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一、头颈部癌的定义
根据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编码(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 for Oncology,Second Edition,ICD-O),头颈部癌是指发生于口腔、咽和喉部等部位的恶性肿瘤,包括唇(C00)、舌底(C01)、舌的其他部位(C02)、牙龈(C03)、口底(C04)、颚(C05)、口腔其他未具体说明的部位(C06)、腮腺(C07)、唾液腺(C08)、扁桃体(C09)、口咽(C10)、梨状窦(C12)、咽下部(C13)、唇、口腔、咽的其他部位(C14)、喉(C32)。由于特殊的组织结构和病因学特点,本章论述的头颈部癌不包括鼻咽癌(C11)和甲状腺癌(C73)。
二、头颈部癌的组织病理学分类、临床诊断及治疗
头颈部解剖复杂,三个胚叶组织均存在,其组织病理类型很多,造成临床过程各有其特点,常需要临床医师根据不同组织、不同病理分型,在不同器官上给以相应处理。一般最常见的是鳞状上皮细胞癌(squamous cell carcinoma,SCC),如耳鼻咽喉和口腔的恶性肿瘤绝大多数为鳞状细胞癌;其次为各类腺癌;肉瘤少见。
头颈部癌的临床诊断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如B超、CT、MRI和PET-CT)、纤维喉镜检查及组织活检以确定病理学类型等。由于临床及实验室检查缺乏特异性的诊断指标,影像学检查在头颈部癌的诊断及鉴别诊断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早期的头颈部鳞癌,通过单一的手术或放疗均可取得较好的效果,而对于进展期的头颈部鳞癌,则应当选择更为积极的治疗措施。以往对进展期头颈部鳞癌一般采用根治性放疗,或是手术合并术后放疗的方式,但这一沿用已久的方案对于Ⅲ/Ⅳ期的患者,治疗效果并不理想。近20年,同步放、化疗的出现,改善了这一状况。对于局部进展期的头颈部鳞癌,同步放、化疗目前逐渐成为公认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