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课后习题详解
1.国民经济核算:
设某国某年国民收入经济数据如下(单位为亿元):
个人租金收入为1000,折旧费为6000,雇员报酬为30000,个人消费支出为30000,营业税和国内货物税为4000,个人所得税为3000,私人总投资为10000,产品与劳务出口为7000,政府购买支出为10000,产品与劳务进口6000,净利息为3500,公司保留利润为3500。
(1)用支出法计算GDP。
(2)用收入法计算GDP。
(3)计算个人收入。
(4)计算个人储蓄。
解:(1)由支出法有:GDP=个人消费支出+私人总投资+政府购买支出+(产品与劳务出口-产品与劳务进口)=30000+10000+10000+(7000-6000)=51000(亿元)。
(2)由收入法有:国民总收入=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30000+3000+3500+3500+1000+4000+6000=51000(亿元)。
(3)个人收入=GDP-折旧-税收-企业保留利润=51000-6000-4000-3500=37500(亿元)。
(4)个人储蓄=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消费=个人收入-个人所得税-个人消费=37500-3000-30000=4500(亿元)。
2.国民经济核算:假定一国的GDP是16000美元,个人可支配收入是13600美元,政府的预算赤字是800美元,消费是11000美元,对外贸易赤字是400美元,试计算:
(1)该国的储蓄规模。
(2)该国的投资规模。
(3)政府支出。
解:(1)储蓄=个人可支配收入-消费,即S=YD-C=13600-11000=2600(美元)。
(2)由收入恒等式S=I,则该国投资规模为I=2600(美元)。
(3)由国民收入恒等式GDP=C+I+G+NX,则政府购买支出为:G=GDP-C-I-NX=16000-11000-2600+400=2800(美元)。
故政府支出=购买支出+赤字=2800+800=3600(美元)。
3.假定某国当年有下列经济活动:矿产公司支付10万美元给工人,同时开采了矿产卖给炼钢厂,售价为15万美元;炼钢厂支付了5万美元给工人并制造了钢材卖给消费者,售价为25万美元。
(1)用最终产品法计算GDP。
(2)每个生产阶段创造了多少价值?用增值法计算GDP。
(3)用收入法计算GDP。
解:(1)由最终产品法知,最终产品为钢材,故GDP为25万美元。
(2)采矿阶段创造了15万美元,炼钢阶段生产了10万美元,即:25-15=10(万美元),故增值法得GDP为25万美元。
(3)生产活动中所获工资总计:10+5=15(万美元)。
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得的利润总计为:(15-10)+(25-15-5)=10(万美元)。
用收入法计算得GDP为:15+10=25(万美元)。
4.一飞机厂2005年生产飞机325架,每架价格为0.52亿美元,当年卖出300架;2006年生产350架,每架价格为0.54亿美元,当年卖出325架;2007生产380架,价格为0.60亿美元;而在2003年的价格为0.50亿美元。求该飞机厂各年度的名义GDP和以2003年为基年的真实GDP。
解: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年、月或季度)生产出来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名义GDP是指未剔除价格变化影响的GDP数值(即按当期价格计算的GDP数值),而真实GDP是指剔除了价格变化影响之后的GDP数值。因为GDP考虑的是当期产出,所以企业在年末未卖出去的产品记为存货投资,应该计入当年的GDP。故有该飞机厂各年度的名义GDP分别为:
2005年的名义GDP为:325×0.52=169(亿美元)。
2006年的名义GDP为:350×0.54=189(亿美元)。
2007年的名义GDP为:380×0.6=228(亿美元)。
若以2003年为基年则各年度的实际GDP为:
2005年的真实GDP为:325×0.5=162.5(亿美元)。
2006年的真实GDP为:350×0.5=175(亿美元)。
2007年的真实GDP为:380×0.5=190(亿美元)。
5.简单阐述国民收入核算的两种主要方法。
答:国民收入核算主要有两种方法:支出法和收入法。
(1)支出法。将一个经济中对所有最终产品的支出加总,即可得到国内生产总值,这种计算GDP的方法称为支出法。这种方法有一个困难,那就是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之间的区别有时很模糊。同一种产品,既可能是最终产品,也可能是中间产品。根据支出法,国民收入则是经济社会(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消费、投资、政府购买以及出口这几方面支出的总和。其公式如下:GDP=C+I+G+(X-M)。
(2)收入法。在实践中计算GDP的另一种常用方法称为收入法。增加值是一个企业新创造出来的价值,这些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一部分最终被分配给了生产中所利用的生产要素,以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的形式到了居民户手中,一部分作为折旧补偿了资本损耗,一部分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以间接税的形式成为政府收入。也就是说,一个企业的增加值就等于该企业的要素收入加上折旧再加上该企业缴纳的间接税。因此,将一个经济中所有企业的要素收入、折旧和间接税加总,也可以得到GDP,这就是计算GDP的收入法。其公式如下:
GDP=工资+利息+租金+利润+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6.如果一个企业用同等数量的新机器替换报废的旧机器,此时的GDP是如何变化的?请说明。
答:若一个企业用同等数量的新机器替换报废的旧机器,此时的GDP将增加。因为旧机器已经报废,已经不能再计提折旧,换掉旧机器对GDP毫无影响。同等数量的新机器属于企业对生产设备的购买,属于投资,应计入GDP,因此企业用同等数量的新机器替换报废的旧机器GDP将增加。
7.为什么政府的转移支付不计入GDP?
