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节 检查环节沟通
急诊检查环节的任务主要是根据病情进行必要的检查,然后进一步得出具体可能的诊断。如果把接诊环节比喻为医患沟通的地基,那么检查环节和后续的治疗环节就可以比喻为屋顶。急诊检查环节的沟通主要是向患者及家属告知检查的项目以及解释病情,该阶段的沟通技巧与接诊环节的技巧紧密相连。该环节继续强调急诊医生对急诊工作特殊的热情和敏锐的洞察力,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在紧张有序的抢救工作中,不仅考虑医疗问题和注重生命的抢救,也需要考虑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理解、观点想法和担忧期待,包括经济方面。在急诊检查环节沟通的内容比较多,需要急救团队分工协作共同诊治和沟通。
案例一
患者男性,52岁。主因“持续性心前区疼痛4小时”来急诊就诊。经过接诊医生的病史采集获得以下医学信息:患者于4小时前在办公室搬重物后出现心前区压榨样疼痛,范围“巴掌大小”,呈持续性,伴气短、出汗,不向肩背部放射。自服速效救心丸后症状无缓解。既往有高血压病史10余年,最高220/120mmHg;否认糖尿病病史。有吸烟和饮酒史。该患者的心电图表现提示急性下壁心肌梗死。病情很危险,紧急转入抢救室进一步治疗。
【问题】
1.结合上述病情及危险因素,为明确诊断应进行一些辅助检查,患者及家属是否会同意这些检查呢?急诊医生怎样沟通以进一步了解患者及家属?针对目前的病情又有哪些新的观点?
2.如何清楚地向患者及家属解释下一步要做的检查,让患者及家属进一步理解病情以及引起胸痛的原因?
3.如何知晓患者及家属是否正确理解了被告知的信息?患者及家属是否真正同意医生的主要观点?这些观点是否与他们自己的感受相一致?
【解析】
在实际临床沟通中,最常见的是急诊医生由于时间有限,想尽快争得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习惯单方面地向他们“告知”,患者及家属完全是被动的“知情”。有时医生会抱怨,我们辛辛苦苦抢救患者,最后得不到感谢,反而还被投诉。这就要求急诊医生不断检讨自己工作中的疏忽和缺陷,不断提醒自己:我们已将病情告知了患者或家属并使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他们真正理解了吗?我们真的了解他们的认识和想法了吗?有纠纷就说明存在着沟通不足。因此,在开始沟通之初,急诊医生首先要了解患者及家属是怎样看待该疾病的,他们有什么具体想法,医生和患者之间存在哪些异议等,知己知彼,才能良好沟通。牢记“知情、同意、自由、不伤害、最优化”是国际公认的医学道德的最基本原则。知情同意、病情告知在医患沟通中有重要的价值。
1.在急诊检查环节沟通的第一步
评价患者家属的出发点和对这个病的理解。
医生:“根据我们前期的交谈,我们初步怀疑您所患的疾病是急性心肌梗死,简单地说就是心梗,但还需要做一些检查明确。请问您对这个疾病了解多少?知道些什么信息?”此时开放式提问非常重要,可以了解患者及家属的认识和担忧。
患者及家属:“我不敢肯定是否知道什么是急性心肌梗死,只知道是心脏方面的问题。另外刚才已经做心电图了,怎么还要检查啊!这病是怎么得的?刚才你说很重,有生命危险吗?”此时专注倾听非常重要,同时观察家属的肢体言语。通过家属的语音语调等发现家属是急脾气,家属主要担心患者的安危,对胸痛的知识了解甚微。
医生:“是这样,引起胸痛的原因很多,有心脏本身的,还有大血管撕裂导致的,甚至肺的血管也可以引起,所以我们要明确,需要进一步检查,对治疗有帮助,因为不同的原因,治疗的办法是不一样的。”交代病情时留有余地,胸痛原因很多,心梗并未完全确诊。
家属:“是这样啊,需要做什么检查?我爱人的胸痛是怎么引起的?”给患者及家属提问的机会,确定重点,今天解决什么:需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
2.在急诊检查环节沟通的第二步
清楚地向患者告知和解释相关内容。
在该阶段,急诊医生应该重点掌握交互式沟通方法,即交互式的“给与拿”模式,喻为“抛飞盘”法。该法认为相互理解是建立医患互信和保证信息准确的必要基础,重视互动、反馈和合作。这正是在医患沟通中最有帮助的技巧。患者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良好的医疗,他们还需要一种重视、一种安慰、一种信心,而后者也正是急诊医生可以给予的。
医生:“由于引起胸痛的原因很多,我们需要先做一些快速的检查来进一步明确,比如抽血化验检查心肌坏死后释放出的酶、做心电图、胸片等。这是常规的检查。好吗?”医生可以先介绍一般检查,再过渡到特殊检查。
患者及家属:“好的。”
医生:“心电图显示心肌梗死可能性最大,心肌酶谱也增高,支持心肌梗死的诊断,您现在清楚了吗?”导致沟通障碍原因之一就是医患双方以不同的方式看待疾病。
患者及家属:“哦,我想是的。但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病是怎么得的? ”
医生:“有高血压、高脂血症的患者血管容易变硬,管腔也会越来越窄。心肌梗死就是主要供应心脏需求的动脉血管变硬了,血管里面被堵得越来越细,今天突然中断血流了,没法给心脏供血就出现心肌坏死了! ”
患者及家属:“这事发生的也太快了,有生命危险吗?”
