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暖通制图的国家标准
自2011年3月1日起,国家批准并开始实行新版的《建筑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06—2010。以此同时,原《建筑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废止。
本节介绍建筑暖通空调制图标准中一些常见的内容。
1.3.1 图线
图线的基本宽度b和线宽组,应根据图样的比例、类别及使用方式确定。
基本宽度b宜选用0.18mm、0.35mm、0.5mm、0.7mm、1.0mm。
图样中仅使用两种线宽时,线宽组宜为b和0.25b。3种线宽的线宽组宜为b、0.5b和0.25b,并应符合如表1-1中的规定。
表1-1 线宽参考表
!!注:需要缩微的图纸,不宜采用0.18mm及更细的线宽。
在同一张图纸内,各不同线宽组的细线可统一采用最小线宽组的细线。
暖通空调专业制图采用的线型及其含义,应符合表1-2中的规定。
表1-2 线型及其含义
图样也可以使用自定义图线及含义,但应明确说明,且其含义不应与绘图标准发生冲突。
1.3.2 比例
总平面图、平面图的比例,宜与工程项目设计的主导专业一直,其他情况下可以参照表1-3中的比例来选用。
表1-3 比例
1.3.3 图样画法的一般规定
各工程、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应满足相应的设计深度要求。
本专业设计图纸编号应独立。
在同一套工程设计图纸中,图样线宽组、图例、符号等应一致。
在工程设计中,宜依次表示图纸目录、选用图集(纸)目录、设计施工说明、图例、设备及主要材料表、总图、工艺图、系统图、平面图、剖面图、详图等;假如单独成图,其图纸编号应按所述顺序排列。
图样需用的文字说明,宜以“注:”、“附注:”或“说明:”的形式在图纸右下方、标题栏上方书写,并应用“1、2、3…”进行编号。
一张图幅内绘制平、剖面等所中图样时,宜按平面图、剖面图、安装详图,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的顺序排列;当一张图幅绘有多层平面图时,宜按建筑层次由底至高,由下而上顺序排列。
1.3.4 管道和设备布置平面图、剖面图及详图绘制的一般规定
管道和设备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应以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用于暖通空调系统设计的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应用细实线绘出建筑轮廓线和与暖通空调系统有关的门、窗、梁、柱、平台等建筑构配件,并应注明相应定位轴线编号、房间名称、平面标高。
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投射方向线及编号组成,剖切位置线和投射方向线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10mm;投射方向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6mm;剖切位置线和投射方向线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并宜标在投射方向线的端部;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宜在转角的外顶角出加注相应编号。
1.3.5 管道系统图、原理图绘制的一般规定
管道系统图应能确认管径、标高即末端设备,可按系统编号分别绘制。
管道系统图采用轴测投影法绘制时,宜采用与相应的平面图一致的比例,按正等轴测或正面斜二轴测的投影规则绘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绘制。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管道系统图可不按轴测投影法绘制。
管道系统图的基本要素应与平、剖面图相对应。
水、汽管道及通风、空调管道系统图均可用单线绘制。
以上为《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10中的一部分,如若在绘图过程中有疑问,读者可以自行翻阅标准中的详细内容。
1.3.6 暖通制图图例
暖通制图图例部分图例摘录如下。
1.水、汽管道常用图例
水、汽管道可以用线型区分,也可以用代号区分;水、汽管道代号可按表1-4选用。
表1-4 水、汽管道代号
2.水、汽管道阀门、附件
水、汽管道阀门、附件的图例可按表1-5选用。
表1-5 水、汽管道阀门、附件图例
3.风道代号
风道代号可按表1-6选用。
表1-6 风道代号
4.风管、阀门图例
风管、附件的图例可按表1-7选用。
表1-7 风管、附件图例
5.风口、附件代号
风口、附件代号按表1-8选用。
表1-8 风口、附件代号
6.风管阀门阀件
风管阀门阀件按表1-9选用。
表1-9 风管阀门阀件
7.设备图例
暖通空调设备图例按表1-10选用。
表1-10 暖通空调设备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