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同居两年,我们觉得差不多了就去领了个结婚证。(咳咳,这是一个经过严肃认真的讨论后做出的负责的决定)
彼此都不是那种很需要办婚礼的人,分几次请家人、请朋友、请同事吃顿饭就算完事了。
原来的婚礼预算大概剩下来有将近十万。
有的朋友和我说,既然不办婚礼省了那么多钱,干脆换换房子或者重新装修一下。还有的人和我说去马尔代夫拍蜜月婚纱照怎么怎么怎么样。也有人说换新车什么的。
显然这些我们都不是很需要,换车换房随时都能换,无非正好碰上尴尬时期可能需要贷点款,但那不重要。
我那些舅舅阿姨哥哥姐姐结婚大肆砸钱操办“世纪婚礼”(虽然确实有两场特别亮眼),像两个演员一样显摆着爱情的时候,我就想过了,这些钱完全可以省下来过一个放纵的蜜月——一个不被金钱拘束的蜜月。
大叔也经历过那些场合,和我差不多,虽然内心依旧有着对婚礼的向往,但是我们内心都有野性,比起办一场必会有缺憾的婚礼,自然好好出去玩一通是更优选择。
正当我们纠结去哪里浪的时候,John给了我个电话,告诉我UCCA三月要回归了,他有《天窗》的四张票,问我有没有空去看。
我和大叔商量了一下,干脆去欧洲玩一个月。等叔叔的签证办下来的时间里,我各种轰炸John,他很好心地整理了一份北欧的最佳旅行攻略给我,我又得寸进尺拜托他搞定住宿和各种门票,毕竟欧洲人去交涉比我们自己去订划算多了。
John在大洋那头“气”得跳脚:“你可以啊!要不是David说你结婚了,我都还不知道!你还好意思让我给你们跑腿!信不信我把你们卖了!”
我早就不吃他这套了:“我才不怕咧,你把我卖了,David会找你算账的。”
“混蛋!”John直接挂了电话。三四天以后他把酒店地址和日程表给了我,又说芬兰住Levi Glass Igloo(列维玻璃屋酒店)的三天是David特意帮我们安排的,而且他掏腰包,算是给我的结婚礼物。
大叔知道了这些事,表情相当精彩,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果断联系老王买茶叶,准备送给David。
我们在芬兰待了七天,在玻璃屋里住的三天有两个晚上都看到了极光,这真的让人太惊喜了。
北欧玩了芬兰和挪威,之间特意去打卡了一下《SKAM》的几个拍摄地和《超感猎杀》的拍摄地,然后直奔爱丁堡。我熟门熟路地带着叔叔深度游玩了一下爱丁堡,还在David家里蹭了一顿地道的英式晚餐。
David说不清是爱屋及乌还是真的喜欢大叔,反正我有些怕怕的干妈被大叔哄得晕头转向是真的,恨不能让大叔留下来当亲儿子。
我和叔叔二月底就在伦敦玩耍了,John和他伴侣演出前一天晚上才来伦敦。看完《天窗》,我们一起去泡吧,John的伴侣是28届IYPT的银牌队伍队员,和大叔越聊越得欢,我和John都快被他们嘴里的各种名词搞蒙圈了,只能聊着我们的东西,顺便看着他俩越喝越嗨。
回了酒店,大叔才敢松一口气:“亲爱的,他们是同性伴侣的事情你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下?我一晚上都在担心会不会说错话被误会成反感他们。”
确实怪我没提前说,一般人见到John和伴侣时肯定会很惊讶,幸亏大叔定力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打招呼。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其实平时一直都是John和他家那位这样叫,我以为你会有……”我无力地解释道,“呃,你不……吗?”
“当然不啊!”大叔一脸茫然,“追求真爱有什么错?”
我松了口气:“太好了,John说他家的小帅哥超级崇拜你,我真怕你对他们有意见。”
“我唯一的想法是……烦请李夫人以后有特殊情况早点告诉我,你先生面上再泰然自若,内心也会波澜壮阔的。”
我抱住大叔,蹭蹭他的脖子卖乖:“嘿嘿,李夫人下次一定注意。”
三月中旬,我们告别了John,还约好下次一起去曼彻斯特看球赛。
回程的飞机上,我迷迷糊糊地搂着大叔的手臂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