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中的村庄: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4年暑期调研成果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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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动向本文作者:李超、陈春良、王亚华(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摘要 2014年暑期,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组织高校在校学生开展农村调研活动,对全国219个村4719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明,农村人口不断转移,并有部分家庭举家外迁,导致外出打工农户家庭劳动力紧缺,“三留守”特征明显。同时,农村常住劳动力兼业现象明显,非农业劳动增多。农村已经出现青壮年劳动力和高素质劳动力缺失的情况,而迁出农户大多数无法获得城市户口,社会保障缺失。基于这些调查发现,本报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劳动力转移 兼业农户 非农产业


2014年暑期,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组织高校在校学生开展农村调研活动,对全国219个村4719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对部分村干部、村民进行深入访谈。调查主要内容涉及农户家庭人口转移和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表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高素质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留守劳动力兼业和“非农化”现象明显,农业收入在农户家庭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持续降低,留守劳动力的素质有待提高。

一、农业生产的家庭人口特征

(一)农村人口不断转移,并有部分家庭举家外迁

调查显示,2013年,平均每村人口数量为2161人,而村常住人口(指每年在本村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口)数量为1875人,285人为长期在外务工人员,基本上不住在农村。平均每村外出人口数量为455人,涉及185户,占村平均户数的31.3%;举家外迁50户,占比为8.5%。其中,村外出人口在县内工作的有133人,出县不出市的有112人,市外的有152人。2008年年末,村平均外出人口数量为343人,涉及135户,占村平均户数的21.7%,其中,出县打工的有198人。由此可知,农村人口不断向外转移,5年间村外出人口平均增加112人,涨幅达33%,并有10%左右的农户举家外迁。

从家庭成员就业结构来看,平均每户4.2人,其中,劳动力2.5人,外出务工1.01人,留在家里的劳动力为1.5人,外出劳动力占劳动力总人数的40%,而外出打工的基本上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村的主要是老人和妇女。由此看出,每户家庭基本上都有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劳动力流失较多,甚至有一些农户举家迁出当地农村,农村人口转移特征明显。

(二)外出打工农户家庭劳动力紧缺,“三留守”特征明显

在调查的4719户样本农户中,57.9%的家庭有人外出打工。外出打工农户家庭平均每户4.6人,其中,劳动力2.8人,非劳动力人口1.8人,外出务工1.8人,64%的劳动力在外务工,只有1人是留守劳动力,一般为老人或者妇女。留守劳动力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来维持家庭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许多家庭无法正常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将农地闲置或者让其他农户代种。由此可见,外出打工农户家庭呈现出明显的“三留守”特征,以留守老人为主,他们是外出打工农户家庭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

(三)农村常住劳动力兼业现象明显,非农业劳动增多

调查发现,平均每村约有纯务农户416户,兼业农户193户,非务农户121户,只有57%的农户完全从事农业生产,非纯农业生产农户占农户总数量的43%。在劳动力层面,村平均常住劳动力为943人,占村人口总数量的43.6%。其中,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不到一半的劳动力有469人,占劳动力总人数的50%;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不到一成的劳动力有329人,占劳动力总人数的34.9%。这表明,50%左右的劳动力没有以农业为主业,兼业现象明显。同时,随着农村非农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户更倾向于从事非农产业。2013年,普通劳动力在农村打临时工的收入是115元/天,是2008年的1.7倍,这导致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增多。

(四)农业收入不再是农户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调查农户家庭平均总收入逐年增多,由2011年的56001元提高到2013年的66786元,增长了19.3%。2013年,调查样本村农民人均总收入约1.5万元,其中,家庭种植业收入占22.7%,养殖业收入占7.1%。农业经营收入在农户家庭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已经低于30%,自营工商业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64.8%,如表1所示。这表明非农收入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表1 农户家庭收入情况表

二、不同地区的农户劳动力转移呈现新趋势

(一)中部地区农村外出劳动力最多,东部地区常住劳动力比例最高

从调查数据来看,中部、西部地区是外出打工劳动力的主要输出地。其中,中部地区平均每村输出710人,占村人口总数量的比例为25.9%,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55人),是东部地区的3.7倍,中部地区常住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量的比例最小,这说明近年来中部地区劳动力对外输出贡献最大;东部地区村庄常住劳动力的比例最高,平均每村有47.7%的劳动力常住在农村,而外出打工的劳动力较少,占村人口总数量的比例仅为11.71%,还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50%;西部地区平均每村有373人外出打工,占村人口总数量的比例居于东部、中部地区之间。这主要是由于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的非农产业较发达,可以实现村内非农务工和自营经营等,吸收大量的当地劳动力。

