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学古典时期的理解问题
3.1 复习笔记
一、理解问题的起源:古典解释学
1.神学释义学
(1)解释学的最初形态是神学释义学,神学释义学是一种通过语言上的注释将《圣经》等圣典中所蕴涵的上帝的意图揭示出来的方法。后来这种方法应用于文学作品和法律文献并逐渐演化成文献释义学。文献释义学的目的是通过对词汇、语法等语言表现形式的正确解释,达到对其原始含义的正确领悟。
2.维科的《新科学》与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
(1)维科是意大利伟大的思想家,他在《新科学》这本书里谈到了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解问题。
①维科强调社会科学研究的历史理解问题。他认为,只有创造者才能对他的创造物有最真切的认识。自然界是上帝创造的,只有上帝才会对自然界的规律有最正确的认识。人类可以充分认识的只有数学工具本身,而不是自然规律。历史是人类创造的,只有人类自己才能最充分地认识历史。社会科学是一种关于“人类理念的历史”,它只能从人类的“题材开始那里开始”。
②自然界的科学认识要留给创造自然界的上帝,而民族和人类制度的世界是凡人自己创造的,所以关于这个世界的原理或原因的知识就要留给人类自己。
③维科的结论是:“谁创造历史也就由谁叙述历史,这种历史就最确凿可凭了”。用理解的方法研究历史,研究“人类事务的各种制度”在“真实程度上比几何学还强”。
(2)施莱尔马赫是承前启后的伟大人物,被誉为“现代解释学的奠基人”和“释义学的康德”。
①以前的理解或解释工作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文本或作者,即关于经典著作的语言学解释或关于神圣文本如《圣经》等的释义。施莱尔马赫则要超越各种具体的解释工作,从中得出一种普遍的解释。他称之为理解的艺术,使零散的理解规则能够形成为一种独立的方法。
②施莱尔马赫认为,单单局限为语法的解释或进展到历史背景的解释是不够的。理解方法的最高层次和最终目的是理解作者的精神思想状态。解释应当是理解现实的方法,是解释者从心理上进入作者主观心境的过程。
③理解的过程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语法解释,一个是心理解释。
④将解释循环问题运用到心理解释中去。解释循环问题是逻辑上的两难问题。理解的过程不能完全用逻辑关系进行说明,在理解的过程中会经常出现认识的飞跃或顿悟。当解释者对某一作品反复进行部分与总体的相互审视时,他会在一个完全不可预料的时刻达到对部分和总体的同时理解,在这个理解过程中直觉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二、狄尔泰:精神科学的“理解”方法
1.“历史理性批判”与历史科学
狄尔泰认为,历史科学是关于人的科学,“理解”是它唯一可以使用的方法。简单地用自然科学方法去研究人的外部行为,无法揭示人们意识内的各种现实。历史科学研究者应摆脱实证主义的束缚,重新审视自己与研究对象的关系,重新审视人类认识自我和社会的能力。
狄尔泰提出“历史理性批判”的目的是要完成康德没有完成的任务,是要揭示人(认识主体)是如何认识(理解)社会现实的。狄尔泰自称这是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光辉的革命。
狄尔泰的“历史理性批判”是从产生出艺术、宗教和科学的心理现象和人的动机出发去分析艺术、宗教和科学的各种结构,它为自己提出两个任务:
(1)分析产生文化体系(艺术、宗教和科学)的心理规律;
(2)分析这些心理学规律结构化的客观过程。
2.从自身内部观察社会的“最后现实”
(1)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不仅要从外部社会事实出发,更要从研究者的内部世界出发。狄尔泰认为“心理内省”是认识社会现实的最好方法。在狄尔泰那里,“内省”并不是纯心理学式的。心理学的“内省”是纯粹的自我认识,而狄尔泰的“内省”是既要认识自我的内心世界,也要认识他人的内心世界。
(2)狄尔泰把由“内省”得到的经验称作“高级经验”,称作“个体世界和社会世界知识的综合”。他认为,内省经验的获得是认识者的内部意识和外部经验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它以外部感性经验为前提。
