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年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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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考点难点归纳】

考点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

1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社会形态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经济成分。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所以,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

阶级构成。与经济成分相联系,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基本的阶级力量。

阶级矛盾。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表现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2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理论依据

(1)过渡时期必要且长的原因

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过渡历史时期之所以必要,并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是由于:

我国经济和文化的落后,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创造为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所必要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前提。

我国有极其广大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及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一部分比重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改造它们。

(2)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月形成了关于总路线的完整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内容[一化三改”]

“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

“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两者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就提出了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问题。

列宁在指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和世界被压迫民族解放斗争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转变思想。

(5)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

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

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在中国的具体化,形成了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行动指南。

考点二: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1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

(1)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改造过程

a.第一阶段: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b.第二阶段:建立初级社,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c.第三阶段:发展高级社,具有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改造经验

a.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b.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c.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d.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2)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改造过程

a.第一阶段:办手工业供销小组,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b.第二阶段: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c.第三阶段: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到1956年底,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改造经验

a.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b.在方法和步骤上,从供销合作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的道路。

(3)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同时,党和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和平赎买

赎买是指国家有偿地将私营企业改变为国营企业,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赎买的具体方式不是一次性支付巨额赔偿金,而是让资本家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所得中获得一部分利润。

实施和平赎买的原因有:

a.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民族资产阶级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

b.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这为将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的对抗性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并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提供了前提。

c.我国已经有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并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就造成了私人资本主义在政治上、经济上对社会主义的依赖。再加上当时国家对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统购统销,以及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群众对资本家的监督等因素,就使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只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和平赎买的作用主要有:

a.有利于发挥私营工商业在国计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b.有利于争取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

c.有利于发挥民族资产阶级中大多数人的知识、才能、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以及争取和团结那些原来同资产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a.第一阶段

主要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在私营工业中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在私营商业中采取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企业的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这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即当时所说的四马分肥

b.第二阶段

主要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和资本家共同所有;企业利润的分配仍为“四马分肥”;国家派干部(即公方代表)进入企业内部,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同工人、资本家(私方代表)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资本家的剥削进一步受到限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需要和完成国家计划为目标,因而已经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c.第三阶段

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国家对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委派人员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统一调配企业的人、财、物,生产资料为国家所有。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国营性质的企业。1956年底,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对资方在职人员和资方代理人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以企业为基地,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对他们在政治上适当安排、工作上发挥作用、生活上妥善照顾,通过改造阶级成分的方式达到从整体上消灭资产阶级的目的。

2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

(1)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实践证明,党坚持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方针,对于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生产力发展,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都采取了区别对象、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中国这场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破坏,而且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和平方法进行改造。无论是资本主义工商业,还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都具有私有制的性质。对其进行改造,属于社会主义革命性质。坚持用和平的办法,不仅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而且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2)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失误和偏差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但也出现了一些失误和偏差。主要是“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九五六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如下:

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不够谨慎。

工作方法上过于简单。

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而产生一些认识上的问题,主要是:

a.在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单一,追求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

b.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简单化,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形式,而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公有制经济可以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缺乏认识。

c.更重要的是,当时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致使一些遗留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考点三: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

1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及其理论根据

(1)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

(2)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带来的社会各方面的变化

经济结构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

政治领域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我国的人民民主政治建设也在有步骤地向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表明我国由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

阶级关系

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已经被清除出中国大陆;官僚资产阶级已经在中国内地被消灭;原来的地主和富农正在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改造成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队伍进一步壮大;亿万农民和其他个体劳动者已经变成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知识界已经成为一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队伍。

(3)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的理论依据

列宁关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可以先于发达国家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是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依据。实践证明:

中国可以在没有实现工业化的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正是为了推进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建设。

由于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者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经过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是不可能超越这个阶段的。

2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1)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

(2)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以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致性和能够在经济落后条件下尽可能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3)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中国几千年来阶级关系的最根本变革,极大地巩固和扩大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基础,“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

(4)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它进一步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增强了社会主义的力量,对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5)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的系统回答和正确解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国的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的结果。它不仅再次证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性,而且以其独创性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