件时,才有法律意义。

14.(  )即国家专门机关对当事人的书面意思表示进行审查和证明的形式。

A.沉默形式

B.推定形式

C.公告形式

D.鉴证形式

【答案】D

【解析】鉴证形式在我国是合同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有权进行鉴证的机关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

15.对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条件必须是尚未发生的事实

B.条件必须是是否发生尚未确定的事实

C.条件必须是法定的事实

D.所附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答案】C

【解析】法定条件不管当事人在进行意思表示时是否明确表示之,都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限制,凡法律行为中附有法定条件的,应视为未附条件,因此。条件是由当事人自己选定而非法定的。

16.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不可能发生,应当认定(   )。

A.没有附条件

B.民事行为无效

C.民事行为可撤销

D.民事行为已经生效

【答案】B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不可能发生,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17.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18.甲与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甲的父亲在2017年去世,则将房屋租赁给乙。此条款属于(   )。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无效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甲的父亲去世是个确定到来的事实,与条件的不确定性相违背。但在本题中,加了“2017年”的限制,甲的父亲在这一年中是否死亡就是个不确定的事实。

19.张某、李某、钱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三年以后,张某将退出合伙企业,其合伙企业份额由李某享有。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答案】C

【解析】“张某退出合伙企业、李某获得张某的份额”事实的发生是确定的,该事实属于期限而不是条件。期限到来,约定的法律事实就开始生效,该民事行为属于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20.无效的民事行为是(   )。

A.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为

B.通过当事人追认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C.只有该行为的当事人一方申请法院宣告无效时,法院方可做无效宣告

D.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

【答案】D

【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后,并不是说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比如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等。

21.无效民事行为自(  )时无效。

A.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B.成立

C.合同解除

D.合同被撤销

【答案】B

【解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为不具备生效要件,自该行为成立之日起即为无效。

2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做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的装修费远远高于装修费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  )。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本题中当事人为少缴契税将购房款算做装修费用,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23.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  )。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题中甲乙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因为甲熟知烟的价格,另外买卖假烟也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4.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售货员将标价1.5万元的电脑以5000元售出

B.甲乙签订买卖枪支的合同

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答案】B

【解析】AC两项表述属于重大误解,D项表述属于显失公平,均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B项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25.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有效

【答案】A

【解析】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我国法律禁止耕地买卖活动。

26.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行为的是(   )。

A.甲将一从国外带回的照相机赠与乙,作为回报,乙将自己的玉佩赠与甲

B.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限制的私人借款合同

C.甲公民将自己私藏的手枪一把卖给乙公民

D.甲、乙之间签订一份运输大米的合同

【答案】B

【解析】AD两项属于合法有效的行为。C项中的标的物在我国属于禁止流通物,整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非部分无效。B项中借款合同有效,而且利息约定原则上亦为有效,只是超过最高利息限制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7.孙某和张某约定从张某那里购买10公斤海洛因,二人知道购买海洛因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于是合同上写的是购买棉花10公斤。二人的行为属于(  )。

A.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无效

C.以欺诈方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可撤销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答案】B

【解析】孙某和张某知道买卖毒品是违法行为,于是通过“买卖棉花”这一合法形式掩盖“买卖海洛因”这一非法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该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28.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   )。

A.只能申请变更

B.只能申请撤销

C.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D.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撤销的,可以直接予以撤销

【答案】C

【解析】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对于这种民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也有权请求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9.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照样品向服装厂交货。本案属于(  )。

A.重大误解

B.民事欺诈

C.违约行为

D.侵权行为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30.赵某的父亲病重,急需钱医治,赵某为筹措资金,决定将自家的房屋卖掉。遂对王某说:“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30万元,现在15万元卖给你吧。”王某欣然同意。后来赵某后悔,诉至法院。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可撤销

B.王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可撤销

C.王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可撤销

D.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法有效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意见》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31.甲常为乙制作手工制品,历来都是由乙按数量向甲支付一定的预付款。这次由于数量较大,乙提出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将预付款改为定金。由于甲是文盲,乙给甲讲合同内容与以往的做法完全一样,甲遂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的性质是(  )。