(3)在狄尔泰的眼里,“外部经验”与“内部意识”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从属的关系。
①外部经验只是认识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与内部意识相比,它的作用要逊色得多。
②狄尔泰还认为,外部经验是内部意识的外化,内部意识作为精神现象的事实也可以不需要它的外部存在。
③尽管狄尔泰正确地看到了人们的内部意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他对人的内部意识和外部经验的关系还是作了不正确的理解。他颠倒了意识与经验的关系,夸大了内部意识的作用。
④狄尔泰把认识精神科学的这种独特的方法称作“指向一定目的的运动心理学”。狄尔泰认为,属于自然科学的假设解释式的心理学根本无法正确认识精神科学,它无法担负“历史理性批判”的重任。狄尔泰极力主张废除旧的心理学,建立一个能满足精神科学需要的新的心理学。
⑤狄尔泰用他的“内省”方法观察和说明社会历史现象时,碰到了两个无法克服的难题:一是相对主义问题;二是“历史性”原则。
3.从感性资料的外部标志认识他人的内心世界
狄尔泰修正他的“历史理性批判”的起点是社会历史现象的“暂时性”。
(1)要观察和理解他人的内心世界,必须具备一个重要的前提;必须存在着一个能使社会个体之间达到相互理解的中介,否则,理解的知识就无法逃脱相对主义的陷阱。为了找到这一前提,狄尔泰搬出了黑格尔的“客观精神”。
①他认为“客观精神”代表着不同层次被制度化的社会结构和规范体系,具体地说,它代表着法律、宗教、语言和各种习俗的社会文化体系。
②“客观精神”是沟通社会个体间内心世界的桥梁和评价社会历史知识的仲裁机构。它可以将存在于社会个体内心世界的某些共同的意识客观化,从而实现个体间真正的相互理解。
狄尔泰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即社会历史知识真理性的尺度不是人们认识的一致性,而是存在于人们认识背后的文化历史内容的一致性。
(2)狄尔泰还对“理解”概念作了等级划分。他认为理解有三个不同的等级:
①第一个等级是“逻辑结构”。狄尔泰认为“逻辑结构”属于自然科学的理解方式,它具有一整套概念和判断体系,它的基础是形式逻辑。如果用“逻辑结构”来理解社会的话,只能得到关于社会的宏观理解,得不到关于生活现象的具体认识,它不能向人们展示社会生活的本来面貌;
②第二个等级是“行为”,“行为”是日常生活的表现,它可以向人们传达某种信息,但行为本身并不规定自己一定要向人们传达什么样的信息。行为只能给出精神的某个侧面和部分的本质;
③第三个等级是“感受”,“感受”则是观察者在思维中对生活表现形式(Aus-druck)的体验。感受可以划分为“实用的感受”和“历史的感受”两种形式。
狄尔泰认为实证主义社会学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人的行为对社会文化的依赖性。人的行为的目的和动机在以间接的方式表现社会规律性的同时,还赋予社会生活现象的丰富多样性和不可重复性。
三、李凯尔特论历史的文化科学
1.科学的划分: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
(1)李凯尔特主张用“文化科学”来称谓社会科学。“文化科学”这个概念最能表达社会科学的特点并且也最容易使它与自然科学划清界限。
(2)自然科学具有自己坚实的经验研究基础和哲学基础。
①开普勒、伽利略和牛顿的巨大成就,使人们看到自然科学研究的光辉前景,笛卡儿和莱布尼茨又从哲学上卓有成效地说明了自然科学的方法。
②在李凯尔特看来,自然科学已经有了一个坚固的传统,自然科学家在进行科学研究的时候,始终有一个明确的共同目的,他们的每个特殊部门的研究成果都在为这个共同的目的作出自己的一部分贡献。
(3)李凯尔特在考察了文化科学的这种历史状况之后指出:人们之所以用“精神科学”这个概念称谓社会科学,是因为他们错误地将自然概念和精神概念看作学科分类的全部基础,把“自然”理解为物体的存在,把“精神”理解为心灵的存在,并且从物质世界与心理世界的对立中推演出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对立。
李凯尔特强调,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的划分方法“不仅从质料方面而且从形式方面把历史的文化科学概念同自然科学概念截然划分开来”,使这两种不同的“科学兴趣的对立得以最明显地标志出来”。