医生:“我们知道,心脏供血充足了,才有劲跳动啊!才能确保全身的血液供应啊!如果供血减少了,那么生命就会受到威胁。”
患者及家属:“那怎么办啊!大夫,快想办法吧。”家属非常激动和焦急。
医生:“您的心情我理解,但您别紧张,我们正在积极治疗,已经请心脏病专家会诊共同抢救呢!另外还有一项重要的检查就是冠状动脉造影,就是给心脏的血管照相看看是不是全堵了,是哪支血管堵了,等检查完了,我会给您一个更好的解答。”
患者及家属:“怎么还要检查啊,不是已经诊断了吗?”表示不耐烦,焦急。
医生:“我知道,患这个病会让你感到很沉重,很着急,其他人也会这样。但这个检查很重要,不仅可以更进一步明确是哪支血管堵了,还可以为下一步治疗做准备。”可以用图表、模型进一步解释,如解释冠状动脉造影的优缺点,包括费用,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并签字。
该阶段急诊医生可运用以下促进患者及家属理解的沟通技巧:
(1)分段-检查核对:即把要解释的信息分成若干小片段来解释,每段之后停顿,检查核对患者是否已经理解。沟通障碍之一就是患者及家属有情绪化的反应,当听到疾病的诊断时往往听而不闻闭上耳朵停止倾听。所以要检查核实和进一步解释。
(2)信息分类:设置语言性标志,例如,有三件事我要向您解释:第一、第二、第三……或把信息加上标注,例如,非常重要的是……
(3)避免医学术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4)重复强化-总结:首先陈述重要的事,然后重复强化或总结。
(5)图标表达:用图表、模型等可视手段传达信息。
(6)给患者及家属提问的机会。
(7)复述:可让患者及家属将重要信息重述一遍。
(8)利用首次效应加强记忆和理解(3句话):①先告诉患者准备告诉什么;②直接告诉内容;③告诉患者已经告诉了什么。
3.在急诊检查环节沟通的第三步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达到共同理解,达成共同协议。最主要的沟通技巧就是要核实患者及家属的理解,这样才能保证患者及家属遵从医生的观点。还要注意融合患者及家属的观点,达到共同理解。
医生:“我想了解一下,我们刚才谈了几个问题。”进行澄清核对,确保理解。
患者及家属:“得的病是心肌梗死,还有生命危险,下一步,我们需要尽快做心脏血管的造影,以便病情更明确和治疗。”
医生:“好的,我马上把这个决定向心脏专家反映,尽快安排。您还有什么问题吗?还有什么方面我没有谈到或者解释清楚吗?”
知识点
急诊检查环节解释病情与诊断的基本沟通流程
案例二
患者,女性26岁,因“晚饭时饮啤酒约3/4瓶,3小时后感周身震颤,胸闷、憋气”,由他人搀扶入某医院急诊科就诊。急诊医生查体心肺腹部未见明显异常。心电图呈窦性心律,肢体导联低电压。凭查体过程中呕吐大量胃内容物,酒精味浓,而未进一步探究胸闷憋气的症状而诊断酒精中毒,并按之处理。治疗后约3小时,家属诉患者烦躁,不停叫喊,胸闷憋气。急诊医生说可能是酒精作用,但需排除脑部病变,动员做头颅CT和抽血化验心肌酶谱。家属怕因患者呕吐影响CT检查,要求天亮时再做,以刚检查过为由拒绝再次抽血化验。急诊医生未向患者家属进一步解释检查的必要性,医嘱密切观察,未予其他处理。15分钟后患者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呼吸、心跳停止,无颈动脉搏动,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术,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病理诊断:心肌炎、肺淤血、水肿。毒物检验结果:心血中未查出乙醇、未查出常见的毒物。结论:心肌炎,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家属状告接诊医生误将心肌炎诊断为酒精中毒;医生对患者出现的危险未尽到应有的责任;病情危急时医生未采取任何救治措施。
该案例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轻微责任。
【问题】
这位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有哪些沟通不良?