A.可撤销,因为甲是重大误解而作出意思表示

B.可撤销,因为甲是因受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

C.无效,因为甲所作出的是虚假意思表示

D.无效,因为甲是在乙乘人之危情况下而为的意思表示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2.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   )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C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超过一年,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3.某宾馆夏季因使用空调而超额度用电,供电所遂以停电相威胁,要求宾馆每天为其员工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供应午餐,宾馆每天为供电所职员提供四菜一汤的午饭,收费2元。双方的这一行为属于(  )。

A.因胁迫而成立的民事行为

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C.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受胁迫的民事行为,是指以公民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商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相威胁,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34.某商场为招揽顾客,承诺“假一赔十”,顾客王某遂购买假手机五部,价值一万五千元,并向商场索赔,商场认为其并非消费者,拒绝赔偿。但在王某声称要向法院起诉时,遂同意赔偿人民币15万元,则(  )。

A.商场有权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其单方民事行为

B.商场得以王某胁迫为由主张其单方民事行为无效

C.商场得以王某乘人之危为由撤销其单方民事行为

D.商场应予赔偿

【答案】D

【解析】本案中商场所作出的单方民事行为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理应自成立时生效。因惧怕对方以合法手段解决纠纷而作出的民事行为不是“因受胁迫而作出的民事行为”。

35.甲误以为苹果三级比一级好,于是以一级苹果的价格购买了100吨三级的苹果,则(  )。

A.甲可请求法院撤销此买卖行为

B.甲无权向法院主张此买卖行为可变更

C.甲可以自行主张该行为无效

D.甲可以自行变更苹果价格

【答案】A

【解析】因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仲裁机构请求,而不得自行主张行为无效。

36.张某误将一级大米当作三级大米出售的行为属于(   )。

A.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C.欺诈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答案】A

【解析】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见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属于重大误解。

37.下列(  )情形不能够导致撤销权的消灭。

A.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B.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C.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D.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答案】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8.2011年3月15日甲从乙处买来一个古董,2016年5月18日甲发现该古董属于赝品,于2017年4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行为,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向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

B.已经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甲无权向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

C.是否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需要由人民法院予以认定

D.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虽然2016年5月18日才知道可撤销的事由,并且在2017年4月10日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权,没有超过撤销权一年的行使期间,但是自2011年3月15日至起诉之日已经超过五年的最长保护期间,同样是不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撤销权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断、中止、延长。

39.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应当催告有权人在(   )内予以追认。

A.一个月

B.三个月

C.一年

D.两年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0.关于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效力未定民事行为通常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债务承担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引起;可撤销民事行为通常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及欺诈、胁迫引起

B.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力是悬而未决的;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在撤销之前是确定有效的,撤销之后方自始无效

C.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力依赖于第三人的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仅涉及当事人之间

D.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中追认权属于请求权,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属于形成权

【答案】D

【解析】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中追认权和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都属于形成权,只需要权利人一方行使即可,无须相对人的同意。

41.甲今年25岁,乙今年10岁,甲见到乙的钢琴质量很好,非常喜欢,于是就提出买下乙的钢琴,乙欣然答应。关于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B.甲应当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

C.在乙的家长追认该买卖行为之前,甲有权撤销该买卖行为

D.乙的家长没有在催告期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予以追认

【答案】B

【解析】本案中,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钢琴的行为在他的民事行为能力之外,因此该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对于该行为,甲作为相对人,有权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乙的家长未予及时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只有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本案中甲明知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与乙进行交易,属于恶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42.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是(  )。

A.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转让专利的行为不仅标的额较大而且专业技术要求很高,是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

43.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字画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D.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44.下列关于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效力待定

B.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力,须由其他行为确定

C.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不可能转变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D.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可以转变为有效的民事行为

【答案】C

【解析】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经权利人承认后转化为有效的民事行为,如果权利人拒绝承认,则转化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45.杨某是甲公司业务员,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老客户,杨某专门负责甲乙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后杨某辞职。甲公司并没有将该事项通知乙公司,也没有收回杨某的空白合同。后杨某拿着这些空白合同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多项业务合同,给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根据规定,该损失应当由(  )承担。

A.杨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杨某和甲公司共同

【答案】B

【解析】杨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表见代理行为直接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即表见代理人杨某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甲公司承担。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1.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民事法律行为是与人们的意志相联系的一种法律事实