表2 农村劳动力分配表

(二)东部地区外出打工农户比例最低,劳动力转移以每户1~2人为主

由表3可知,在全样本农户中,平均每户有1.02人外出打工,42.1%的农户家庭没有人外出打工,25.8%的农户家庭有1人外出打工,23.8%的农户家庭有2人外出打工。可见,外出打工农户家庭中,以外出1~2人为主。

表3 户均转移人口数量表

在地区差异方面,东部地区平均每户有0.89个劳动力外出务工,其中,48.8%的农户家庭没有人外出打工,24.4%的农户家庭有1人外出打工。中部地区平均每户有1.19个劳动力外出务工,其中,36.8%的农户家庭没有人外出打工,24.3%的农户家庭有1人外出打工,27.8%的农户家庭有2人外出打工。可见,东部地区外出打工农户比例最低,中部地区比例最高且户均打工人数最多。

(三)东部地区农业人口转移以本地就近转移为主,中西部地区以市外县外转移为主

调查表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改善,农民一般可以比较自由地选择打工城市,选择也逐渐趋于理性,不同打工地点的劳动力分配较为平均,差距很小。由表4可知,从全国来看,平均每村外出人口455人,其中,在本县打工的劳动力为133人,占劳动力总人数的29.2%,在县外市内打工的劳动力占比为24.6%,在市外打工的劳动力占比为33.4%。由此可知,农户到市外打工的人数略高,但与本县内和县外市内的人数相差不多。

表4 农村外出人口情况表

不同地区外出人口在打工地点的选择方面差异明显。东部地区平均外出人口仅为194人,其中,在本县打工的有73人,在县外市内打工的有61人,即在市内打工的农村劳动力占外出劳动力总数量的69.0%,只有20.1%的外出劳动力选择到市外打工。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工商业资本较多,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因此,东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市内即可找到理想的工作,同时,东部地区工资较高,普通农村劳动力的工资为135元/天,这将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留在市内。中部、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情况刚好相反,中部地区33.9%的外出劳动力选择到市外工作,西部地区的该比例为33.2%。由此可知,东部地区外出人口的工作地点主要集中在当地市内,而中部、西部地区主要集中在市外。主要原因是:中部、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经济实力较弱,劳动力工资较低(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工资仅为86元/天),对劳动力的需求小。

(四)举家外迁农户具有一定规模,中部地区农户举家外迁的比例最高

外出劳动力在经过几年打工生涯后,工作地点和工资较为稳定,会有部分农户举家迁出农村,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调查发现,举家外迁并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的农户已占一定比例,全国平均每村举家外迁50户,占农户总户数的8.5%,在区域差别方面,东部地区占2.7%,中部地区占11.7%,西部地区占7.3%,如表5所示。可见,东部地区举家外迁农户的比例最低,中部地区比例最高。

表5 举家外迁农户情况表

从调查结果来看,在有外出打工的农户家庭中,全国约有27.0%的农户家庭脱离农村实现举家外迁,兼业性也在减弱。中西部地区举家外迁的农户占外出打工农户家庭数量的29.4%,高于东部地区约16个百分点,东部地区该比例达到13.1%。这说明,举家外迁农户已占一定比例,这些农户已经具备转为市民的条件。中西部地区近年来举家外迁的农户比例高于东部地区的可能原因:由于中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改进、交通成本的降低、就业信息的增多,农户更容易找到工作,并长期定居;东部地区外出劳动力大多是在市内工作,农村居住地与工作地点间交通便利,成本低,不需要举家外迁。

(五)中西部地区农户向非农产业转移明显,非农比例逐渐接近东部地区

伴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和当地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农业已经不再是农户的主导产业,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已有10多年历史,东部地区的农户“非农化”比例较高。由表6可知,东部地区的纯农户比例已经不足50%,兼业农户和非务农农户合计比例达到52.1%;中部地区的农户虽然以纯农户为主,但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已超过37%;西部地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比例为44.6%。可见,近年来中部、西部地区农户“非农化”现象愈发明显,与东部地区非农比例的差距逐渐缩小,并逐步接近。