【解析】
1.接诊环节沟通不良,初步诊断应留有余地
首次接诊患者应注意关切地询问患者的病情,不要被饮酒这个表面现象而迷惑。在沟通技巧方面,善于抓住与患者交谈的契机,凭有饮酒史和呕吐物有酒味诊断“酒精中毒”,但不能解释患者的全部症状和体征,需进一步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和过敏史)和必要的检查加以明确。在为患者实施治疗过程时要注意主动与患者或家属交谈,既可以分散缓解患者及家属的紧张焦虑情绪,又能进一步了解病情。在沟通技巧方面应留有余地,在交流过程中,要讲究语言的艺术性,尤其是在按“酒精中毒”治疗效果不明显且患者病情加重出现躁动时,应及时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密切观察,重新评估病情,积极寻找其他方面的诊断依据。对于年轻患者的胸闷、憋气主诉,应提高警惕。急诊医生在诊断上冠以胸闷、呼吸困难原因待查,预防诊断考虑不全,为后续全面诊断、检查、病情解释打下基础。
2.检查环节沟通不足
病情反复时,应动态检查相应的化验检查,如生化、心肌酶、血气分析、胸片等。本案例出现家属不配合进一步检查,也不能任其决定,应解释清楚我们检查的目的和必要性,向家属交代拒绝检查延误病情的风险,并留有书面签字,拒签时有他人证明并记录在病历上,避免纠纷。因此,在沟通中不要忽视患者家属,家属的情绪和言行对患者有着很大的影响,及时主动与家属沟通取得信任,不仅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劝慰患者,稳定患者的情绪,保证诊疗的顺利进行,也能避免引起家属惊慌失措,干扰正常的治疗。
知识点
医患沟通是由医患双方共同决定的,但医方起主导作用。因此急诊医生有必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解决医患存在的问题。
1.诊断不明时,交代病情要讲究语言的艺术性,留有余地。
2.主动安慰患者,让患者感到温馨,赢得信任。
3.详细解释,让患者了解病情,并注意时常提醒,让患者及家属主动配合。
4.应详细记录具体的诊疗过程,一旦出现纠纷,完整的病历才能更准确、真实地还原治疗的具体过程。
【相关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
患者,女性56岁。因“右侧腹痛一天”,夜间疼痛难忍于某日凌晨2点到某医院急诊科就诊。医生正在睡觉,护士电话通知医生,医生嘱护士先开腹部立卧位平片进行检查单。家属不满意直接到值班室叫医生。医生起床后,询问病史及检查患者,腹软,右上腹压痛、无反跳痛。急诊做心电图示左室大。结合既往患者有胆囊结石,拟诊胆石症。立卧位平片未见异常,给予止痛,同时开急诊腹部CT检查。用药20分钟后患者疼痛缓解入睡。当日晨8点,夜班医生未向白班医生交班,9时患者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放射科做腹部CT检查,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做上,患者突然意识不清,发绀,呼吸、心搏骤停,当即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要讨说法,认为值班医生值班时睡觉,服务态度极差,未看患者就直接让护士开具检查单;为患者查体时根本没有进行心肺听诊,误诊误治。
【问题】
急诊医生为什么会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的不信任?在沟通中存在哪些问题?
【解析】
1.人文素养是急诊医师与患者进行良好有效沟通的前提。如果医生具备较高人文素养,就会在诊治患者的同时,实施人文关怀,同时有高度的责任心,也会留给患者良好的“首次印象”,这对于能否获得信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每次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前必须做足准备工作的必要性。
2.针对急诊工作责任重大的特殊性,沟通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值班医生应立即接诊,在接诊后即需要启动沟通,在一言一行中都体现出对患者的理解和关心,注重观察患者心理,对患者身体上、情感上的感受和体验能够发自内心地产生共情,能让其明显感受到关心和温暖,从而达到良好有效沟通的目的。重视早沟通、充分沟通、随时沟通,这样才能厚积薄发,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以及有可能出现的极端现象和严重后果。
3.履行告知,尽说明义务 ①病情的告知:凡夜间就诊的患者突然发生剧烈胸痛、腹痛等,鉴别诊断除考虑胆囊炎、胆结石、胃肠穿孔外,还应考虑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破裂等的可能性,充分认识到急诊患者病情的不可预测性。②检查及其风险的告知:做相应的检查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要有检查过程中的风险意识。
4.做好交接班 如果违反交接班制度,对危重或特殊患者疏于管理,可能导致医疗过失。
5.医院管理部门要制定“急诊优先”的制度,比如患者做一些辅助检查时应优先检查。
知识点
深厚的人文素养是急诊医师与患者进行良好有效沟通、赢得患者满意的前提。要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使医学人文回归医疗。
沟通技能方面要求做到:①尽早沟通,即沟通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②随时沟通,反复多次沟通。③充分沟通,必要时边抢救边沟通。
病人和家属最不愿看到医生的行为:①没看病人,就开具检查。应杜绝用仪器代替体检。②粗暴地打断病人的话或听病人陈述病情时表现得极不耐烦。如病人的话还没说完,就开始写处方。③不解释检查或治疗项目的原因。④同时给几个病人说话,让人不知道哪句话是对自己说的。医生的这些不良行为,极易引起病人或家属的不满,导致医疗纠纷。
履行告知义务时要注意:①告知行为要在事前而不是事后,否则缺乏告知行为的实质意义。②告知行为要采用书面形式,便于医院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的采信。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3.《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