B.意思表示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或不可缺少的要素

C.民事法律行为就其本质特征而言,是一种合法行为

D.意思表示就是法律行为,两者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对等的

E.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效行为也是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BC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如果行为的内容或形式违法,则不仅不会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而且还有可能因行为的违法性受到法律制裁,发生行为人所不能预期的法律后果。意思表示仅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之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还须具备其他条件。

2.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将房屋租给张某,张某于每月15日前支付租金5000元,该行为属于(  )。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D.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E.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E

【解析】单务和双务法律行为的分类是以法律行为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相互对待为依据的。而有偿和无偿的法律行为则是以是否存在对价为标准的。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无须物的交付。

3.依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为标准,可将其分为(   )。

A.单方法律行为

B.单务法律行为

C.双方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

E.多方法律行为

【答案】ACE

【解析】根据当事人各方权利享有和义务负担情况,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继承权的抛弃均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C.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都属于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D.一般来说,双务法律行为都是有偿法律行为,单务法律行为都是无偿法律行为

E.依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可分为有因法律行为和无因法律行为

【答案】AE

【解析】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不限于书面形式。保管合同,当事人只有达成保管协议并实际交付了保管物,保管合同才成立,属于实践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双务法律行为都是有偿法律行为,但是单务法律行为却并非都是无偿法律行为,有些为有偿,如借贷合同。

5.依据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

A.债权行为

B.物权行为

C.主行为

D.从行为

E.有偿法律行为

【答案】AB

【解析】依据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将其划分为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定、移转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债权行为,是指以债权债务的发生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主行为和从行为的划分是以法律行为的相互关系为标准的。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据此,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在合伙协议上签字盖章。甲乙丙三人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属于(  )。

A.要式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多方法律行为

D.诺成法律行为

E.实践性法律行为

【答案】ACD

【解析】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表明该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甲乙丙三人在合伙协议上签字盖章时合伙协议生效,该行为属于诺成性法律行为;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时意思表示方向一致,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7.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是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以下(   )条件时即可成立。

A.行为人

B.交付标的物

C.意思表示

D.行为内容

E.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AC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成立条件,才能成立并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项:行为人、意思表示、行为的内容。交付标的物是要物行为的成立要件,属于特殊成立要件。E项属于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8.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的是(   )。

A.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D.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答案】ABC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利益;形式合法,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法律允许的形式。

9.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的是(   )。

A.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C.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的行为

D.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的行为

E.甲乙之间买卖毒品的行为

【答案】ABC

【解析】AB两项是《民法通则》明文规定的无效情形,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C项属于重大误解,也是不真实的意思表示。DE两项虽然违法,但是仍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10.下列情形中构成意思表示的是(   )。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E.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大学,我将赠与你一台电脑

【答案】BCDE

【解析】所谓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意欲实现某种私法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的行为。意思表示所表现的,必须是私法上的效果意思,即产生、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A项未表达私法上的效果意思,是日常生活中的情谊行为,不属于意思表示。

11.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包括(   )等内容。

A.效果意思

B.表示形式

C.表示意思

D.表达方式

E.表示行为

【答案】ACE

【解析】意思表示真实,即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愿自由产生,同时与其所表达出来的意思相一致。当事人内心希望发生某种法律后果的意思,为效果意思;将效果意思表达于外部的意思,为表示意思;用以表达效果意思的方式、行为,为表示行为。

12.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  )等形式。

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

C.推定形式

D.沉默形式

E.公证形式

【答案】ABCD

【解析】公证形式属于特殊的书面形式。

13.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

A.公证形式

B.公告形式

C.鉴证形式

D.审核登记形式

E.合同形式

【答案】ABCD

【解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

14.甲与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经成立,但是没有生效

C.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E.已经成立,且已经生效

【答案】BC

【解析】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中的条件是或然性的事实,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附期限的民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性的事实,因为期限是肯定要到来的。附始期的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没有生效,其生效条件就是期限的到来。

15.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E.甲与乙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如果乙生病,就将电脑赠与他

【答案】BDE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16.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   )。

A.始期

B.中期

C.终期

D.延缓期限

E.解除期限

【答案】ACDE

【解析】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始期与终期。始期,又叫延缓期限、生效期限,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设定的决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始行使和履行的期限。终期,又叫解除期限、终止期限,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定的使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消灭其效力的期限。