表6 农户分类表

注:非农比例是指部分或者完全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数量占农户总数量的比例。

(六)农村常住劳动力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变短,大部分农户从事兼业活动

调查发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节约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农村的常住劳动力可将大部分时间用于非农业生产和经营。85%的农户采用机械耕地、机械收割和作物脱粒等社会化服务,释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生产效率。农户一般只需要自行播种和施肥等农业劳动,节省了农户的劳动时间。

由表7可知,从地区层面来看,东部地区每村常住劳动力为790人,其中,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不到一半的农户占比为40.6%,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不到一成的农户占比为30.5%;中部地区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不到一半的农户占比为58.5%,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不到一成的农户占比为45.3%;西部地区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不到一半的农户占比为43.0%,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不到一成的农户占比为21.9%。由此可见,中部地区农户用于农业的劳动时间最少,西部地区农户用于农业生产的时间最多。中部地区多属于平原地区,土地平整,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开展和应用,兼业化生产现象更为明显;东部地区的农地规模较小,土地细碎化现象严重,而西部地区多山地、高原和梯田等,所以东部、西部地区的大部分地方不适合大规模机械化农业耕作。可见,随着各地区经济发展阶段的提升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机械化将对农村劳动力形成替代效应,必将有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

表7 农村常住劳动力劳动时间分配情况表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一)大多数迁出农户无法获得城市户口,社会保障缺失

调查发现,2013年年末,全国平均每村外出人口455人,涉及185户;举家外迁50户,只有12户获得城市户口,仅占整体迁出农户的24%。因此,大多数整体迁出的农户无法获得当地户口。迁出农户经常受到各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如小孩的教育、老人的养老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根据访谈得知,迁出农户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公立学校学习,只能就读私立学校。以北京为例,2008年北京流动儿童数量已达到50.4万人,其中20多万就读于私立打工子弟学校。一些为农民工子女专门办的学校却常常因为工商部门对学校的定性和自身办学经费的问题而出现运转困难,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外迁农户无法获得与城市人口相同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社会服务等公共服务,在城市中受到歧视。

(二)外出人口素质较高,而常住人口年龄高、素质低

随着常年外出农村人口的增多,农村出现“精兵强将去创业、年轻力壮去打工、老弱病残搞农业”的问题,留在农村的人口素质较低。由表8可知,留在农村的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小学以下和初中,其中,小学以下文化水平的农户472人,初中文化水平的农户467人,二者占留守总人数的79.7%;外出打工人口的受教育程度集中在初中和高中,二者占外出人口总人数的66.7%。同时,外出人口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6~35岁,而留守人口的年龄以55岁以上为主。大多数素质较高、年轻力壮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基本上是妇女、老人和儿童,此种情况不利于村庄的发展。如何提高留守人口素质和吸引高素质劳动力,是农村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表8 农村留守人口与外流人口受教育程度和年龄分布比较

四、对策建议

(一)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一体化机制

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深入到农村与城市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经济、教育、医疗、卫生、金融,还是社保、税收、财政等,城乡之间都有巨大的差距。大量农民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进入城市后,经常遭受户籍制度带来的各种不公平待遇,这也导致农民工群体经常发生社会治安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外出务工农户享受与普通市民同等的待遇,享受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积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劳动力管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平稳转移。对于在城市获得稳定职业、收入和住所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应根据其意愿转为城市户口,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二)鼓励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加强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服务

调查发现,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出现劳动力紧缺,“三留守”特征明显。许多家庭出现农地抛荒或者免费让其他农户代耕的情况;随着机械化的应用,大约1/3的留守劳动力只用不到1/10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出现外出务工家庭劳动力短缺、非外出务工家庭劳动力过剩的情况。因此,应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让不想从事农业生产和缺乏劳动力的家庭流转土地,获得土地流转收入,让有富余劳动力的农户获得更多土地,开展规模化经营。同时,积极引导劳动力发展非农经济。首先,完善非农就业培训教育,培养青壮年劳动力使其获得职业技能,鼓励其自主创业;其次,对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给予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其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非农产业,引导劳动力就地转移;最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