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视频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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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行为

1.7.1 复习笔记

一、法律行为概述

1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行为是指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受法律调整并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人们行为的一种,其特征主要表现在法律性、社会性和意志性三个方面。

(1)法律性

法律行为与其他行为相区别的最大特点是行为的法律性。法律性是指法律行为是受法律调整的行为,即法律对这种行为有所规定,这种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

(2)社会性

法律行为的社会性,指法律行为具有社会意义,会产生社会影响或社会效果。法律行为的社会性,源于人们行为的社会性,它说明的是对行为作出法律调整的必要性。

(3)意志性

法律行为的意志性,是指法律行为具有意志因素,法律行为是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行为。

2法律行为的分类

(1)以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为标准划分

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要求,依照法律规定会引起肯定性法律后果的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要求,依照法律规定会引起否定性法律后果的行为。合法行为有其严格的含义,不违法的行为并不等于合法行为。因为在不违法的行为中,有一部分是合法行为,有一部分则是法律不调整的行为,对于这一部分行为,道德、习惯、宗教规则、乡规民约等发挥着重要的调整作用。

(2)按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条件划分

有效行为,指按法律规定能产生行为者意志所追求的法律后果的行为。

无效行为,指按法律规定,行为不能产生行为者意志所追求的法律后果,即不能产生肯定性法律后果。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无效的法律行为是广义的,包括民法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3)依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否依意思而产生划分

表意行为,是指作出意思表示、法律后果依意思表示而产生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的内容是由意思的内容决定的。

事实行为,是指法律后果的产生不是因为意思表示,而是行为自身作为一种事实引起法律规定的后果,法律后果的内容不由意思设立而直接由法律规定。

(4)以行为的外部表现形式为标准划分

积极行为,即行为主体以主动作出某种举动为表现方式的行为,又称作为,如以口述或书写的方式表示意思,提供劳务,交付物品,等等。

消极行为,是以不作出举动为表现形式的行为,又称不作为,如负有保密义务者不泄密,负有救助义务者不救助等,分别是合法的不作为和违法的不作为。

(5)根据行为生效是否须有特定形式要件为标准划分

要式行为,即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婚姻、不动产所有权之转移、票据之转让等,都属要式行为,前两者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后者以背书为生效要件。

非要式行为,即不需要满足特定形式要件即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一般货物买卖的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可以书面约定,也可以电话、电子信息形式约定,表意一致即为成立,并不要求特定形式。

(6)按行为发生效力划分

以行为发生效力来看,只有一方主体作出行为即能发生效力的是单方行为,需要两方以上共同作出行为方能发生效力的为多方行为。比如,行政命令、司法判决、公民放弃所有权、放弃债权等,都是单方行为;合同、婚姻、议案的表决等,都是多方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结构

宏观来看,法律行为在结构上可以分解为法律行为主体、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1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是指法律行为的意志方面的内容或因素。根据其对行为发生的影响不同,这些因素可分解为三个基本方面:

(1)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

行为认知,是指行为主体对行为本身行为意义的了解。简单来说是指行为主体知道自己做什么,如何做,将有什么自然的和社会的后果,等等。认知状况是法律确定该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以及是什么法律行为的重要因素。

控制能力是法律确认法律行为及种类的一个因素。法律通常根据社会活动主体行为控制能力的一般状况确认其法律行为能力(或责任能力)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在法的适用中予以确定。

(2)行为动机

人们的行为都是由动机推动的,动机是深层的主观因素。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对动机做出考量,这主要体现在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上和刑事犯罪的情节认定上。

(3)行为目的

行为目的是指行为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时在主观上所追求的目标或后果。行为目的与动机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作为行为的主观因素,动机是深层的,而目的是外显的、直接的;动机决定目的,目的表现动机。在法律行为的构成中,行为目的是法律考量的一个必不可缺的因素。目的决定了行为后果的内容和行为的法律效力,是法律行为的核心内容。

2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是法律行为的客观表现,是可以观察到的人们活动的状况,它是受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支配的,是法律行为内在方面的外部表现。根据行为的一般过程和法律调整特点,可分为两个部分:

(1)行为方式

行为方式即以一定的行动、手段和过程表现出来的行为状态。

(2)行为结果

行为结果是行为所产生的对自然或社会的影响,是行为造成的自然或社会的某种变化。法律所关注的行为只是对社会有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