17.关于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延缓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

B.期限到来前,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C.期限到来后,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法律效力

D.期限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得是法定的

E.延缓期限属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答案】ABD

【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该期限应为当事人所约定,如果不是当事人约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规定或是民事法律行为性质上当然应有的限制,则不构成此处的期限。期限和条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而条件则属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始期与终期。始期,又叫延缓期限、生效期限,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设定的决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始行使和履行的期限。始期到来,则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开始发生。

18.某贫困山区14岁中学生陈英的作文“我想上学”在全国获奖,北京某大学教授王林深受感动,写信给陈英表示愿意资助陈英读完高中,陈英回信表示接受并致感谢。王林随即将5000元钱汇给陈英。收到钱后,陈英的母亲谢惠贞认为这笔钱应该用来帮助更贫困的孩子,决定把钱捐给当地希望小学,并写信将此一决定告知王林教授。王林教授回信表示赞同,并向谢惠贞致以崇高的敬意。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A.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无效

B.陈英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生效

C.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已得到赠与人王林教授的同意,因而有效

D.陈英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E.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有效

【答案】A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利益以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民通意见》第六条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是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益的行为时,行为有效。

19.胡某有一个儿子名小军,已30岁尚未结婚。胡某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慧,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和小慧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胡某所立的这份遗嘱(  )。

A.涉及到现金2万元的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E.该部分无效,遗嘱无效

【答案】ACD

【解析】民事行为只有在具备相应条件时才生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无效部分与有效部分具有牵连关系,剩余部分继续有效对当事人已经没有意义或者显失公平的,应当确认该民事行为无效。

20.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C.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D.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E.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

【答案】AB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行为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损害的是集体利益或者其他个人利益的合同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ABC三项都属于绝对的无效民事行为。

21.民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后,会产生(   )法律后果。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追缴财产

D.继续履行

E.支付违约金

【答案】ABC

【解析】无效民事行为属于自始、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无效,该民事行为就不能够再继续履行,违约金只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一方违约的前提条件是合同有效,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就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适用了。

22.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货物以更高价格售与他人。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B.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C.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D.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则合同失去效力

E.甲乙之间的合同自始无效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享有撤销权的人是受损害方而非欺诈方。

23.工程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买卖水泥的合同,在执行中,才发现因经验不足对水泥标号的约定不符合甲的施工要求,且会影响工程质量。为此(  )。

A.工程公司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

B.工程公司有权要求对方宣告此条款无效

C.工程公司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工程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E.工程公司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答案】CD

【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24.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之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B.民事行为被撤销以后,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C.撤销权的行使应当采用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为之

D.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撤销权属于请求权,权利的行使无需经对方同意

【答案】ABCD

【解析】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需相对人的同意。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事行为被撤销以后,发生与无效民事行为同样的法律后果。

25.关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其是否发生效力尚未确定

B.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在经权利人承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既存在转换成无效民事行为的可能性,也存在转换成有效民事行为的可能性

D.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中,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E.并非每个相对人都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答案】ABC

【解析】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法律还规定了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但是并不是每个相对人都享有撤销权,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而无论相对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相对人都享有催告权。

26.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中,相对人行使催告权应当满足(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B.相对人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作出催告的意思表示

C.相对人给予的追认期限为一个月以内

D.相对人须为善意

E.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答案】ABC

【解析】无论相对人是善意还是恶意,相对人均享有催告权。催告行为属于非要式法律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作出,也可以通过书面等其他方式作出。

27.属于表见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有(   )。

A.所谓代理人并没有代理权

B.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

C.代理人主观上为善意

D.客观上存在着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E.被代理人予以追认

【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知,表见代理必须满足以下要件:所谓代理人并没有代理权;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客观上存在着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28.下列不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   )。

A.甲基于重大误解而与乙订立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

B.丁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木家具的合同

C.13岁的丙与聪慧电脑公司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2万元电脑的合同

D.7岁的戊与发达公司签订的接受10万元赠与的合同

E.乙将自己租赁的房屋卖给甲的行为

【答案】ABD

【解析】所谓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又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需等待有权人表示承认后才能生效。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和表见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C项属于第种情形,E项属于第种情形。ABD都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