2.“个别记述”与“价值联系”
(1)在谈到历史科学与艺术的关系时,李凯尔特指出历史科学的“个别叙述法”具有一定的直观性。历史学家在描述事件的特异性时,总是力求把过去从其个别性方面直观地重新显现出来,使自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从一次事件的个别过程中重新体验这一事件。
李凯尔特指出,历史科学之所以要用历史的、个别化的方法去认识特殊和个别之物,是因为我们对这些特殊和个别之物的一次性过程感兴趣,也就是说它们对我们有意义。
对象的文化意义所依据的并非一切现实所固有的个别的杂多性,而是其中“某种单一的,特殊的和不能被其他任何现实所代替的东西”,它“既不是对象与同类中的其他事例就自然科学的意义而言的……共同之处,也不是对象的不可计量地众多的,就文化意义而言无关紧要的个别特征”。
(2)李凯尔特将现实的个别性划分为本质的和非本质的两个部分,本质的个别性就是在历史上有意义的个别性,而非本质的个别性则被称作“纯粹的异质性”。李凯尔特认为,“历史学家首先研究的只是那些在其个别特性中或者体现出文化价值本身或者与文化价值有联系的对象”,因为“可叙述的、历史的个别性概念只能通过“文化所固有的价值”以及通过“与价值的联系”才得以形成。
(3)自然科学研究规律和概念的普遍联系,它不研究文化价值,也不研究它的对象和文化价值的关系。但是我们通常希望而且能够撰写的仅仅是关于人的历史,这个情况已经表明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是受价值指导的,没有价值,也就没有任何历史科学。
历史科学的价值关联方法不允许研究者对研究对象作任何评价。历史科学研究的不是实践的评价,而是理论的价值联系。
3.文化历史的客观性
(1)历史科学的客观性恰恰表现在它的价值关联性之中。
(2)李凯尔特认为,只要历史科学家们的专门研究是立足于一定的价值事实之上,并且这种价值事实得到了普遍的承认,那么这位历史学家的与一定的理论价值相联系的研究方法就不会受到他的主观随意性的影响。
(3)历史科学的客观性是一种相对的客观性。
李凯尔特是通过讨论文化科学真理的相对性问题,来说明文化科学客观性问题的。所以有多少个不同的文化领域,就有多少个不同的历史真理。
人类历史,始终是从特定文化领域的观点撰写的,这样的历史不是从所有的人都承认其指导价值是价值这种意义上对所有的人有效或被所有的人理解。
历史学家必须事先假定,某些价值是绝对有效的。是被所有的人能够承认的。只有这样,作为历史学家的与价值联系的叙述的价值基础才能成为绝对有效的价值,他所叙述的东西对别人来说才能有意义。
文化科学没有统一性和系统的结构。因为历史生活不可能被纳入某一个体系之中。对于文化科学来说,只要它采用的是历史的方法,它就不可能成为像力学那样的基础科学。文化科学是可以找到这样的基础的。这个基础就是文化概念。
(4)历史哲学是实现历史科学客观性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李凯尔特在这里还特别强调了历史哲学对于保证文化科学研究的客观性的重要作用。
4.评价
(1)李凯尔特从科学的分类,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科学研究的客观性等几个方面论述了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区别,以及文化科学研究所独有的特征。
(2)他不仅批判了当时德国社会科学界普遍流行的,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取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错误观点,同时也批判了把心理学研究看成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普遍基础的错误认识。
(3)李凯尔特正确地强调了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为文化科学确立自己的独特研究方法作了比较充分的理论说明。
(4)李凯尔特在他的理论论证中暴露了他的历史唯心主义立场和形而上学的认识论,正是这些原因使他在许多地方的论证陷入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