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南【考纲分析+考点精讲+真题演练+强化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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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考点一】会计机构(★★★)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单位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简繁、经营管理的要求):

(1)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

(2)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既无条件设立单独的会计机构,又无条件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考点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的必备条款

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2)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5)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四)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五)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六)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

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考点三】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的主要种类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

(1)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财产物资核算;

(4)工资核算;

(5)成本费用核算;

(6)财务成果核算;

(7)资金核算;

(8)往来结算;

(9)总账报表;

(10)稽核;

(11)档案管理。

【特别提醒】会计机构中对正式移交之前的会计档案进行保管的工作岗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中对正式移交之后的会计档案进行保管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二)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三)总会计师

(1)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真题演练】

【例题1】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总会计师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8年真题]

A.是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B.是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C.是单位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D.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

【答案】CD

【解析】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

【例题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018年真题]

【答案】×

【解析】国有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例题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置总会计师。(  )[2018年真题]

【答案】×

【解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考点四】会计人员的任职(★★★)

(一)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2.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1)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与单位领导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

(1)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交接要求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4)清册及签名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4)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5)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真题演练】

【例题】出纳不能兼任的职务有(  )。[2018年真题]

A.稽核

B.会计档案保管

C.支出费用的登记

D.债权债务的登记

【答案】ABCD

【解析】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考点五】会计专业职务、技术资格与继续教育(★)

(一)会计专业职务

表2-1 会计专业职务

【真题演练】

【例题】不属于会计专业职称的是(  )。[2018年真题]

A.高级会计师

B.助理会计师

C.会计员

D.总会计师

【答案】D

【解析】《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其中,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不属于会计专业职称范畴。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考试制度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2.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

(1)对于已取得中级会计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2)对于已取得初级会计资格的人员,如具备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职务满2年,或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4年,或者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担任会计员职务满5年,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

(3)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科目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

2.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