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应急处理程序与管理
3.3.1 应急处置管理要点
(1)风险控制 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其应急处置均是被动的,如能加强管理,将相关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这就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对于政府层面来讲,要求政府单位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 并可以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2)应急准备 只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才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到有备无患。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定期开展演练工作。
政府层面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制订本区域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预警与新闻发布等制度,同时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与环境应急专家库等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相关制度能够落实到实处。
(3)应急处置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政府层面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根据相关规定和预案对事故进行逐级上报并启动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并落实组织救援和加强环境监测措施。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政府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制订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4)信息公开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等环境信息。
政府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