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涵与特征
2.1 战略联盟内涵
学者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研究最早源于战略联盟。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产品和技术生命周期越来越短,战略联盟逐渐以一种全新的现代组织形式扩散开来,成为企业培育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路径,被称为“20世纪末最重要的组织创新之一”。美国DEC公司总裁Hopland与Nigel于20世纪80年代最早提出战略联盟概念,他们认为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为达到共同使用资源、共同拥有市场等战略目标,通过订立各种契约而结成的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生产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的合作组织;Teece(1992)对战略联盟内涵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提出战略联盟是两个及以上联盟伙伴为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战略目标而进行的以承诺和信任为特征的合作活动,包括技术成果互换、R&D合作协议、共同营销、排他性的合作生产和采购协议等形式。综上,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或特定事业和职能部门),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战略联盟有利于规模经济,实现企业优势互补,有效占领新市场和处理专业化、多样化的生产关系。战略联盟的主要形式有合资、研发协议、特许经营、定牌生产、相互持股等。
2.2 技术联盟内涵
随着R&D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需求的快速变化,企业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尤其在高技术领域,参与者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互相联系在一起,联盟复杂性不断增加,协同创新中的整合、互动不断加强,以技术创新为目的的技术联盟逐渐发展起来。技术联盟源于技术合作,如Bartoe(1990)的空间站国际技术合作,Hagedoorn和Schakenrad(1991)的新材料企业间通用技术合作等。1994年,Egelhoff和Haklisch(1994)首先对技术联盟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提出技术联盟在企业战略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因素,他们认为技术联盟是技术集成创新阶段企业组织制度的创新形式,是技术转移的新思路,是企业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而结成的相互依赖的战略性伙伴关系。技术联盟的参与方不仅有企业,而且还包括高校和科研院所,甚至金融、中介等服务机构。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订立契约关系结成联盟,以便在一段时间内协作从事技术研究或产品开发,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中国有关技术联盟文献最早源于对日本科学技术联盟(JUSE)的研究。张重庆(1983)提出日本技术联盟是一个由科学技术厅、企业等共同出资人组成的财团法人科学技术团体,在加强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相互交流,促进科技开发,推进日本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全面质量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郝廷玺、吴景信,1987)。王宁霞(1990)进一步指出工业活动已经越来越集中于生产、获取和利用知识,尤其是科学与技术知识,企业必须通过建立全球性技术联盟和技术网络来加强相互依赖。由此,可以看出技术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联合致力于某一技术或产品的研发行为,是为适应技术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而产生的优势互补或加强性组织。
2.3 产学研联盟内涵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学者们的关注点拓展至产业范围内的技术联盟,包括产学研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学研联盟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前身,是在产学研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早期的产学研联盟是指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由若干大公司联合相关大学、政府和科研机构共同组建研究开发项目小组,通过一段时间合作取得一定进展后,进一步发展成产、学、研结合,资金、技术、人才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组织。目前的产学研联盟一般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主要技术依托,政府、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为辅助力量,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共赢。通常由企业出资金,大学和研究机构出技术和人才,共同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包括改进现有产品、开发新产品、扩张市场、采用新流程以及具体实现程度等。产学研联盟主要包括支持研究、合作研究、知识转移、技术转移等活动(Santoro, Chakrabarti, 1999;倪力亚,2006;黄子蕴,孙颖楷,张晶晶,2010;邓雪,高寒,2013),是产学研结合的一种高级形式,产学研联盟与传统的产学研合作的区别在于:成员之间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为实现各自利益而进行的战略性选择。但这种“产学研结合体”结构松散,行为短期,往往以临时项目居多,缺乏持续性和产业化机制,没有形成产业技术创新合力和完整的创新链条(李新男,2007)。
2.4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涵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为一种全新模式的产学研合作联盟,主张通过联盟单位的技术合作推动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通过整合创新资源以实现1+1>2的产业协同创新效果。由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一个新型、复杂的系统组织,是在产学研联盟、技术联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形成的高级产业组织形式,因此,国内外学者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涵的界定都是在战略联盟、产学研联盟、技术联盟的基础上产生的。本书从功能视角、关系视角和结构视角三个维度来解析。
从功能视角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不同联盟成员之间关于资源交换、共享技术和服务、共同开发产品的一种自觉性安排,是联盟成员之间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可以使组织成员保持对自身资源的控制并共同决定资源的使用(Brass, 2004)。
从关系视角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相互独立的企业和其他组织通过一系列契约联结的集合体(Casseres, 1994),是通过准市场协调契约形成的多维向量体系(刘东,2003),是成员们围绕一个共同目标进行合作的具有指向性与长期性的契约联合(嵇登科,2006)。
从结构视角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以突破某一产业的共性技术并实现研发成果的转化为目标,多家具有相同产业背景及一致性需求的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结合起来,选择合适的组织模式、科学的运作机制,以契约为纽带,形成的满足各方共同利益的组织形式(Christian, 2006),是产学研合作的高级形式(邱光宇,2009)。
在国内外相关研究基础上,2008年12月,国家科技部联合财政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发布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定义为: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2.5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特征
对比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战略联盟、技术联盟、产学研联盟,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归纳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不同特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战略联盟、技术联盟和产学研联盟相比,前者往往以大型企业为活动主体,并吸纳了一批相互依存的个体。与一般战略联盟不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的合作规模更大、综合性更强、复杂程度更高、合作进程更长、组织和运行更加开放(张晖明和丁娟2004);不仅反映了企业的内在发展需求,更体现了国家和地区的战略目标,满足了国家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需要(胡枭峰,2010)。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一般特征是主体企业化、目标产业化和合作自由化(胡争光和南剑飞,2011),同时,还应当看到政府在联盟创新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重要推动力量(潘东华,孙晨,2013),通过提供资金支持以及政策约束,维护联盟稳定,保障联盟创新成果价值的实现。
综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战略联盟、技术联盟和产学研联盟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自身鲜明的特征(见表2-1):一是定位于合作创新,重点在于产学研之间的联合开发与创新;二是主要面向同一产业,是“同行”之间,“同产业链”之间的合作;三是参与主体的多样化,包括企业、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组织、政府等。与一般的战略联盟相比,它的层次更高,参与主体更广泛和多样,合作关系更长期和紧密,其对创新的推动作用也更明显(李学勇,2009;何卫红,2013)。总体而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仅是企业、高校、政府搭建的技术合作桥梁,也是建立在产业发展基础之上的同盟军,同时体现的是国家和地区的创新意志,其发展对产业、地区有两大直接的作用——提升产业、地区的科技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表2-1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战略联盟、技术联盟、产学研联盟的区别
资料来源:根据有关资料整理。