答: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年、月或季度)生产出来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这种价值属于市场价格,必须发生产品和劳务的交换行为。
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GDP,因为政府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通过税收(包括社会保险税)把收入从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或另一个组织手中,并没有相应的货物或劳务的交换发生。例如,政府给残疾人发放救济金,并不是因为残疾人创造了收入;相反,是因为他丧失了创造收入的能力从而失去了生活来源才给予其救济金。因此,政府转移支付没有发生等价交换行为,不能形成价值,故政府的转移支付不应计入GDP。
8.如果两个相互独立的国家合并成一个新的国家,在假定两国产出不变的前提下,这对GDP总和有什么影响?
答:如果两个相互独立的国家合并成一个国家,对GDP总和没有影响。国内生产总值是指经济社会(即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GDP所度量的是事后的产出,其值显然与观察者将其视为两个国家还是一国的两个地区无关。因为两国未合并成一个国家时,双方可能有贸易往来,但这种贸易只会影响一国或另一国的GDP,但对两个GDP总和不会有影响,由于两国之前的国际间贸易在合并后成为地区间贸易,从而GDP总和不变。
9.现行GDP的核算存在哪些缺陷?你认为可以从哪些方面改进?
答:(1)GDP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的总产出和总收入,同时在许多人的心目中,GDP还衡量一个国家的总经济福利和社会福利。一般而言,GDP的增加表明人们可以消费的产品数量的增加,因而意味着人们的经济福利的增加。但GDP指标并非完美无缺的。作为衡量总产出和总经济福利的一个指标,GDP的核算存在如下缺陷:
①GDP指标本身对总产出只是一个很粗略的反映。首先,有些产品和劳务很难估价,因为它们不在市场上交易。其次,有些经济活动虽然经过市场交换,但却无法统计,例如地下经济和黑市。在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现金交易,这些交易中相当一部分在国民收入中没有得到反映。再次,在经济中可能存在着严重的价格扭曲或实物分配现象,从而使得所得到的GDP指标不能反映经济的真实情况。
②GDP指标中没有反映产品的质量。在有些情况下,产品质量不高的国家的GDP数值可能反而高于产品质量高的国家。例如如果某国产品质量不高,那就可能需要经常维修,而维修服务的价值又构成GDP的一部分。
③GDP指标不反映由技术进步所导致的产业结构变化对总经济福利的影响。互联网的兴起引起了通信方式的巨大变化,以前必须通过普通邮政系统进行的通信联络现在可以用很简便、便宜、快捷的电子邮件来进行。然而,若用GDP来衡量,却无法反映这一技术进步带来社会总经济福利的增加。
④GDP只计结果,不计生产过程中的损失,也不考虑某些生产的目的。例如污染问题,污染降低了社会的福利,但在GDP中却未予以考虑。
⑤用GDP来衡量经济福利,没有考虑到闲暇对福利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人们可以享受的闲暇越来越多,而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对闲暇的需求也不断增加,GDP的变化没有正确反映总经济福利的变化。
综上所述,作为衡量总产出的一种指标,GDP是很粗糙的,可能有很大的偏差。而在作为衡量总经济福利的指标时,问题更为突出,因为在福利评价中人们的主观因素影响很大。在主观因素起作用的情况下,就难以进行福利的评价和加总。
(2)现行的GDP核算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①GDP核算更多考虑产品质量变化和技术进步。将GDP与实际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挂钩,不仅仅使得GDP是数量上的单纯反映。
②GDP核算要计入经济损失,考虑经济目的,例如采用绿色GDP。如环境污染造成的社会损失,可作为损失项在总GDP中予以扣除。对于犯罪活动带来的GDP增加要坚决抵制和不计算在内。
③GDP核算与社会福利指数核算同时进行,使得GDP指标能够与社会福利进步相比较,更加体现人本主义,而不单纯以经济数据和数量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